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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agwort: ‘Health Reform’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medical treatment, health insurance and medicine should be joint together for the reform

August 4th, 2016 | by

On 5th July,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announced the instructions about the promotion of joint reform of medical treatment, health insurance and medicine. The working focuses of health reform in 2016 are mentioned as well. It is clearly mentioned that the basic function of health insurance in the health reform should be developed to promote the overall plan of health insurance. (Source: Beijing News)

人社部:医疗医保医药将联动改革 解决就医问题

来源:新京报 2016-07-05

核心提示:7月5日,人社部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6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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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7月5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该部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6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统筹。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时提出了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对于医保改革的重点,李克强也明确,今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以及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

今年3月31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出要协调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在这份《意见》中,关于“三医联动”,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增加到200个;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等内容。

此次,人社部《意见》明确“三医联动”改革要立足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以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为重点。其中提出,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快推进医保统筹;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要加大医保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 机制。

对于此前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内容,人社部此次《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尊重医务人员主体地位,建立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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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gotiated price gets stuck

August 4th, 2016 | by

Recently,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published the progress of including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the health insurance. Until 21st July, only 14 provinces have brought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all different types of health insurance. However,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of the negotiation, as long as a certain province does not include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at least one kind of health insurance, the patients in the province will not have “the welfare” of the national drug negotiation. (Source: ZhiyaoNet)

 “药价谈判”落地执行卡壳

来源:中国制药网 2016-07-29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而根据谈判约定,只要相关省份未将谈判药品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惠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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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在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近日,国家卫计委在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而根据谈判约定,只要相关省份未将谈判药品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 “惠民福利”。这导致了,某些患者为了节约花费,不得不跨省去已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买药。

由国家卫计委所牵头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在艰难取得一系列成果之后,却出人意料地于落地执行环节卡壳。众多省份迟迟不将谈判药品列入医保名录,卫计委和药企谈判所达成的“约定价格”,因此 失去了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此一无比吊诡的局面,不仅让此前谈判的种种努力付诸东流,更是直接导致不少患者得继续承担不必要的高药价。

所谓“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简而言之,就是允诺特定药品进入医保名录,借此换取相关药企降价让利的实惠。从理论上说,这本应是一场互惠共赢的合作。然而现实的复杂性,还是超过了各方的想象。值得注意的是,此番药品价格谈判的牵头主体乃是国家卫计委药政司,而落实谈判成果,却要取决于掌管着医保基金的省级人社部门。不难想见,这种跨层级、跨系统的“职能总动员”,势必会受制于部门壁垒以及利益博弈的掣肘。

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过程中,人社部门几乎毫无话语权可言;然而一旦谈判协议达成,人社部门却被要求接受“谈判药品进医保”,甚至还要付出动用医保基金真金白银的巨大代价——权利与责任如此不对等,也难怪不少省份的社保部门在此事上兴味索然。当然,有必要说明的是,此次国家谈判药品主要是乙肝和肺癌用药,而且都是高价药。基于此,多地人社部门担心一旦将之纳入医保名录,可能给医保基金造成过重的支付压力。而客观来说,此一担忧的确不无道理!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从来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所牵扯的,乃是不同主管部门的职能协调,甚至是不同公众群体间的利益再分配。鉴于这显而易见的复杂性,各省在落地执行环节采取保守、审慎的立场或许也可以理解。可即便如此,“问题”终究要解决。相较于如今卫计委和人社部门衔接不畅的局面,我们无疑更愿意看到,相关的公共博弈和政策探讨能够置之于台面上、 以程序化的正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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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 shouldn’t restrict patients to buy drugs out of the hospitals

July 12th, 2016 | by

Recently, Shanxi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nd Xi`an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published the announcement about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prescribed drugs. It is mentioned in the announcement that hospitals shouldn’t restrict patients to buy drugs out of the hospitals. Doctors should draw up the prescriptions when asked by patients. (Source: Health News)

西安:不得限制门诊病人院外买药

来源:健康报 2016-6-12

核心提示: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食药监管局、西安市卫生计生委下发《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医院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店买药,就诊病人索要处方时医生应予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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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食药监管局、西安市卫生计生委下发《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医院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店买药,就诊病人索要处方时医生应予以开具。

《通知》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严格加强处方管理,监督各级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的医师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 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 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就诊病人索要处方时应予以开具。

同时,该市还将推进慢性病处方药用药备案工作。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结合慢性病患者用药史,建立慢性病处方药用药档案。连续购药超过3个月,或购药品种发生变化时,需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重新开具处方。慢性病患者购买药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处方载明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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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 becomes the trend for the next year

May 18th, 2016 | by

Recently, Shenzhen health reform office asked for advice about the reform of drug supply in public hospitals. The scheme of the “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 (GPO) was proposed to reform the scheme of drug purchase in public hospitals in Shenzhen. It can suppress the growth of drug prices and make the price decrease by 30%. It is also promised that by 2017, the income of drugs becomes less than 25% of the whole income in public hospitals. (Source: The Time Weekly)

