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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June, 2016

Tmall, 800Pharm and yhd.com announced the pause of the pharmaceutical businesses – all third party platforms of online drug selling pilots are called for a halt

June 6th, 2016 | by

Recently, Tmal Pharmacy, 800Pharm, and yhd.com announced the pause of the pharmaceutical businesses respectively. The third party platforms of online drug selling pilots are entirely called for a halt. These three pilots are at the moment the only platforms which got the pilot qualification of “Internet third party platforms of online drug selling”. Yhd.come announced that CFDA asks to stop the online drug selling pilots of third party platforms and that they got the announcement which was forwarded by Shanghai FDA. With respect to the reason of the pause, the officer from CFDA told the journalist from Caixin that there are problems of missing the supervision links for selling drugs online. CFDA are discussing about the solution. (Source: Sohu Health)

天猫医药馆、八百方、1号店分别宣布暂停药品业务 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被全面叫停

来源:搜狐健康 2016-06-06

核心提示:日前,天猫医药馆、八百方、1号店分别宣布暂停药品业务,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被全面叫停。这三家是目前唯一获得“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资格的三家平台。1号店在停止售药的说明中称:“1号店收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达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停止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至于暂停的原因,国家食药总局人士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售药面临监管环节缺失的问题,国家食药总局正在商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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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猫医药馆、八百方、1号店分别宣布暂停药品业务,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被全面叫停。

缘何被叫停?

这三家是目前唯一获得“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资格的三家平台。公开资料显示,95095平台隶属于中信21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其大股东是中信集团。八百方则是得到了广东省药监部门及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指导,1号店则是源于1号店位居上海,得到位居改革前列、前卫开放的上海食药局的支持。

1号店在停止售药的说明中称:“1号店收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达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停止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这些第三方平台停止卖药似乎是国家局主动叫停,但是,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向北京青年报表示,目前总局没有发叫停通知,这是各省局的行为。

至于暂停的原因,国家食药总局人士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售药面临监管环节缺失的问题,国家食药总局正在商讨解决方案。

医药电商受挫

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被全部叫停后,意味着这些企业仅拥有《信息证》,对药品只能展示,不能销售,目前尚不能判断第三方平台今后能否再给持牌B2C网上药店引流。

对于不少B2C医药电商药企来说,天猫、1号店等既是展示的平台,其庞大点击量也是不少网上药店客流的重要来源。此次,这些医药电商公司虽然未受影响,但是,其平台本身客流量不大,所以,此次暂停销售对医药电商影响较大。上市公司太安堂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谈及天猫医药馆暂停药品销售对公司康爱多网上商城会有一定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天猫医药馆2012年正式上线,为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C类许可证)的药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向在线大药房商家收取最高为成交额3%的佣金。

天猫医药馆是阿里巴巴经营业务中增长最快的类目之一。2015财年,天猫医药馆的总商品交易额为47.4亿元人民币,占整个在线医药零售市场过半的份额。目前已有约258家大药房旗舰店入驻,而国内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B2C牌照的企业约为450家。

受流通行业大整治波及?

2014年5月,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开放处方药网上销售等政策,被认为医药电商一大政策。

两年多时间过去,网售处方药政策至今仍未有落地。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医药电商遇冷。

分析人士对赛柏蓝表示,目前医药电商存在不少问题,个别网上药品经营者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部分药品经营者通过网上非法发布药品信息,夸大宣传、夸大疗效;销售假药;个别合法网站违规售药,销售不该销售的药品,如处方药等问题。

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这些问题大多出现在不具备医药电商资质的经营,具备医药电商资质企业一般合规经营。虽然如此,面对网上售药的问题,监管部门显得“有心无力”。目前,在国家对药品流通、销售渠道进行的大整治,作为药品销售渠道之一,如何加强对此渠道的监管也是国家局的重要挑战。

