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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agwort: ‘Health Reform’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releases the reforming idea about public hospitals at county-level: breaking the support for hospitals with medicine within this year

May 29th, 2015 |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ebsite announced the implement opinion by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at county-level on May 8th, 2015. Supporting public hospitals at county-level with medicine will be broken. Emphasizing management system, operating mechanism, adjustment of price of service, payroll of human resources, payment of medicare as key points,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at county-level will be conducted. Until the year of 2017,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modern hospitals will be fundamentally set up; the service system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Public Health will be further perfected; the capacity for dealing with serious illness and difficult sign will be evidently promoted, to realize that people go to local doctors without traveling. (Source: people.com.cn)

国办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意见:今年破除以药补医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中国政府网于5月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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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意见》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县级公立医 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 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 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 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 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 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 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二、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

(三)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 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各省(区、市)要明确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责任。

(四)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县(市)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 〔2015〕14号),依据各省(区、市)制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 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在此基础上,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 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 规划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或超规划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床位规模按照功能定位、当地医疗服务需求等情况予以核定。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 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一批适宜医疗技术在县级公立 医院推广应用。严格控制超越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

(六)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 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 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研究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三、改革管理体制

(七)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各县(市)可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县 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鼓励地方按照加快转变 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 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八)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 县级公立医院执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的决策,具有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 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各省(区、市)要明确院长任职资格条 件,开展管理干部专业化培训,培训情况作为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突出功能定位、公益性职责履 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考核的客观公正性。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强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对院长的激励约束,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 管理,建立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十)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 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重点管理好病历书写、查房、疑难病例和 死亡病例讨论、手术安全管理和急诊抢救等工作。改善医院服务,积极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便民门诊,积极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 结算,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县级公立医院要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调 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十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 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 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分担比例。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 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十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 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得直接返还医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 验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 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根据需要可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县(市),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十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 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补 助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 条线,政府给予必要保障。

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十四)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县级公立医院使 用的药品,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实行分类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地方可结合实 际,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探索药品集中采购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 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与试点城市一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应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 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鼓励各地对高值医用耗材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鼓励购买国产创新药和医用耗 材。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县级公立医院要重点围绕辅助性、高回扣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加 强对医务人员处方行为的监控,推行电子处方,按照规范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十五)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药品可由中标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到指定医院。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各级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

(十六)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管。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对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对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的 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支付违约金、降低等级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六、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十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 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各省(区、 市)要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实际技术能力等,明确诊疗病种范围,建立适宜的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规范处方行为,控制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强 化激励约束,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并拨付资金。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十八)总结推广支付方式改革经验。总结梳理试点地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每年对支付方式改革所覆盖的病例比例提出明 确要求。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要制定临床路径,规范操作方式,根据前三年病种实际费用和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兼顾费用增长因素,合理确定病种付费标准。实行按 人头和按床日付费的,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加强出入院管理。

(十九)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快推进医保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 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 服务质量、均次(病种)费用、参保(合)患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等进行公示,提升基本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和部门间、地区间的数据共 享,探索建立全国异地协查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十)逐步提高保障绩效。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2015年所有县(市)全面实施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 费用负担。

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二十一)完善编制管理办法。要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 调整机制。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十二)改革人事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以核定的人员总量为基础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 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条件具备的地方新进人员可由医院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 人员总量公开招聘,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监督职能。

(二十三)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 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在方案出台前,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 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 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二十四)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突出技能和服务质量考核,淡化论文和外语要求。县级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重点考核工作 绩效,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成本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情况,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 人薪酬挂钩。各省(区、市)要及时总结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务人员考核的经验,指导医院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 员基本信息、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违规情况等,完善医师医疗服务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 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八、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二十五)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各县(市)要围绕近三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 加强建设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出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省级、地市级和县级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在对口支援、人才引 进、骨干培养等方面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鼓励采取专家团队支援的方式,提高支援效果。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能力和学科建设水 平,从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前往县级公立医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科主任。

(二十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 共享。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上联下通,对上与对口支援的大型医院 相连,对下连接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 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九、加强上下联动

(二十七)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单独设立,降低医疗成本。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十八)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指导,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 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构建包括医疗联合体在内的各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引导开展有序竞争。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交流轮岗的工作机制,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的人员管理体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的 纵向协作,整体提升基层慢性病诊疗服务能力,提供便民惠民服务。

(二十九)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国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要求,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基层首诊,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 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围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 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对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诊疗的病种,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费用等因素,制定付费标准,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对确因病 情原因需要上转的患者开具证明,作为办理上级医院入院手续和医保支付的凭证。

十、强化服务监管

(三十)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医疗监管能力,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等监管。

(三十一)强化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抗菌药物用药量靠前的品规及处方医生进行公示,运用处方负面清单、处方点评等形式 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回溯检查力度,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

(三十二)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以及检查检验、 自费药品、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比例等情况。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到2016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 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 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十三)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运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 等信息。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布。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县级公立医院依法经营、严格自 律。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十一、强化组织实施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建立健全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 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给予地方一定自主权,强化政策保障。省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出台具体实施 方案,并确保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地市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推动行政区域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县(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 同志要具体抓,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三十五)加强督导考核。地方各级政府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各省(区、市)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纳入 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确保综合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 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医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依据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适时通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结果与中央财 政补助资金挂钩。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切实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

(三十六)做好宣传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改革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 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制定改革工作手册,细化操作办法,积极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各级干部和医院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深入细致 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工作任务 任务分工 时间进度
一、重点任务部门分工
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性文件 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总结推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2015年6月底前完成
3.制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选择部分地区或医院开展试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2015—2016年持续推进
二、重点任务地方政府分工
1.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4.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5.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6.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启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7.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8.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9.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1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合理确定人员总量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2.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3.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2017年持续实施
14.确定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建设需求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5.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建立制度,每年公布
三、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任务
1.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人员总量公开招聘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启动
2.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3.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5.改善医疗服务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6.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7.制订重点科室建设计划,明确人才、技术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8.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指导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9.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0.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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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cription medicine selling online coming out in the near future; medical e-commerce being hot pursuit of the targets

February 25th, 2015 | by

Selling prescription medicine online has been a social focus of attention recently. On 11th February it was said that “the regulation of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selling food and drugs online” was already finalized and it might be published in the near future. About 200 kinds of prescription medicines are determined for the catalogue of prescription medicine varieties that are allowed to be sold online. Influenced by this new, the sector of medicine e-commerce had a rise of 3%, including the limit-up of Yixintang, Jiuzhoutong and Yihua Health. (Source: Yangcheng Evening News)

