Categories
Pages
-

SmartMedCN

Shanghai Health Official Arrested for Involvement in GSK Scandal

December 19th, 2013 | by

Shanghai prosecutors on Dec. 18 arrested Huang Fengping, former deputy director of the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for “suspected crimes,” while media reports claim that he may have been involved in alleged economic crimes related to British pharmaceutical and healthcare giant GlaxoSmithKline (GSK), according to the Beijing Times. (Source: WantChinaTimes.com)

 

上海卫计委原副主任被逮捕 或涉GSK案

来源:京华时报
核心提示:昨天,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峰平因涉嫌犯罪,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有媒体报道称,黄此次落马的主要原因,涉及其之 前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及其下属医院任职期间,涉嫌在医院招标采购中受贿等问题,同时可能牵涉葛兰素史克一案。

昨天,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峰平因涉嫌犯罪,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有媒体报道称,黄此次落马的主要原因,涉及其之前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及其下属医院任职期间,涉嫌在医院招标采购中受贿等问题,同时可能牵涉葛兰素史克一案。

9月被带至沪外调查

昨天,记者登录上海市卫计委官方网站后注意到,“机构领导”一栏中已经删除了黄峰平的名字。黄峰平同时还是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及上海市委副主委。在农工党上海市委官网上的领导名单中,黄峰平的名字也已经看不到了。

据此前媒体报道,黄峰平因涉嫌经济问题,在2013年9月中下旬被带走调查,先被带往外地,近期再被带回上海继续审查,并已停职。报道称,黄峰平此番落 马,涉及其之前在华山医院及其下属医院任职期间涉嫌在医院招标采购中受贿等问题,同时可能牵涉葛兰素史克一案。黄有近亲属在葛兰素史克公司任职,也有家人 移居加拿大。

据悉,其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是2013年9月13日参加上海市卫计委举行的“上海援外医疗50周年主题活动”。

活跃在医疗一线多年

走上仕途之前,黄峰平曾多年活跃在临床和医学研究第一线,是国内著名的神经外科专家。公开资料显示,黄峰平生于1965年10月,浙江上虞人,1996年 毕业于原上海医科大学。1999年至2000年赴美国密歇根大学神经外科进修,并获得博士后证书。此后,黄峰平长期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工作,历任该院 神经外科副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并曾先后兼任该院属下多家分院和中心医院院长。

学术上,黄峰平专攻颅内肿瘤及脑血管病的诊断与治疗,在神经外科专业国际权威杂志上陆续发表10余篇论文,还出版了多部学术专著。他领导的课题和项目曾荣获诸多奖项和荣誉。

2012年5月,黄峰平调任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基层卫生处(合作医疗管理处)、科研与教育处。后任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曾自我评价喜欢挑战

今年4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黄峰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谈及自己经历的挑战和喜欢挑战的性格。

黄峰平告诉记者,上大学选专业时,学医并不是其初衷,“我很喜欢画画,考大学时想报服装设计,但是父母都做纺织工作,可能因为当时整个纺织行业不景气,他们就极力反对我学这个专业,而强烈建议我学医”。

黄峰平说,虽然自己不喜欢学医,但骨子里喜欢挑战,“既然选了,就要做到最好”。这种精神和坚持,让他从学校到医院一路,在医学研究和临床上不断取得成就。

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期间,他敢于挑战的精神也继续付诸工作。在其主导下,上海开创性地在公立医院里做起了国际医疗,主要措施就是在公立三甲医院引入西方国家盛行的商业健康险。

“国外公司派员工到中国来工作,都要给他们买商业保险。中国要有这样的机构为他们服务,如果不做,等于浪费了,等于把这么一块肥肉拱手相让。”黄说。在其努力下,华山医院东院挂牌成为“上海国际医院”。

医药行业贿赂已成顽疾

黄峰平此次被停职调查,作为个案也折射出中国医药行业的严重问题。有业内人士称:“行贿和回扣是医药行业的潜规则。”比如,数百家医院卷入葛兰素史克案说明医药行业贿赂顽疾生成已久,医疗行业监管松弛。

业内专家认为,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看,我国不仅没有海外反腐败法,连涉及国内的反商业贿赂法和反腐败法等专门法律都没有。虽然在1993年公布的《反不 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有一定程度的规定,《刑法》也规定行贿罪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但在司法实践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具体的司法 解释,特别是商业贿赂花样繁多,较大地影响了实施效果。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