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Pages
-

SmartMedCN

Schlagwort: ‘Drug Distribution’

The growth of Medical E-Commerce has exceeded traditional channels for the first time

September 3rd, 2015 | by

Recently the Commerce Department published a new operation analysis and the forecast of development tend of the industry of medicine distribution in the first half year of 2015. According to this report, influenced by the national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the overall operation of the medicine distribution industry appears to be stabilized.  Sale and profit growth continue to slow down. However, medical e-commerce spreads good news. As the data given by the report, the growth of operating income of medical e-commerce has exceeded 50%, which is greater than traditional circulation channels for the first time. (Source: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医药电商增速首超传统渠道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5-08-14

核心提示:商务部近日发布《2015年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该报告称,2015年上半年,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药品流通行业总体运行呈现缓中趋稳的态势,销售与利润增幅继续趋缓。然而,医药电商传出捷报。报告给出的数据显示,医药电商营业收入增速基本都超过50%,首次超过传统流通渠道的增速。

[hide for= “!logged”]

商务部近日发布《2015年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医药电商传出捷报。报告给出的数据显示,医药电商营业收入增速基本都超过50%,首次超过传统流通渠道的增速。

业内人士称,此事可喜可贺,但远不到庆功之时。高增长主要在于其上年基数较低,且销售类型多为B2B,真正B2C的蓝海市场还是一片荒凉。

事实上,这一成绩仅仅是非处方药在网络平台上的单打独斗,处方药的网络销售才是重头戏。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商务部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处方药的电商好戏何时开锣,尚无时间表。

医药电商成为黑马

2015年上半年,医药电子商务继续快速发展。截至6月30日,拥有互联网交易资质的医药流通企业合计为425家,企业数量同比增长56.3%。其中,B2B为90家,B2C为319家,O2O为16家。主要的交易模式为B2B、B2C形式,其中B2B占销售额比重为90%。

据药品流通统计直报系统不完全统计,拥有互联网资质的医药电子商务营业收入平均增幅超过了50%,远远高于传统药品流通销售模式的增幅。

加快“互联网+”与医药产业的深度融合、拓展医药产业供应链,已成为行业共识。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近两年纷纷“触网”,如国药进军体检行业合作成立“国药集团健康商城”、英特新型联盟形式“药店在线”、九州通(600998,股吧)自营式B2C模式“好药师网”、第三方B2C平台“天猫医药馆”、浙江珍诚自营式B2B模式“珍诚在线”、第三方B2B平台“我的医药网”、金象网O2O模式、上药+京东、阿里健康“云医疗”等,多种模式将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业务增长点。

虽然医药电子商务整体销售收入占药品流通市场的比重不高,但其销售增速不断提高。随着“互联网+”政策的进一步明朗,未来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潜力巨大。

处方药可售清单未定稿

不过,尽管医药电商已有五成的营收增长,但这仅仅是非处方药一方的单打独斗。我国医药江湖基本分为两大派系,一类是处方药,一类是非处方药。前者占据市场八成份额,后者仅有两成。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开闸,多家券商预计每年的市场份额在2300亿元左右。

这也是九州通、国药股份(600511,股吧)、以岭药业(002603,股吧)、康美药业(600518,股吧)为何早早搭建网售平台的动力所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商务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处方药的网络销售法规还在制定当中,具体何日开闸未有明确时间表。

拟定中的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的规章有两部,《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是其一,可售清单是其二。前者于2014年5月下发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已近一年半,尚未正式出台。据介绍,该《办法》只是规定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具备的资质、监管原则、法律责任,是一部框架性、方向性的法规。

与其配套的可售清单,是业界最为关心的重点。前者一声令下可以开卖,但究竟哪些药品能卖,还得后者说了算。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销售范围将以正面清单的方式确立,即监管机构将制定一份允许销售的处方药目录。该清单目录现在处于商讨阶段,定稿尚需时日。

医保未能在线支付是障碍

多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处方药电商要大发展,需要网上接通处方医保。但这并非易事,接通处方将动医院奶酪、切割医院利益,同时增加医保监管难度。也就是说,线上接通处方医保需要协调医疗行业各主体利益,将重塑医疗利益格局。

传统医疗行业中,医院处于双垄断地位:对于病人来说,要买处方药,必须去医院开处方拿药;对于药企来说,要实现药品放量,必须依靠医院开处方。也就是说,医院以药养医,处方不可能轻意外流。这种局面下,处方药难以出现在零售或者电商终端直接面对消费者。

医药分开、处方外流,必然伴随着医院补偿机制的完善;线上医保支付,也必然伴随着医保部门有能力对电商监管,并将电商作为医保控费手段之一。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靠单纯的政府强制医药分开、强制线上医保支付就能推动。