目前,国家局出台此政策,显示了国家局对药品流通全渠道加强监管和治理的决心,医药电商暂时也因此遇冷。

而从长远角度来讲,政策放开仍是大势所趋,八百方创始人张小兵曾在接受动脉网采访时表示:CFDA一直在积极推进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

附:1号店说明全文

1号店关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医药网上零售试点停止的说明

2016年 6月 1日,1 号店收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达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停止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在接到该正式通知后,1号店立即 开展与第三方商家的沟通工作,最快在一周左右停止相关药品的销售,其他健康类的业务继续正常运营。

2014年 9月,1号店获得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资格。近一年半的试点工作中,我们在各级食药监局的指导下落实试点政策,为广大顾客创造了安全可靠、便 捷快速的药品零售服务环境,也帮助企业搭建起了更直接有效的药品销售渠道,实现了在医药流通零售领域的有益探索。

对于此次的政策性调 整,1号店会严格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下达的要求,认真贯彻政策思想,仔细落实后续工作。与此同时,1号店将以顾客为先,随时关注政策的新进展,在合法合规 的前提下继续探索新型的业务模式,尽可能满足顾客所需,为顾客带来更优质的网购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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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becomes the first to implement the drug price negotiation into the health insurance

June 3rd, 2016 | by

On 3rd June, Yunnan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announced that regarding the result of the first national drug price negotiation published by CFDA, the reimbursement of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and th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and the online centralized purchase should be implemented by the middle of June. Yunnan will become the first province to implement national negotiation drug centralized purchase. (Source: China Business Network)

云南率先落实药品价格谈判 先期纳入新农合和大病保险

来源:第一财经 2016-06-03

核心提示:6月3日,云南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称,针对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要求各地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成为国内首个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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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云南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称,针对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要求各地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成为国内首个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

本报记者从云南省卫计委获悉,为使国家谈判药品尽快落地,在国家谈判药品结果出来后,云南省卫计委先期将三个药品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报销范围,并在5月24日召集3家国家谈判药品生产企业及相关的配送企业进行座谈,听取企业意见。5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文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这次国家谈判结果出来后,据初步测算,如肺癌的靶向药物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谈判前每位患者年治疗费用约18万元(不含慈善赠药),谈判后降到8.4万元/年。乙肝用药替诺福韦酯(商品名:韦瑞德),年治疗费用1.29万元/年,谈判后降价后为6762元/年,提高了乙肝、肺癌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郑进在6月3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其介绍,云南是癌症高发区之一,平均发病率高于全国平均发病率,特别是女性肺癌发病率较高。云南省大部分地方属边疆贫困地区,这些病,由于医疗保障难以承担,医疗费用高,往往一人生病,全家被拖垮,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国慢性乙肝患者约3000万,云南省有超过30万。因治疗费用问题,很多乙肝患者没有及时就医。由于这些慢病和大病的治疗费用和医保承受能力等问题,目前常见的乙肝和肿瘤、癌症用药,很多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基层群众用药不方便、用药费用较高。

郑进表示,云南省采购出让中心要在6月中旬前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挂网,并按要求定期统计用药数量和金额,报国家国管平台。在2016年-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诊疗需求,按挂网价格或相关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网上直接采购。各地要在6月中旬前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含基层和县及县以上),做好相关报销政策衔接。同时医疗机构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超过30天。

作为药品价格谈判的企业之一葛兰素史克公司则表示,会积极配合其他省份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让更多的患者可以受益于我们的创新药品。同时提高产能,增加供货来源,确保高质量的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

虽然在云南省药品价格谈判尚未进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是这已经打开了的一个新的开端。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表示,各地都在根据自己本地的医保政策,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推进。

而《通知》也表示,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尚未确定的地区,要抓紧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衔接;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首先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做起。

尽快让这些已经降价的药品进入医保范围,才能更好展示其真正的惠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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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mmerce department published a statistical analysis report of the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ndustry in 2015