明年药品规模降至56亿 团购药品趋势几成定局

来源:时代周报 2016-05-18

核心提示:近日,深圳市医改办就《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委、医管中心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对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案进行改革,要求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GPO)”,使公立医院药品费用上涨得到有效遏制,实现药品降价30%。并且承诺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5%以内。

[hide for= “!logged”]除了已经实施的药品“零加成”,深圳再次推进药品采购改革,全面推行医改,积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近日,深圳市医改办就《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委、医管中心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对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案进行改革,要求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GPO)”,使公立医院药品费用上涨得到有效遏制,实现药品降价30%。并且承诺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5%以内。
“GPO本质是一个医药采购平台,GPO通过汇总采购量,利用批量采购的优势与厂商谈判取得较高折扣,为医疗机构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通俗地说就像团购。”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
医疗、医保、医药是医改的三个方面,目前改革主要集中在医药层面。从上世纪90年代政府对公立医院实施药品自由采购政策,到2009年新医改后明确实施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模式,医药费用等连年高涨、医院以药养医的现状仍未彻底改变。据米内网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公立医院的药品使用金额为4570亿元,到2015年增长了108%,达9517亿元,占全国13829亿元药品销售总额的68.8%,而同期全国医保支付费用总额为1.2万亿元。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的改革与以药养医机制能否破除密切相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发改委首先进行积极响应,其发言人在两会期间表示: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医疗机构成本自我约束机制。
2017年药品规模降至56亿元以下
药品集团采购是国际通行的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强调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
以美国为例,绝大多数医院都加入至少一个GPO,并通过GPO购买产品。美国医疗供应链协会(HSCA)数据显示,GPO每年为整个医疗保健系统节省约360亿美元开支。同时,GPO提供的产品标准化管理、质量与适用性分析、供应商管理和临床用药指导等服务也同样使医院获益。直接与供应商进行交易相比,GPO为单个医院节省10%-18%的成本。
但在中国,受省级招标的限制,GPO模式的推进甚为缓慢。不久前上海也已试行GPO,2016年5月6日,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发布了2016年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目录。
深圳市紧随其后。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描述,深圳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公立医院启动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建成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平台,编制《集团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委托给集团采购组织代理采购,实行带量采购、定点生产、定点采购,降低药品的采购成本。并与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各集团采购组织的药品交易及监控平台、各公立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时代周报记者从深圳市医改办处获悉,公立医院集团采购组织遴选规则仍在筹备阶段,不方便对外发布。关于GPO组织的遴选,其中一个遴选条件便是要求《目录》内所有品种平均降幅达30%以上,并要求自建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在平台上公开所有品规药品的供货价(含配送价)。
深圳市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是候选之一。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是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根据公开报道,2015年,深圳地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金额约80亿元,按药价降幅平均30%推算,深圳市2017年药品规模将降至56亿元以下。
《目录》由深圳市卫计委牵头,成立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由其在开展合理用药大数据分析、系统性评价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未进入《目录》的品种,由医院自行采购。之后在试点的基础上《目录》将逐渐扩大范围,实现全覆盖。深圳医改办主任李创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药目录遴选规则目前仍在制定中。
参照上海市的实施:GPO制定的目录对象是部分医保目录范围内未实施集中招标的品种和自费药品,并且GPO实际采购价将作为上海市招标价格的重要参考。曹健对此解释说,“深圳、上海作为改革试点,探索市场机制的GPO采购,通过市场主体来成立第三方医院采购的服务公司。但都是在省级招标由医保来继续推进政府主导的带量采购,因此这种在卫计委主导成立的医药采购平台和国外直接和医院对接的GPO性质不同,可以看做是省级招标体系内一次创新或说补充,当前的省级招标不允许二次议价,但用GPO的形式给了采购主体医院二次议价的机会”。
李创表示,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工作是贯彻医改的重要举措。
“团购”药品趋势几成定局
从安徽的采购联合体到上海的GPO,已经显现出一个趋势,即医疗机构“团购”药品的做法几成定局,这种做法可以提高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主体的真正参与度。
公立医院营收来源包括药品收入、财政补贴以及医疗服务收费。2015年起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终结了此前药品15%加成的历史。极力推崇安徽联合采购模式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玲认为,集中采购模式顶层设计没有问题,但医保、医疗的改革与医药改革没有联动,造成了目前药品采购的种种弊病。目前的招标中,采购主体医院并没有定价权,且医院和药企之间形成了返点的潜规则,省级集中招标没起到应发挥的作用。
曹健也认为,“药品作为医院的一块营收被砍去,而医疗服务价格的扭曲以及财政补贴比重也不够,医院拿返点,医生拿回扣的潜规则才会屡禁不止”。以政府财政补贴为例,1980年政府补贴占医院收入的比重为30%,现在则不到10%,三甲医院甚至不到6%。李玲则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政府财政补贴不够,让公立医院自谋生路参与市场化竞争,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就无法保障”。
此次深圳GPO试点提出药占比下降至25%以下,对此李创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深圳市这些年一直努力破除以药养医,GPO是方向之一。GPO有利于降低医院药品采供成本,将有利于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行为,有利于公立医院转变运行机制和优化收支结构。”李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十二五”期间,深圳市政府卫生总投入599.1亿元,年均增长19.2%。财政补助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达到24.8%,药占比从38.7%下降到2015年的28.4%(不含中草药)。[/hide]

General pharmacists – separating healthcare from drugs?