网上接通处方,会给医保部门增加监管难度,医保部门难以保证用户对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但是,医保控费可能会成为正向驱动力。从医保收支现状看,多地医保费用告急,医保部门有强大的控费动力。药品竞价可能成为控费手段之一,电商带来竞价机制,可能成为降低医保费用的推手。在此情况下,线上医保支付可期。

这样一来,新的医疗生态圈将应运而生。医药分开后,零售终端和电商可以分割医院药品份额,药品将可以直接面对消费者,药品竞争将回归性价比;医院补偿机制到位后,医院将不再依赖药品,以发展医疗服务为重点;医生服务价值回归后,医生将有动力将处方外流。在新生态圈中,药品和医疗将各自形成竞争,达到整体控费的效果,而电商作为降低药价的重要方式,将焕发生机。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对此只是抱有一幅美好愿景,他们认为真正实施起来并非三五年可及。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上市公司在医药电商领域的布局,也只是出于战略布局的考虑,提前谋划,趁早打出品牌,即便每年有些盈利,也只是一块小蛋糕,大市场,还需时间等待。

[/hide]

Competent department thinks the policy of selling prescription drugs online is basically infeasible –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uture

August 13th, 2015 | by

In May of last year,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FDA) published the exposure draft about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ns of selling food and drugs online, which is especially about selling prescription drugs online. However, more than one year later, the policy of selling prescription drugs online still has not started yet. Recently, the journalist gets to know that the policy of selling prescription drugs might be postponed, since there are many difficulties to carry out this policy. (Source: Yangcheng Evening News)

主管部门认为处方药网上销售这一政策基本不可行,期待未来

来源:羊城晚报 2015-08-05

核心提示:去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放开处方药在互联网上的销售。不过,时隔一年多,处方药网上销售的政策迟迟未能启动。近日,据记者获悉,处方药网上销售的政策或将被暂缓,而《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迟迟未能推出的障碍正在于推行该政策难度过大。

[hide for= “!logged”]

曾让众多医药电商企业期盼多时的网上售卖处方药一事再次遭遇现实打击。

去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放开处方药在互联网上的销售,从而启动一个规模达上万亿元的医药电商市场,该消息给药品零售行业带来巨大震动。

不过,时隔一年多,处方药网上销售的政策迟迟未能启动。近日,据记者获悉,处方药网上销售的政策或将被暂缓,而《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迟迟未能推出的障碍正在于推行该政策难度过大。

网售开放暂缓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管部门认为处方药网上销售这一政策基本不可行。”一位接近CFDA的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负责人对本报记者透露说。

2014年5月,CFDA在官网上公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给出一个月让业内提出反馈意见。其中第八条指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此条被业内看作未来处方药可以在网上销售的依据。

“征求意见稿公布一年多,在业界期待之下,始终未见正式政策出台,是因为CFDA担心推出之后无法监管”,上述协会负责人说,“假药会在网上泛滥。”

在去年推出《征求意见稿》之后,CFDA曾召开行业协会和业内知名企业座谈,听取意见。而CFDA内部也曾召集各省的相关负责人讨论药品网上销售的政策。就在本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位负责人还透露,他进京开会主要是针对药品网上销售政策。

全国药品流通领域另外一家主要行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则从另外一个方面说出了处方药网上销售不可行的原因:“虽然推行了多年,但是医药分家始终未能真正实现,医药都不能分家,网上如何销售处方药?”

这位人士解释,处方基本垄断在各大医院手里,由于各大医院的处方不公开,真正能上网的处方极少。而一旦放开处方药上网限令,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必将导致网上大量出现各种虚假处方,销售行为无法监管。

去年12月,CFDA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刘小平曾透露,《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会在CFDA局长办公会议上讨论,如果讨论通过,将很快实施。

业内有消息称,处方药上网将会采用公布可在线销售药品名单的方式推进,但是刘小平当时表示,所谓可上网销售的处方药“正面清单”,仅仅处在讨论阶段,尚未有最终意见出台。

“不管公布的可上网销售处方药有多少,都离不开医生的处方,但是医生处方不公开,怎么能够推进?”上述中国医药流通协会人士称。

而在被问及处方药上网是否会被暂停时,北京嘉事堂总经理周立、一心堂董事长阮鸿献均表示政策不明朗。不过,面对药品零售行业的变革,传统连锁药店都纷纷实施了应变政策。

去年5月CFDA拟推动药品网上销售的政策公布以后,曾引起药品零售行业的争论和震动。有上千家连锁药店的传统药品零售企业不少发出了反对之声,相比新出现的电商企业,这些传统药品零售企业在店铺上曾投入巨资。

不过,传统企业的观点遭到电商企业的反驳。而由于电商领域的高增长,药品零售的龙头企业销售额在去年一年增长数倍,业内人士分析,大型药品电商很快将迈过10亿元门槛。

政府态度谨慎

今年1月,外媒曾报道国内将会在1、2月份放开处方药网上销售。在电商迅速发展的压力下,今年刚上市的三家大型连锁药店老百姓、一心堂和湖南益丰大药房也纷纷公告在电商领域投入巨资。