June 3rd, 2016 | by

Recently, the commerce department published a statistical analysis report of the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ndustry. It is mentioned in the report that in 2015 the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ndustry has shown a good state of development in general. The whole sales volume for seven categories’ medical commodities was 1661.3 billion RMB with an increase of 10.2%. The growth decreased by 5%. The sales volume of drug retail market was 332.3 billion, which has increased by 8.6% with a decreased growth of 0.5%. The report also estimates that in 2016 the development of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ndustry will switch into a new normalcy where the growth trends to slow down and the structure trends to be better. (Source: Commerce department)

商务部发布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16-06-03

核心提示:近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年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1661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2%,增速下降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3323亿元,同比增长 8.6%,增幅回落0.5个百分点。《报告》预计,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整体发展将进入增速趋缓、结构趋优、动力转换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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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对药品流通行业整体规模、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和经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对行业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

《报告》指出,2015年,面对新常态下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启动实施,药品流通行业总体呈现销售规模增长趋稳、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进一步提升、创新和服务能力逐步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年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1661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2%,增速下降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3323亿元,同比增长8.6%,增幅回落0.5个百分点。

《报告》预计,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兼并重组和企业上市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医药服务供应链集成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零售企业大健康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互联网+药品流通”及线上线下跨界融合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行业整体发展将进入增速趋缓、结构趋优、动力转换的新常态。

今年是商务部连续第六年发布行业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附件:

