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Pages
-

SmartMedCN

Kategorie: ‘Hospital News’

Private Capital Lured to Investe in Hospitals

December 4th, 2010 | by

2010-12-04

 

The China Central Government announced a policy yesterday, which encourages more priviate capital flow in healthcare sector. Moreover, the wholly foreign-invested hospitals are allowed in China now.

中国放宽办医门槛 准许外资独资开设医院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中国正式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门槛,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享受和公立医疗机构一样的税收和价格政策,外资还可独资在我国开设医院。

我国将放宽对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享受和公立医疗机构一样的税收和价格政策,外资还可独资在我国开设医院。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下称《社会办医》),从准入范围、落实优惠政策、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共25条意见。

准入是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的第一个环节,《社会办医》提出,首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要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还要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与其具备的服务能力相适应。

公立医院改革也要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参与;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由目前的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股比限 制,对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先行试点、逐步放开;最终在程序审批上也要简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权限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设 立由卫生部和商务部审批。

此次鼓励社会办医重拳还落在优惠政策方面,共11条意见涉及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优惠。未来,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凡执行政 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人保局、卫生部、民生部等都要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伤险、生育险、医疗救助等纳入定 点服务范围,各地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

此外,非公立医疗机构中,非营利性的税收和价格政策要享受同等优惠;国家还会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等。

除了鼓励支持,还着重提出了监督和规范。要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严禁非公立医疗机构超范围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医疗欺诈行为,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也在监督的重点范围内。

此外,还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重点解读

【关键词】社会资本办医

原文: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

细则:社会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登记,分类管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

解读:著名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表示,以我国目前医疗机构的现状来说,从事社会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力量尚显薄弱,国家此次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 办医政策,政策对象主要是指包括社区、中小型的医疗服务机构、医疗培训机构及医疗咨询机构等,开展的服务项目包括传染病、农村卫生、妇幼保健等基层公共卫 生,体现政府职能对医疗市场分布的调整。

【关键词】公立医院改制

原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细则: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改制范围。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 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要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 与公立医院改制。公立医院改制可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以及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先行试点,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在改 制过程中,要按照严格透明的程序和估价标准对公立医院资产进行评估,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定改制单位职工安置 办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解读:王健康表示,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意味着国家将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新一轮的服务质量比拼。一方面,近年来,医生收取患 者红包、医药代表回扣的报道屡被见诸报端,这与其自身管理不无关系,社会资本的注入势必会引起吃“皇粮”的公立医院的竞争意识;另一方面,运行状况不好的 公立医院也将面临重组甚至被淘汰的风险。

【关键词】外资由合资变独资

原文: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细则: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对外开放,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与我国的医 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的股权比例限制。对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在我国境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进行试 点,逐步放开。境外资本既可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以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境外资本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举办医疗机构。

解读:王健康表示,从此次所用的“允许”字眼不难看出,国家对外资办医是明确鼓励态度的。目前,境外资本在我国多是以合资的形式出现的,且对其入股 比例有所限制,如内陆省份多是不超过30%,东南部沿海省份则不超过50%。随着国家对外资办医的鼓励性政策推出,其参股比例有望逐渐扩大。但为保证医疗 质量的统一,外资办医不仅需经国家严格的审批手续,在我国从业的医师也需获得我国医师资质方能上岗,除中外互认的相关学历外,他国同类医疗机构的医师资质 无法认可。

王健康认为,外资办医的引入和推广将有效弥补我国目前医疗行业资金短缺、医疗水平亟待提高等不足,同时,对公立医院的改革,如新理念和新型管理方式的引进也可以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税收优惠一致

原文: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

细则: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

解读:王健康说,民营医院是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在我国医疗行业中占有重要的比重,如何引导和鼓励其尽可能多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实现 为公立医院减压、以切实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则通过使其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就显得相当重要,这也将从实际上提高其积极性。

王健康表示,虽然国家规定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但目前多数医院除正常的公共卫生服务外,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也在 不断扩大以“创收”,那么对其超过规定部分的特需等服务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其回归公益性,压缩特需、保健等服务项目的比例。