数据显示,目前药品市场份额的70%被医院控制,药店终端只有不到30%。根据CFDA对网上药店早前的规定,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的企业只可以在网上销售非处方药(OTC)。以2012年为例,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11122 亿元人民币,但非处方药销售只占很少比例,以非处方药为主的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仅为2225亿元。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中国药品零售监测分析系统显示,2013年中国药品零售终端规模为2558亿元,同比增长12.8%。

行业普遍认为医药电商的推进是大势所趋。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网上药店分会会长龙岩认为,目前百度、阿里、京东等大型电商都已经进入药品零售领域,尝试OTO模式,这种形势推动药店行业改变不可逆转。

“不管处方药是否在网上销售,药品送到家的模式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龙岩表示,国家虽然可以不放开处方药销售,但是未来放宽配送限制,允许电商配送药品,仍然是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药品到家’的模式将会推进,药品电商将会出现线上和线下的融合”,龙岩说,“毕竟,现在网上行医都已经开始了。”

不过,目前,关于网上售卖处方药,政府的态度趋于谨慎。

今年1月,毕井泉接任国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CFDA迎来了新的掌舵者。

“毕井泉接任,他一是要有时间熟悉CFDA的业务,另外他刚上任,出台政策也会更为慎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位人士评论。

资料显示,毕井泉1955年9月出生,从国务院副秘书长的位子上空降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担任局长,接替前任局长张勇。

毕井泉具有经济学背景,大学毕业后从国家物价局起步,先后担任农产品价格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规划司副司长、综合司副司长。1994年3月起,担任国家计委价格管理司副司长、收费管理司副司长、农产品价格管理司司长。2006年1月,毕井泉开始担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直到2008年3月出任国务院副秘书长。

“新局长来了,各个司的调整是否有变动,外界还弄不清。”一位药品行业人士说,“很多东西需要看。”

国家发改委主管药价,有分析人士认为,毕井泉在发改委的工作有助于他认识目前医药行业的情况,了解目前医改的复杂性。因此,在推行政策上也会更谨慎。

政策未放开 潜行已乱象

网售处方药的禁令至今仍未放开,但不少读者反映,事实上在网上药店购买处方药毫无难度,一个电话就能买到。事实真是这样?为此,羊城晚报记者尝试在多个大型的正规网上药店购买处方药,发现尽管网店在所有处方药下注明“该药品为处方药需凭医师处方购买”,但通过电话咨询得知:购买处方药只需通过转账或货到付款就能直接发货,中间完全无需出示任何处方。

为了求证读者反映的事情是真是假,记者随机挑选了国内较大型的4家网上药店进行调查,向工作人员咨询后发现这4家网上药店都有销售处方药“业务”,“流程”也相当类似:不是通过“加入购物车”自主操作购买,而是通过人工服务电话下单,在线付款后药店就会寄出处方药,或者可以直接货到付款,全程均未要求出示处方。

在一家名为“健客网”的网上药店,记者随机点开了一款标识“Rx(处方药)”的肝病药物阿德福韦酯片。在药品介绍的页面上并没有像其他非处方药、保健品的页面那样下方会有“购买”的选项,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在线咨询”的选项。点击之后,就弹出一个聊天窗口,一名客服表示,“如需订购,将收货手机、姓名、地址、数量在这里(聊天窗口)发过来,给您办理!支付方式有支付宝、网银、财付通、微信钱包等。登记好就帮您安排快递发货”。

而在另外一家网上药店“康爱多”,记者随机点开同样是处方药的治疗高血压药物缬沙坦氨氯地平片。页面同样没有“购买”选项,只有一个“需求登记”选项,称“本品为处方药,成功预订后,展示药品的药店会根据处方审核结果主动与您联系”。登记后不久就有客服打来电话称,“这款药品不需要凭真实处方,药师核实后就可以发货了。”

在健一网、七乐康等网上药店,几乎也是经过同样的流程即可轻松购买到处方药。

[/hide]

Selling prescription drugs online – “Where drugs go“ gets out of line as soon as it becomes online.

