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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agwort: ‘Bidding’

Price Negotiation of Medicines is allowed for Hospitals in Hubei for the First Time

October 31st, 2014 | by

A new stipulation was released in Hubei, that Class II or higher rated medical institutions are allowed to negotiate with medicine enterprises for the purchase of medicine, while the purchase amount can be related to the price. This new stipulation makes it possible that on the base of intensive tendering procurement with the level of province, medical institutions negotiate with medicine enterprises directly about the variety, standard, amount and price of the purchase. (Source: Economic Information Dailiy)

湖北允许医院议价采购药品 二次议价破冰

来源:经济参考报

核心提示:湖北日前出台规定,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带量采购方式与药品企业议价采购,实行量价挂钩,这意味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直接与药企就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谈判,这打破了长期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得二次议价”的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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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前出台规定,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带量采购方式与药品企业议价采购,实行量价挂钩,这意味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直接与药企就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谈判,这打破了长期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得二次议价”的坚冰。

专家认为,新规从理论上有利于缓解药品价格虚高,但实际上,由于所议价格与招标价的价差不归医疗机构所有,医疗机构议价动力不足,实际效果有待观察。

新规:

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议价采购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出台《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探索以带量采购的方式与药品企业进行议价采购。据省卫计委介绍,这一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直接参与和药企的谈判,以明确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实行量价挂钩。采购的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在本区域内实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一体化方式,从而提高药品配送率。而在此前,和大多数省份一样,湖北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须执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价”,即使供应商愿意降价也不行。

《办法》指出,全省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在全省药品采购平台或者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上集中采购药品,并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和常用低价药品。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方便患者核对药价,并公布药品价格查询方法和省、本地的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还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不按规定参加或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在挂网药品目录范围之外进行采购、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采购药品零售价格或违规加价销售药品、以单位(包括科室)和个人名义收取药品企业的各种“回扣”等7种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此外,办法对采购药品的配送不做硬性要求。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医疗机构应在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回款。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本区域内实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一体化方式,提高药品配送率。

现实:

医疗机构普遍趋高购药

记者调研发现,当前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不得二次议价,加价率管制”的政策,造成药商、招标平台、医院都希望药价高的“合谋”,客观上形成“药商趋高、销售利高”的局面,造成药价虚高、回扣盛行、过度医疗等一系列问题。

多地卫生部门负责人反映,一些品种价格虚高有让利空间,大家都看出来了,供应商也愿意让利,政策就是不允许。而一些低价中标药品,基层又不得不加价购进。虚高药价不能挤,不少地方政府却为医改取消加成后怎么补偿医院而犯愁,真不可思议。

目前,集中招标目录中不到20%的品规售价比市场价格高,但品规数量往往掩盖实际问题。高价是“回扣促销”的重灾区,销量惊人。有研究表明,公立医院约20%的品规是“高价药”,其销额售占总额的80%。

高价药价格水分不挤,低价药又不得不加价购进,形成基层只能趋高购药的怪圈。湖北当阳市人民医院药物目录有1045个品规,曾有92个品规不能供货,有二三十个品种只能加价让药商供货。湖北省枝江市人民医院也反映,地高辛,催产素等价格便宜的常用药,只能加价采购。

记者调研发现,集中招标采购在降低药品价格方面虽然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却造成一些药品价格越招越高,因为只有高价药才有空间给予开单医生回扣,而低价药物却往往惨遭逆淘汰。

按常理,谁付款采购,谁就是招标人。现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主体,只确定药品进入公立医疗机构的品种、规格、价格等,却并不采购,是“你点菜,我买单”。集中招标招一次管几年,只要把招标的几个人搞定,就能全省通吃,必然导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集中腐败。

药品招标为什么价格越招越高?因为招标者不采购,销售还得靠医院和医生,在回扣竞争的情况下,价格低了没回扣医生不开,药品销不出去。要想销得好,必须走“高定价,大回扣”的路子。“高价是金标,低价死翘翘。”

一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家说,药企愿意把药卖贵点,利润高;医院也愿意卖贵药,收益多;医生愿意用贵药,回扣高,这样药品价格怎么低得下来?

集中统一招标看起来有监督制约,实际上大有文章可做。东部某省卫生厅负责人说,民营医院与企业谈都是压倒最低价,集中招标永远达不到最低价。几个人代表全省医院集中招投标,没有压价动力;缺乏专业知识,没有招标能力;面临各种腐败压力,很可能睁只眼闭只眼,最后吃亏的是群众。

集中招标采购只确定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厂牌、品种、规格、剂型和价格,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审批行为。业内人士认为,主管部门要决定5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的数万个产品,能否进入公立医疗机构市场并决定价格,是不该做也不可能做好的一件事情。

湖北省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位院领导说,集中招标采购实质上是供应商、招投标中介、评审专家玩得滚瓜烂熟一场“游戏”。涉药的各方是利益共同体,个个有权有利无责任,通过程序把不合法的“高价”合法化。要是医院自己采购二次议价,可挤掉1/2至2/3的水分。

忧虑:

新规恐难让患者受益

新规让一些基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高兴。鄂东某县一位卫生计生局长说,一般而言,在省级招标价格的基础上,二次议价可以让药品供应价格下调8%以上,这对患者是个福音。