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一、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概况
(一)发展概述。
2015年是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实施“十二五”行业规划纲要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常态下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加剧的环境,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强力驱动,企业努力寻求转型升级的战略路径,不断探索医药供应链信息技术和互联网跨界融合的业务和服务模式。药品流通行业总体呈现销售总额增长趋稳、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进一步提升、创新和服务能力逐步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运行分析。
1、整体规模
2015年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定增长,但增速进一步放缓。据商务部统计系统数据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16613亿元 ,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2%,增速较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332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8.6%,增幅回落0.5个百分点。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50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981家,下辖门店204895家,零售单体药店243162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448057家 。
2、效益情况
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2625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9%,增幅回落4.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28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6%,增幅回落4.2个百分点;平均毛利率6.9%,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平均费用率5.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平均利润率1.7%,与上年基本持平;净利润率1.4%。
3、销售品类与渠道结构
按销售品类分类,药品类 销售居主导地位,销售额占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74.2%,其次为中成药类占14.6%,中药材类占3.6%,医疗器械类占3.4%,化学试剂类占1.2%,玻璃仪器类占0.2%,其他类占2.8%。
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典型样本城市零售药店2015年品类销售统计,零售药店销售额中的药品类占主导地位,占零售总额的80.7%,其中化学药品占47.5%、中成药占25.2%、中药饮片占8.0%;非药品销售占19.3%,其中食品(含保健食品)占11.3%,而药妆品、日用品和其他商品这三类总占比不足3%。
按销售渠道分类,2015年对批发企业销售额为6936亿元,占销售总额的41.8%,比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对终端销售额为967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58.2%,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其中对医疗机构销售额为6907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71.4%,对零售终端和居民零售销售额为2770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28.6%。
4、销售区域结构
2015年全国六大区域销售总额比重,分别为华东37.9%、华北16.4%、中南22.9%、西南12.8%、东北5.4%、西北4.6%;其中华东、华北、中南三大区域销售额占到行业销售总额的77.2%,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三大经济区域销售总额比重,分别为京津冀经济区占14.1%、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占22.7%、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占8.0%。
2015年销售额居前10位的省市,依次为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重庆、云南;10省市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63.8%,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5、所有制结构
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药品流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8644亿元,占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68.5%,实现利润169亿元,占直报企业利润总额的59.5%;股份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633亿元,占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20.8%,实现利润68亿元,占直报企业利润总额的24.1%。
6、医药物流配送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药品批发直报企业商品配送总额11150亿元,其中承接第三方业务配送额占14.4%。配送客户数量逾120万家,其中批发企业客户占14.2%、零售药店客户占27.0%、医院客户占11.7%、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客户占20.8%、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客户占21.4%、专业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客户占1.5%、其他客户占3.4%。直报企业共拥有958个物流中心,仓库面积超过900万平方米,其中常温库占32.5%,阴凉库占64.3%,冷库占3.2%;托盘数量超过500万个,物流设备完好率达到99%以上;拥有专业运输车辆15363辆,其中冷藏车占11.9%,特殊药品专用车占8.8%。基本药物配送额为1618亿元,其中对本省配送金额占89.8%,对外省配送金额占10.2%。
7、医药电商情况
伴随着互联网的推进,医药电子商务呈现爆发式增长,医药企业开始大规模进军电子商务领域,网上药店、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有517家企业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与上年相比增加164家。从业务形式来看,全国累计有25家平台具有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证照(国A证),比上年增加9家;106家企业拥有批发交易类B2B证书(B证),新增33家;386家企业拥有网上零售类B2C证书(C证),新增122家。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商务部直报系统医药电商销售总额达476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达444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93.3%,B2C市场规模达32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6.7%,订单总数超4000万,订单转化率超过81%,货物准时送达率达到99%,退货率及客户投诉率均低于1%。
8、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上市公司新增4家,其中通过IPO增加3家,分别为老百姓、益丰药房和华通医药;通过资产置换增加1家,即人民同泰;减少1家,系桐君阁因资产置换不再属于药品流通行业。截至目前,药品流通行业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0家,2015年营业收入总额为5570亿元,同比增长14.1%,净利润总额为152亿元,同比增长19.1%。年终最后一个交易日市值总计为3905亿元,平均市值达到195亿元;其中市值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13家,分别是国药控股、上海医药、华东医药、九州通、国药一致、瑞康医药、老百姓、国药股份、中国医药、一心堂、益丰药房、嘉事堂和柳州医药,国药控股和上海医药的市值均超过400亿元。药品流通行业挂牌新三板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22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家药品流通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2015年对外投资活动共有89起,涉及金额63亿元,同比增长14.9%。
9、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总数达到257633人,比上年增加91129人;执业药师注册率达到62.3%,比上年增长2.4个百分点;全国每万人口注册执业药师数为1.9人,较上年增长58.3%。
10、对GDP、税收和就业的贡献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5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0.09万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4.16万亿元,药品流通行业全年销售总额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9%,与上年持平;其中药品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0%,均与上年持平。
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纳税额为66.8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8%;全行业从业人数约为534万人。
二、药品流通行业运行主要特点
(一)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增长趋缓。