网售处方药有望近期出台 医药电商成资金追捧对象

来源:羊城晚报

核心提示:网售处方药是近期社会关注焦点,昨日,再度有消息传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正式定稿,有望于近期公布。而允许网络销售的处方药品种目录首批也基本确定了200多种。受此消息影响,昨日,医药电商板块大涨3%,其中个股一心堂、九州通、宜华健康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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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是近期社会关注焦点,昨日,再度有消息传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正式定稿,有望于近期公布。而允许网络销售的处方药品种目录首批也基本确定了200多种。受此消息影响,昨日,医药电商板块大涨3%,其中个股一心堂、九州通、宜华健康涨停。

200多品种入“正面清单”

根据业内传出的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月9日下午讨论了医药电商新政的最终版本,《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定稿,并预计将于近期择机公布。

去年5月,国家食药总局就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之后就盛传国家食药总局将制定不可以网售的药品清单,也就是所谓的“负面清单”,凡负面清单以外的处方药,都可以凭处方在网上销售。

而根据昨日传出的消息,首批放开网售的处方药品种最终还是将以“正面清单”的形式公布,基本上已经确定了大概200多个品种。目录内的品质就属于国家允许网络销售的处方药品种。但该清单目录目前仍处在讨论的阶段,公布时间尚未明确。

医药电商概念股飙涨

处方药市场规模超8000亿元,但80%多在医院销售,而国内医药电商行业则长期增长缓慢,规模不足药品零售市场的1%。因此,业内估计处方药网上销售政策一旦落定,医药电商行业将迎来井喷式发展。

为此,电商平台、医药公司、制药企业都纷纷投资布局医药电商。截至去年12月23日,阿里、京东、一号店三大电商均拿到了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证书。康爱多、七乐康、壹药网等医药电商拿到融资后纷纷在为即将放开的处方药网售做物流方面的准备。制药企业方面,像以岭药业等就成立了各自的网上药店,而广药白云山则成功牵手马云发力医药电商。

受到消息影响,网售处方药概念股昨日出现飙涨。其中,医药流通龙头九州通、一心堂涨停,专门搭建网络医疗平台的宜华健康一样涨停,而有“触网”的太安堂、以岭药业、康恩贝、康美药业等的涨幅也有1%-8%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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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 health “testing the water“ for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December 11th, 2014 | by

The app “Ali Health” is a platform for electronic prescriptions designed by Alibaba Group and has been put online in Shijiazhuang recently. After consultation in a hospital, patients who want to buy medicines somewhere else can upload the photos of the recipes by the app. After different pharmacies give the responses by offering the price, patients can choose one pharmaceutical firm for the supply and delivery of the medicines according to the price, service, brands and other factors. The industry experts analyze that the interest relationship between hospitals, doctors and medicines is expected to be cut off. (Source: China News)

阿里河北试水医药电商 探索医药分开改革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阿里健康”近日出现在石家庄,是由阿里巴巴集团打造的“处方电子化”平台。患者在医院就医后,如想在院外购药,可以通过这个客户端,将医生开具的处方拍照上传,社会药店通过报价响应电子处方,患者可根据价格、服务、品牌等因素选择提供药品供应和配送服务的药店。业内专家分析,医院、医生与药品的利益关系有望被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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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类似于“快的打车”的APP软件——“阿里健康”近日出现在石家庄,是由阿里巴巴集团打造的“处方电子化”平台。业内专家分析,医院、医生与药品的利益关系有望被切断。

“患者在医院就医后,如想在院外购药,可以通过这个客户端,将医生开具的处方拍照上传,社会药店通过报价响应电子处方,患者可根据价格、服务、品牌等因素选择提供药品供应和配送服务的药店。”阿里健康河北试点牵头人黄建良介绍说,该客户端自10月底开始测试,在上周短短5天时间里,注册用户已超过2万。

黄建良透露,除石家庄外,阿里健康“处方电子化”平台已开始在河北全省寻找合作药店,拟近期在河北全省开展业务,同时本周也开始在杭州落地并将在杭州市近300家连锁药店进行公测,并将逐步推向全国重要地区。

数据显示,在中国万亿规模的药品市场中,处方药占八成,其中药店零售渠道只占到20%。而在中国推进新医改的进程中,医药分开一直作为一项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商之间经济利益纠葛的重要举措。

今年9月9日,中国国家商务部、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合力推进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向8个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征求对《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

业内专家指出,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涉足医药电商,正是抓住了医药分开改革的政策利好,或许将倒逼推行多年的医药分开改革取得实质进展,该模式如能迅速复制到全国,将冲击现有医院传统购药模式,加快医药的分家进程。

对于有媒体提出药品安全、规避骗保、医院对接等问题黄建良对中新社记者说,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加快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和医保统筹账户监管平台的推进。“能够确保网购处方药的药品安全问题,也会让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保统筹账户的骗保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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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blue book about drugs distribution released

December 5th, 2014 | by

On 26th November 2014, the first blue book – the development report of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n China (2014) – was released at the annual conference of Chinese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n Guangzhou. There are seven new viewpoints.

  1. The business of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is well concentrated while the industrial pattern is still “much”, “small” and “dispersed”.
  2. The model of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is turning into “end-to-end”.
  3. Reducing the price difference needs a fair environment of competition.
  4. The higher the price is, the more the public hospital will purchase.
  5. Selling essential drugs without added profit is bad for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and should be canceled.
  6. The sales volume of antineoplastic drugs got promoted in 2013.
  7. The core of pricing reform is to rebuild a normal competitive system.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首部药品流通蓝皮书发布

来源:医药经济报

核心提示:2014年11月26日,首部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4)》在广州2014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年度大会上发布,7大观点抢先看!

1、流通企业集中度提高,“多、小、散”格局仍在

2、药品批发配送模式向“端到端”转型

3、消除药品过大价差需公正的竞争环境

4、药价越高,公立医院采购量越大

5、基药“零差率”不利药品流通应取消

6、2013年抗肿瘤药物销量再提升

7、重建正常竞争机制是药价改革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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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首部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4)》在广州2014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年度大会上发布,7大观点抢先看!