August 13th, 2015 | by

The drug delivery O2O platform – “Where drugs go“, which was financed by Deweizhi chain drugstores, got online recently. However, the journalist of Beijing Business Today reported that “Where drugs go“ is selling Black on White and Compound Pseudoephedrine HCl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which are compound preparations containing ephedrine and are absolutely forbidden to sell online. Ephedrine is the main ingredient to make drug. So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decided that the compound preparations which contains more than 30 mg ephedrine are under the management of prescription drugs. The journalist of Beijing Business Today called “Where drugs go“, but no relative person in charge replied up until the moment of publication of this report. (Source: Beijing Business Today)

销售处方药 药去哪上线即违规

来源:北京商报 2015-07-22

核心提示:北京连锁药店企业德威治投资的送药O2O药去哪于近日上线,然而,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到,药去哪上架了被明确禁止网售的“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麻黄碱是制作毒品的最主要原料,因此,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定,麻黄碱含量超过30毫克的复方制剂已从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管理。北京商报记者致电药去哪,截至发稿前,并无相关负责人予以回复。

[hide for= “!logged”]

送药O2O已成为连锁药店的“标配”,多数连锁药店都将O2O纳入2015年的战略规划。北京连锁药店企业德威治投资的送药O2O药去哪于近日上线,然而,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到,药去哪上架了被明确禁止网售的“白加黑”、“新康泰克”等药品。

德威治客服人员介绍,药去哪已覆盖全北京,签约北京所有德威治大药房门店。药品由药店人员进行配送,且无需配送费。多数药品价格与德威治网上药店“京药网”相同,在推广阶段部分药品价格略低于京药网。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新特药”、“医疗器械”和“参茸养生”品类尚未上架商品,其他品类的药品也比京药网少。

“白加黑”、“新康泰克”等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赫然在列。麻黄碱是制作毒品的最主要原料,因此,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定,麻黄碱含量超过30毫克的复方制剂已从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管理。

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购药消费提示中明确显示,网上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值得一提的是,同为德威治旗下的京药网却并无“白加黑”等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销售。北京商报记者致电药去哪,截至发稿前,并无相关负责人予以回复。

此前也有同类事件发生。本报曾报道过O2O企业偷售处方药及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北京市食药监局于2015年3月专门召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不得超越实体药店应当遵守的管理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送药O2O已成为热门领域,多数连锁药店已开始筹划O2O项目。第三方送药平台也有着良好的发展,此前送药O2O药给力和快方送药均获得千万级融资,药给力、叮当快药已和外卖平台达成合作。

据了解,药去哪也与百度外卖、京东到家等达成战略合作。

北商研究院指出,O2O项目虽然与线下结合,但仍属网售,商家必须按照网售相关规定执行,并应加强自查,避免“越线”行为发生。药去哪销售此类药品或因失误,但在短暂的发育期后必须尽快趋于规范,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hide]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becomes pilot for coding of electronic supervision codes of imported drugs in Shanghai Free-Trade Zone

August 6th, 2015 | by

Shanghai Wai Gao Qiao Pharmaceutical Business and Distribution Center, which is subordinate to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gets an official reply from Shanghai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nd becomes the first medical supply enterprise in China, which is allowed to run the business of coding of electronic supervision codes of imported drugs. Shanghai Free-Trade Zone will carry out the relevant work of coding under relevant requirements of national electronic supervision code. (Source: Cnstock)

上海医药获自贸区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试点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5-07-03

核心提示:上海医药旗下上海外高桥医药分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医销”)获上海市食药监局批复,成为国内第一家可从事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操作的药品经营企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的相关要求,开展进口药品电子监管赋码试点相关工作。

[hide for= “!logged”]

记者最新获悉,上海医药旗下上海外高桥医药分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医销”)获上海市食药监局批复,成为国内第一家可从事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操作的药品经营企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的相关要求,开展进口药品电子监管赋码试点相关工作,上海外高桥医药分销中心有限公司由此成为区内三家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试点单位之一。

医药行业分析人士指出,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操作的实施,有助于国家对药品实施全品种电子监管规划的有效实施,帮助国际医药制造企业解决电子监管码实施过程中人员系统对接、生产线改造、体系再认证等现实问题和矛盾。而对外医销而言,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操作的现实意义不仅在于帮助其增加服务收入,长远来看,也可望进一步巩固其在上海自贸区的医药贸易创新领军地位。

据了解,外医销公司由上海医药旗下上药控股携手外高桥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在上海浦东二次开发提速、上海自贸区成立之际,外医销已率先进行多项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有益探索——2011年,成为首批“进口药品柔性入境管理”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成为上海市贸易便利化首批重点联系企业并于年末获得ISO13485的国际认证证书。自贸区成立以来,公司更积极尝试各项贸易便利新政,先后成为“先进后报”、“集报分送”、“预检验”、“空运服务中心”、“出入境特殊物品等级审批”、“集中汇总征税”等多项新政的首个或首批受惠者。2015年又获上海市食药监局批复,成为国内首家可从事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操作的药品经营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外医销此前已接受上海市食品药品认证评审中心的现场评审,并组织了多次关于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相关事宜的培训。此外,该公司已建立符合监管部门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车间,目前已有多家企业就该项业务与其进行洽谈。

[/hide]