但他也坦言,医疗机构只能以药品进价作为零售价的基准,如以集中招标价作为零售价基准属于明令禁止的“明扣”。但以所议价格做基价,因无论是零差率销售,还是加价15%销售,对医疗机构都没有好处。相反,顺价加价的药品,由于基准价“议低”了,还对医院收益有影响,医疗机构议价积极性恐怕不高。

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二次议价”客观上让供应商有了压力,让医疗机构有了底气。“即使没有议价,供应商知道医疗机构‘留了情’,今后会从其他方面给予一定补偿。”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但大多数人对这种做法并不看好。他们认为,医疗机构知道议价没什么好处,议价动力不足,价高虚高仍将持续,回扣促销,大处方问题仍难以缓解。

当前,药价虚高,回扣盛行,商业贿赂已渗透到几乎从事这个行业的所有人,不被涉及者凤毛麟角,这是当前医疗行业的顽疾。武汉同济医院党委书记陈安民认为,这是体制性的问题。药品和耗材价格虚高,不仅仅加重医药费用负担,还导致过度医疗,严重危害医疗安全,加重医患矛盾。

江苏省镇江市医保结算中心负责人认为,医疗机构才应是招标主体,应只规定零售价,招多少价让医院自己定,差价由医院得。按现在的政策,要么价格招上去,要么价格招低了,药品消失了。如这一点不做改变,其他任何改革都难以取得实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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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of pharmaceutical company should be Modified by the bolicy of bidding

September 20th, 2014 | by

Centralized procurement schemes for drug are released in Sichuan, Zhejiang. The scheme in Zhejiang is particularly regarded as the weather vane for medicine bidding. There are new changes about using Essential Drugs and Medicines and requirements for drug quality in the scheme from Zhejiang. Besides, low price is no longer intended all the time.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new policy from Commerce Department, the new series of changes about medicine policy will bring challenges for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about strategies of marketing. (Source: Securities Times)

药企策略要随招标政策而动

来源:证券时报

核心提示:四川、浙江等地陆续发布了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尤其浙江方案被视为药品招标的风向标。从浙江的方案来看,在基本药品使用、药品质量要求等方面有了新的变化,并且不再一味倡导低价;与商务部的医药新政等综合来看,近期一系列医药政策变动将给药企的市场战略和营销策略等带来挑战,药企应该及时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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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四川、浙江等地陆续发布了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尤其浙江方案被视为药品招标的风向标。从浙江的方案来看,在基本药品使用、药品质量要求等方面有了新的变化,并且不再一味倡导低价;与商务部的医药新政等综合来看,近期一系列医药政策变动将给药企的市场战略和营销策略等带来挑战,药企应该及时谋变。

基药使用比例提高

今年以来,国家卫计委一直倡导提高基本药品使用比例。上周,国家卫计委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调整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配备使用基本药品的规定。国家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四川和浙江的招标政策中得到了体现。

浙江的方案明确要求:强化基本药品配备使用主导地位,鼓励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品和常用药品;二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基本药品和常用药品的采购金额不少于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50%;三级乙等医院不少于30%;三级甲等医院不少于25%;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品。

这一政策对以非基本药品为主的药企来说影响较大,如何寻求发展?将是非基本药品厂家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即使是基本药品,竞争也较大。以浙江二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为例来测算,基本药品加上常用药品有812种,剂型规格在2000个以上,这必然带来竞争。

药品质量更受重视

浙江省首批药品招标中仅限于基本药品品种(包括基低药品种),分基本药品、低价药品、供应紧张药品和非主流品种等四大类进行分类招标,延续采用传统的“双信封”标准,质量分占60%,价格分占40%,质量因素得到重视。

浙江此次划分三个质量层次:专利产品、国家一类新药等产品属于第一层次;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品种属于第二层次;其他品种则属于第三层次。其中,第一质量层次取最低价中标;第二质量层次取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与最低价者两者中标;而第三质量层次则有三家中标企业,其中两个为综合得分较高者,一家是最低价者。这样,高质量层次者可以避免价格厮杀。值得关注的是,浙江在全国率先增加了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加分。这对质量好的仿制药是明显的利好,原先过分注重价格竞争的做法需要改变。

与此同时,浙江放缓了药品降价幅度,尤其是非主流品种2013销售前200位产品、抗菌药物原基药标中标产品,基准价降幅缩小。非主流品种销售前200名药品的降幅从征求稿的10%、9%、8%、7%减少为8%、6%、4%、2%;抗菌药征求稿统一多降5%,现在307个中标品种多降3%,150个品种多降4%。一些药企认为,这些都是大品种,一个点就够养活不少人了。浙江扭转福建唯低价中标的趋势,对药企是重大利好。

谋求增补越来越难

9月15日晚,浙江方案公布后,药企对其增加180个新品种有较多议论。9月初,国家卫计委刚刚发文,提出对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不鼓励进行新的增补。

此次,浙江新增了70多个中药品种,其中60%均为中药独家,康缘药业的热毒宁注射液、上海凯宝的痰热清注射液、华润三九的参附注射液、广州方正药业的喘可治注射液、天地药业生产的醒脑静注射液、长白山制药股份公司的康艾注射液以及多企业生产的黄芪注射液共计7种中药注射剂被增补。华东医药的百令胶囊、云南白药的宫血宁胶囊、华润三九的壮骨关节胶囊、康恩贝的可达灵片等独家品种也被增补。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浙江开了先例,但药厂要在其他省市招标中谋求增补将越来越难。从浙江招标方案的新变化,以及商务部等六部委主导医药分离的趋势来看,药企要重新审视产品开发、市场定位、渠道等方面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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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g Bidding Organizer under Investigation of Bribery

June 16th, 2014 | by

 It’s exposed that Shangdong Dancheng government has committed bribery during the centralized drug bidding.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that won the bid have to give the government certain percentage of profit as a “Development funding”,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they signed together.