《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蓝皮书》是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指导下,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编撰,对上一年度我国药品流通行业中的政策变化、热点事件、重点问题进行透视和预测,并对药品流通行业全面发展概况进行解读。

该报告系统地对我国新医改以来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读,具体分析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并为促进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蓝皮书批发、市场篇对我国药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进行了系统的调研分析,还收录了《2013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分析》报告。在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模式篇中,蓝皮书剖析了电子商务对药品流通行业商业模式进行的颠覆发展态势。

此外,该书选取国药控股、华润医药和九州通三家企业作为分享案例,展示其经验,为同行带去启发。在蓝皮书附录中,还刊发了药品流通企业的统计数据及报表,以供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相关研究单位和公众参考。

7大观点抢先看:

1、流通企业集中度提高,“多、小、散”格局仍在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国内有医药批发企业1.63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107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15.26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7.11万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42.37万家,药品流通领域“多、小、散”的产业格局依然存在。但与此同时,一些大型龙头企业正在崛起,企业间重组扩张加剧,规模化、现代化的中国医药商业正在形成。

2013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13036亿元。其中,药品批发企业前100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规模的64.28%,与2012年相比增长0.3%;排名前3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占29.7%,与2012年相比增长0.9%;排名前10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占36.3%,与2012年相比增长0.5%;排名前20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占42.4%,与2012年相比下降2.8%。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2家,50亿~100亿元的企业有11家,10亿~50亿元的有75家。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说,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占零售市场销售额的28.3%;排名前5位的企业占9.0%;排名前10位的企业占14.4%;排名前20位的企业占18.5%。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有3家,30亿~40亿元的有4家,20亿~30亿元的有3家,10亿~20亿元的有6家。因此,虽然我国药品流通企业销售规模不断增大,但“多、小、散”的产业格局依然存在,而与此同时产业集中度也在逐步提高,尤其是药品流通企业的集中度在不断提高,全国64.28%的市场份额已经被前100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占有。相比较而言,我国药品零售企业的集中度过低,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额仅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66%,这与我国当前的医疗体制,如医药不分、医保制度等有关。

2、药品批发配送模式向“端到端”转型

药品流通领域竞争的加剧,促使“端到端”这一新型药品流通模式出现。在这种新型药品流通模式下,药品批发企业既批发又零售,在药品流通的各环节进行紧密合作,具体包括:与药品生产企业有稳定的商业关系,在全国和各区域分别布局及建立药品分销网络、物流配送中心及相应的连锁药店;与此同时,与各区域的药品经销商及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商业往来关系。从药品分销网络处获取药品需求信息后传递给批发企业,再由批发企业向上游的药品生产企业订货,生产企业将所需药品发给区域物流中心,并配送给药店、医疗机构、个人消费者及养老院和护理院终端需求客户;同时随着电商的发展,非处方药品可以直接配送给最终消费者。

在这种“端到端”的配送模式下,能够使供需信息很好地传递,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流通环节,缩短药品的流通过程。同时,在这种扁平化药品分销网络模式下,药品配送品种齐全、批发配送效率高、成本低、服务水平高。普药和OTC类药品主要以这种批发配送模式为主,而且主要的零售终端是中小型批发商、药店、县级或民营医疗机构。而对于面向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新特药”,并不适合以该种模式进行配送。因此,可以看出虽然这种扁平化、快批快送的模式在很多方面具有优势,但由于医疗机构的药品市场规模占比较高,在我国的发展空间比较受限。

这种流通模式的代表企业是九州通集团。九州通集团以“端到端”的配送方式为主,并逐步向电商转型。

3、消除药品过大价差需公正的竞争环境

由于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特殊性,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效率低,对应的药品分销集中度低、规模化程度低和物流配送水平低和流通费用高昂。此外,国有药品批发企业效率低也是其运营成本过高的重要原因。国内批发企业尽管平均毛利率较高,但平均费用率也很高,超过了7%,利润率不足1%。美国和日本药品批发商的毛利率尽管只有3%左右,但平均费用率很低,不足1.5%,因此利润率超过中国企业,大约在1.5%。

需要指出的是,国内药品流通费用高主要不在物流环节,而是药品零售终端,尤其是公立医院垄断性的药品零售终端,以及政府对医疗体制不合理的管制。因此,药品流通环节多导致药品流通效率低、费用高及药品价格高的这种观点颠倒了因果关系。事实上,药品流通费用高的原因不在物流环节,也不在批发环节,最主要在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模式。因此,要解决药品流通费用高的问题,需要破除以公立医院为代表的零售终端的垄断地位,消除其现有以回扣和返利为主要形式的“以药养医”模式,医院及社会药店要有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这样才有可能消除药品的出厂价格与零售价格之间过大的价差,减少流通环节,控制层层加价,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的优胜劣汰,使其向扁平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

4、药价越高,公立医院采购量越大

基本的供求规律表明,商品价格越高,购买量及需求量就越少。然而,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却存在相反的规律,即药品价格越高,采购量就越大,反之则越少。这与药品15%的加价率管制政策直接相关。除此之外,医院在药品零售环节的垄断地位使其能够和药厂合谋抬高药品的批发价,不仅能获得“明”的加价收益,还能从药厂获取较高的“暗”的回扣和返利等。

公立医院的这种采购模式除了使药品价格虚高外,还显著增加了制药企业的销售成本,使得药品流通环节增加、效率低下。为了使药品顺利进入医院,并写入医生的处方,药厂需要组织药品营销人员,如一些医药代表等,医药代表通常由代理公司进行管理,代理公司有3种存在形式:药厂自建、独立的专业代理商和药品批发企业兼任。

反商业贿赂法规的出台使得药厂自建的代理公司转为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代理商,而在此之前,药厂员工中有60%是营销人员,只有30%左右的员工是生产人员。向医院的药事委员会、药房工作人员及临床医师等推销药品,并进行返利和回扣。因此,加价率管制政策和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导致药品价格虚高、药品流通费用过高及流通秩序混乱。

5、基药“零差率”不利药品流通应取消

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会导致返点和回扣这种违规违法的药品营销模式大面积蔓延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购销行为中,进一步恶化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流通效率。

2010年开始推行的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把公立医院药品购销模式带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扭曲了原来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药品购销模式,并对高效药品批发模式的市场空间形成挤压。

