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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agwort: ‘Legislation’

China Increases Essential Drug List

March 21st, 2013 | by

China’s Ministry of Health on 15 March released a new version of National Essential Drug List, which contains 520 essential drugs, including 317 chemical and biological drugs. Oncology drugs are included for the first time, along with drugs for blood diseases and end-stage renal disease, and there are now over 200 pediatrics formulations. Furthermore, nearly 200 of the 520 new essential medicines are especially set for children in order to fix the problem of insufficient medicine supply for children.

2012版基药目录调整 新增213种与WHO接轨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核心提示:医改已入深水区,巩固完善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正处于关键阶段。

3月15日,卫生部正式发布《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下称新版目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数量与世界卫生组织现行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并坚持中西药并重。

医改已入深水区,巩固完善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正处于关键阶段。

卫生部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各部委将以新版目录实施为契机,围绕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可负担性 等目标,进一步规范采购配送,完善定价报销等政策,扩大基本药物使用范围,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并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公立医院改革整体推进、协同发 展,实现三医互联互动。”

全面调整2009年8月,国家基药制度正式启动实施。由于此版目录主要针对基层,基层普遍反映不够用,较大医院很少使用;缺少妇儿、肿瘤等专科用药,地方增补药品不规范;药品剂型规格宽泛,不利于招标带量采购。

新版目录增加了品种数量,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药;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等类别,注重 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同时还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标准化。520种药品涉及剂型850余个、规格1400余 个,尽管品种数量增加,但与旧版307个品种涉及的剂型780余个、规格2600余个相比,数量明显减少,这对于指导基药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 定价报销、全程监管等将有重要意义。

此外,新版目录注重与其他政策的有效衔接。一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现行WHO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比较好地代表了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二是 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衔接,确保基药高比例报销;三是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相衔接,并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四是收录了儿童白血 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基本满足重大疾病临床基本用药需求。

有效衔接据悉,新版目录发布后,有关部委还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 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加强基药电子码全程质量监管,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 价,合理确定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加强基药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宣传和培训,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

在新目录基础上,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定价、报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 施。与此同时,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本地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短缺药品信息,配合做好短缺药品的招标 定点生产、采购配送,逐步形成常态化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

曾经广受关注的增补问题,也在新版基药目录的实施计划中有所提及。根据卫生部部署,各地应结合2012年版目录的实施,在今年上半年,通过自查和抽 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增补药品工作的“回头看”,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增补药品管理,完善增补药品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此外,还将加大基药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未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将积极推广国家基药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切实加强医务人员 的培训和考核,特别要发挥药学人员在处方审核或点评等临床药学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 药。
中国医药联盟版权所有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Voice to Cancel Centralized Drug Bidding

March 21st, 2013 | by

More than 40 members of China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and deputies of NPC and CPPCC jointly signed to suggest government cancel the centralized drug bidding process gradually, and return the power of drug procurement back to public hospitals.

 

医药界联名建议药品采购权回归公立医院

来源:中国证券报

核心提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和40多位医药 界两会代表委员联名签名,建议未来应把采购权和定价权从省级集中采购转回到公立医疗机构,在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办分开等配套措施的前提 下,未来逐步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权和定价权。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昨日透露表示,近两年基本药物招标中唯低价是取现象一直为业内诟病,在行业上下呼吁下,目前局面正在扭转。据协会透露,相关部门正在推进建立药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工作,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向质量导向转变。

昨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和40多位医药界两会代表委员联名签名,建议未来应把采购权和定价权从省级集中采购转回到公立医疗机构,以根除隐性二次议价现象。

药品集中采购将向质量导向转变据协会负责人介绍表示,此前基本药物双信封招标中采取先投技术标、再投商务标的做法,而商务标是一个衡量全省的量由最 低价者独家中标,人为制造了恶性竞争,逼迫企业以接近甚至是低于成本价投标,过去几年对于医药产业市场秩序带来了明显负面影响。

据透露,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推进建立药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工作,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的“三个转变”,包括从注重建设平台向深化机制创新转变,从注 重降低药品价格向注重药品质量价格综合效果转变,从注重药品招投标向注重采购合同履行和药品使用转变,唯低价是取的竞争秩序正在得到扭转。

而对于未来药品招标改革,二次议价则取代了基药招标,成为今年医药界代表委员最关心的话题。据协会介绍,目前中国地方包办的药品招标政策正严重异 化,已经成为药品进入市场的二次行政管制,各省集中采购机构只招不采也造成了当前医药市场严重“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二次议价现象。