 

政府与药企合同曝光 药品回扣变身卫生发展基金

来源:医药卫生网

基层医药市场日益成为医药企业争夺的焦点,而该领域的暗箱操作,违规行为也日益引起各方关注。

近 日,山东郯城传出消息,该县医院医药配送招标被政府刻意设置门槛,招标过程存在着暗箱交易行为,并且该县人民政府还与某医药集团签订了“郯城县药品及医用 耗材配送保障平台合作框架协议书”和“郯城县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保障平台合作框架协补充议书”,协议内容被指涉嫌医药回扣被当地政府“合法化”。

在 该县政府与某医药集团签订的协议中,第七条关于设立政府卫生发展基金的内容为:“设立郯城县政府卫生发展基金,基金由乙方(某医药公司)按销售额的一定比 例提供,由县卫生局、财政局共同监督管理。具体按照县卫生局、县第一人民医院、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等与乙方签订合同规定的总额提取比例进行返还, 用于医疗机构、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发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那么内容中指出的医药公司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返还地方财政的措施是 否可行,这是否是将医药回扣“合法化”呢?

据从有关部门了解,该医药公司除与郯城县政府签订协议外,还与当地卫生局及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配送协议及配送补充协议。其中,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几乎都涉及到按销售额一定比例返还为政府卫生发展基金。

记 者在郯城县政府就此问题得到答复是:相关招标工作都是按照省厅的要求来做的,此次协议的签订也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医改。有了这个协议的履行,可以更好的做到 药品零差价和避免药品回扣及相关腐败问题的滋生。同时,对药品公司配送过程中的税收做到严格执行,也能解决地方的劳动力和带动地方的经济。

记者追问该措施的实行是否有上级相关的法律政策做支持时,该县分管文教卫生的李副县长表示没有,但是和市卫生局、药监局相关领导汇报过,称该项政策尚且在探索之中。对于该项政策的实施是否经过县政府领导班子研究通过,李县长表示没有,只是在他们这个医药招标领导小组通过。

对 于有举报刻意设置招标门槛的问题,李县长表示,也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医药配送和增加地方财政税收,利用返还这一块资金进一步完善医药配送平台,更好的服务民 生,政府在这方面没有任何私心。至于政策是否存在瑕疵,县里也是高度重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且近期也将准备搞第二次招标,争取多引进几家医药企 业,避免一家做大搞垄断的嫌疑。

那么,针对“按销售额一定比例返还政府卫生基金”的问题,该县财政局也明确表示未收到医药公司一分钱,因为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所以医药公司没有支付这笔钱,也就等同于该项内容终止。

New Policy for Low-Price Drugs Procurement

June 7th, 2014 | by

The Chinese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has finally updated the policy regarding the procurement of low-price drugs. According to it, primary medical institutes, such as community clinics, still need to join the bidding process in order to buy low-price essential drugs, whereas the rest public hospitals can now have direct price negotiation with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s. The new policy is to prevent the low-price drugs disappearing from the market.

低价药采购方式确定 卫计委拟实施分类采购管理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核心提示:千呼万唤的低价药采购方式终于揭开面纱。卫计委今日下发低价药采购管理工作通知,对低价药实施分类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依旧实行集中采购,而其余公立医院则由医院直接与生产企业议价成交。

千呼万唤的低价药采购方式终于揭开面纱。卫计委今日下发低价药采购管理工作通知,对低价药实施分类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依旧实行集中采购,而其余公立医院则由医院直接与生产企业议价成交。

该通知指出,常用低价药品供应涉及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采购,要做好与现行采购政策的衔接。即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常用低价药,由省级汇总采购需求,实行集中采购、集中支付;而公立医院使用的低价药则由医院直接与挂网企业议价成交。

然而,该通知仅仅是提出顶层设计,对于具体的低价药如何挂网还是没有明确态度,似乎将这一落地的问题抛给了地方。一个月前,发改委已如期公布低价药 品清单,化药3元以下、中药5元以下的500多个品种1000多个剂型纳入其中,这些品种将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然而,采购态度未明让整个招标速 度放缓,各省、各生产企业均在“观望”。

本月,部分省份亮明了其态度。陕西、安徽等省份就明确要求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均能直接挂网,而湖北省则直接规定要选取经济技术标得分高的三个生产企 业中标。各省态度不一,业界均在期待掌握采购权的卫计委来统一态度,然而该通知仅仅“点到为止”,在业内看来,并无实际落地意义。

另外,通知还规定,要增强医疗机构在采购中的参与度,发挥批量采购优势,优先采购通过新版GMP认证的生产企业的药品,并规定将常用低价药使用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内容,配套完善短缺药预警机制,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

Anhui Government Starts Centralized Procurement for Medical Consumables

June 7th, 2014 | by

After the drug centralized procurement, Anhui government is taking a further step regarding the medical consumables procurement. According to the local health bureau, all public hospitals in Anhui province must join the centralized bidding for medical consumables procurement. The goal is to reduce hospital kickbacks in the process of medical consumables procurements.