王健康认为,国务院此次文件无疑是个平衡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定位和发展的信号。逐步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税收和价格方面的平等对待,将有助于我国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调整社会医疗服务机构类别的拓宽。

■各方反应

卫生部门:高额税收限制民营医院发展

北京市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已经有数量较多的民营医院,但医疗水平和管理水平等参差不齐,且多数不成规模,也缺乏高水准的医疗团队。同 时,因开展营利性服务的民营医院需要缴纳高额的税收,因此缺少减免税收的政府支持举措也成为限制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原因之一,从而导致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经 营不起、难以形成规模或因服务水平及价格管理等未被纳入医保而缺少病源。

同时,本市已经有部分民营医院进入医保范围。医保部门会通过定期对已纳入医保的包括公立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的非营利性服务进行定期的审核,一旦发现医疗服务水平、收费价格等存在问题,如骗保、高价收费等,将取消其医保资格。

卫生部门表示,在本市新一轮医改中,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疗机构重组改制。同时,公立医院也可以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术优 势,探索与社会资本结合,以扩大规模,满足患者多层次医疗和健康需求。今后,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服务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符合规 定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规定享受土地、税收等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

民营医院:政府引导后还需有政策支持

北京皇城股骨头坏死医院是京城一家非营利性民营医院,虽然早已被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执行的是与公立医院相同的药品价格,但因其“姓私”而无法享受只针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政策。

院长黄克勤表示,仅就北京市中医局评选出的名老中医传承人而言,公立医院的名老中医每人可获得2万元的经费用于技艺传承,而民营医院入选的名老中医 则未获得政府的财政奖励,“我们医院共有四五位老中医都已入选,但只能由医院出钱为其建工作室,进行保护,仅这一项开支每年花费的金额就在数万元”。同 时,购进一台核磁CT机的计划也在层级审批后未获批准。

虽然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皇城股骨头医院可享受免交营业税的政策,但提及每年需缴纳的高额税收,黄克勤表示暂无法估算。

部分民营医院表示,国家已经多次呼吁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办医,但仍需要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同样是提供非营利性的公共卫生服务,为什么公立医 院就可以享受政府包干政策,而我们却要付出高额的‘代价’?这次国务院出台的鼓励措施又一次使我们看到了希望”。民营医院认为,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平等的 价格和税收政策,才有助于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中,促进公平且良性的竞争。

Industry Oxygen Used in Children Hospital

October 29th, 2010 | by

2010-10-29

Children Hospitals in Chenzhou, Hunan province was exposed to use industry oxygen for kids. Moreover, it’s said that Chenzhou Children Hospital is not the only hospital that does it, as a matter of fact, most of local hospitals do the same thing for at least more than four years. The question is why they could keeping using it for so long without any ticket from the government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Source: CCTV News Channel (13.05.2010 /11 min)

http://news.cntv.cn/china/20100513/104651.shtml

 

湖南儿童医院使用工业氧气代替医用氧

 

不久前,湖南省郴州市儿童医院因为大量使用工业氧气替代医用氧气,直接用于临床治疗,被媒体曝光,受到药监部门查处。这一事件事关医疗和患者安全,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焦点访谈记者在郴州市进行了深入采访,发现在这所医院非法使用工业氧气,并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

儿童医院使用工业氧被处罚

2010年1月18日,郴州市药监局接到举报,郴州市儿童医院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为患者治病。第二天,药监局稽查支队前往该院调查取证。在现场,他们看到了三十瓶假冒医用氧。于是,郴州市药监局调取了儿童医院2009年以来的氧气购买台账,结果发现问题相当严重:儿童医院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从当地一家工业气体公司购买10290瓶工业用氧。

发现儿童医院严重违规使用工业氧的情况后,当地药监部门1月26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医院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进氧气。药监部门还对医院处以92万元的罚款。

整改期间仍在大量使用工业氧

事件至此似乎已经结束。然而,就在医院还在进行整改期间,4月1日,湖南电视台曝出,儿童医院仍然在大量使用工业氧。

舆论一片哗然。一位孩子家长说:”当时就觉得傻了,不敢相信”。

2010年4月2日,郴州市监察局、卫生局和药监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驻儿童医院深入调查,并确认该院在上次被查出使用工业氧后的2个多月整改期里,仍然继续购进工业氧4919瓶。