May 11th, 2016 | by

On 10th May, the journalist from Beijing Business Today got the information from Beijing Municipal Administration of Hospitals that a general pharmacist council will start this year in Beijing. There will be seven general pharmacists from famous hospitals. They will lead municipal hospitals to switch to pharmaceutical service in different approaches to push the health reform. It is said that there are seven positions in the general pharmacist council, covering the professional field of drug supply, rational drug use, pharmaceutical service, etc. The term of office of first batch general pharmacists is four years. After a series of strict hiring processes, they all come from the pharmacy departments of 3A hospitals, such as Chaoyang Hospital, Tiantan Hospital and Anzhen Hospital. In their terms of office, they will combine the medical development plan with the current pharmaceutical situation of municipal hospitals and generally push pharmacy change. (Source: Beijing Business Today)

 “总药师”能否破题医药分开

来源:北京商报 2016-05-11

核心提示:昨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医管局获悉,北京今年将启动运行总药师委员会,由来自知名医院的7名总药师按不同方向带领市属医院推进医改向药学服务转型,为“医药分开”改革扫除障碍意图明确。据介绍,总药师委员会共设7个岗位,涵盖了药品供应、合理用药、药学服务等专业领域。首批总药师任期四年,经过一系列严格聘用程序, 均来自于朝阳医院、天坛医院、安贞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药剂部门。在任期内,他们将结合医学发展规划及市属医院药学现状,全面推动药学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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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管局22家医院共有药学人员1700多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药师占43%,本科以上的占48%

作为用药安全上不可替代的把关人,今后药师将在市属医院充当更为重要的角色。昨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医管局获悉,北京今年将启动运行总药师委员会,由来自知名医院的7名总药师按不同方向带领市属医院推进医改向药学服务转型,为“医药分开”改革扫除障碍意图明确。不过在业内看来,能否建立强硬的惩戒机制,保障总药师委员会的权威性将是决定这一变革成败的关键。

首批总药师均来自三甲医院

据介绍,此次设置的总药师委员会酝酿已久,共设7个岗位,涵盖了药品供应、合理用药、药学服务等专业领域。首批总药师任期四年,经过一系列严格聘用程序,均来自于朝阳医院、天坛医院、安贞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药剂部门,在任期内,他们将结合医学发展规划及市属医院药学现状,全面推动药学转型。

例如在药品供应和质量管理方面,总药师委员会将保障药品质量、解决短缺药品供应,同时发挥集团化优势,建立规范化治疗路径,探索病种治疗费用下降、日治疗费用下降的解决方案。而在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将提升市属医院合理用药标准,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价,保障患者用到有效安全且经济的药物。

“从专业角度看,来自知名医院的这七位药剂师拥有较权威的话语权,对22家市属医院也将起到相当的监管作用”,上海交大卫生政策与医务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兆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包括协助各医院提升药品质量、强化临床药师功能等。”

以药养医链条难断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家曾允许医院销售药品时在进价基础上加成15%左右,加成这部分利润留给医院作为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但这种以药养医的模式催生出过度医疗、大处方等行业乱象,也让医药分开成为必然趋势。事实上,作为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北京自2012年7月至今,在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等5家市属医院分三批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建立药师制度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但不久之后,持续推进医药分开的重重困难开始显现。其中,个别医生因趋利冲动依旧过度开药,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助理吴明曾披露,取消药品加成只是切断了医院收入和药品销售的关系,“但医生多卖药,药品企业送回扣的链条并没有完全斩断,医生仍有多卖药开大处方的动力”。

其次,部分地区取消药品加成后,导致“以检查养医”现象发生,大型仪器等检查费用增加,仍然是患者买单。曾有专家直言,由于政府对医院投入不足,很多医院需要靠自主经营,即赚患者的钱来维持生存。在业内看来,深入破解“以药补医”的过程中,总药师或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包括指导合理用药、帮助患者降低治疗费用、减少医保药费的支出。此外,总药师还可通过处方点评等方式,从适应症、重复用药、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方面对中西药处方进行点评,监督医院用药,保障患者安全合理用药。

强硬惩戒机制成关键

不可否认的是,设置总药师委员会是北京推进医药分开改革的关键一步,也将对部分医生过度开药等行为起到有效的督察作用,但这一全新的机构从筹划之初就被指恐形同虚设,根源就在于药师这一职业在医院体系中算不得强势,如今抽调大医院药师组成委员会,如何保证履职、担负何种责任都受到关注。更有专家直指,三级医院中一直设有药师一职,但对过度用药等问题并未起到较大遏制作用,由此看来,未来总药师制度如何执行还有待细化方案。