安徽所有公立医院药品耗材设备集中采购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以药补医”是医院弊端,造成普通民众看病贵等诸多弊病。27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表示,继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 改革等措施后,安徽再推破解“以药补医”弊病之举,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阳光招标采购药品、耗材和设备。

“以药补医”是医院弊端,造成普通民众看病贵等诸多弊病。27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表示,继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等措施后,安徽再推破解“以药补医”弊病之举,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阳光招标采购药品、耗材和设备。

据悉,2009年以来,安徽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率先开展基本药物省集中招标采购、率先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显 著。如今为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今年安徽又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和设备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相继出台了《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 购实施方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等,建立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规范采购,控制价格,减轻群众的看病费用负担。

于德志介绍,在药品集中采购方面,今年3月,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适用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各类医保制度的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共包含1118种药物,将药品采购机构从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扩大到城市公立医院,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

而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面,搭建集中交易平台,让医用耗材供应商和医院在平台上阳光操作,集中交易。政府负责制定规则和强化监管等,不再直接为医疗机构采 购医用耗材定价,强化医疗机构采购的参与度和自主权。此外,纳入网上交易范围的医用耗材,全部实行电子化、信息化交易,所选医用耗材品种、价格、生产厂家 等信息全部公开。

于德志介绍,过去医用设备由医院自行采购,一方面效率不高、价格偏高,另一方面由于采购不规范带来商业贿赂风险,此次将医用设备与药品、耗材等一样集中采 购,实行阳光操作,凡不属于保密的程序和内容一律向社会公开,主动引入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采购,有效防范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

于德志认为,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耗材和设备集中采购,是安徽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又一次重大探索。此举可有效推动政府在“缺位”的地方 “补位”、在“越位”的地方“退位”。而“以药补医”机制是导致药品价格高、检查费用高、群众负担重的主要原因,此次实行省集中采购,打破了生产经营企业 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价格“同盟”,有效切断了生产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的利益链条,挤出药品、耗材、设备价格“虚高”的水分,真正达到降低价格、控制费用、减 轻群众负担的目的。

Guangdong Canceled Price Ceiling for 5,000 Drugs

May 24th, 2014 | by

Guangdong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announced that they had canceled the maximum retail prices for almost 5,000 essential drugs in order to encourage the initiative of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to produce low-price drugs.

广东拟取消近5千种低价药最高限价 药企仍担忧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医药卫生网

5月19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取消列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公示》,拟对以往涉及的4894种低价药计划取消最高零售价格。公示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据南方周末网报道,5月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283种低价西药、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共涉及533个品种中的1154个剂型。生产企业可在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而在此之前,4月中旬,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从生产、流通、价格、招采、使用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只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

据《信息时报》4月18日报道,为贯彻《意见》精神,广东在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将对常用低价药品,即医保目录品种日均使用费用3元以 下,基本药物西药日均使用费1元以下,中成药1.5元以下的,以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实行价格上的保护,以防止因竞价而被淘汰,从而鼓励药品生产企业 生产供应低价药品。

据介绍,广东将通过已实施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加大对常用低价药品的监管。

各地低价药增补序幕拉开

据《羊城晚报》报道,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 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于是,就在低价药清单发布不足一天的时间内,河南、新疆两地快速启动低价药增补工作。地方低价药增补工作序幕就此拉 开。

据悉,此前安徽、广东等部分省份都曾制定过地方的低价药标准,均比发改委标准严苛。如广东在2011年就曾制定过《低价药品目录》,标准按日平均使用费用计算,西药及生物制品≤1元,中成药≤1.5元,远低于国家标准的3元、5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按照国家的标准,各地低价药品清单有可能会非常庞大,有些已经有地方标准的省份可能不愿因为国家标准而松动,更倾向于地方标准。

目前,除了广东已经公示低价药清单之外,辽宁省物价部门也正在开展低价药品清单调查,有望在7月1日前公布低价药品清单。

据《辽沈晚报》报道,据辽宁省物价部门介绍,国家发改委的低价药品清单主要是针对国家定价药品目录制定的,辽宁省即将制定的低价药品清单主要是针对辽宁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从某种意义上说,辽宁省即将制定的清单是对国家清单的增补。

业界担忧低价药的前途

据前述《辽沈晚报》报道,据发改委通知,进入低价清单的药品,将取消针对每个具体品种规格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 标准的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让生产企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以此来保障部分常用药品的供应,缓解百姓的看病负担。

《齐鲁晚报》援引《证券市场周刊》报道,被纳入低价药名单中的企业无论药品能否提价,都已经规避了近期困扰中药企业的产品降价风险。而国家发改 委公布的低价药清单显示,目前多家上市公司的中成药独家品种被纳入其中,如中新药业的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药的云南白药酊、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等。对此业 内人士表示,清单内药品价格的天花板将会被抬高,因此将利好于竞争压力较小的独家品种。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让低价药品价格回归市场机制。同时取消招标办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不过,他同时也认为政府放开价格管制基本上不会影响价格稳定。

在于明德看来,全国5646家制药企业,总计18万多张批准文号,开工率最高70%,最低27%,固体制剂平均50%左右,药品市场总体上是严 重供过于求的;绝大多数药品是同品种多家生产,竞争十分激烈;不同药品品种之间有较强的相互替代性,除极少数专利药品外,想独霸市场取得支配地位几乎是不 可能的。

