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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December, 2014

Xinhua Pharmaceutical: the online pharmacy has been online since July

December 19th, 2014 | by

On 15th December Xinhua Pharmaceutical announced that their online shop – Xinhua Pharmacy- has already been set up, and is under trial operations online since July, 2014. Xinhua Pharmaceutical mainly works on the development, producing and selling and commercial distribution of chemical raw medicine, preparations, and other productions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Source: Panorama Network)

新华制药:网上药店7月已上线试运营

来源:全景网

核心提示:新华制药周一在全景网互动平台上透露,公司网上新华大药店已经建设完成,于2014年7月份上线试运营。新华制药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及销售化学原料药、制剂、化工及其它产品,以及商业流通。

[hide for= “!logged”]新华制药周一在全景网互动平台上透露,公司网上新华大药店已经建设完成,于2014年7月份上线试运营。新华制药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及销售化学原料药、制剂、化工及其它产品,以及商业流通。[/hide]

First logistics license of pharmaceutical electronic business in China

December 19th, 2014 | by

On 12th December, the biggest platform of pharmaceutical electronic business – Qilekang- announced that they will establish Qilekang Modern Medicine Logistics Ltd to set up a logistics system of modern medicine. This is the first B2C logistics license of pharmaceutical electronic business. This logistics system will first promote pilot programs in Guangzhou. (Source: Information Times)

国内首张医药电商物流牌照获批

来源:信息时报

核心提示:12月12日,国内最大医药电商平台七乐康宣布成立广州七乐康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将自建现代医药物流系统。这是国内首张医药B2C物流牌照。据了解,该物流系统率先在广州进行推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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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售处方药开禁临近,各家医药电商厉兵秣马提升运营能力。12月12日,国内最大医药电商平台七乐康宣布成立广州七乐康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将自建现代医药物流系统。这是国内首张医药B2C物流牌照。据了解,该物流系统率先在广州进行推广试点。

据了解,目前,B2C医药电商物流在国内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各大物流快递公司仍然没在此方面作出布局。有专家提醒,医药电商软肋较多,加快现有物流体系的建设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方公司鲜有配送药品资质

七乐康董事长石振洋表示,随着政策放开,医药电商开展物流系统建设的时机已成熟。将根据公司发展的情况和物流中心布局,逐步推进物流中心辐射范围内的自营配送工作。

七乐康物流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明年上半年将率先在珠三角进行完成自营配送覆盖的工作。另外依据珠三角的试点情况,逐步建立北京、上海、成都、武汉等全面的物流布局工作,

该负责人还表示,药品作为特殊的产品,对物流条件要求相对较高,整个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领域都必须在符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标准下进行,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绝大部分物流企业并不具备配送药品资质。

“明年处方药网售开禁,对温湿度有要求的药品而言,如何建立符合国家GSP标准的物流配送,将是医药电商抢占处方药销售市场的制约条件。”该负责人表示,七乐康自建物流将严格按照GSP标准,全程进行温湿度和GPS监控,同时还将配备专业配送车辆和配送人员。

物流仍是医药电商发展瓶颈

对医药电商企业而言,物流配送是目前医药电商发展的一大“雷区”,部分企业在该领域中也是屡屡碰壁。

资料显示,北京金象网早在2012年就宣布推出“金象一小时”(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 在北京城区内,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到下午5点前成功下单买药均可在当天1小时内送达。但现在“金象一小时”已经销声匿迹。另外,医药上市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今年与微信共建的“药急送”,因为与实体药店结合不紧密、配送时间滞后等原因,也被消费者吐槽为“药难送”。

对此,石振洋向记者坦言,在政策、市场需求及冷链物流相对落后的情况下,B2C医药电商的物流还处在一个初始阶段。不过,石振洋也乐观认为,这为后来者提供了崛起的机会。

石振洋说:“就以处方药而言,其在国内达到万亿市场总量,即使是1%流入到网上销售那也是百亿的规模,而这些医药的配送最终都要用物流去实现,市场的需求也就可想而知了。”

自建物流体系是行业必经之路?