New standards of drugs purchase are published in Beijing

August 6th, 2015 | by

On 6th July, the drug centralized purchasing service center Beijing made an announcement to start a new round of drug purchase. The main idea of Beijing drug bidding plan are: hospitals negotiate the price with manufacturers directly, and price should be published later; hospitals determine their medication catalogue from different catalogues; the dosage form of each kind of drugs shouldn’t exceed three in principle and the specification of each dosage shouldn’t exceed two in principle while drugs for adults and children should be considered; purchases should be conducted in batches. (Source: Mic366)

北京发布药品采购新标 大企业迎来利好

来源:赛柏蓝 2015-07-06

核心提示:7月6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连发布通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采购。北京市药品招标方案精神大致为:医院和药企直接议价,医院和药企谈判后的价格要进行公开;各医院从不同目录中确定本医院的用药目录;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分批采购。

[hide for= “!logged”]

7月6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连发布通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采购。

不过,看完北京市药品招标方案后,基本和我们之前分享过的内容没有太大区别,其精神大致总结如下:

1,北京采购平台是医院和药企直接议价,这个价格各省招标搜集到的最低价格,第二,医院和药企谈判后的价格要进行公开;

2,目录分为:国家谈判,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目录以及《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除了前述三种以外的药品为竞价谈判药品),各医院从这些目录中确定本医院的用药目录,所以,医院既有目录制定权,也有价格谈判权,算是采购权利彻底归医院了。

3,中标数量,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鼓励医联体内的核心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统筹设置用药目录,优先选用基本药物。

4,分批采购,第一批为:

A,《短缺药品目录》内品种和《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内西药品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15年我市已完成的《低价药品目录》,不纳入本批次范围。

B,《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只列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或中成药大类范围,不详细列举药品名称(通用名称)。

C,同属第一批《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和《低价药品目录》剂型的产品,符合低价药政策的不纳入本批次范围,不符合低价药政策的(如部分原单独定价产品)则纳入第一批《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同样还要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同步还分布了经济技术标的评判标准,从评分规则来看,大企业、上一轮中标企业、北京当地企业迎来利好。这主要体现在评分规则上,下面这个表格估计一目了然了。

质量评价标准
要素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
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供应能力
1、企业质量保障能力
1.投标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给5分。
5
2、企业生产规模
按照投标企业最新工信部主营业务收入排名计算:
1.化学药品生产企业:1-250名给10分,未进入前250名给0分;
2.中药生产企业:1-150名给10分,未进入前150名给0分;
3.生物生化药品生产企业:1-90名给10分,未进入前90名给0分。
4.以上三项按最高分计分。
10
3、企业生产能力
按照投标企业上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中企业全年销售额情况。
常数A=入网报名销售额最高企业
销售额变量X
得分Y
当X≥30亿,Y=10+2×((X-30亿)/(A-30亿)
当30亿>X≥10亿,Y=8+2×((X-10亿)/20亿)
当10亿>X≥3亿,Y=6+2×((X-3亿)/7亿)
当3亿>X≥1亿,Y=4+2×((X-1亿)/2亿)
当1亿>X≥0.3亿,Y=2+2×((X-0.3亿)/0.7亿)
当0.3亿>X,Y=2
12
4、企业创新能力
1.投标企业持有2007年之后国家局批准的药品注册分类1.1类新药的15分;
2.投标企业为国务院认定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区域企业给13分;
3.投标企业为国务院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给10分。
4.以上三项按最高分计分。
15
5、企业社会贡献
1.投标企业当前正在接受北京市政府医药物资应急生产储备任务给8分;
2.投标企业在过去两年曾经临时承担过北京市政府医药物资应急生产储备任务给5分。
3.以上两项按最高分计分。
8
药品品种质量及供应能力
6、品种质量标准情况
1.通过国家药品一致性评价的,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正式公告的品种,给5分;
2.投标企业为投标品种标准起草单位给2分;
3.以上两项按最高分计分。
5
7、品种市场占有情况
1.在我市上一期社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给15分;
2.在我市上一期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标给10分;
3.以上两项按最高分计分。
15
8、品种原料质量控制
1.化学药品使用原料通过新版GMP认证或PIC/S(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成员国/地区GMP认证给10分;
2.中药制剂所用中药材为GAP基地供应给10分。
3.以上两项按最高分计分。
10
9、品种生产情况
1.最新工信部统计年鉴,产品产量列入前3名的给10分;
2.过去两年有生产的给5分。
3.以上两项按最高分计分。
10
10、品种上市后安全监测情况
品种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情况给10分;未按照国家要求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给0分。
10
扣分项
11、不良历史纪录扣分
1.生产环节出现抽验不合格,相应品种取消挂网资格,企业其他所有品种扣5分。
2.流通环节出现抽验不合格,不合格对应品种扣5分。
3.依据《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供应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被严重警告或停止采购企业的所有品种扣5分。
4.以上3项累计扣分。

[/hide]