据前述《羊城晚报》报道,由于目前国家卫计委仍未发布具体招标指导意见,业界对低价药的前途仍十分担忧。

有消息称,目前卫计委已经内部下发关于低价药采购的征求意见稿,思路大致是,“县以下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县以上医院议价”。

由于“唯低价论”在此前的基药招标就颇受争议,很多品牌企业因为成本远高于招标价而不得不退出。因此,对于低价药的招标,企业始终心存担忧。

“如果仍按以前的做法,不取消价格分的话,不排除会有企业故意压价来进行恶性竞争,对于必须保证质量的品牌药来说,药品仍然无望进医院。”白云山中一药业董事长张春波说,“究竟低价药政策是不是利好,现在仍在观望。”

China to End Price Limits on 530 Drug Products

May 13th, 2014 | by

China will remove price caps on 280 western drugs and 250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 according to an announcement from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Producers of these products will now be able to set prices according to the cost of production. However, the NDRC asked local authorities to monitor the prices of these products and report any large increases. (Source: ChinaBioToday)

530种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放开 龙头药企将迎利好

来源:医药卫生网

《低 价药品清单》虽然仅涉及530个品种,但是由于每个品种又分为不同剂型,实际药品剂型超过1000种。在清单之外,各地区还可以增补。分析人士认为,从药 企的角度看,此次价格管控的放开,将明显有利于企业借助销售低价药品提高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低价药是薄利多销,对龙头医药生产企业来说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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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以下简称《低价药品清单》)。
记者了解到,此次放开的药品种类共530种,其中包括280种西药、250种中成药。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记者进一步梳理统计发现,《低价药品清单》虽然仅涉及530个品种,但是由于每个品种又分为不同剂型,实际药品剂型超过1000种。在清单之外,各地区还可以增补。
分析人士认为,从药企的角度看,此次价格管控的放开,将明显有利于企业借助销售低价药品提高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低价药是薄利多销,对龙头医药生产企业来说是利好。
低价药或将大量入市
按照发改委的意见,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将从整体上得以改进,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在低价药品种的遴选上,将以日均费用标准为基础,《通知》明确要求,日均费用根据现行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政府未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全国平均中标零售价格计算)和按药品说明书测算的平均日用量计算。现阶段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 不超过5元。
同时,低价药品清单进入和退出机制得以确定。《通知》指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因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价格 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低价药品清单;属于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在调整清单前,可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先行调整。
对于管理那些因价格上涨退出清单的药品,发改委也有明确要求。《通知》指出,对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需突破低价药品标准的,要 及时退出低价药品清单,由价格主管部门按权限重新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属于发改委定价的药品,在发改委重新定价前,暂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 定临时零售价格。
对于如何完善低价药品价格调整机制,发改委表示,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后,应加强价格行为监管,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药品生产成本和实际购销价格监测工作,密切跟踪低价药品市场价格变化。
对低价药品价格变动频繁或变动幅度较大的,价格主管部门要开展专项调查,重点监管企业不合理提价行为,同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发改委进一步表示,接下来,还将加强政策联动,加强价格、采购和报销政策的有机衔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低价药品采购办法,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认为,此次放开的280种西药、250种中成药的共性都是面临退市的低价药。低价药入市,一是降低患者的用药成本;二是在切除 “以药养医”的毒瘤后,低价药品和高价药品之间大都存在一定替代关系,医生在处方里选择低价药的可能性增大。“接下来,低价药将会大量入市。”
企业价格操作空间变大
记者进一步统计梳理发现,《低价药品清单》虽仅涉及530个品种,但是由于每个品种又分为不同剂型,实际药品剂型超过1000种。在清单之外,各地区还可以增补。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与基药目录对比来看,这次出台的低价药目录,大概存在50%左右的重合,也就是说,大部分省份在第一轮基本药物招标中,中标价为‘0~3元’的药品 占基药数量的50%。对于地方相关企业来说,在招投标的时候,操控价格与费用的空间更大”,昨日,一名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
郭凡礼认为,从药企的角度看,此次价格管控的放开,将明显有利于企业借助销售低价药品提高在市场上的知名度,而且上市公司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对低价药进行规模化生产,低价药是薄利多销,通过“走量”同样能够给医药公司带来稳定收益,对龙头医药生产企业来说是利好。
但记者注意到,按照世界卫生组织一贯的指导思路,有基药目录做指引即可,并没有明确表示推广出台其他药品目录之意。对此,上述业内专家补充道,未来地 方在操作药品招投标时,需要从已有的国家级基药目录、省级基药目录、医保目录,以及现在刚刚出台的低价药目录等综合考虑,从新医改的角度来说,政策的执行 落实,“变得更复杂”。
再从增补的角度来看,记者在采访中获悉,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在“增补”层面的博弈一直存在,中央想将一些疗效好、生产厂家较多的产品放进基药目录,而地方增补的又是一些竞争并不激烈或独家的品种。如果地方增补热情再度被“激发”,恐对地方药品市场以及患者利益不利。