虽然,未来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医药物流可以委托第三方配送,但是药房网董事长李洪波此前就公开表示,医药电商依赖第三方建设弊端较多。为了保障用药安全,符合药监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并且减少第三方物流节假日停止运营产生的影响,建立自有的专业物流配送体系,成为医药电商发展的必经之路。

有医药流通界人士提醒,医药电商物流不是简单的药品配送,而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托专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因此,加快现有物流体系的建设,提高物流企业配送效率和水平,是医药电商的当务之急。

另外,北大纵横投资医药高级合伙人史立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药电商的发展离不开实体药店的参与合作,消费者无论是从网上、还是APP上订购药品,其发送都是要从店面去走。对医药电商而言,缺乏实体药店的配合就相当于缺少发展的核心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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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 health “testing the water“ for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December 11th, 2014 | by

The app “Ali Health” is a platform for electronic prescriptions designed by Alibaba Group and has been put online in Shijiazhuang recently. After consultation in a hospital, patients who want to buy medicines somewhere else can upload the photos of the recipes by the app. After different pharmacies give the responses by offering the price, patients can choose one pharmaceutical firm for the supply and delivery of the medicines according to the price, service, brands and other factors. The industry experts analyze that the interest relationship between hospitals, doctors and medicines is expected to be cut off. (Source: China News)

阿里河北试水医药电商 探索医药分开改革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阿里健康”近日出现在石家庄,是由阿里巴巴集团打造的“处方电子化”平台。患者在医院就医后,如想在院外购药,可以通过这个客户端,将医生开具的处方拍照上传,社会药店通过报价响应电子处方,患者可根据价格、服务、品牌等因素选择提供药品供应和配送服务的药店。业内专家分析,医院、医生与药品的利益关系有望被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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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类似于“快的打车”的APP软件——“阿里健康”近日出现在石家庄,是由阿里巴巴集团打造的“处方电子化”平台。业内专家分析,医院、医生与药品的利益关系有望被切断。

“患者在医院就医后,如想在院外购药,可以通过这个客户端,将医生开具的处方拍照上传,社会药店通过报价响应电子处方,患者可根据价格、服务、品牌等因素选择提供药品供应和配送服务的药店。”阿里健康河北试点牵头人黄建良介绍说,该客户端自10月底开始测试,在上周短短5天时间里,注册用户已超过2万。

黄建良透露,除石家庄外,阿里健康“处方电子化”平台已开始在河北全省寻找合作药店,拟近期在河北全省开展业务,同时本周也开始在杭州落地并将在杭州市近300家连锁药店进行公测,并将逐步推向全国重要地区。

数据显示,在中国万亿规模的药品市场中,处方药占八成,其中药店零售渠道只占到20%。而在中国推进新医改的进程中,医药分开一直作为一项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商之间经济利益纠葛的重要举措。

今年9月9日,中国国家商务部、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合力推进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向8个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征求对《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

业内专家指出,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涉足医药电商,正是抓住了医药分开改革的政策利好,或许将倒逼推行多年的医药分开改革取得实质进展,该模式如能迅速复制到全国,将冲击现有医院传统购药模式,加快医药的分家进程。

对于有媒体提出药品安全、规避骗保、医院对接等问题黄建良对中新社记者说,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加快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和医保统筹账户监管平台的推进。“能够确保网购处方药的药品安全问题,也会让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保统筹账户的骗保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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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9.5b deal, giant Merck buying Lexington’s Cubist

December 11th, 2014 | by

The battle against emerging “superbugs” is producing a new generation of antibiotics. Now it has also produced a giant payout for a Lexington biotech on the front lines of the effort to take on increasingly potent bacteria. Cubist Pharmaceuticals Inc., which is amassing a portfolio of drugs for bacterial strains that prove stubbornly resistant to today’s antibiotics, said Monday that it accepted a $9.5 billion buyout offer from pharmaceutical goliath Merck & Co. (Source: The Bosten Globe)