未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时,同一种药品的采购价格,公立医院要显著高于基层医疗机构。但是由于两者的药品购销模式及价格形成机制不同、面对的患者群体不同,两者几乎相互独立。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也采用公立医院的药品集中招采制度,并统一药品招标采购价。这使得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变化,药品生产商的均衡投标价格也会发生改变,这是因为:

第一,防止价格比较导致的损失。同一竞标药品的销售范围较广,在全国多个省市的二、三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均进行销售,并且基本药物在各省份的中标价格信息是公开的。那么,如果药企按照之前被压低的采购价中标,会导致各省份的价格比较,影响其他省份的药品价格,在其他省份的中标价水平也会大致相同。但是,如果以如此低的价格中标,将难以支付公立医院的药品的返点和回扣,也就很难进入公立医院。事实上,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实施以后,基层医疗机构也很难再以较低的价格来采购药品。这是因为,当基层医疗机构也被纳入政府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体系后,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模式、激励机制均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压低采购价赚取更多的批零差价变为以药品的回扣和返利为主。

第二,加价率管制扭曲了价格形成机制。加价率管制不仅使医院赚取合法的加价收益,还使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不能发挥作用,药厂只能用回扣和返利这样的营销模式来扩大市场份额。与公立医院15%的药品加价率类似,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也是一种管制措施,甚至是更严格的管制措施,也会导致药品价格越高越受欢迎的情况出现。虽然在零差价制度下,基层医疗机构不能赚取“明”的加价率收益,但能赚取更多的“暗”的返利和回扣。这是因为基本药品的招标采购作为公立医院的药品招标采购模式的一种简单复制,药厂对此很熟悉,基层医疗机构对此也“耳濡目染”,双方一拍即合,药厂通过返利和回扣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基层机构据此赚取卖药收入。因此,当盛行于公立医院的药品购销模式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时,药品价格很容易虚高,以支付返利和回扣。此外,当返利和回扣的多少作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主要考虑因素时,药品的质量往往会被忽略。同时,由于招标过程中已经遴选过药品的质量,药品的质量基本不在其考虑范围内。

第三,无法形成对采购量的有效承诺。通常情况下,药品的量价挂钩,即在采购量越大、销量越大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成本越低,批发价格就越低。但是药品的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只能确定中标价格,不能确定采购量。为防止中标价格过低而没有采购量,避免陷于供货则亏损、不供货则违约的两难境地,药品生产商通常较保守地报出较高的竞标价格。

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及零差率政策不仅不利于降低药价,还会使得流行于公立医院的药品购销模式流向基层医疗机构,降低药品流通的效率、增加流通费用等。因此,要放弃该政策。

总之,对于药品价格可以实行最高零售价的管制,但对于批零加价、医疗机构和药品工商企业间的议价权要放弃管制。

6、2013年抗肿瘤药物销量再提升

在化学药的大类中,循环系统用药物和抗肿瘤药物的销售占比有一定的提升,其次有提升的为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类药物和神经系统用药物,而调节免疫功能药物、解热镇痛药物、专科用药物、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物、非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物等的销售占比均有下降,其中调节免疫功能药物和解热镇痛药物的销售占比下降幅度较大。

抗肿瘤药物的销售占比排名从2012年的第5位上升到2013年的第3位,这与我国肿瘤病患者不断增多有着密切关系。我国每年新发肿瘤病例为312万例。平均每天有8550人、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癌症,有5人死于癌症。人在一生中患癌的概率为22%,其中肺癌成为发病率与死亡率最高的癌症,肺癌高发与严重污染的空气和主动或被动吸烟有着重要的关系。

在中成药大类中,补益药一反上年下降趋势在2013年增长幅度较大;除理血药、祛湿药和解表药均有略微增长外,其他几类占比较上年均有所下降。

7、重建正常竞争机制是药价改革核心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是重建药品市场正常竞争机制,切入点就是调动药品采购使用主体本身的积极性。要通过部门联合、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事先制定用于报销支付的价格基准,引导市场价格形成。要通过明确“超支不得获益、节约收益归己”的利益调节机制,调动采购使用主体降低采购价格的积极性。要通过有所区别的价格政策,支持制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要通过健全市场交易价格和数量监测体系,为政府依据市场供求动态调整价格基准创造条件。

实际上,这是实行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国家通行的一套机制,我们现在有条件地加以借鉴,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改进和逐步完善。当然,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结合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协调推进,通过局部先行试点,积累经验,暴露矛盾,逐步完善后加以推广。

药品市场正常竞争机制确立后,医药企业就必须面对正常市场竞争规律。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胜出,就必须不断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产品创新能力和控制生产运营成本。降低价格的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永恒主题。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后,原来那种靠折扣、回扣促销的日子将不复存在,在终端合理需求引导下,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将随之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对生产企业而言,或者走向研发之路,有自己的独创拳头产品,或者集中精力走向仿制之路,靠规模优势降低成本,赢得市场。对药品流通企业而言,就是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健全物流配送网络,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市场竞争大浪淘沙,最终形成少数规模化流通配送企业良性竞争的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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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of pricing by Chinese government

December 1st, 2014 | by

The largest reform of pricing in China is going to settle. Marketization pricing is expected to realize within more than 2700 kinds of drugs which were used to be priced by the government. After many rounds of discussion in the system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the file about canceling pricing by government is already under the process of consultation within eight pharmaceutical profession associations from 25th, November. (Source: China business News)

中国政府药品定价终结 明年起药价拟全放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核心提示: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即将尘埃落定,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有望实现市场化定价。昨日,记者从获得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中确认,在国家发改委系统内部多轮讨论通过后,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文件已于25日开始在全国8家医药行业协会内征求意见,限时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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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即将尘埃落定,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有望实现市场化定价。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获得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中确认,在国家发改委系统内部多轮讨论通过后,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文件已于25日开始在全国8家医药行业协会内征求意见,限时48小时。

最后23%药品放开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指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发改委在《意见稿》的第一页,明确给出了这一施行20年定价制度的最后期限。

突然公布的取消政府定价药品的明确时间表,彻底终止了此前关于它的种种猜测。“虽然是最后一轮征求意见,但从之前的吹风和市场发展环境来看,政府定价应该是确定要取消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这就意味着,占据中国庞大药品市场23%份额的政府定价产品,将正式放开“计划”定价形式,交由市场决策。初步估算,这将涉及2700余种药品。

自1996年开始,中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

除上述共2700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其他77%的药品此前已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