为找到上述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平衡点,国家卫生计生委屡屡推出“收紧”举措。早在2013年中旬,国家卫生计生委就曾收紧地方增补基药的权限,要求各地应完善增补工作程序,坚持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及以下。
2014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博弈加码,再次下发关于基药使用管理工作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要规范基药增补品种的使用,仅为增补品种在基层医药市场留下不足三成空间。
但即便如此,也未能抑制住地方增补基药的热情。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各地基药增补就暗潮涌动。江西、山西、重庆、青海等省市增补品种在200个左右,用药大省广东今年增补扩容一度逼近300个,原增补的200多个品种还继续沿用。
上述业内人士预估,随着政策的推广实施,接下来,各地低价药品清单数量有可能会非常庞大。未来相关部门之间应做好协调,目前,药品集中采购以省级为单 位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分为基药招标和非基药招标,还涉及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等相关目录中药品的招标。目前,全国各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普 遍由卫生计生系统在主导,部分省市也出现了社保参与招标的现象。
“今后,低价药品清单与不同类型目录如何协调,基药招标和非基药招标如何协调,不同招标执行部门如何协调,同样值得关注。”上述业内专家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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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药频玩“失踪”供应短缺催生低价药政策出台
感冒通、扑热息痛、氯霉素眼药水、速效伤风胶囊……越来越多“老药”正离开人们的视野,而环磷酰胺、鱼精蛋白等救命药的短缺更让患者直接面临生命危险。
对这些消失或短缺的药品来说,低价是其共同的特点,此次发改委出台的低价药管理新政将给这些救命药、低价药生产注入一剂强心针。
10元内药品消失厉害
2013年,治疗甲亢病的廉价常用药——甲巯咪唑片在全国紧缺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最高零售价限价不高,尤其是招标过程中“唯低价是取”的政策是造成药品短缺的重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规格为每瓶100片、每片5毫克的甲巯咪唑片全国零售最高限价为4.9元/瓶,而药品要进入医院必须经过招标,在统一招标过程中又是“价 低者得”,厂家想中标就必须低价。甲巯咪唑片生产厂家燕京药业生产的药品在多省的中标价仅为1.68元/瓶,其余厂家的中标价格也相差无几,都是一两块钱 的“白菜价”。
由于产品利润低,甲巯咪唑片遭到生产企业集体弃产。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准有甲疏咪唑片生产资质的企业有13家,但是除了燕京药业外,其他片剂生产 企业大部分已经停产。由于供应短缺长期得不到缓解,高价的外资药都开始供不应求,患者纷纷打“飞的”到燕京药业排队购买药品。为了满足供应,药企还开出了 “每人限购5瓶”的苛刻条件。
甲巯咪唑片市场短缺并不是个案。有医生对其中的规律进行总结后发现:10元以内,特别是1元以内的价格低、利润空间小的药品,消失得尤其厉害。如20片才0.6元的扑热息痛、1元左右一瓶的氯霉素眼药水等都越来越难买到。
各地探索低价药政策
救命药频喊救命,廉价常用药屡遭弃产,在业界并不是一个难解的谜。
安邦咨询医药行业研究员刘忠堂介绍说,药品降价被当做解决“看病贵”难题的一大法宝,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则是实现药品降价的有效途径。廉价药由于 上市时间较长,在历经多次降价潮后中标价越来越低,但近几年随着人力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以及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改造、质量标准提升等原 因,生产成本越来越高,药品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价格倒挂,严重挫伤了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中标厂家宁可停产,也不愿亏本生产。
为应对这种问题,各省市开始探索应对政策,对低价药“开绿灯”成为常用做法。北京、广东、上海、湖南、山东、河南等省市对低价药品采取了政策倾斜。如 北京对于进入低价药、短缺药目录的药品,直接挂网,不再以价格高低作为中标依据;广东省规定只要通过经济技术标,符合入市的生产企业均可中标。
此外,定点生产是另外的一种解决办法。2012年11月,《关于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下发,政府希望通过定点生 产、统一定价的方式,缓解部分基本药物供应短缺的问题。2013年6月,卫生计生委遴选出麦角新碱、去乙酰毛花苷、氨苯砜片、普鲁卡因胺、洛贝林和多巴酚 丁胺等6种药品,进行定点生产的试点。
但定点生产的解决方法后来并未大规模推广,去年以来,对低价药“开绿灯”成为舆论导向。有媒体报道称,2013年底发改委将出台低价药品目录,目录将纳入890种药品,对低价药拟取消最高零售价,改为在日使用费用范围内由生产企业自主定价。
但是,此政策当年并未出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发改委价格司宋大才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低价药目录并不是发布目录这样一个简单事情,包括招标等各方面都需要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改革价格管理、完善采购办法、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等相关政策保障低价药品的供应。此通知中称,发改委将出台低价药清单,此次清单的出台正是对上述内容的回应。

Shanghai Health Official Arrested for Involvement in GSK Scandal

December 19th, 2013 | by

Shanghai prosecutors on Dec. 18 arrested Huang Fengping, former deputy director of the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for “suspected crimes,” while media reports claim that he may have been involved in alleged economic crimes related to British pharmaceutical and healthcare giant GlaxoSmithKline (GSK), according to the Beijing Times. (Source: WantChinaTimes.com)

 

上海卫计委原副主任被逮捕 或涉GSK案

来源:京华时报
核心提示:昨天,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峰平因涉嫌犯罪,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有媒体报道称,黄此次落马的主要原因,涉及其之 前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及其下属医院任职期间,涉嫌在医院招标采购中受贿等问题,同时可能牵涉葛兰素史克一案。