默沙东正式宣布$95亿收购抗生素巨头Cubist

核心提示:12月8日,默沙东(Merck & Co)正式宣布,与抗生素巨头Cubist达成一项最终协议,将以每股102美元溢价35%现金收购Cubist。该笔交易已获双方董事会一致批准,总价值高达95亿美元,包括84亿美元股权估值和11亿美元的净债务及其他考虑因素。消息发布后,Cubist股价在盘前交易中飙升36.01%至101.1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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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纽约时报(NYT)才爆出默沙东有意收购Cubist,今日立马就得到了证实,让人不得不佩服默沙东的保密工作做的简直牛掰上天了!

今日,默沙东(Merck & Co)正式宣布,与抗生素巨头Cubist达成一项最终协议,将以每股102美元溢价35%现金收购Cubist。该笔交易已获双方董事会一致批准,总价值高达95亿美元,包括84亿美元股权估值和11亿美元的净债务及其他考虑因素。消息发布后,Cubist股价在盘前交易中飙升36.01%至101.14美元!

默沙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Kenneth C.Frazier表示,Cubist是抗生素领域的全球领导者,该公司已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管线资产,包括已上市产品及后期管线产品。将Cubist在全球抗生素领域的专长与默沙东雄厚的实力和全球影响力强强联合,将使我们在医院急诊护理领域创造一个更有利的地位,同时解决关键领域未获满足的医疗需求,如抗生素耐药性。

Cubist首席执行官Michael Bonney表示,与默沙东的结合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机遇,将加快Cubist奠定抗生素全球领导地位,同时将为股东带来显著而直接的价值,我们对默沙东怀有深深的敬意,默沙东强大的商业平台、全球影响力和科学专长,将使Cubist茁壮成长。

过去20多年来,Cubist一直致力于通过发现、开发和供应抗生素治疗严重潜在危及生命的感染,解决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默沙东表示,收购Cubist与公司去年推出的全球倡议和战略相互补预计,尤其是加强关键治疗领域的投资回报潜力。默沙东预计,收购Cubist将直接使该公司2015年新增10亿美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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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e, Germany suspend some drug approvals over data by GVK Biosciences

December 11th, 2014 | by

Regulators in France, Germany, Belgium and Luxembourg are suspending the marketing approval of 25 generic drugs due to concerns over the quality of data from clinical trials conducted by India’s GVK Biosciences, French watchdog ANSM said on Friday. The quality of Indian pharmaceuticals has come under fire this year, with regulator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citing problems ranging from data manipulation to sanitation and banning the import of certain products from several firms. (Source: The Ecnomic Times)

祸不单行,欧洲四国取消印度GVK Biosciences25种仿制药授权

来源:生物谷

核心提示:印度近日的制药产业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美国、德国因生产问题禁止其抗生素进口之后,近日法国、德国、比利时和卢森堡取消批准印度GVK Biosciences的25种仿制药,原因是临床试验的数据有问题。今年印度药品的质量频频受到诘问,目前欧洲和美国的监管机构发现印度制药公司篡改数据和环境卫生等问题严重,还禁止一些企业的药物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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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近日的制药产业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美国、德国因生产问题禁止其抗生素进口之后,近日法国、德国、比利时和卢森堡取消批准印度GVK Biosciences的25种仿制药,原因是临床试验的数据有问题。

今年印度药品的质量频频受到诘问,目前欧洲和美国的监管机构发现印度制药公司篡改数据和环境卫生等问题严重,还禁止一些企业的药物进口。

尽管法国的药品监管部门ANSM也承认,目前这些措施只是用来防范于未然,尽管暂时还没有导致任何对人体产生威胁或是影响药效的事件发生,但依然必须做出决策。目前这些药物全部停止批准通过,不过其中由迈兰和雅培生产的部分药品有可替代的产品,患者不需要中断治疗。