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为166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6%,2015年增长率数据显示,低于“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约6.4个百分点。
近年来,在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推动下,各地医保控费政策和招标政策陆续出台、基层用药政策调整、“限抗令”的实施以及医药电商对传统行业的影响,使得药品价格水平不断下降,药品流通企业的业务增长、盈利能力受到挑战,加之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均面临增长放缓的压力,致使药品流通市场销售总额增速有所放缓。
(二)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从增长速度来看,2015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3位与上年相比增长19.6%,前10位与上年相比增长18.0%,前50位与上年相比增长16.3%,前100位与上年相比增长15.6%;增速与上年相比,分别回落0.4、1.4、2.7、2.5个百分点。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增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增幅趋于缩小。
从市场占有率来看,2015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68.9%,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其中前3位药品批发企业占33.5%,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前10位企业占46.9%,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前50位企业占63.1%,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51.7%,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数据显示,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在市场上占有一定规模的药品批发企业其经营能力、营运能力和管理能力均得到有效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行业已形成3家年销售规模超千亿元、1家年销售额超500亿元的全国性企业,同时形成24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
(三)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增速有所回落但总体向好。
2015年,我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总体呈增长态势,但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水平持续提升、药品零加成政策推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加之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购物方式为主的消费群体正在逐步形成,使得零售药店传统业务增长空间收窄、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增长逐步放缓。2015年,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3323亿元,增幅由2014年的9.1%降至8.6%。“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3.1%,2015年增长率数据显示,低于“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4.5个百分点。
新版GSP在药品零售企业全面实施,对执业药师配备、信息技术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使单体药店生存压力加大,但促进零售企业连锁率和集中度有所提升。截至2015年12月31日,销售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门店总数达到52012家,占全国零售药店门店总数的11.6%,销售总额956亿元,占零售市场总额的28.8%,比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有21家,销售前3位企业销售额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6.7%,前10位企业占15.9%,前50位企业占25.7%,占比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四)医药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呈现多元化。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2015年药品流通企业顺应医药健康需求,深入研究相关行业政策,探索“互联网+”商业模式,主动转型,努力开拓医药电商市场,与拥有流量优势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等互联网公司跨界融合、整合资源,对行业格局变革带来深刻影响。
药品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平台,发展B2B、B2C业务,整合供应商、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医院资源打造云服务平台;通过云服务平台提供慢病健康咨询等便民服务,并根据不断积累的大数据,为调整采购渠道与产品结构提供信息支撑,为居民购药提供更多便利;与医药电商企业合作,开展O2O业务,实现信息互通、快速物流,提升用户体验,实现健康管理;利用第三方平台整合双方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造线上销售平台及线下配送网络,跨行业合作、跨地区开展智能医药信息服务,帮助用户完成从自诊到问诊、购药的全过程。
(五)现代医药物流加快发展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全行业现代医药物流建设快速发展,成为药品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同时,新版GSP的实施及“互联网+药品流通”的推动,以及信息化、现代化技术水平的显著提高,促使医药物流向新的方向发展,提升企业物流信息化管控能力,提高流通技术含量,并逐渐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延伸服务,全供应链的服务模式开始形成。伴随医药物流业态的专业化发展,行业内第三方物流发展日渐成熟,如北京嘉和嘉事医药物流公司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经过多年努力成为专业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提供商。
据药品流通行业统计直报系统不完全统计,医药物流企业广泛采用先进物流设备和管理软件及管理手段。其中,企业拥有仓储管理系统的占71.9%,拥有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的占92.6%,拥有订单管理系统的占80.9%,拥有数码拣选系统(DPS)的占48.6%,拥有射频识别系统(RFID)的占48.1%,拥有仓库控制系统(WCS)(设备控制系统)的占50.3%,拥有运输管理系统(TMS)的占49.2%,拥有可追溯温湿度监控系统的占83.9%,拥有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的占57.7%,拥有货主管理系统(TPL)的占48.6%;物流费用占企业三项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额的14.6%,占营业费用的24.9%;行订单处理利用度达到69.1%,账货相符率、准时送达率均达到99.5%以上,基本实现了现代医药物流的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的融合。
(六)商业模式创新成为行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面对药品流通行业增速放缓的形势,药品流通企业积极探索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模式,以调整促创新,以创新谋发展。
在服务创新方面,丰富了药品流通渠道和服务模式,提升了客户服务和药学服务质量。在管理创新方面,进行战略规划、业务布局、优化流程、规范与精细管理、资本运作等,提升整体管理能力。在技术创新方面,应用现代医药物流、信息化及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引领行业技术升级、创新发展。药品批发企业为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提供供应链综合解决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业务,合作发展院内智慧物流,包括物流延伸服务、承接医院药库外设。药品零售企业提供专业化药学服务和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发展专业药房、品牌专卖店、药(美)妆店,打造现代社区药店、药店+诊所等新型零售方式,建立DTP(高值药品直送)药房和基于移动互联的慢病管理平台、以健康服务解决方案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模式。
三、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2016年是实施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关键之年,更是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之年。在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导下,随着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深化,药品流通行业将不断调整结构、转型升级,践行“供给侧”经营服务模式创新,完善医药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药品流通行业在服务医疗卫生与全民健康事业中的功能作用。预计2016年行业销售规模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与此同时面临着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的挑战,行业整体发展进入增速趋缓、结构趋优、动力转换的新常态。