CFDA published new GSP regulation – taking immediate action

August 6th, 2015 | by

On 1st July, CFDA published Good Supply Practice, which is short for GSP and is effective immediately. Even though it has taken immediate action, comparing with the last edition, the new GSP doesn’t have a big change. There are still 187 items and only some of them have changed their statements. And the biggest difference is the new publisher is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which used to be the ministry of health. (Source: Chinamsr)

CFDA发布新GSP规范,即时生效

来源:中国医药联盟 2015-07-02

核心提示:7月1日,国家食药监局总局(CFDA)发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 ,简称GSP,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虽然发布后即时执行,最新版的GSP和上一版(2013年版)变化并不大,总条数均为187条,只有个别语句有所变化。而此次改变最大的变化是此GSP规范的发布方由卫生部变成了国家食药监总局。

[hide for= “!logged”]

昨日,国家食药监局总局(CFDA)发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 ,简称GSP,是医药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从事药品流通、销售的企业必须经过GSP认证。

GSP认证经过多次修订,上次版本由卫生部发布,发布的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发布,执行日期为2013年6月1日,在上一轮的GSP认证规范是2000年4月30日由国家食药监局发布,2000你那7月1日执行。

而昨日刚刚发布的认证规范则没有设定缓期执行的时间,国家食药监总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今年同样是医药流通企业新版GSP(2013)最后截止年,如果不通过新版GSP认证(2013版)则将不能在进行经营,现在国家又发布了更新的、即时生效的GSP认证,未来认证都必须通过刚刚发布的新规则。而在检查时也必须遵照新规则,医药流通企业应赶快组织学习,尽快符合新的规范。

虽然发布后即时执行,在浏览了2013年版和最新版的GSP认证后,我们发现变化并不大:总条数均为187条,只有个别语句有所变化,例如,对首营企业的审核中,2013版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最新版则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对比,2000年版只有88条,2013年修订后,激增为187条,当时变化不可谓不大。昨日来说,整体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也容易理解。此前未听到任何征求意见等风声,也是可以理解。

此次改变最大的变化是此GSP规范的发布方由卫生部变成了国家食药监总局。从文件发布方来说,也算是名正言顺了,药品经营归药监体系监管,规则有CFDA指定 ,也是理所当然。

最近国家食药监总局对药品、医药流通行业的整顿严厉,收回多家药企GMP,对流通行业的整顿也是如火如荼,过期的GSP认证清理,流通业飞检等等,此次药监将GSP认证规范发布权拿了回来,监管力度将会更大。

[/hide]

Pharmaceutical centralized purchasing in public hospitals – fewer main categories for bidding

July 9th, 2015 | by

Recently,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issued the announcement of implementation of integration of pharmaceutical centralized purchasing in public hospitals, which elaborates measures of the scope of pharmaceutical purchasing, the mode of classification order, pharmaceutical delivery and etc. A pharmaceutical centralized purchasing in public hospitals is required to be implemented nationally from this November.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招标品种分类细化

来源:医药经济报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药品采购的范围、分类采购的方式、药品配送等多方面提出了详尽的措施,并要求从今年11月起在全国统一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hide for= “!logged”]

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表示,药品集中采购是近年来药品招标改革中的一个“创新提法”。过去各省招标启动时间不一样,为了营造全国统一市场,促进企业理智投标,把开标时间面向全国统一,以确定更合理的价格。

招标品种分类细化

我国实行由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已近15年,这项制度的设计初衷是通过市场竞争,选购质优价廉的药品,但在实际执行中却产生了诸多偏差。随后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由地方试点逐步推向全国,但由于这些政策在不同地域出现了不同的水土不服表现,这一政策也反复在各地试点,最终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和规范化的政策制度。

国家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药物使用管理处处长戚畅表示,药品的特殊性和药品管理的复杂性,使得与药品相关的改革历来在医改任务中处于重要位置。如果说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提出公立医院试点实行分类采购,那么,本次出台的文件不仅仅是以上文件的延续,更是针对以上文件中的采购内容提出了更细化的措施。

本次出台的《通知》将招标品种的分类更加细化,首先在保障公立医院常用药和低价药供应方面,明确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而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

对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实行谈判采购,今年将启动国家谈判试点,一时不能纳入谈判的药品,继续探索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路径和方式,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包括妇儿专科及抢购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

此外,《通知》要求医院从药品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鼓励医院公开招标选择开户银行,由银行提供相应的药品周转金服务。同时完善供应配送管理,兼顾基层供应,鼓励县乡村一体化配送。

招标周期需要限定

采访中,有专家表示,本次下发的《通知》预示着我国药品集采工作才刚刚开始,以往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采取的办法并没有做到真正集中采购,在招生产企业环节上,没有采取双信封制度,因此量价也不挂钩,使以往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平台出现价格虚高的现象。