“目前来看,初步建立的总药师制度威慑力尚不足够,或许只能针对医院大处方、过度用药等问题进行例行抽查,类似枪打出头鸟,”汪兆平表示,“而要根治体制机制的顽疾,还是需要与物价等部门联手,多管齐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也指出,保证总药师委员会惩戒手腕的强硬将是决定监管效果的关键,“例如通过经济手段予以威慑,一旦某医院在合理用药方面出现状况,造成严重后果,就限制政府拨款数量或者制约医保报销;或者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定期披露违反规定的医院及医生信息,由舆论跟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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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listed medical companies undertake the trusteeship of pharmacie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April 29th, 2016 | by

Since the second half of 2013, the trusteeship of pharmacie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popular. Until now there are 29 listed medical companies undertaking the trusteeship of pharmacie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The leading company of Chinese medicine – Kangmei Pharmaceutical has signed the strateg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of Huaiji, Guangdong to manage pharmacies of all public hospitals in Huaiji. Before, Kangmei Pharmaceutical had started the pharmacy trusteeship business in many cities. (Source: Economic Information Daily)

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药房托管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6-04-29

核心提示:从2013年下半年起,药房托管浪潮接连来袭。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国内已经有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了药房托管。国内中医药产业龙头——康美药业于去年年底与广东省怀集县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怀集县辖区内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及其药房进行统一管理。而在此前,康美药业已在多地开展药房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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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下半年起,药房托管浪潮接连来袭。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国内已经有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了药房托管。国内中医药产业龙头——康美药业于去年年底与广东省怀集县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怀集县辖区内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及其药房进行统一管理。而在此前,康美药业已在多地开展药房托管业务。

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既有利于医院、企业、患者,也有利于政府监管,但同时,医药产业链条上各方博弈也在改变流通企业产业竞争格局。

药房托管广受青睐

2014年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后,药房托管遍地开花,广受青睐。今年以来,多地政府发文推动,国内多家药企特别是实力雄厚的上市药企纷纷布局药房托管业务。

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药房所有权不发生变化和国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将其药房的药品销售活动交由有合法经营资格,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明晰医院药房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药品经营模式。

康美药业副总经理李建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药房托管是向医药分开改革方向做出的有益探索,属于医改“增量改革”的一部分。公立医院实施“药房托管”后,其核心工作能专注在医疗服务和管理上,提高了医院的诊疗和整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托管企业倒逼药厂或代理商让利,对于降低药价也作用巨大。医药物流经过的利益环节少,通过权力寻租谋取私利的机会也少,将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创造条件。

事实上,随着“药品零差率”、“取消以药养医”等措施的推行,医院药房,已逐渐从收入部门变为成本部门,给流通企业带来了药房托管的机遇。因此虽政策还未明文鼓励,但事实上药房托管已成一种行业现象。《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国内已经有包括康美药业、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三九集团在内的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数百家药房托管。另据统计,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

改革的广东怀集样本

在国内的药房托管市场中,康美药业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角色。从2013年开展医院药房托管业务至今,已签订的医院药房托管超过100家。2015年12月19日,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政府与康美药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公立医院现代化医药物流延伸服务”及智慧药房等方面开展合作做出了一系列约定。当地三个多月的实践,也许可成为公立医院药房托管效果探索的一个样本。

“评价改革的效果,主要有两个考量:患者用药费用有没有降低?需要的药品有没有及时配送到位?从这两点看,药房托管带来的改善很显著。”怀集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参与怀集县公立医院药品配送的企业曾达到60余家,引进康美药业进行统一药房托管后,平均药品价格较之前有明显降低,且原来偏远乡村地区存在的缺药断药现象得到了改善。规范了医院的医药购销行为;遏制了医药购销环节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怀集县人民医院为例,在开展药房托管三个多月后,药占比从2015年同期的35%降至目前的32.6%,下降2.4%。此外,在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人数分别增加10%和2%的同时,药品采购量从2015年的每个月平均1277万元,降至目前的 1100万。据介绍,根据医院与康美的合作协议,医院药库、药房的所有权、编制、职工身份、职能、绩效考核方式及薪酬发放方式都不变,所有运营管理费用由康美药业承担。

康美药业广州分公司医院销售部销售总监史靖楠告诉记者,康美已在怀集县多家医院设立药库专员,协助药品入库、盘库、出库等工作:“以前由于没有专业的团队管理,药房药品积压比较多,康美托管后,药品更换周期缩短为一个星期左右,医院库存大幅降低。”她解释,按照协议,康美帮助医院进行药库、药房现代化改造,引入包括自动化药品分拣系统、信息化系统等软硬件系统建设,支持和帮助医院提升药事现代化服务水平,可以提升医院药事综合服务能力。