(一)社会刚性需求引导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社会刚性需求的加大,将促使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趋势明显,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亿多人,占人口总数的10.1%;国内城镇化率已升至56.1%,进城务工人员已达到2亿多人。此外,在我国生态环境压力增大、计生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增长,为医药保健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扩展了空间。未来,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继续稳步增长,健康消费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行业企业应积极把握,化挑战为机遇,谋求新发展。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常态将对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016年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的关键一年,也是药品流通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建立与健全现代药品流通体系的重要一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进入了重要的转折期。
未来,医疗卫生投入将稳步增加,公众医疗保障水平将逐步提高,全面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空间不断增大,将带动药品在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消费结构变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综合改革将逐步破除“以药补医”体制,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将使药品流通环节加价透明化,带来行业格局变化,进一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药品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和分级诊疗制度的改革,将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环境,对流通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三)资本市场发力使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步伐加快。
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在“十三五”期间,继续鼓励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快整合与扩张,进而做优做强做大;同时,支持中小型、创新型药品流通企业做精做专,形成经营特色。
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借力资本市场,全国范围逐渐产生超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和一大批全国性、区域性大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而且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药品流通企业将明显增多,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此外,国际性药品流通企业进入中国的步伐在加快,国际竞争国内化局面已经形成。
(四)优化医药供应链管理进一步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期间,围绕优化新型供应链关系,药品批发企业将继续突破传统商业模式束缚,加快向医药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逐步建立以“服务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新商业模式,推动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四流”融合,进一步优化供应链集成管理。
从依靠进销差价盈利的批发配送商向以服务收费为主的供应链服务商转化是大势所趋。企业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管理提升为契机,挖掘市场潜力,拓展市场广度和深度,促进物流保障和信息化体系建设有序推进,运用供应链思维、平台思维、全局思维、共享理念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加快向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服务延伸,利用自身在价值链中的优势积极开展增值服务,如为上游客户生产研发企业提供专业物流及市场咨询支持服务、为下游客户医疗机构提供院内智慧物流、药学交流服务等 。
(五)“互联网+”商业模式和跨界融合将成为行业转型创新的重要手段。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的实施,给药品流通行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新业态的培育和推动跨界融合带来了新机遇。随着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医药医疗健康管理等行业将逐渐衍生出多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并对用药安全性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药品流通行业将以大数据作为提升药品流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更加注重多方协作,利用互联网思维,借助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工具,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升级,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建立更深入的服务关系和分工协作模式,创造独特的增量价值。加强数据挖掘,向大健康产业延伸,向智慧型现代医药服务商转型。利用“互联网+”的手段,以大数据与云计算为抓手,补齐药品流通行业在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领域的短板。如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乡村与边远地区的供应,低价药、小品种的供给,防灾防疫应急药械的储备,药事服务能力的提升。开展O2O协同发展,合理调配线上线下资源,解决最后一公里送货问题,充分发挥药品流通在医药保障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六)药品零售业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2016年国家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开展分级诊疗等方面将迈出更大步伐,社会药店将逐步承接医院门诊药房功能,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药;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推进和人口老龄化、二胎政策、群众健康管理观念的转变,行业发展环境将不断优化,未来药品零售业的发展将面临重大机遇。
随着药品零售业自身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药品零售市场逐渐被资本所青睐,药品零售企业上市公司增多,上市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快速提升,经营规模扩大,管理水平和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互联网与传统医药产业融合加快,以医药电商为基础发展起来的O2O、慢病管理、在线诊疗等新兴业务模式将促使药品零售业由传统药品零售商转为提供医药商品、健康产品、专业药学服务和大健康管理的综合零售服务商。药品零售行业将加快产业布局,多业态、多品种、多方式经营成为常态,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建立完善健康服务人才保障培训机制,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
(七)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将推动企业品牌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实施以来,在国家整体重视信用建设的大背景下,药品流通行业将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诚信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行业流通秩序。药品流通企业积极谋变,在加强创新引领转型的同时,也将更加注重合规经营与品牌发展,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整体竞争力。企业在市场中将承担更多的药品质量责任、渠道安全责任、供应保障及药学服务等社会责任,更加注重自身基础建设及内涵式增长,共同改善市场诚信环境。通过不断创新经营模式、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举措,逐步形成服务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提高整体发展水平。企业不断提升服务理念,丰富品牌内涵,建立健全守法合规的管理体系。同时,全行业进一步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宣贯和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零售药店“两项评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服务社会的透明度,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八)行业人才队伍结构调整及知识结构不断更新。
药品流通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十三五”期间,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节奏加快,企业资源和运营模式的整合必然带来人员结构的调整和人才知识构成的提升。具备医药行业知识的高层管理人员及专业管理人员成为企业急需人才,人才标准、培养和选育机制的针对性和体系性也将进一步提升。
2016年,行业将努力解决影响总体效率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人才缺乏问题。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药物流和医药电商四大业态更加需要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及供应链管理人才。企业应注重培养和引进中高级专业人才、执业药师、健康管理师、营养师、护理师、美容师等和具备供应链管理、IT软硬件应用能力的人才,为企业适应“互联网+”商业模式时代发展和向大健康领域拓展提供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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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eeting for health reform pilots was held in Chongqing –drug mark-up cancelled