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体制—即在上述定价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及国家医保目录中的处方药,垄断生产经营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约1900种;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及地方医保增补的药品,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约800种。

按照《意见稿》提出的方案,本轮药品价格改革将主要分为五种形式,其中三类药品价格政策将发生变化。

“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专利药品(包括医保目录外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中成药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建立多方参与价格谈判形成机制;医保目录外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则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

而一类精神、麻醉药品和低价药品仍维持目前政策不变—前者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而低价药品按现行政策执行,继续执行日均费用上限标准控制。

冲刺48小时

此前一年内,关于药价改革的消息不断从各个渠道传出。10月27日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上,取消政府定价、放开血液制品等四大类产品价格等内容在会上正式讨论。

就在上周,新华社撰文《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适逢其时》,被认为是官方定调这一改革的信号释放。

由于直接关系到药品核心的定价问题,记者获得的这份制药企业的“1号”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由于相比以往的管理思路转变和大范围药品的价格松绑,这份最受市场关注的药价改革文件也被坊间评论为改革“步伐最大”和“远超预期”。

“我们正在收集企业关于这次改革的意见,目前看来,大家普遍比较关心下一步的配套细则怎么制定,医保是不是能够顺利”接单”。”直到昨日21时,牛正乾表示关于这个药价改革新规的意见收集工作还远未结束。

因为拥有行业内全部“两会”代表委员,牛正乾所在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这家拥有最多中国制药企业会员的行业协会,近年来在药价改革等诸多问题上曾多次上下传递意见。

但即便如此,对该协会来说,梳理成员企业的意见仍然是件繁复的工作。事实上,尽管《意见稿》已于25日开始在全国8家医药行业协会内征求意见,但很多企业是在26日当天下午才部分看到了这份《意见稿》,而对照企业动辄几百上千个药品权衡利弊,同样是件工作量巨大的事情。

按照发改委规定的时间,8家协会汇总的意见需要在26日24时之前反馈给发改委价格司。这48小时的冲刺期,成为距离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尘埃落定的最后一步。

三部委博弈

紧张的48小时意见征求期限之外,对于发改委主动削减自己的定价权力,业界也表达了一些困惑。

“现在看起来是发改委一厢情愿的意思居多,人社部和卫计委都还没说话。”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上市公司负责人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药价问题历来复杂,管不好就是众矢之的,人社部虽然负责医保基金,但也不会主动去接这么棘手的工作。”

按照发改委此次推出的方案,药品价格放开后,医保药品由医保部门接手,其核心就是制定医保支付价,医院采购时可谈判,给医院降价动力;专利药等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则引入多方谈判机制,以形成合理价格。

与此同时,医保在确定支付价的同时,还要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控制的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综合支付方式。

业内分析称,发改委放权的话,医保支付价的管理只能人社部接,但医保支付是反腐重灾区,对人社部来说十分棘手。

再加上药品招标采购权力掌握在各地卫计委系统中,实际招标价格由它们制定,而这一制度在实施中积累的问题饱受诟病,对药价管理的继任者来说,民间对招标制度走偏的积怨和由其引发的问题也将有可能一并“迁怒”人社部。

另一方面,卫计委还负责对医院诊疗的监督,防止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最后对药品价格也会实施管控,一旦价格变动频繁或者提价较高,可以启动成本调查,对垄断等行为依法处罚。

“客观来说,这样的安排是对的,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谁埋单谁来干预价格,人社部门作为药品采购方(应该负责)来谈判价格,但问题是,药价改革应该和医保支付改革同时推进,不然汽车的轮子大小不一样,是走不远的。”昨日,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干荣富对《第一财经日报》称。

此前,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三保合一”一直处于胶着状态,没有实质性推进,而这一问题被认为是直接关系药价改革的必要配套改革。

尽管国务院曾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三保合一”,但至今,除少数试点地区外,在中国多数地区,三大医保制度中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仍由人社部统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计委统管。付费归口的不同,直接影响了药价管理的诸多方面。

记者从正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获悉,药品“医保支付基准价”的探索是今年医改工作重点之一,部分地市已经开始试点工作。然而,对于如何衡量“基准价”,且如何制定这一标准,目前尚不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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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ate council speeds up price reform

November 22nd, 2014 | by

Keqiang Li, the prime minister of the state council, hosted the executive meeting on 15th, November, deploying speeding up the price reform. This deployment means more actions concerning price reform will be introduc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speed up the progress of reform of marketization after returning the right of pricing to the market. It’s worth noting that in the details about this executive meeting which was published by the website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of the PRC on 16th, November, independent paragraphs are used to describe that price reform is deeply concerned by Keqiang Li, which means there might be big changes in the area of medicine. (Source: China News)

国务院提速价格改革 医药领域料有大动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李克强此番部署,说明在把多个领域的定价权“交还”市场后,中国官方还将出台更多的价格改革举措,加快市场化改革攻坚战的进程。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网16日披露的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详情中,用专门的段落提到了李克强对医疗价格改革的关切,这意味着价格改革在医药领域料将有大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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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

作为市场最有效的“指挥棒”,“价格”是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核心力量。围绕着价格的改革也就成为市场化改革所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李克强此番部署,说明在把多个领域的定价权“交还”市场后,中国官方还将出台更多的价格改革举措,加快市场化改革攻坚战的进程。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网16日披露的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详情中,用专门的段落提到了李克强对医疗价格改革的关切,这意味着价格改革在医药领域料将有大的动作。

价格改革加速推进

从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到放开医保目录内低价药品价格;从铁路货运市场定价的准池试点到全面放开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近年来,官方一直致力于将价格的形成机制由政府行政定价这一“看得见的手”调整为市场机制这一“看不见的手”。

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的好处显而易见:从企业角度来讲,有助于打破垄断,让企业和产业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优化升级,让好的企业、产品更好的成长;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市场化定价机制将让消费者对产品、服务有充分的选择,从而获得更为长远的利益。

不过,在讨论研究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时,李克强坦承这一改革“确实不容易”。他强调,价格改革是建立市场机制必须要闯的一道“坎”。价格改革不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就等于没抓住!