对于位置偏远的乡镇卫生院而言,药房托管后的最大改变则是集中配送带来的效率提升,以及药品管理风险和药品消耗、报废的降低。

怀集县洽水镇卫生院一位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卫生院距离县城约七十公里,从前有4、5家药商送药,但是药品品种较现在更少,且一些特殊药品很难拿到:“因为路程太远,一些单价太低的药药商不爱送。比如农村一些常见病要用到的曲马多、地西泮可能会缺药,一些外资企业的治疗性用药由于配送点数很低,药商也不愿配送。但药品集中配送后这类问题就没再出现过。”怀集县地处偏远的下帅乡卫生院、诗洞镇卫生院、桥头镇卫生院在改革后类似情况也得到了改善,且随着药品品种增加,医生选择更多,单张处方金额也有所下降。

此外,对于当地政府而言,改革也会带来财税收入的增加。据介绍,药房托管前,怀集县公立医院的药品配送企业多数为县辖区以外注册,造成怀集县税收流失。以全县2014年4.3亿元的药品耗材采购支出计,税收应接近千万元,但当年此项实现税收仅50万元,这一问题将在康美实现药房托管后得到解决。

流通企业竞争格局生变

药房托管作为医药分开管理的一种过渡形式,对医疗机构、患者和地方政府有益,但医药产业链条上的各方博弈仍在继续,这也将改变流通企业的产业竞争格局。

“一旦占领药房,就掌握了通向这家医院的独家销售渠道,一来可以实现从产到销的全产业链,二来增强议价能力,倒逼上级代理商或厂商让利;三来可以扩大代理规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上万亿的药品市场,八成在医院药房,一旦占领这块前沿阵地,企业角色将发生重大转变。托管药房,将获得采购与配送两大权力,对企业有巨大的吸引力。

不过,政府部门与被监管企业之间的分歧仍然存在,针对湖北省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湖北省内超过300家中小医药生产和配送企业曾联名上书,表达反对意见。

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很低,药品批发前三强仅占全国销售总额的20%左右,而美国前三家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占国内市场的份额达到90%以上。企业小、散、乱问题严重,造成市场竞争过度,国家监管困难。药房托管模式的推行,有利于发挥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改善“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现象。

怀集县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卫红表示,实行药品托管后药价有所下降,药品销售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所收敛,说明符合国家医改的方向。改革必定触动一些群体的既得利益,但对改革方向的把握,须以发展大局为考量。与康美合作,也不仅局限于药房托管,还将着眼于有巨大潜力的智慧医疗和全产业链布局,最终得益是百姓,这是改革破冰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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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April 28th, 2016 | by

Recently,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published the document of 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It contains 50 tasks from 10 different aspects. The key tasks are: 1. Deepen th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200 cities have been involved as pilot cities of the public hospitals reform. 2.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level-to-level medication system. Pilot units will be carried out in 70% of the prefectures. 3.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will be consolidated and completed. The national networking of basic health insurance and settlement of hospitalization in other places will be promoted. 4. Improve the guarantee mechanism of drug supply. The separation of pharmacies from hospitals will be promoted by different measures. It is forbidden for hospitals to control the outflow of prescriptions.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choose whether buy drugs at hospitals or at retail pharmacies.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6-04-28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10个方面共50项医改工作任务。2016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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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下简称《任务》),部署了10个方面共50项医改工作任务。

公立医院改革提标扩面

引人注目的是,《任务》要求总结完善福建三明改革经验,并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这标志着以节约使用医保资金作为起点、以腾笼换鸟降低药品耗材支出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改革空间、以医务人员人事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为实现路径的“三医联动”综合改革的“三明模式”,在国家层面获得肯定并予以推广。

《任务》提出公立医院改革仍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提标扩面。此次新增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新增100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并于5月底前启动。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是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牵动供需双方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任务》提出要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以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在具体目标上,《任务》要求有关部门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将家庭医生制度作为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建机制方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制定相关常见病的技术文件和逐步增加临床路径管理。强基层举措上,通过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促进医联体内部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支援来逐步提高。

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在完善医保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任务》提出,2016年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任务》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等方面均作了重要部署。《任务》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的8个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来压缩中间环节,改革药品器械流通领域内的价格虚高积弊。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规范生产、流通、供应各个环节的经济行为,实现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最终为挤出价格“水分”提供监管条件。在各界仍广泛争议“两票制”的情况下,“两票制”在政策层面被要求在医改试点省份必须推行和在超过三分之二的试点地市鼓励推行,其间体现的政府决心不容忽视,也表明“两票制”推行所需要的政策环境和技术条件已经成熟。