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由于我国对药品招标频度没有具体要求,导致不少省份已经超过3年没有进行过新的药品采购招标,其中不乏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这样的经济发达省市,最长的省份已经有近5年未进行过新的药品采购招标。

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表示,招标周期的不规范导致我国有近1/3的新药在上市两年之后仍不能进入任何一个省份进行销售;而第一年则有超过半数的药物品种无法进入任何一个省份进行销售。这意味着大量创新药品不能及时为临床所用,新药变旧药。

丁列明建议,在公立医院药品招标的过程中,不仅要细化品种,还要对药品招标周期进行具体限定,让中国患者及时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益处。他认为,药品招标应改为每年一次,在这期间上市的药品可随时备案采购,以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另外,很多专家也指出,应该对创新药招标进行说明。建议国家1.1类新药无需经过招标环节即可进入市场销售。这一方面可以尽快让广大患者受惠,另一方面也是对创新药物价格的保护,确保企业资金回笼,激发企业持续创新的动力。

[/hide]

Second negotiation becomes normality;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face a final hit of pricing

April 28th, 2015 | by

Pilot cities of second negotiation in Zhejiang have been spread from Shaoxing, Ningbo to Leqing, Haining and Changxing, while the second negotiation in Bengbu, Anhui is also in progress. Second negotiation becomes a new normality, which will be a final hit of pricing for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Source: Great Wisdom News Agency)

二次议价各地蔓延渐成新常态,药企面临价格绝杀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核心提示:大智慧通讯社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浙江二次议价试点城市已从目前的绍兴、宁波蔓延到乐清、海宁以及长兴;而安徽蚌埠的二次议价也在进行中。本轮药品招标中,二次议价已渐成新常态,对于药企来说,其药价面临新一轮的“绝杀”。

[hide for= “!logged”]

药品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通过“二次议价”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允许“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二次议价已获得政策允许,并渐渐成为业内的新常态。

上述消息人士称,浙江此前二次议价试点的绍兴是地级市,宁波是副省级城市,而现在要进行二次议价的乐清、海宁都是县级市,长兴是县,说明二次议价在逐步向下面的县级城市渗透,后续整个浙江全省都将二次议价。“乐清的二次议价据说是划线确定降幅,如排名前50的降10%等,但还没有最终确定。长兴、海宁的方案还没有明确,但在省级中标价的基础上再砍一刀是确定无疑的。”

除浙江外,其他省市的二次议价也在进行。安徽省蚌埠市在上周五发布了《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单品种带量采购询价公告》和《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带量采购项目(市区)》。在前者总金额为1个亿的单品种带量采购中,蚌埠市要求单品种让利幅度和金额不得低于25%;而后者则要求与省中标价相比,企业让利幅度要求不低于总金额的15%,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集团所属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配送,其让利幅度不低于5%执行。

据统计,此次涉及二次议价的单品种带量采购的品种,包括步长制药的丹红注射液,华润三九(000999.SZ)旗下的参麦注射液、生脉注射液、参附注射液,四环医药(00460.HK)旗下的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中恒集团(600252.SH)的折射用血栓通,丰原药业(000153.SZ)的果糖注射液,IPO新贵珍宝岛(603567.SH)旗下的舒血宁注射液,人福药业(600079.SH)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红日药业(300026.SZ)的血必净注射液,哈药集团中药二厂的注射用丹参,正大天晴的恩替卡韦分散片,江苏奥赛康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开始二次议价的地方不少,陕西宝鸡也已开始了第一批药品二次议价,降幅约为20%,同时参照安徽,浙江,天津,如果厂家弃标或不确定,停止该产品在宝鸡地区的销售。

[/hide]

Subordinate of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 Huashi Pharmacy reaches cooperation with Pingan Doctor

April 28th, 2015 | by

On 23rd April, insiders of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told Great Wisdom News Agency that Huashi Pharmacy, which is a subordinate of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reaches cooperation with the app of Pingan Doctor. They will carry out the business of drug online-selling and distribution in Shanghai. Customers can order and purchase the productions of Huashi Pharmacy through the app of Pingan Doctor. The delivery will be managed by drugstores of Huashi in two hours within the area of Zhonghuan.  (Source: Great Wisdom News Agency)

上海医药旗下华氏大药房与平安好医生达成合作

来源:大智慧通讯社

核心提示:4月23日讯,上海医药内部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称,公司旗下华氏大药房与“平安好医生”手机APP达成合作,在上海地区开展网售药品及配送业务。用户可以通过“平安好医生”APP对华氏大药房的商品进行线上下单购买,由华氏门店线下送货,中环内2小时可直接送达。

[hide for= “!logged”]