李克强直言,目前在价格方面,的确仍存在一些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他强调,价格改革是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的重要制度建设。价格改革事关全体民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改革已积累的经验,根据社会的承受能力,统筹考虑、稳步推进。

而“加快推进”、“更大程度”等围绕着价格改革和市场定价的表述,也显示未来官方将加快这场改革攻坚战的进程。更多的价格改革措施料将陆续面世。

医药领域或有大动作

除了强调价格改革的“节奏”将有所加快,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披露了价格改革涉及的“内容”: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

而中国政府网16日披露的描写常务会详细情况的新闻稿中,更是用专门的一段内容描写了李克强对医药领域价格的关注。

在一次基层调研考察中,一位医生告诉总理,自己的按摩理疗服务价格每小时只有几十块钱,而在外面的“洗脚城”,一小时按摩服务的价格却有上百元。

李克强强调,目前公立医院医事服务费价格确实太低,但药价虚高现象仍然存在,因此,要通过改革,逐步理顺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机制。

这一段表述事实上释放了两个重要的改革信号:其一是医疗服务:在官方难以统一测算成本的情况下,医疗服务未来或交由市场定价,让医疗服务者的劳动价值得到体现;其二是药品,官方现行的制定药品价格“天花板”的定价模式或有所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电视台日前曾引述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观点称,长期以来像一些药品的价格,过去搞单独定价,包括差别定价,包括最高限价。相对于这些方式,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整个医改的这种方向的要求都有差距。而现在完全具备条件,把主要的政府分管的一千多种的医保范围内的目录内的价格,完全放给市场。

这一系列的迹象都显示未来官方在医药领域的价格改革或有大的动作。

“有升有降”更利消费者

价格改革之所以被称为硬骨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可能引发的涨价效应。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牛犁告诉中新社记者,中国过去把一些资源的价格压得较低,通过市场化改革理顺价格,可以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但需要警惕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隐形成本补偿,从而推高物价增加百姓开支。而“一改就涨”的担忧正是价格改革这块硬骨头难啃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此,李克强此次专门解释说,价格改革并不意味着就是“涨价”,而是为了切实形成一种由市场需求定价、“有升有降”的合理价格机制。

这一点可以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中得到验证。一年前,在李克强主持召开具有“开局”意义的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后的第8天,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靴子落地”。

官方通过缩短成品油调价周期,取消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等手段,大幅增加了市场在成品油价格调整中的作用。

伴随着成品油价格调整成为跟随市场而起舞的规定动作,“只涨不跌”、“涨多跌少”等各方曾经对油价调整的指责也有所缓和。

李克强表示,成品油价格打破了过去僵化的价格机制,完全由市场定价,刚刚走出的”八连降”,说明由市场决定价格未必就是涨价。这里面,市场这个价格指导最敏感的信号充分发挥着作用。

而这种价格有涨有跌的波动,从长远来看,比通过行政手段压制价格的模式能更好保护消费者利益。

李克强提醒说,政府定价表面上好像是在保护消费者,但实际上,在多数领域,受到保护的并不一定是消费者的利益。市场定价实际上是给了消费者更多自主选择的权利,从长远来看,对于消费者是有利的。

这一判断在药品行政定价中得到验证。目前内地对药品价格的行政干预是通过制定最高价格的方式来确定。业内人士透露,这种药品价格天花板看起来控制了药品的价格,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导致了一个明显的问题:

成本高、疗效好的的药品因价格更靠近“天花板”,其在药价中为医院提供回扣的空间就相对较小;相对的,成本低、质量差的药品因价格远离“天花板”,反而获得更大的运作空间,使得药品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一位药品价格的制定者就坦言,这样的局面让他左右为难:如果以高标准企业为基础定价,会为低标准企业留下更大的促销空间。如果为了限制“公关”空间,以低成本药品为基础定价,好的企业就会全部死掉,老百姓就吃不上好药。

市场定价须做好配套

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指出,当前CPI、PPI数据持续走低,国际市场的输入性价格也在低位,正处于价格改革的“窗口期”。

有基于此,他要求有关部门必须精细做好改革方案,有节奏有步骤地启动价格改革。既要尽早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又要平稳推进,让人民群众对某些改革可能产生的价格波动“可承受”。

上述内容说明,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事项,价格改革的推进不仅需要勇气和决心,还需要恰当的时机和完善的配套。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刘恩国也以未来或有大动作的药品定价改革为例,向中新社记者分析了时机和配套手段的重要性。

他分析说,在没有全民保险的情况下,药品的需求端缺乏一个集体谈判平台和药品制造商进行博弈。单个病人对于药品制造商的抬价毫无抵抗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官方不对相对强势的药品制造商进行价格管控,就有可能导致药品价格的无约束上涨。

而目前,伴随着政府主导的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越来越完善,医疗保险已经可以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在药品需求侧形成力量,代替行政管制与供给端的药品生产商进行博弈。

而且,医保支付手段的改进也有助于改变药品市场的乱象。刘恩国分析说,过去医保对药品的支付是按照单一药品的价格来进行,但是目前,医保的支付已经不是以药品价格为单位,而是以“病种”甚至“人数”为单位来进行。

“支付方式带来的变化就是对病人用药不再是医院的收入而是成本”,刘恩国举例说,如果医保确定了阑尾炎的治疗为X元,那么医院每治疗一个阑尾炎病例,医保都会向医院支付固定的X元。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的收入水平就取决于医生能否利用其专业水平,选择性价比更高的药品。药厂如若肆意涨价,自然不会被医院选择。

因此,刘恩国强调,要将药品价格交由市场确定,就必须继续提高医保的集体谈判能力并持续改进医保支付方式。

除此之外,官方也应加强对药品价格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大对药品企业的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大对串通投标、哄抬价格,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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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orm of drug price in Guangdong

November 17th, 2014 | by

On 10th November,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has released “the purchase and distribution of medicine by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Guangdong” for public consideration. Comments are asked about the trade-off of EDL and Non-EDL, purchase, distribution and settlement of medicine, which involves the limit of pricing. If it would be gotten across, the reform of the price of medicine will begin in Guangdong. (Source: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广东药价改革胎动:促价格主管部门淡出定价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核心提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获悉,11月10日,该省卫计委已发布了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等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拟针对该省基药与非基药交易办法、药品采购与配送、药品结算等多方面向业内征求意见,涉及放开低价药价格,并在药价限制上有所放开。如果这份意见顺利通过,则预示着广东省药品价改大幕有望正式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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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风雨欲来。

日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呼吁全国范围内药价放开,亦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已于近日密集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