法国ANSM和德国BfArM两大监管机构声称,他们正在对GVK在2008年至2014年间提供的证明仿制药与原专利药具有同样疗效的临床试验数据进行重审。

ANSM表示,欧洲监管机构视察GVK在印度海德拉巴分部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时发现,心电图结果中存在猫腻,从那以后欧洲相关的监管机构就产生了足够的警觉,他们怀疑该公司临床试验存在问题。

位于伦敦的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独立发布了一则声明,宣布将会就这些药品在欧洲的市场授权是维持、更改、暂停还是彻底取消的问题作出建议,这项建议预期会在2015年1月份发布。

德国的监管机构声明,他们调查了授予28家药企的176项药品授权,然而该机构并未指明究竟是哪些企业或药品受到影响,也未给出会有多少授权可以继续使用。

德国BfArM宣布,涉事药企的审批若是在GVK的数据基础上通过的,已被勒令停止发售,直到他们可以从新研究中提供有效数据。

ANSM指出,有一些药企已经开始进行新研究,若结果是阳性,就可以继续允许药品销售。

然而,GVK 至今未就此事做出回应。

网上的一则声明显示,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的人类用药产品委员会(CHMP)发现海德拉巴的研究数据不足以支持产品审批。EMA希望受到影响的药企能够在接下来的12-15个月中重复相关实验。

印度的仿制药以低价获得竞争优势,然而在欧美市场上,低价若是以低质为代价,整个印度的制药产业终究都会遭到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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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blue book about drugs distribution released

December 5th, 2014 | by

On 26th November 2014, the first blue book – the development report of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n China (2014) – was released at the annual conference of Chinese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n Guangzhou. There are seven new viewpoints.

  1. The business of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is well concentrated while the industrial pattern is still “much”, “small” and “dispersed”.
  2. The model of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s turning into “end-to-end”.
  3. Reducing the price difference needs a fair environment of competition.
  4. The higher the price is, the more the public hospital will purchase.
  5. Selling essential drugs without added profit is bad for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and should be canceled.
  6. The sales volume of antineoplastic drugs got promoted in 2013.
  7. The core of pricing reform is to rebuild a normal competitive system.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首部药品流通蓝皮书发布

来源:医药经济报

核心提示:2014年11月26日,首部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4)》在广州2014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年度大会上发布,7大观点抢先看!

1、流通企业集中度提高,“多、小、散”格局仍在

2、药品批发配送模式向“端到端”转型

3、消除药品过大价差需公正的竞争环境

4、药价越高,公立医院采购量越大

5、基药“零差率”不利药品流通应取消

6、2013年抗肿瘤药物销量再提升

7、重建正常竞争机制是药价改革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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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首部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4)》在广州2014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年度大会上发布,7大观点抢先看!

《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蓝皮书》是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指导下,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编撰,对上一年度我国药品流通行业中的政策变化、热点事件、重点问题进行透视和预测,并对药品流通行业全面发展概况进行解读。

该报告系统地对我国新医改以来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读,具体分析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并为促进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蓝皮书批发、市场篇对我国药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进行了系统的调研分析,还收录了《2013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分析》报告。在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模式篇中,蓝皮书剖析了电子商务对药品流通行业商业模式进行的颠覆发展态势。

此外,该书选取国药控股、华润医药和九州通三家企业作为分享案例,展示其经验,为同行带去启发。在蓝皮书附录中,还刊发了药品流通企业的统计数据及报表,以供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相关研究单位和公众参考。

7大观点抢先看:

1、流通企业集中度提高,“多、小、散”格局仍在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国内有医药批发企业1.63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107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15.26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7.11万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42.37万家,药品流通领域“多、小、散”的产业格局依然存在。但与此同时,一些大型龙头企业正在崛起,企业间重组扩张加剧,规模化、现代化的中国医药商业正在形成。