4月23日讯,上海医药内部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称,公司旗下华氏大药房与“平安好医生”手机APP达成合作,在上海地区开展网售药品及配送业务。用户可以通过“平安好医生”APP对华氏大药房的商品进行线上下单购买,由华氏门店线下送货,中环内2小时可直接送达。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医药近期成立“云商”公司,建设“电子处方”、“药品数据”、“患者数据”三大平台,短期以慢病患者的自费药市场为主,重点突破前十大城市。上述内部人士称,华氏与“平安好医生”的合作主要在OTC药品,为公司零售业务增添更多的渠道,与“云商”自费药市场相互独立。云商公司不排除与平台公司合作的可能性。

据了解,合作后华氏大药房可通过平安健康互联网有限公司开发的“平安好医生”手机APP应用软件将药品数据向用户展示。用户通过“平安好医生”APP对华氏大药房的商品进行线上下单购买,由华氏门店线下送货,选择中环内的部分直营门店作为寄递站点,形成区域中心备货点,用户下单后由系统自动定位门店中离用户最近的一家门店进行线下配送。

近日,中国平安首度详细披露医网、药网与信息网三网合一的健康医疗战略规划,用户除享受移动“好医生”服务外,还将拥有电子健康档案。平安集团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透露,平安已与上药集团等多家拥有B2C牌照的网上网售平台达成合作,下半年将在上海试水。未来在部分地区,2小时内药品就能送达客户。

华氏大药房是上海医药旗下是一家跨省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迄今在上海市网点数达600多家。在安徽、江苏、浙江及贵州设有医药零售控股公司,销售和网点数在当地均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上海医药年报显示,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3.99 亿元,同比增长18.12%;其中药品零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3.76 亿元,同比增长12.85%。

[/hide]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multiple resource integration for building an e-commerce platform

April 14th, 2015 | by

On 10th March,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announced that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and Mr. Jun Ji, the CEO of Zhongxie Pharmaceutical, which is a holding subsidiary of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contribute and establish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Big Health Yunshang Co., Ltd., positioning in service and trading e-business, which offers O2O selling of prescribed medicine and health management for patients. (Source: Shanghai Securities News)

上海医药:整合多重资源构建电商平台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核心提示:上海医药3月10日公告称,由上海医药和其控股子公司众协医药CEO季军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医药大健康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定位于为患者提供处方药O2O销售、健康管理的服务及贸易型电商。

[hide for= “!logged”]

在网售处方药即将破冰之际,上海医药联合旗下的众协医药,为自己量身打造了一个处方药O2O平台。

相比其他药企对互联网的敏锐度,上海医药“网恋”略晚,但也正当其时。上海医药3月10日公告称,由上海医药和其控股子公司众协医药CEO季军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医药大健康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定位于为患者提供处方药O2O销售、健康管理的服务及贸易型电商。据悉,上海医药的电商模式核心在于打造线上三大平台和线下三大网络,即打造“电子处方”、“药品数据”、“患者数据”三大平台,提供线上解决方案;整合上海医药丰富的线下零售资源,布局三层零售网点;为患者提供专业、安全、便捷的处方药购买和全面的长期健康管理服务,从而实现服务贸易一体化、医院处方无缝衔接、医生患者全程互动、线上线下相互融通。

具体操作模式是,在线上形成订单之后通过线下三层网络满足患者的药品配送,其中最核心的是利用目前已有的“专业药房”,该药房的配送半径非常大,且对药品相关的增值服务做得很好,这是上海医药最具优势的地方。此次与上药共同出资的季军就是专业药房的CEO。该药房所属的众协医药也是上药于四年前收购的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显示,众协医药DTP(高值药品直送)业务201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2.82亿元,同比增长29.66%。第二层,就是利用上药所合作的医院药房和托管药房。第三层,利用上药分布在全国的1700多家的零售连锁店进行配送。“未来的三层网络是开放的,整合好内部零售资源后一定会广泛对接社会连锁药房,前提是符合上药的资质要求,对接后台的信息系统,上药为其做药品配送,再由各药房配送至C端,未来可能会走B2B2C的路径。”上述电商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了解到,上药医药电商项目设计了短、中、长期的业务发展目标。短期以肿瘤等高值自费药市场为主,公司控股子公司众协医药的专业药房承接的自费药市场容量和销售规模非常可观,即使处方药政策不放开,上药也会对现有的DTP业务进行大规模的开放和升级;政策一旦放开,中期将以特病慢病的处方药市场为主;长期则会承接整个处方药市场。

上药电商事业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上海医药在构建电商模式中,在处方导流、电子处方的标准化处理、药品的后台管理以及患者购药方面都会利用到上药自身优势及长期积累的资源优势,优势最大化将使上药电商颇具竞争力。“未来上药是要建相对闭环自营的系统,保证药品安全、价格、服务提供等,上药不仅要对接自己的零售资源,还要对接加盟的零售资源的后台信息系统和服务,以及未来可能有战略合作伙伴的对接。”上药电商事业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h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