卖工业氧公司法人是医院总支书记的老公

儿童医院院长吴志坚说,医院是从郴州市工业气体公司购买的工业氧气,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和平是儿童医院总支书记李细莲的老公,所以医院有难言之处。

原来,该院使用的工业氧都是从郴州市工业气体公司购买的。郴州市工业气体公司是一家没有任何经营药品资质的企业,也就是说,这个公司只能生产和销售工业氧,无权向医院出售氧气,然而,由于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和平与儿童医院书记李细莲是夫妻,因此,这个极端大胆的交易就这样在当地著名医院里堂而皇之地每天进行着。

那么,这样的交易进行了多久了呢?

据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从2006年1月到2010年3月四年间,郴州市工业气体公司共向郴州市儿童医院销售氧气49067瓶,其中直接从医用氧生产企业购进医用氧再转卖给医院的只有18235瓶,其余全为工业氧,工业氧所占比例超过了62%。

目前,事件直接责任人、儿童医院总支书记李细莲已被开除党籍,另有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不同行政处分。

联合调查组还对儿童医院剩余的氧气进行了鉴定,认为基本都达到了医用氧标准。这听起来让大家放心多了。然而记者了解到,郴州市工业气体公司卖给医院的氧气共有两种,一种是向医用氧生产企业直接购买的正规医用氧再转卖给医院,而更多的则是自己罐装的工业氧。那么被检测的到底是哪一种呢?调查中,记者发现,被检测到的其实是合格的医用氧,医院之前用过的工业氧,并没有做过检测。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升平解释说:”医院以前用过的工业氧我们没办法检测到,它已经用完了。”

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

工业氧和医用氧在生产标准和使用对象上都有着明确界定。”工业氧”相比”医用氧”,质量要求较低,并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杂质,大量吸入可能引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病症,严重的甚至会威胁生命。因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医用氧必须从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严禁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

目前,对于儿童医院非法使用工业氧到底会给患者带来什么危害,仍然还在核实中。儿童医院吴院长表示:”如果确实因为我们的氧气导致的损害,医院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获利的到底是谁

郴州市儿童医院长时间大量使用工业氧,是为了节约成本吗?记者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儿童医院吴院长说:”工业氧一公斤多少钱我们不清楚,发票上是医用氧,我们也是按医用氧付费的。”

医院并没有从中获利,那么获利的是谁呢?

原来,由于郴州市工业气体公司垄断着向儿童医院供氧的渠道,因此它可以随意压低价格买进工业氧,再转手以正规医用氧的价格卖给医院,赚取高额利润。其中,向正规医用氧企业购买医用氧每瓶花14元,再转卖给医院是30元,这样每瓶有16元差价,而更多的则是直接罐装工业氧,每瓶成本只有4元,差价高达26元!

显然,这起工业氧事件是由儿童医院书记李细莲和郴州工业气体公司负责人陈和平夫妇为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一手导演的。

究竟有多少医院在违规使用氧气

那么,这家郴州工业气体公司只把工业氧卖给儿童医院一家吗?会不会还有其它医院呢?记者找到了这家郴州市工业气体公司。

在这家公司的院子里,记者看到了一份通知,上面写道:各医用氧用户,公司决定从2010年4月1号开始停止销售医用氧气,收回的医用氧气瓶全部作工业氧处理。在这个只有工业气体生产和销售资格的公司里,它的用户却是医用氧用户,显然在这里违规销售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而从它的称呼,”各医用氧用户”来看,它的用户绝不仅仅是儿童医院一家。在现场的员工承认,公司的用户有二、三家。

究竟还有几家医院违规购买氧气?