2013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13036亿元。其中,药品批发企业前100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规模的64.28%,与2012年相比增长0.3%;排名前3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占29.7%,与2012年相比增长0.9%;排名前10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占36.3%,与2012年相比增长0.5%;排名前20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占42.4%,与2012年相比下降2.8%。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2家,50亿~100亿元的企业有11家,10亿~50亿元的有75家。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说,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占零售市场销售额的28.3%;排名前5位的企业占9.0%;排名前10位的企业占14.4%;排名前20位的企业占18.5%。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有3家,30亿~40亿元的有4家,20亿~30亿元的有3家,10亿~20亿元的有6家。因此,虽然我国药品流通企业销售规模不断增大,但“多、小、散”的产业格局依然存在,而与此同时产业集中度也在逐步提高,尤其是药品流通企业的集中度在不断提高,全国64.28%的市场份额已经被前100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占有。相比较而言,我国药品零售企业的集中度过低,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额仅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66%,这与我国当前的医疗体制,如医药不分、医保制度等有关。

2、药品批发配送模式向“端到端”转型

药品流通领域竞争的加剧,促使“端到端”这一新型药品流通模式出现。在这种新型药品流通模式下,药品批发企业既批发又零售,在药品流通的各环节进行紧密合作,具体包括:与药品生产企业有稳定的商业关系,在全国和各区域分别布局及建立药品分销网络、物流配送中心及相应的连锁药店;与此同时,与各区域的药品经销商及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商业往来关系。从药品分销网络处获取药品需求信息后传递给批发企业,再由批发企业向上游的药品生产企业订货,生产企业将所需药品发给区域物流中心,并配送给药店、医疗机构、个人消费者及养老院和护理院终端需求客户;同时随着电商的发展,非处方药品可以直接配送给最终消费者。

在这种“端到端”的配送模式下,能够使供需信息很好地传递,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流通环节,缩短药品的流通过程。同时,在这种扁平化药品分销网络模式下,药品配送品种齐全、批发配送效率高、成本低、服务水平高。普药和OTC类药品主要以这种批发配送模式为主,而且主要的零售终端是中小型批发商、药店、县级或民营医疗机构。而对于面向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新特药”,并不适合以该种模式进行配送。因此,可以看出虽然这种扁平化、快批快送的模式在很多方面具有优势,但由于医疗机构的药品市场规模占比较高,在我国的发展空间比较受限。

这种流通模式的代表企业是九州通集团。九州通集团以“端到端”的配送方式为主,并逐步向电商转型。

3、消除药品过大价差需公正的竞争环境

由于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特殊性,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效率低,对应的药品分销集中度低、规模化程度低和物流配送水平低和流通费用高昂。此外,国有药品批发企业效率低也是其运营成本过高的重要原因。国内批发企业尽管平均毛利率较高,但平均费用率也很高,超过了7%,利润率不足1%。美国和日本药品批发商的毛利率尽管只有3%左右,但平均费用率很低,不足1.5%,因此利润率超过中国企业,大约在1.5%。

需要指出的是,国内药品流通费用高主要不在物流环节,而是药品零售终端,尤其是公立医院垄断性的药品零售终端,以及政府对医疗体制不合理的管制。因此,药品流通环节多导致药品流通效率低、费用高及药品价格高的这种观点颠倒了因果关系。事实上,药品流通费用高的原因不在物流环节,也不在批发环节,最主要在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模式。因此,要解决药品流通费用高的问题,需要破除以公立医院为代表的零售终端的垄断地位,消除其现有以回扣和返利为主要形式的“以药养医”模式,医院及社会药店要有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这样才有可能消除药品的出厂价格与零售价格之间过大的价差,减少流通环节,控制层层加价,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的优胜劣汰,使其向扁平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

4、药价越高,公立医院采购量越大

基本的供求规律表明,商品价格越高,购买量及需求量就越少。然而,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却存在相反的规律,即药品价格越高,采购量就越大,反之则越少。这与药品15%的加价率管制政策直接相关。除此之外,医院在药品零售环节的垄断地位使其能够和药厂合谋抬高药品的批发价,不仅能获得“明”的加价收益,还能从药厂获取较高的“暗”的回扣和返利等。