昨天,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峰平因涉嫌犯罪,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有媒体报道称,黄此次落马的主要原因,涉及其之前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及其下属医院任职期间,涉嫌在医院招标采购中受贿等问题,同时可能牵涉葛兰素史克一案。

9月被带至沪外调查

昨天,记者登录上海市卫计委官方网站后注意到,“机构领导”一栏中已经删除了黄峰平的名字。黄峰平同时还是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及上海市委副主委。在农工党上海市委官网上的领导名单中,黄峰平的名字也已经看不到了。

据此前媒体报道,黄峰平因涉嫌经济问题,在2013年9月中下旬被带走调查,先被带往外地,近期再被带回上海继续审查,并已停职。报道称,黄峰平此番落 马,涉及其之前在华山医院及其下属医院任职期间涉嫌在医院招标采购中受贿等问题,同时可能牵涉葛兰素史克一案。黄有近亲属在葛兰素史克公司任职,也有家人 移居加拿大。

据悉,其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是2013年9月13日参加上海市卫计委举行的“上海援外医疗50周年主题活动”。

活跃在医疗一线多年

走上仕途之前,黄峰平曾多年活跃在临床和医学研究第一线,是国内著名的神经外科专家。公开资料显示,黄峰平生于1965年10月,浙江上虞人,1996年 毕业于原上海医科大学。1999年至2000年赴美国密歇根大学神经外科进修,并获得博士后证书。此后,黄峰平长期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工作,历任该院 神经外科副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并曾先后兼任该院属下多家分院和中心医院院长。

学术上,黄峰平专攻颅内肿瘤及脑血管病的诊断与治疗,在神经外科专业国际权威杂志上陆续发表10余篇论文,还出版了多部学术专著。他领导的课题和项目曾荣获诸多奖项和荣誉。

2012年5月,黄峰平调任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基层卫生处(合作医疗管理处)、科研与教育处。后任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曾自我评价喜欢挑战

今年4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黄峰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谈及自己经历的挑战和喜欢挑战的性格。

黄峰平告诉记者,上大学选专业时,学医并不是其初衷,“我很喜欢画画,考大学时想报服装设计,但是父母都做纺织工作,可能因为当时整个纺织行业不景气,他们就极力反对我学这个专业,而强烈建议我学医”。

黄峰平说,虽然自己不喜欢学医,但骨子里喜欢挑战,“既然选了,就要做到最好”。这种精神和坚持,让他从学校到医院一路,在医学研究和临床上不断取得成就。

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期间,他敢于挑战的精神也继续付诸工作。在其主导下,上海开创性地在公立医院里做起了国际医疗,主要措施就是在公立三甲医院引入西方国家盛行的商业健康险。

“国外公司派员工到中国来工作,都要给他们买商业保险。中国要有这样的机构为他们服务,如果不做,等于浪费了,等于把这么一块肥肉拱手相让。”黄说。在其努力下,华山医院东院挂牌成为“上海国际医院”。

医药行业贿赂已成顽疾

黄峰平此次被停职调查,作为个案也折射出中国医药行业的严重问题。有业内人士称:“行贿和回扣是医药行业的潜规则。”比如,数百家医院卷入葛兰素史克案说明医药行业贿赂顽疾生成已久,医疗行业监管松弛。

业内专家认为,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看,我国不仅没有海外反腐败法,连涉及国内的反商业贿赂法和反腐败法等专门法律都没有。虽然在1993年公布的《反不 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有一定程度的规定,《刑法》也规定行贿罪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但在司法实践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具体的司法 解释,特别是商业贿赂花样繁多,较大地影响了实施效果。

New Drug Bidding Rules Failed in Guangdong

July 4th, 2013 | by

Due to the fierce opposition from the industry, the new drug bidding rules, which says technical factors takes 10% in the final bidding decision, whereas drug price accounted for 90%, didn’t take into effect on Jul 1st as planned.

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引争议 “低价”恐左右基药招标

来源:必联网 作者:医药卫生网

有关广东药品招标新规的争议仍在进一步发酵中。原定于7月1日开始正式上市招标的广东药品交易新规并未如期在7月启动。

有知情人士认为,由于业界反对强烈,该药品交易新规是否批复还未可知。

事发于5月17日,广东省公布的《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拟采用“双信封”制度实现基本药物招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规则确定“商务标(价格标)”占90%,“经济技术指标(质量标)”仅占10%。这一规定为业界解读为“重价格、轻质量”,并引发医药行业强烈的担忧。

“唯低价是取”担忧

该《征求意见稿》一出,立即遭到了业界的强烈反对。

医药界人士担心,广东的基本药物招标新规则会使得招标变成惨烈的“价格战”。该规则更是因“唯低价是取”被诸多业内人士称为安徽模式的电子化。

5月28日,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五家医药行业协会,向国务院 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递交建议书,呼吁对新规进行“根本性修 改”,称设立“入市价”限制了市场准入;基本药物招标价格占90%“唯低价是取”;药品质量层次划分欠科学;每月一次竞价频次太高等。并担忧新规一旦实 施,有可能导致“‘毒胶囊’事件重演”,“不利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实际上,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56号文件,推行“双信封”招标采购模式。安徽省率先尝试,但是在当时技术标合格的企业 并没有计算质量权重,导致基本药物招标取向由原来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变成“质量合格,价格最低”。这种以低价是从的手段引起了医药行业的新问题。之 后爆出的蜀中制药造假以及毒胶囊事件等以次充好事件再次将这种招标模式推到风口浪尖。