为进一步核实其它医院的用氧情况,记者找到了郴州市唯一一家有医用氧生产资格的企业–旭辉气体公司。旭辉气体公司负责人说,郴州市有不少医院用的都是他们生产医用氧的瓶子,但里面装的却不是他们生产的医用氧。当地知情者透露:”据旭晖气体公司老总陈述,由他们供应的正规医用氧的医院有四家”,而郴州城区至少有医院二、三十家。

种种迹象表明,郴州市违规使用氧气的医院并不止儿童医院一家。究竟还有多少家医院牵涉其中?这里面的黑洞还有多大?当地相关部门还在进行深入调查。

治病救人,性命攸关,但为了获取私利,居然用工业氧气替代医用氧气,一些人的利欲熏心,已经突破了良知和法律的底线。同样令人心寒的,是一些人的麻木和迟钝!目前看来郴州儿童医院这么干已长达四年之久,今年1月份还受到了处罚,但之后的二三月份该院仍在购买使用工业氧。记者调查得知,知情者不止一个,这事却没有被坚决制止;四年的无人问津暴露出监管者的监管力度稀松无力,甚至可以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难道我们连给生病的孩子一口纯净的氧气都没法保证吗?

责编:刘岩

1300% Profit on Asparagus Pill

October 28th, 2010 | by

2010-10-28

The breaking news regarding „asparagus pill“ has raised serious discussions throughout the whole nation. Why the sales price of asparagus pill in hospitals is 13 times higher than their procurement price from manufacturers? How the costs have been added in the supply chain? A complete investigation process was showed on  CCTV.

天价芦笋片生产厂“自供状”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吴红缨 徐雅玲) 胡彦

高价芦笋片进入医院渠道(3 min)
http://news.cntv.cn/society/20100519/104579.shtml

事件讨论 (3 min)
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74189462910887

2010-06-04 15:52:3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川大华西药业首度表态,因利润极薄,公司已将芦笋片于去年年底停产。由此,药价推高之手直指公立医院及临床医生。

谁为虚高药价负责——天价芦笋片已事过去半月,却没有答案。

此前央视报道,湖南湘雅医院将出厂价为15.5元的药品“芦笋片”,以213元的价格卖给了患者,利润高达1300%。

事发后,湖南物价局曾表示,当初制定该药品价格时,参照了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药公示的218元/盒的价格。这一表态使芦笋片生产企业四川川大华西药业与四川省物价局顿时处在风口浪尖。

6月3日,四川物价局一位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价局对药品价格的监管仅仅限于社保类药品和非处方药品,而对于芦笋片这类处方药,价格部门无法干预。

川大华西药业副总经理贾颖告诉记者,企业并未从虚高药价中牟取暴利,而且因利润极薄,公司已将芦笋片于去年年底停产。

对虚高药价的追问显然已超越了芦笋片本身。部分人士将矛头直指公立医院体制和临床医生。

“现在是能进医院,就是正常价格,不能进医院的,价格就不正常。”四川省医药协会秘书长余建军称,公立医院一天不能摆脱以药养医的体制,虚高药价就会长期存在。

四川方面组织的一个调研发现,临床医生掌握着药品的最终定价权。因为用哪种药得由专业医生说了算。更有业内人士表示,医药公司帮助医药中介“走票”,开处方的医生会获得整个利润的四成。

川大华西:公司几无利润

芦笋片只是医药链条上流通的高价药之一。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当地医药界人士均表示,虚高的药品价格,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是芦笋片被曝光了而已。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透露,《央视调查》曝光芦笋片暴利事件后,四川已按国家有关部委要求,进行了自查,近期并已将初步调查情况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做了汇报。

贾颖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告诉记者,调查结果显示芦笋片没有质量问题,出厂价格一直为15.5元/瓶,且药厂未从中获取暴利。

工商资料显示,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四川川大鲁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和四川路桥共同出资组建的药品生产企业。