公立医院的这种采购模式除了使药品价格虚高外,还显著增加了制药企业的销售成本,使得药品流通环节增加、效率低下。为了使药品顺利进入医院,并写入医生的处方,药厂需要组织药品营销人员,如一些医药代表等,医药代表通常由代理公司进行管理,代理公司有3种存在形式:药厂自建、独立的专业代理商和药品批发企业兼任。

反商业贿赂法规的出台使得药厂自建的代理公司转为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代理商,而在此之前,药厂员工中有60%是营销人员,只有30%左右的员工是生产人员。向医院的药事委员会、药房工作人员及临床医师等推销药品,并进行返利和回扣。因此,加价率管制政策和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导致药品价格虚高、药品流通费用过高及流通秩序混乱。

5、基药“零差率”不利药品流通应取消

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会导致返点和回扣这种违规违法的药品营销模式大面积蔓延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购销行为中,进一步恶化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流通效率。

2010年开始推行的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把公立医院药品购销模式带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扭曲了原来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药品购销模式,并对高效药品批发模式的市场空间形成挤压。

未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时,同一种药品的采购价格,公立医院要显著高于基层医疗机构。但是由于两者的药品购销模式及价格形成机制不同、面对的患者群体不同,两者几乎相互独立。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也采用公立医院的药品集中招采制度,并统一药品招标采购价。这使得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变化,药品生产商的均衡投标价格也会发生改变,这是因为:

第一,防止价格比较导致的损失。同一竞标药品的销售范围较广,在全国多个省市的二、三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均进行销售,并且基本药物在各省份的中标价格信息是公开的。那么,如果药企按照之前被压低的采购价中标,会导致各省份的价格比较,影响其他省份的药品价格,在其他省份的中标价水平也会大致相同。但是,如果以如此低的价格中标,将难以支付公立医院的药品的返点和回扣,也就很难进入公立医院。事实上,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实施以后,基层医疗机构也很难再以较低的价格来采购药品。这是因为,当基层医疗机构也被纳入政府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体系后,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模式、激励机制均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压低采购价赚取更多的批零差价变为以药品的回扣和返利为主。

第二,加价率管制扭曲了价格形成机制。加价率管制不仅使医院赚取合法的加价收益,还使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不能发挥作用,药厂只能用回扣和返利这样的营销模式来扩大市场份额。与公立医院15%的药品加价率类似,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也是一种管制措施,甚至是更严格的管制措施,也会导致药品价格越高越受欢迎的情况出现。虽然在零差价制度下,基层医疗机构不能赚取“明”的加价率收益,但能赚取更多的“暗”的返利和回扣。这是因为基本药品的招标采购作为公立医院的药品招标采购模式的一种简单复制,药厂对此很熟悉,基层医疗机构对此也“耳濡目染”,双方一拍即合,药厂通过返利和回扣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基层机构据此赚取卖药收入。因此,当盛行于公立医院的药品购销模式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时,药品价格很容易虚高,以支付返利和回扣。此外,当返利和回扣的多少作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主要考虑因素时,药品的质量往往会被忽略。同时,由于招标过程中已经遴选过药品的质量,药品的质量基本不在其考虑范围内。

第三,无法形成对采购量的有效承诺。通常情况下,药品的量价挂钩,即在采购量越大、销量越大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成本越低,批发价格就越低。但是药品的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只能确定中标价格,不能确定采购量。为防止中标价格过低而没有采购量,避免陷于供货则亏损、不供货则违约的两难境地,药品生产商通常较保守地报出较高的竞标价格。

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及零差率政策不仅不利于降低药价,还会使得流行于公立医院的药品购销模式流向基层医疗机构,降低药品流通的效率、增加流通费用等。因此,要放弃该政策。