《任务》的颁布实施,是对2015年陆续启动的进一步深化医改的多项政策的汇总集成和全面深化,可以视作党和国家站在顶层设计的角度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具体部署。它意味着过去数年在多地进行的医改试点经验和改革探索已达成决策层面的共识并转化为下一阶段改革实施的路径。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力同心推进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重点难点逐步突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30%以下,为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医改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为持续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到2017年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之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为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布好局、起好步,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一)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选择江苏省启东市、安徽省天长市、福建省尤溪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带动面上改革完善。(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参与。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00个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中央财政对每个新增试点城市按照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所有试点城市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机制。先行推动10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军队医院参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分别负责,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参与)
(三)落实政府责任。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所有省、市、县分别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分别负责)
(四)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落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五)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制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推动实现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立院长培训认证、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推动三级公立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
(六)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开展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备案管理办法,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分别负责,中医药局参与)
(七)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组织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探索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公立医院院长的绩效工资可由政府办医机构确定。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落实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各省(区、市)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设定全国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2016年6月底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省(区、市)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中医药局、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做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信息推送、结算服务、药事服务、急诊急救、优质护理等工作,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就医感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在城市三级医院试点推进日间手术,不断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十一)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具体条件和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二)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结推广地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熟经验,制订关于健全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采取有效措施,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中医药局负责)
(四)完善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推进和规范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制定常见肿瘤、冠心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以及独立设置的病理、检验、影像、血液透析机构相关技术文件,明确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明确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推动急慢分治。新制修订50个疾病的临床路径,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提高管理质量。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
三、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一)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医保统筹层次提升至地市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相关工作。研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分别负责)
(二)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统筹安排,2016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办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保监会参与)
(三)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大病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落实承办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政策。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指导地方规范开展工作。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保监会、财政部分别负责,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参与)
(四)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广地方成功经验,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支持开展日间手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中医药局参与)
(五)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指导保险业加强产品创新,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不断完善优化试点方案。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健全健康保险相关监管制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基本药物目录、生产、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政策统一的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开展探索。研究儿童基本用药适宜剂型、规格,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集培训,加大对贫困地区药事服务帮扶力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工作。继续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性信息。开展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推进保障老年人基本用药工作。(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实行分类采购,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推广地方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内可鼓励一定区域间的带量联合采购。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总结评估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逐步增加谈判药品品种数量,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总结地方经验,推进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公开交易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选择地区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率先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负责)
(三)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
(四)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政策体系,并严格监督实施。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推动医药分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商务部分别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五)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以省(区、市)为单位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对已完成定点生产的4个品种,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从定点生产企业采购,对中标企业的生产供应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扩大定点生产试点品种范围,新增5个左右品种。支持建设小品种生产基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促进我国医疗器械和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加快推进重大新药的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加快推进医疗器械国产化和品牌化发展。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用药以及罕见病用药、临床急需药品的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加快注册审评进度。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重点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管理水平,完善短缺药品配送管理。(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部负责)
(六)成立专题工作组,研究制订以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文件,着力解决药品规范生产和流通秩序问题。强化部门合作,支持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不同信息系统对接。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相关价格信息要提供给价格、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医保管理等部门。推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两票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等之间的联动机制,综合施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大力度,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整合,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七)制订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意见。(卫生计生委、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一)健全医药卫生监管法律体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和价格监督检查。(卫生计生委、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
(二)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三)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动医药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负责)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继续做好免费医学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培养工作,计划招收5000名左右免费医学本科生。(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二)全面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7万名,在培总量达到19万人。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与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第三方评估,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三)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加强儿科、精神医学、助产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采取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适当向儿科专业倾斜、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规范化培训儿科住院医师5000名。加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创新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
(四)各省(区、市)要制订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实施细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开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实。启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继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一)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优化现有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二)健全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方式,强化县区级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加强项目进展监测评价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评估。(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三)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制订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继续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供从婚检、孕前检查到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
(四)推进基层计生服务机构与妇幼机构整合。(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负责)
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授权使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统计局参与)
(二)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先行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整合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预约诊疗、线上支付、在线随访以及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疾病管理、药事服务等业务应用。加强临床医学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统计局参与)
(三)选择部分省(市)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试点省〔市〕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一)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落实情况督查。(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负责,商务部、中医药局参与)
(二)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发挥“鲶鱼效应”,搞活用人机制。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商务部参与)
(五)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发展医疗旅游。(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深化医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医改,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支持和鼓励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将医改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等约束机制。紧扣改革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政策落实,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改革政策和任务落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强化督查和问责。(卫生计生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总结推广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经验做法。总结完善福建省三明市改革做法和经验,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新增若干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改宣传等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医改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力度,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和就医行为。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熟经验。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强化经验总结,努力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模式。加强对三医联动及公共卫生等重大政策问题研究。推进科技与医疗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大疾病协同研究网络布局,加强医改科技支撑。(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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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ore price markup – “pharmacies separated from hospitals” is realized in public hospitals in Beijing

April 26th, 2016 | by

According to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job meeting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within this year the reform of “pharmacies separated from hospitals” will be carried out in Beijing. No price markup will be realized. Currently there are 269 public hospitals in Beijing. In 2012 the reform of “pharmacies separated from hospitals” and no markup has been implemented in a few pilot hospitals including Friendship Hospital, Chaoyang Hospital, Tongren Hospital, Jishuitan Hospital and Tiantan Hospital. Medication service fee was set up instead and the drug price in those hospitals is relatively low. (Source: Beijing Times)

实行药品零加成 北京公立医院今年实现医药分开

来源:京华时报 2016-04-26

核心提示:据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消息,今年内北京市将在全市全面推开医药分开改革,实行药品零加成。北京市目前共有公立医院269家。2012年,北京市先后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和天坛医院试点开展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这些医院也成为全市药品价格的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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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消息,今年内北京市将在全市全面推开医药分开改革,实行药品零加成。