June 2nd, 2016 | by

On 1st June, Chongqing government held the 2016 health reform job meeting, i.e. the initial meeting of general health reforms pilots. This year, Chongqing is listed in the second batch of national general health reform pilots at the provincial level. There are 12 new pilot districts and counties for the public hospitals’ reform.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there are at least two public hospitals in each district implementing the reform, which should start before the end of June. Municipal hospitals should start the reform before the end of the year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One hospital, one scheme”. It is said that the drug mark-up will be comprehensively cancelled in the reform. County-level hospitals get a compensation by medicine service fee. Municipal hospitals get compensations by adjusting medical service price, getting financial aid and reducing operation cost. (Source: Chongqing Times)

重庆召开医改试点启动会议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重庆时报 2016-06-02

核心提示:昨天,重庆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议暨2016年医改工作会议,全面相应政府政策,落实医改相关问题。今年,重庆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其中公立医院改革新增12个试点区县。根据要求,每个区至少有2家公立医院实施改革,在6月底前启动;市办医院按照“一院一方案”的原则,年内启动。据介绍,此次所有改革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区县医院通过药事服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市级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和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的方式予以补偿。

[hide for= “!logged”]分级诊疗、解决药价虚高、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等问题纷纷在各省市落地实施。昨天,重庆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议暨2016年医改工作会议,全面相应政府政策,落实医改相关问题。
今年,重庆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其中公立医院改革新增12个试点区县,今年重庆拟将尚未实施改革的12个区的公立医院和市办医院纳入改革范围,2016年,市财政将对新增加的12个试点区县进行资金补助,市级财政对每个试点区县补助300万元。
根据要求,每个区至少有2家公立医院实施改革,在6月底前启动;市级按照“一院一方案”的原则,年内启动。
据介绍,此次所有改革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区县医院通过药事服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市级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和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的方式予以补偿。
对于家长广泛关注的疫苗问题,会议提出将制定出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建立公共卫生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公共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办医方面,重庆将加强公立医院科室承包、新技术不规范使用等方面的查处。
此外,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150元。
据介绍,为创新管理方式,重庆实施五大社会保险统筹管理,推动经办服务由按险种向按流程优化。目前,已与海南、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新疆、广西、广东、吉林等9省签订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协议。[/h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