总之,对于药品价格可以实行最高零售价的管制,但对于批零加价、医疗机构和药品工商企业间的议价权要放弃管制。

6、2013年抗肿瘤药物销量再提升

在化学药的大类中,循环系统用药物和抗肿瘤药物的销售占比有一定的提升,其次有提升的为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类药物和神经系统用药物,而调节免疫功能药物、解热镇痛药物、专科用药物、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物、非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物等的销售占比均有下降,其中调节免疫功能药物和解热镇痛药物的销售占比下降幅度较大。

抗肿瘤药物的销售占比排名从2012年的第5位上升到2013年的第3位,这与我国肿瘤病患者不断增多有着密切关系。我国每年新发肿瘤病例为312万例。平均每天有8550人、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癌症,有5人死于癌症。人在一生中患癌的概率为22%,其中肺癌成为发病率与死亡率最高的癌症,肺癌高发与严重污染的空气和主动或被动吸烟有着重要的关系。

在中成药大类中,补益药一反上年下降趋势在2013年增长幅度较大;除理血药、祛湿药和解表药均有略微增长外,其他几类占比较上年均有所下降。

7、重建正常竞争机制是药价改革核心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是重建药品市场正常竞争机制,切入点就是调动药品采购使用主体本身的积极性。要通过部门联合、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事先制定用于报销支付的价格基准,引导市场价格形成。要通过明确“超支不得获益、节约收益归己”的利益调节机制,调动采购使用主体降低采购价格的积极性。要通过有所区别的价格政策,支持制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要通过健全市场交易价格和数量监测体系,为政府依据市场供求动态调整价格基准创造条件。

实际上,这是实行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国家通行的一套机制,我们现在有条件地加以借鉴,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改进和逐步完善。当然,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结合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协调推进,通过局部先行试点,积累经验,暴露矛盾,逐步完善后加以推广。

药品市场正常竞争机制确立后,医药企业就必须面对正常市场竞争规律。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胜出,就必须不断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产品创新能力和控制生产运营成本。降低价格的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永恒主题。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后,原来那种靠折扣、回扣促销的日子将不复存在,在终端合理需求引导下,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将随之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对生产企业而言,或者走向研发之路,有自己的独创拳头产品,或者集中精力走向仿制之路,靠规模优势降低成本,赢得市场。对药品流通企业而言,就是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健全物流配送网络,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市场竞争大浪淘沙,最终形成少数规模化流通配送企业良性竞争的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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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of pricing by Chinese government

December 1st, 2014 | by

The largest reform of pricing in China is going to settle. Marketization pricing is expected to realize within more than 2700 kinds of drugs which were used to be priced by the government. After many rounds of discussion in the system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the file about canceling pricing by government is already under the process of consultation within eight pharmaceutical profession associations from 25th, November. (Source: China business News)

中国政府药品定价终结 明年起药价拟全放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核心提示: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即将尘埃落定,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有望实现市场化定价。昨日,记者从获得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中确认,在国家发改委系统内部多轮讨论通过后,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文件已于25日开始在全国8家医药行业协会内征求意见,限时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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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即将尘埃落定,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有望实现市场化定价。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获得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中确认,在国家发改委系统内部多轮讨论通过后,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文件已于25日开始在全国8家医药行业协会内征求意见,限时48小时。

最后23%药品放开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指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发改委在《意见稿》的第一页,明确给出了这一施行20年定价制度的最后期限。

突然公布的取消政府定价药品的明确时间表,彻底终止了此前关于它的种种猜测。“虽然是最后一轮征求意见,但从之前的吹风和市场发展环境来看,政府定价应该是确定要取消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这就意味着,占据中国庞大药品市场23%份额的政府定价产品,将正式放开“计划”定价形式,交由市场决策。初步估算,这将涉及2700余种药品。

自1996年开始,中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

除上述共2700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其他77%的药品此前已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

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体制—即在上述定价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及国家医保目录中的处方药,垄断生产经营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约1900种;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及地方医保增补的药品,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约800种。