政策层面的胎动,在医药大省广东开始初步闻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获悉,11月10日,该省卫计委已发布了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等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拟针对该省基药与非基药交易办法、药品采购与配送、药品结算等多方面向业内征求意见,涉及放开低价药价格,并在药价限制上有所放开。

如果这份意见顺利通过,则预示着广东省药品价改大幕有望正式拉开。另外记者获悉,如果意见通过,广东省的药品价格管理部门将出现变更及调整。

在此前北京 、上海药品改革,尚未达成初衷的基础上,广东的再次试水能否打破医保管理的桎梏,顺利达成改革,值得期待。

麻醉药等品种或将率先受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日前,为完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规则,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发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征求意见稿,共6个附件),从11月10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的药物改革领域涉及范围包括广东省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药品交易机构管理办法共六方面。

联系日前宏观政策层面消息,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最先放开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及专利药四项药品价格。因此,相较于其他多种类型的药品而言,如果六方面的改革征求意见稿顺利通过,加上如果国家层面同时放开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管制,那么广东省的血制品和麻醉药这两类企业将最先受益于药品价格制度的调整。

从广东省发改委层面的动作来看,该省发改委日前已经取消了省级以及国家发改委的定价范围内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格,近7000个品种剂型的低价药品已经放开价格。

拟让价格主管部门淡出

广东省此次改革推动还释放出的一个重要信号在于,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将有较为明显的调整,而这一点,与国家发改委可能操刀改革药品价格管理部门的消息恰巧“互相呼应”。

记者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获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将调整入市价数据源的采集机构,药品交易“月月竞价”修改为“季度竞价”。同一药品不同厂家的全国各省中标价格和广东现行采购价等数据由原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省卫生主管部门采集”修订为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采集”。

在入市价计算机构上,该省拟将入市价由原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省卫生主管部门制定”修改为由省药品交易机构计算,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一名一线城市医改相关负责人时获悉,与广东省此次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思路类似,该城市亦曾尝试过让人社部门参与进来,让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淡出,而且考虑到在总额预付的背景下,人社部门由以往的只管出钱,调整为不仅出钱,还管钱的行政职能,有利于医保进一步控费,也有利于挤压药品价格水分。但是截至目前,由于个别利益纠葛,这项改革尚未落到实处。

在入市价差比范围上,该省入市价差比以采集到的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为准。同时,将调整无入市价品种的入市价计算规则。无入市价品种没有全国各省中标价的品规入市价制定方法修订为 “同组有1家其他厂家的,取同组厂家的入市价;有2家及以上其他厂家的,取同组平均入市价;同组没有其他厂家的,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取最接近的规格组(规格差距相同时,取接近的小规格组)的平均入市价差比计算”。

全面放开药品价格时机已成熟

除了上述改革方向,记者还获悉,下一步,广东省将调整药品独家品种交易规则,即将报量前、报价后为独家的品种由原“竞价交易”修订为转“议价交易”,增加报价不高于报名后生效的同组入市价平均值,议价方式增加区域集中或委托交易机构通过交易平台议价网上交易形式。

除了正在实践探索的广东等地,国外的经验也值得借鉴,比如英国的药品价格就是市场化放开管理的。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价格已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形成,招标采购是市场形成价格,政府再干预价格就和市场机制发生矛盾。

广东省的药品改革,为全国范围内打破药品价格改革坚冰提供了一次可借鉴的经验。窥一斑而见全貌,全国范围内的药品价格改革亦可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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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rimental classified treatment in Zhejiang

October 31st, 2014 | by

From the end of October, Zhejiang will start the experimental classified treatment. As requested, all patients in eight experimental countries (or city, district) should go to the basic level medical institutions for the first diagnosis. There will be 24 countries (or city, district) participating as experimental units until March, 2015. (Source: China Youth News)

浙江启动分级诊疗试点 看病须基层医院首诊

来源:中国青年报

核心提示:记者获悉,从10月底前开始,浙江将分批启动全省分级诊疗试点。按照要求,淳安县、宁波市北仑区、宁海县等8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居民在看病就诊时,须首先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到明年3月,将会有24个县(市、区)参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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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人满为患,此种尴尬现象今后在浙江或将有所改变。记者获悉,从10月底前开始,浙江将分批启动全省分级诊疗试点。按照要求,淳安县、宁波市北仑区、宁海县等8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居民在看病就诊时,须首先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到明年3月,将会有24个县(市、区)参与试点。

分级诊疗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看病,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小病在社区医院,大病到大医院,让不同医疗机构各施所长,实现医疗专业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浙江实施“分级诊疗”后,除危急患者、急诊患者、手术病人复诊患者和其他特殊情况外,患者在首次就医时,原则上应在当地医疗机构首诊。对于首诊医疗机构无法处理的疾病,则根据患者病情,帮助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浙江分级诊疗将通过医保差别化支付、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转诊程序等手段引导、推动。

根据《意见》,试点地区施行分级诊疗后,将调整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执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的住院起付线标准等。同时通过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而对于转诊病人,则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

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王桢说,实行当地医疗机构首诊制以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未经转诊便自行到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将明显下降。

“因为试点地区不同,医保报销的差距也不同,但会保持一个阶梯式的价格趋势。”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未经转诊患者自行支付的费用,将比转诊病人高出10~20个百分点。

据了解,按照《浙江省分级诊疗服务规范》,首诊之后,可以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包括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认为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等六条标准。

而在病人病情稳定之后,符合以下六条标准的,即: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老年护理病例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则须转回下级医疗机构。

“通过这样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建立起’首诊在社区、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秩序。” 王桢说。

为确保诊疗服务,浙江规定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预约联系转诊事宜,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疗机构的门诊与住院服务。“同时,将通过深化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行医生多点执业、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单位开设特色科室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

浙江累计已有28家省、市级医院与47家县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投入62.5亿对乡镇基层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从2012年起,还在全省推行了“健康守门人”制度,按每1000至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同时配备社区护士、妇保、儿保医生和联络员等。

目前,浙江各县(市、区)居民转到外地就医的比例大约在20%至30%左右,“希望通过两年左右努力,将外出就诊率降低到10%,既减低公众的医疗成本,也让看病更便捷。”王桢说。

本报杭州10月22日电(徐飞鸿记者董碧水)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人满为患,此种尴尬现象今后在浙江或将有所改变。记者获悉,从10月底前开始,浙江将分批启动全省分级诊疗试点。按照要求,淳安县、宁波市北仑区、宁海县等8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居民在看病就诊时,须首先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到明年3月,将会有24个县(市、区)参与试点。