1998年,公司获得国家批文,从事搞癌症辅助用药芦笋片的生产,该药不属于基本药物,仅进入湖南省医保乙类,主要在湖南地区销售,及个别零售。

虽然出厂价多年来一直为15.5元/瓶,其在物价局申报核准的价格却为218元。

“这个药我们是全国独家生产,加上2004年以前,芦笋片一直购销两旺,还大量出口,这个药价,是市场情形与销售策略综合反映。”贾颖说。

与芦笋片在流通环节暴利销售形成相对比的,是制药厂在此药品上的惨淡经营。

本报记者获得川大华西药业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的《关于癌症辅助用药芦笋片销售价格的相关情况》(以下简称“相关情况”)称,由于该药物在全国销量极少,仅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不到0.1%,公司尚来不及进行下调备案价格。

“近几年来,原材料、辅料、动力和人工成本增加,已入不敷出,而与经销商的结算价格仍是15.5元/瓶,对此,公司几无利润。”

2009年,该公司所产芦笋片在全国的销售额仅为17.4万人民币,目前公司已于去年底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时,停止了该品种的生产。贾颖说,因为利润极低。

6月2日,贾颖对本报透露,企业这些天正在准备进一步详细的材料,以上报包括国家相关部委。

产销链潜规则

制药企业既然不能从虚高药价中受益,为什么要申报这样高的药价呢?

前述川大华西药业相关情况说明书显示,芦笋片药价“由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的要求进行申报,最后由政府物价部门审定的办法确定”。

据多位医药公司人士介绍,由于制药企业70%到80%产量,都销到医院,而药品从生产出来到患者手中,必须要经过经销商、医药公司、医院招投标这样的过程,所以药厂在定价时,必须考虑给每个环节,留下足够的利润空间,这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

而整个流通环节非常复杂。

医药公司人士介绍,医药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药品从生产企业出厂,仅仅凭一家生产企业去打通各个医院或连锁药房的渠道,是非常不现实的,而且每个医药类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数量非常有限,因此药厂必须将药品销售给医药公司或者手上掌握一定终端资源的代理商。

事实上,医药公司是专注于流通环节的,比如国内最大的医药公司国药集团,他们不仅掌握了大量的下游流通渠道,包括医院、药房、下一级代理商等,而且还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仓储设施等,因此这样的流通环节可以说是药品流向终端的必经之路,他们也把握着生产企业的命脉。

与此同时,医药公司要维系这些资源也会付出高额的成本。

医药公司有着两种业态,有区域市场的,还有全国型的。对于欲做全国市场的药品而言,就需要通过大型的批发类的医药公司进行流通,因此又增加了很多环节。

而药品最终要进入医院,“能否进入医院,除了政策层面要达到要求,还有潜规则,同时,进了医院,还得医生愿意进你的药,所以每个环节,都有成本。在制定价格时就要考虑到。”四川一家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说。

一位从事多年药品销售的医药代表对记者称, 其实芦笋片价格上浮的比重虽然高达1300%,但是在其以往所参与运作的其他药品而言,并不算十分罕见的。

“一些国外进口的药物,最高的出厂价到终端的价格浮动在2000%也有。”这位医药代表说。

“比如一瓶装500ML的液体试剂,出厂批发价1块都不到,但是到了病人手上,最少也要卖几十块。”

因此,贾颖认为,这是特殊的医药价值链导致的虚高药价,它不是某个产品和企业的问题,是整个行业的问题。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透露,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已责成四川省展开调查,而四川已在5月下旬,由省纠风办牵头,卫生、物价、药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追查芦笋片定价的各个环节。

物价部门:无权干涉

企业制定了虚高药,但作为药价的监管部门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川省物价局解释称,省级物价局对药品,包括西药和中成药的价格审核,主要由工交处和农业规划处负责。

“我们对药品价格的监管仅仅限于社保类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物价局在对上述药品价格严格审计后,标注上‘政府建议销售价格字样’。”物价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称。芦笋片不属于社保类的基本药物,也不是非处方药,所以便由企业根据药品成本以及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出药品的价格。

“实际上就是一个程序,只需要向物价局的上述分管部门上报一下,物价局并没有权力对其价格进行审核,不说他们上报183元了,就是上报300元,我们也无权干涉。”上述官员说。