按照《意见稿》提出的方案,本轮药品价格改革将主要分为五种形式,其中三类药品价格政策将发生变化。

“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专利药品(包括医保目录外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中成药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建立多方参与价格谈判形成机制;医保目录外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则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

而一类精神、麻醉药品和低价药品仍维持目前政策不变—前者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而低价药品按现行政策执行,继续执行日均费用上限标准控制。

冲刺48小时

此前一年内,关于药价改革的消息不断从各个渠道传出。10月27日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上,取消政府定价、放开血液制品等四大类产品价格等内容在会上正式讨论。

就在上周,新华社撰文《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适逢其时》,被认为是官方定调这一改革的信号释放。

由于直接关系到药品核心的定价问题,记者获得的这份制药企业的“1号”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由于相比以往的管理思路转变和大范围药品的价格松绑,这份最受市场关注的药价改革文件也被坊间评论为改革“步伐最大”和“远超预期”。

“我们正在收集企业关于这次改革的意见,目前看来,大家普遍比较关心下一步的配套细则怎么制定,医保是不是能够顺利”接单”。”直到昨日21时,牛正乾表示关于这个药价改革新规的意见收集工作还远未结束。

因为拥有行业内全部“两会”代表委员,牛正乾所在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这家拥有最多中国制药企业会员的行业协会,近年来在药价改革等诸多问题上曾多次上下传递意见。

但即便如此,对该协会来说,梳理成员企业的意见仍然是件繁复的工作。事实上,尽管《意见稿》已于25日开始在全国8家医药行业协会内征求意见,但很多企业是在26日当天下午才部分看到了这份《意见稿》,而对照企业动辄几百上千个药品权衡利弊,同样是件工作量巨大的事情。

按照发改委规定的时间,8家协会汇总的意见需要在26日24时之前反馈给发改委价格司。这48小时的冲刺期,成为距离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尘埃落定的最后一步。

三部委博弈

紧张的48小时意见征求期限之外,对于发改委主动削减自己的定价权力,业界也表达了一些困惑。

“现在看起来是发改委一厢情愿的意思居多,人社部和卫计委都还没说话。”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上市公司负责人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药价问题历来复杂,管不好就是众矢之的,人社部虽然负责医保基金,但也不会主动去接这么棘手的工作。”

按照发改委此次推出的方案,药品价格放开后,医保药品由医保部门接手,其核心就是制定医保支付价,医院采购时可谈判,给医院降价动力;专利药等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则引入多方谈判机制,以形成合理价格。

与此同时,医保在确定支付价的同时,还要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控制的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综合支付方式。

业内分析称,发改委放权的话,医保支付价的管理只能人社部接,但医保支付是反腐重灾区,对人社部来说十分棘手。

再加上药品招标采购权力掌握在各地卫计委系统中,实际招标价格由它们制定,而这一制度在实施中积累的问题饱受诟病,对药价管理的继任者来说,民间对招标制度走偏的积怨和由其引发的问题也将有可能一并“迁怒”人社部。

另一方面,卫计委还负责对医院诊疗的监督,防止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最后对药品价格也会实施管控,一旦价格变动频繁或者提价较高,可以启动成本调查,对垄断等行为依法处罚。

“客观来说,这样的安排是对的,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谁埋单谁来干预价格,人社部门作为药品采购方(应该负责)来谈判价格,但问题是,药价改革应该和医保支付改革同时推进,不然汽车的轮子大小不一样,是走不远的。”昨日,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干荣富对《第一财经日报》称。

此前,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三保合一”一直处于胶着状态,没有实质性推进,而这一问题被认为是直接关系药价改革的必要配套改革。

尽管国务院曾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三保合一”,但至今,除少数试点地区外,在中国多数地区,三大医保制度中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仍由人社部统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计委统管。付费归口的不同,直接影响了药价管理的诸多方面。

记者从正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获悉,药品“医保支付基准价”的探索是今年医改工作重点之一,部分地市已经开始试点工作。然而,对于如何衡量“基准价”,且如何制定这一标准,目前尚不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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