试点医院药品价格是洼地

北京市目前共有公立医院269家。2012年,北京市先后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和天坛医院试点开展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这些医院也成为全市药品价格的洼地。下一步,市卫计委将配合市发改委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具体可能涉及几千项内容的调整。

切断药品利益链

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介绍,以前由于国家财政对医院投入不足,允许医院将药价加成不高于15%后出售给患者。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容易导致医院趋向采购高价药,医院赚取的利润就更多。由于加成产生的费用最终分摊到患者,就出现了药价虚高和看病贵的社会性问题。

王健康表示,取消药品

加成,是国家打破多年来“以药养医”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对遏制临床重复用药、滥用贵重药的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药品费用支出发挥了显著作用。

但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如果没有合理的收入来源补偿,一些医院将陷入新的发展困境,因此必须对以往过低的医疗服务收费进行调整。王健康表示,目前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难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而将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不会提高老百姓的就医负担。与此同时,医院还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老百姓的总体就医费用势必会有所降低。

此外,王健康还提醒,药价仍有很大的降价空间。患者的药费负担重,药价虚高是主要原因。药厂利润薄,医院不加成,虚高部分多给了中间经销商。“应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才能真正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

>>相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助力优胜劣汰

《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在我国,仿制药基本满足了公众用药需要,但目前面临着质量参差不齐、仿制标准较低、部分药品疗效不确切等问题。

据了解,我国的药品在进入新世纪之前都是由各省份审评,在仿制药标准的把握上是参差不齐的。进入新世纪以后,把各省份的地方标准经过整顿统一上升为国家标准。但是在上升的过程当中,只把标准上升了,这些药品是不是达到了与原研产品的疗效并没有系统的评价。“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这是补历史的课。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卫计委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说。

孙忠实表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将迫使部分仿制药退市,而药品总体质量与价格也将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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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wo-bill system” is promoted; small commercial companies might die out

April 11th, 2016 | by

On 6th April, 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has been confirmed on the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The hyalinization of drug prices becomes the emphasis, which causes much attention from the industry. Drug central purchase of public hospitals will be promoted comprehensively. A traceable mechanism of drug cost price information will be set up. A “two-bill system” will be promoted which means only two bills are made in the distribution chain: from manufacturers to distributors and from distributors to medical institutions, so that the price markup in the intermediate links becomes transparent.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两票制”推行 小商业公司或将灭亡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6-04-11

核心提示: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其中,推动药品价格“透明化”成为医改重点,引起业界高度关注。会议提出,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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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界看来,过去“两票制”仅在福建、宁夏、辽宁等地实行,此次列入全国医改重点工作,有望在全国推广,工业、商业均面临重新洗牌。不过,受访中亦有观点认为,“两票制”的推行需要考虑一些现实问题,如进口代理开票、集团内部开票和偏远地区的配送等。此外,“两票制”的有效执行需要相应地配套措施,尤其是税控系统方面的升级。

工商企业面临洗牌

对于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陶德胜告诉记者,“实际上,现在对大企业的药品价格都有追溯,主要是对中小企业底价开票影响比较大。”他表示,“大部分国内大企业都是自己建队伍,做直销,所以影响不大。而且,对于一些普药来说,原本差价也不大,影响有限。不过,像一些找代理商做的公司,就会受到较大影响。此外,做推广的品种,且是底价开票的,模式也需要重新转变。”

“实际上发改委已经在查药品的成本价,企业都需要报价,国家已经在管控出厂价和成本价之前的空间到底是多少。而且,管控了出厂价,就能控制好市场销售价。”国药控股高级顾问干荣富认为,“不过,这件事不容易。企业自己报价,由于每个地方劳动能力成本、经济成本和运营成本都不一样,所以价格肯定不一样。另外,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GMP等产品的价格都会有所差异。”

在此次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中,“两票制”的推行引起了强烈关注,也将给行业带来洗牌式的影响。一些专家认为,整体看,今后鱼龙混杂的局面会改变,整体行业的聚集度会提高。原来做直销的工业企业发展会比较好,大商业公司的市场份额则会更大,更集中。大批过票公司将面临洗牌。

干荣富指出,“两票制”出台,意味着必须要有流通商,生产企业直接到医院的“一票制”可能会行不通了。“两票制”的意思就是要把中间的代理商消灭掉,生产企业只能选择一家商业公司,一般来说这家商业公司肯定是区域龙头或大商业公司,那么,小商业公司可能就要灭亡。他认为,“两票制”会令市场变得更加有序化和规模化,对生产企业来说,必须要找到一个好的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则一定要找到好的客户和产品,那么就意味着“工商联手,强强联合”。

不过,在业界看来,全国推广完全的“两票制”有一定难度,有区别的“两票制”才具可操作性。陶德胜举例认为,“进口药牵涉到代理的问题,在进口时的那一票肯定要存在。再有一些集团公司,生产部门到内部的销售公司之间的一票又算不算。另外,任何一家商业公司是没有能力做全国的配送,尤其是基层、农村偏远地区的配送,这部分也要考虑,所以执行有条件的两票制是符合现实的。”