只是不同的是,在每个通过物价局申报的药品列表中,物价局会在每种药品背后标注出是政府定价还是企业自行定价。

四川省一家大型医药公司从事药品销售的负责人认为,物价部门即使严格审核,也很难掌握到药品的成本情况。

这位负责人称,物价部门要认真核算企业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就要做到每个药品都实地查看药品入库记录、财务凭证,但这样的执行成本太高,而且药品那么多,几乎不可能。

此外,四川一家医院的药房部主任表示,一个客观事实是,被列入社保类的药物其实种类很少,有的效果又不好,医院不得不选择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所以对药品价格如何监管,就涉及一些复杂的原因。

临床医生掌握定价权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总结这次“天价芦笋片”事件时表示,最根本的问题出在公立医院的体制。

芦笋片事件披露出,在医药配送公司到医院这一环节,药品直接“升值”到140-150元。

“现在药品绝大部分利润都由医院这个环节获得,而制药企业却没有办法维系下去,这不是很讽刺的事吗?”余建军说。

余建军称,“医药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高回报的行业,如果只有前‘三高’,没有高收入,企业就会失去发展动力和对社会资金吸引力。”

该协会认为,由于医院存在的问题,使企业在向医院销售药品的过程中,由于要付出很高成本,所以不得不将药品定价提高。而这又与“以药养医”的医疗卫生体制有关。

四川省一位政府官员透露,省政府某部门曾对省内医院和本土的一些医药企业进行过调研。

这次调研发现,实际上对于许多处方类药品,定价权往往掌握在各大医院临床医生以及相关领导,甚至是仓库保管员手上,而药品在医院的招投标,仅仅是该企业的药品是否有上医院药房的权利而已,最终落地还是掌握在临床医生的手中。

调研结果还显示,如果生产处方药的企业不将价格空间拉大,很难打动临床医生,因为许多处方类药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临床医生有更多的选择,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企业进行合作。

这位政府官员表示,对于医院的这种潜规则,虽然都在理直气壮地通过与国外财政投入和国内财政投入差距,以药养医进行解释,但是归根到底还是卫生部门对医院的监管缺位所造成的。

此外,这个政府官员认为,短时间内要清除医院的腐败现象明显不可能,因为经过多年发展,不染指医药腐败的公立医院和临床医生已经屈指可数,所以,这将是个漫长的过程。

“种种体制、机制性的问题不解决,四川一己之力,也解决不了高药价的问题。”余建军称。

Hospitals Bargain the Bidding Price

September 4th, 2010 | by

2010-09-04

No second round price negotiation between hospitals and pharmaceutical manfacturers is allowed after the bidding process,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drug procurement regulation, which means hospitals have to buy drugs at their bidding price. However, it’s exposured that almost every hospital in Xuzhou, Jiangsu Province, has secretely price bargain after the bidding was done. Usually they will have up to 40% of discounts based on the bidding price.

Source:  CCTV News Channel ( 04.09.2010/ 11min )
http://news.cntv.cn/china/20100904/102330.shtml

 

多家医院存在”二次议价”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过去,一些医药代表在医院里不择手段推销药品,助长了不正之风,搅乱了市场,抬高了药价。为遏制这种现象,近年来各地逐步推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让药品采购和定价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江苏省又进一步规定,全省医疗机构从5月1号开始严格执行药品中标零售价格。然而,徐州市一些 医院,这项新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却变了味。

多家医院存在二次议价

徐州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说,这家医院所有药品都不用中标价购买。一般是按照中标价的75折和8折买进。徐州市肿瘤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抗生素药品 进价是中标价65折以下。除此以外,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徐州第一人民医院都存在类似情况。记者暗访这几家医院,无一例外都存在药品二次议价现象。

次日记者亮明身份,对暗访过几家医院进行采访。这一次得到的回答却与一天前截然不同。这几家医院都表示自己是按照中标价格来进药,不会再谈别的价格。

徐州中心医院药剂科,记者看到近期的药品采购记录。发现在这个表格上很多药品都有进货价和批发价两种价格。一名工作人员无意中透露,所谓批发价 就是中标价,而进货价就是医院实际采购价格。据此记者发现,一些药品进价,明显低于中标价。比如说注射用A群链球菌进货价是168元,而中标价是187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