分级诊疗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看病,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小病在社区医院,大病到大医院,让不同医疗机构各施所长,实现医疗专业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浙江实施“分级诊疗”后,除危急患者、急诊患者、手术病人复诊患者和其他特殊情况外,患者在首次就医时,原则上应在当地医疗机构首诊。对于首诊医疗机构无法处理的疾病,则根据患者病情,帮助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浙江分级诊疗将通过医保差别化支付、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转诊程序等手段引导、推动。

根据《意见》,试点地区施行分级诊疗后,将调整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执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的住院起付线标准等。同时通过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而对于转诊病人,则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

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王桢说,实行当地医疗机构首诊制以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未经转诊便自行到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将明显下降。

“因为试点地区不同,医保报销的差距也不同,但会保持一个阶梯式的价格趋势。”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未经转诊患者自行支付的费用,将比转诊病人高出10~20个百分点。

据了解,按照《浙江省分级诊疗服务规范》,首诊之后,可以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包括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认为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等六条标准。

而在病人病情稳定之后,符合以下六条标准的,即: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老年护理病例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则须转回下级医疗机构。

“通过这样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建立起’首诊在社区、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秩序。” 王桢说。

为确保诊疗服务,浙江规定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预约联系转诊事宜,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疗机构的门诊与住院服务。“同时,将通过深化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行医生多点执业、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单位开设特色科室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

浙江累计已有28家省、市级医院与47家县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投入62.5亿对乡镇基层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从2012年起,还在全省推行了“健康守门人”制度,按每1000至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同时配备社区护士、妇保、儿保医生和联络员等。

目前,浙江各县(市、区)居民转到外地就医的比例大约在20%至30%左右,“希望通过两年左右努力,将外出就诊率降低到10%,既减低公众的医疗成本,也让看病更便捷。”王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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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pricing policy in Sanming: standard price being subject to the lowest price of domestic generics

October 10th, 2014 | by

Jifu Zhan, the minister of propaganda department in Sanming, Fujian, says at the routine press conference of the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n 9th October that the standard price of drugs is under trial in Sanming, Fujian. The pricing standard should be subject to the lowest price of domestic generics. (Source: Great Wisdom)

三明药价新政 基准价以国产仿制药最低价为准

来源:大智慧

核心提示:9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宣传部部长詹积富在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福建三明在试点基准价,而这一价格制定标准是以“国产仿制药的最低价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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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宣传部部长詹积富在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福建三明在试点基准价,而这一价格制定标准是以“国产仿制药的最低价为标准”。

药品“基准价”是发改委今年工作重点之一,部分地市已经开始试点工作。然而,对于如何衡量“基准价”、如何制定这一标准,对大多数地方而言仍然一头雾水。对此,詹积富表示,三明的基准价就是按照国产仿制药的最低价为标准的。他举例说明,“比如在市场上,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有9元、20元、30元、50元等价格,那基准价就以9元的标准去定”。

但是,詹积富进一步补充道,考虑到民众的用药接受与适应程度,所以,三明市暂时先对十几个“国产与进口差别不大,价格又相差很多”的品种先行试点,“而对那些确实属于治疗药的原研药则不会采取该方式”。

从上月开始,三明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对首批14个住院进口药进行限价结算,进口品种超出限价部分的基本医保统筹资金不予支付。对于试行效果,詹积富回应,部分进口药企的价格开始出现“跳水”,如果推广到全国范围,“大家都会跳水”,价格最终会回归自然。

福建三明是今年受到多部委推崇的“医改明星”,海南、广西等多个省份向三明医改“取经”。在会上,詹积富也对近三年的医改工作做了总结,他表示,在群众看病负担上,2013年次均出院费用4692元,比2011年的5020元减少328元,下降7%,同时,医院的实际收入大幅提升,2013年实际收入(扣除药品、耗材收入)为12.40亿元,比2011年净增加5.65亿元,增长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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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th of doctors drags on China private healthcare drive

October 9th, 2014 | by

As China tries to privatise an overburdened public healthcare system, private hospitals face a shortage of doctors. (Source: The Straits Times)

“医生荒”困扰私立医院 患者对其缺乏信任

来源:环球时报

核心提示:就在中国尽力对其不堪重负的公立医疗体系实行私有化时,私立医院却面临“医生荒”。这个瓶颈或将影响中国进行医疗改革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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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峡时报》10月7日文章 就在中国尽力对其不堪重负的公立医疗体系实行私有化时,私立医院却面临“医生荒”。这个瓶颈或将影响中国进行医疗改革的努力,尽管投资者正纷纷拥入该国医疗服务市场。

在一定程度上,这个问题源自中国大部分医生需要所在公立医院批准才能到私营医院行医。而许多公立医院限制好医生外出行医。CHC医疗集团总裁查尔斯·埃尔肯说,“这是个仍在持续的挑战。”

随着迅速壮大的中产阶层、逐渐老龄化的社会和环境污染正助推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需求,中国想要开放医疗领域。私营化是中国革新其广受诟病的国家医疗体系的关键。政府希望,明年私立医院的床位数量将升至全国总量的1/5。相关改革已吸引中外投资者前来分一杯羹。预计到2020年,中国包括药品和医疗设备在内的医疗支出将高达1万亿美元。

但对私立医疗机构而言——尽管宣称拥有世界级设备,挑战还在于一些中国患者仍对其医疗质量和收费心存疑虑。上海某居民说,“私立医院收费昂贵,通常还不能医保报销。我也更信任公立医院的水平。”据德意志银行报告,约84%的入院患者选择公立医院。因此,即便中国的2.47万家医疗机构中近半数为私立,但大部分医疗服务仍由公立医院提供。

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医生缺乏。世卫组织数据显示,中国每1000人有1.4名医生,美英则分别为2.4和2.8。而2008年至2012年,中国公立和私立医院中,每千名患者的医生数量分别减少26%和16%。

还有诸多因素令私立医院吸引医生难:中国医生青睐公立医院的安全和声望;主动离职的往往是经验不足的年轻医生;公立医院的接诊能力已达上限,不愿再面临失去任何医生的风险……

由于公立医院不愿“分享”好医生,私立竞争对手不得不高价聘请名医,从海外吸引医生或选择年轻大夫。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看到了商机,却未能理解要在华经营好是何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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