提升药价透明度

一直以来,医药行业“过票”“倒票”屡见不鲜,“两票制”的推行是否可以终结此陋像?前述企业人士认为,虽然“两票制”的执行不能使“过票”、“倒票”完全终结,但意味着已经开始瓦解。国务院层面出台,说明这些问题在各省难以解决,而且国家推行也要有一定时间。对过票公司来说,要尽早转型,一般来说,可以转型做第三方的服务,如生产企业的市场推广服务公司,另外,做“包产品”的代表,可能也会被正规的厂家收编,或者做合伙人,协作厂家医院的开发工作。

对于“两票制”的推行,价格更加透明话是一定的,那么是否可以降低一些药品价格的虚高?对此,干荣富认为,“一些产品价格虚高问题不容易解决,而且首先要明确何谓价格虚高,一个药品,研发投入很多,那么投入市场后空间到底给多大,这是需要思考的。不过,价格虚高也是由于中间的利益层级过多,如果真的形成了大流通企业负责配送,生产企业依靠大流通企业帮助催款、回款,这样的模式是很好的。”

此外,“两票制”与企业“营改增”之间的潜在联系也值得关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此前,在《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健康服务业(医药产业)已经纳入“营改增”范围内。

业内认为,两项要求将令企业在票据处理方面越来越规范。在中国人民大学医药卫生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刘煜看来,“税控系统升级,为了保护价格,必须执行两票制。而且,一旦高开高返以后,高开的费用,以前的费用是普通发票,现在要用增值税发票,费用发票的充抵难度加大。对企业来说,规范性提高很多。”

陶德胜则表示,“营改增主要是性质改变,以前营业税发票来源如果有问题最多是违规,如果增值税发票有问题就是违法,所以今后中间环节票据的处理,企业都要实实在在地去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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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cine is going to be separated from pharmacy in Beijing; prices of medical services are going to be adjusted

March 17th, 2016 | by

On 18th March, an implement scheme of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in Beijing has been published. A new implement scheme to separate medicine from pharmacy will come out soon this year in Beijing. Drug price mark-up will be canceled. Meanwhile, the price of examination and treatment of large medical equipment will be reduced. The price of medical services which shows the labor service value of medical personnel will be adjusted reasonably, especially for the prices of treatments, operations, nursing care and Chinese medicine. The special medical service price in public hospitals will be decontrolled. (Source: Beijing Morning Post)

北京将实施医药分开 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来源:北京晨报 2016-03-17

核心提示:3月18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将出台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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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将出台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2016年

将出台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

扩大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2016年

将出台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4种病的分级诊疗指导意见和基本规范,开展以上病种的分级诊疗试点。推进医疗联合体试点,预约转诊量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2017年

推广预约挂号制度,提高预约挂号比例。

2016年

启动专科医师培训,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试点开展急诊专科医师资格认定。

2017年

继续推进护士规范化培训。

疏解

通州规划建设大型综合医院

按照北京市医疗功能定位和人口疏解目标,北京市将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设置等相关规划,调整优化医疗资源,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增量,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避免盲目扩张。

通过疏解中心城医疗资源、政府投资新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在通州区规划建设大型综合医院、高水平妇儿医院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升市行政副中心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途径将部分城区利用率较低的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机构。

2016年,将出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床位调控、加强康复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研究制定引导中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持续推动一批重点医疗机构加快疏解。

合作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

此外,北京市还将引导在京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办医、专科协作、技术支持、远程会诊、对口支援等形式,与津冀两地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加强京津冀三地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供血等领域的合作。

2016至2017年,积极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落实与河北省张家口、唐山、保定、承德等城市的医疗卫生领域合作。

同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疗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2016年,出台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落实鼓励社会办医的有关政策措施。2016至2017年,推进北京安贞医院国际医院特许经营项目、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试点项目建设;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

价格

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方案,将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同时,改革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防范价格异动。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016年,北京市将统筹研究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2016至2017年,积极稳妥推进院前急救、中医、综合、病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或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交由市场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年内出台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方案

北京市将总结北京友谊医院等5家医院的试点经验,在全市公立医院加快推进医药分开。统筹考虑各级医院特点,制定有利于实现分级诊疗的医事服务费价格政策,医事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同时,探索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途径,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2016年本市将出台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运行新机制。

行政

行政负责人不得兼任医院领导

北京市将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和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探索实行工作人员额度管理。同步调整与编制管理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政策,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探索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同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经医院考察后予以招聘,公开招聘结果。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同工同酬,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2016年,重点落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及工资调整政策,保障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实施。

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制试点

北京市将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完善相关政策并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在工资总额下,对关键岗位、知名专家等可以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方式。健全薪酬分配约束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

2016年将制定北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年中和年底综合考评工作机制。在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开展医院负责人年薪制试点,年薪由公共财政予以保障,与医院收入水平脱钩。2017年,逐步扩大医院负责人年薪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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