6月9日,在一场医药界座谈会上,20多位业界人士也呼吁修改“最低价中标、技术标占10分、商务标占90分”的规定。

也有观点认为,药品招标采购本身就是为了获得“可能的最低价格”,广东新规的不足之处在于,质量标比例仅占一成,使得前端无法对过多过滥的医药企业进行筛选,使得相对较好的医药企业可能成为“价格战”的“受害者”。

“电子交易平台”质疑

和此前招标制度最大的不同是,广东药品招标交易将不再经由省级采购部门运作,而是直接在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广东将打造“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的药品交易新模式,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全省范围内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今后均须在药交所进行,草案同时还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

但实际上,业界对“药交所模式”也仍然存在广泛质疑,有业内人士认为,药品品种和质量层次繁多,价格复杂,并不适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期货产权交易”,国际上也未有成功先例。

更为重要的原因来至于我国“以药养医”的体制现状,这使得药品交易和价格并不受市场调节的支配,因而无法通过交易所形成市场价格。

基药招标“低价”走向

广东药品招标规定的争议尚未平息,陕西近日也在以“价格就低”原则对新版基药目录增补涉及品种进行了价格动态调整。

综合今年各省的基药招标工作来看,“价格就低”的做法已相当普遍,包括广西、江西、湖南在内的多个省份在新版基药目录“过渡期”,都加大了政府对基药招标的价格管控力度,其中,江西、湖南的相关政策还被业内冠以“霸道降价”的头衔。

业内担心,“价格就低”的评判标准或不再止于新版基药目录的“过渡期政策”,而更可能成为未来基药招标的大方向。有业界人士甚至认为,“从陕西、江西、湖南的基药招标情况已经可以看出,未来基药招标不存在区分质量层次的说法,即价低者入围。”

市场博弈初现

在陕西公布相关文件后,外资药企罗氏、赛诺菲等纷纷因价格难以接受而放弃陕西基层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外资药企作此选择主要是为了维护自身的价格体系。事 实上,不仅仅是外资药企,以恒瑞医药为代表的一部分专注于高端用药的国内药企也站在了外资药企的一边——放弃竞标。

针对广东新规,也有观点认为,即使这样的交易规则送审通过了,也可能因为医药厂商和医疗机构的联合反弹而无法推行,如果药企不能留出足够的利润空间,即使中标也可能会因其他成本原因而遭弃用。“大的药企要维持价格,可能都不去投标,甚至围标”,该人士表示。
(http://www.yywsb.com)

China Increases Essential Drug List

March 21st, 2013 | by

China’s Ministry of Health on 15 March released a new version of National Essential Drug List, which contains 520 essential drugs, including 317 chemical and biological drugs. Oncology drugs are included for the first time, along with drugs for blood diseases and end-stage renal disease, and there are now over 200 pediatrics formulations. Furthermore, nearly 200 of the 520 new essential medicines are especially set for children in order to fix the problem of insufficient medicine supply for children.

2012版基药目录调整 新增213种与WHO接轨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核心提示:医改已入深水区,巩固完善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正处于关键阶段。

3月15日,卫生部正式发布《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下称新版目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数量与世界卫生组织现行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并坚持中西药并重。

医改已入深水区,巩固完善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正处于关键阶段。

卫生部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各部委将以新版目录实施为契机,围绕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可负担性 等目标,进一步规范采购配送,完善定价报销等政策,扩大基本药物使用范围,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并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公立医院改革整体推进、协同发 展,实现三医互联互动。”

全面调整2009年8月,国家基药制度正式启动实施。由于此版目录主要针对基层,基层普遍反映不够用,较大医院很少使用;缺少妇儿、肿瘤等专科用药,地方增补药品不规范;药品剂型规格宽泛,不利于招标带量采购。

新版目录增加了品种数量,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药;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等类别,注重 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同时还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标准化。520种药品涉及剂型850余个、规格1400余 个,尽管品种数量增加,但与旧版307个品种涉及的剂型780余个、规格2600余个相比,数量明显减少,这对于指导基药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 定价报销、全程监管等将有重要意义。

此外,新版目录注重与其他政策的有效衔接。一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现行WHO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比较好地代表了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二是 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衔接,确保基药高比例报销;三是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相衔接,并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四是收录了儿童白血 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基本满足重大疾病临床基本用药需求。

有效衔接据悉,新版目录发布后,有关部委还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 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加强基药电子码全程质量监管,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 价,合理确定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加强基药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宣传和培训,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

在新目录基础上,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定价、报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 施。与此同时,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本地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短缺药品信息,配合做好短缺药品的招标 定点生产、采购配送,逐步形成常态化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

曾经广受关注的增补问题,也在新版基药目录的实施计划中有所提及。根据卫生部部署,各地应结合2012年版目录的实施,在今年上半年,通过自查和抽 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增补药品工作的“回头看”,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增补药品管理,完善增补药品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此外,还将加大基药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未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将积极推广国家基药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切实加强医务人员 的培训和考核,特别要发挥药学人员在处方审核或点评等临床药学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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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