对此,昨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和40多位医药界两会代表委员联名签名,建议未来应把采购权和定价权从省级集中采购转回到公立医疗机构,在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办分开等配套措施的前提下,未来逐步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权和定价权。

医院设备管理标准开始起草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发展也是今年两会医药界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负责人昨日表示,当前中国医疗资源配置过多集中在大城市、大型医疗机构,其中政府医疗政策导向是导致医疗资源配置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配合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应大力改变和调整原有医疗器械配置原则,适当放宽医疗器械配置标准,增加CT、X光机等大型医疗器械的投入,并充分运用政府投资和社会医疗资源,购置远程会诊设备和系统资源,建立起医疗互助、鼓励和扶持远程会诊的发展。

记者从卫生部规财司获悉,加强基层医疗设备能力建设和各级医疗机构间联合治疗能力确实是未来规划方向,而在进一步提高国内医疗设备技术水平、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未来在设备采购上也将向国产医疗器械设备倾斜。此外,协会透露,卫生部目前正在起草院内医疗设备管理标准,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设备监管和提高对其质量和使用的要求。
中国医药联盟版权所有

State Council to Combine Health Ministry and Population &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March 12th, 2013 | by

According to the recent announcement, Chinese State Council is planning to combine the Health Ministry and Population &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into one organization, namely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Similar functions in these two organizations will be merged together in order to focus on the major tasks and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The goal is to optimize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to medical care, public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services and improve the health of newborn babies and the population as a whole.

卫生部撤销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生委

来源:中国青年网

导读:10 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表示,两个机构中相似的职能将被“兼并重组”,而两个机构中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职能同时被加强,整合起来以后,就可以统一配置 资源。

3月10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 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 凯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据悉,10日 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国家人口和计 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China Issues New GSP Standard

March 1st, 2013 | by

Currently there are about 13,000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ors and 420,000 retailers in China, to better regulate and consolidate the pharmaceutical market, the government issued a new version of GSP standard. The idea number of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ors would be around 3,000, said one of the SFDA officer.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布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乔 宁从2月19日召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已经卫生部部务会通过并正式发布,将于6月1日起实施。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新修订 的药品GSP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明显提高,将有效增强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

李国庆介绍,自2000年颁布实施至 今,现行药品GSP已越发不适应药品流通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新修订的药品GSP共4章187条,引入了计算机信息管理、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内审、 设备验证等新理念和新方法;针对药品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增设了一系列新制度,例如针对药品购销渠道不清、票据管理混乱问题,规定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出 库运输药品必须有随货同行单(票)并在收货环节查验;针对冷链管理,提高了对冷藏、冷冻药品的储运设施、设备的要求等。

“我国目前 约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家、药品零售企业42万家,企业数量过多、规模偏小成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乱象丛生的重要根源。新修订的药品GSP提高了 药品流通行业的准入门槛,如果落实到位,将使一些企业退出市场,从而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整个药品流通行业的质量保障水平。”李国庆表示,3000家批 发企业的规模是较为理想的状态。

新修订的药品GSP实施有3年过渡期。到2016年规定期限后,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监管部门将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http://www.yywsb.com)

Beijing to Add Health Insurance Center in the Centralized Drug Bidding

February 7th, 2013 | by

Beijing government is trying to get health insurance center involved in the centralized drug bidding process, said the spokesman of Beijing Health Reform Bureau. However, it’s yet decided which model will be adopted, how health insurance center can play a role in the drug bidding.

北上广同时将医保部门推向药品招标前台

新浪健康新闻

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对媒体表示,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中,北京将探索通过集团采购或医保参与采购药品等方式。这意味着北上广三大城市同时将医保部门推向了药品招标的前台。

“谁出钱谁招标”已呼吁多年,作为医改最重要的探索城市,北上广此举是否预示着招标主体的改变将成为趋势?而在全国医保费用总额控制的大背景下,医保部门的接手是否意味着会有更大的杀价压力?

由于具体操作细则均未披露,尽管业界对此异常关注,但切实的前景目前仍是雾里看花。

走向前台

韩晓芳在上述会议上表示,今后北京将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改变以往的药品招标由卫生局主管进行,各医院再分别根据需求和中标目录进行单独采购的局面,探索医院可联合集体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以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韩晓芳表示,医保部门代表参保人员的利益,其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控费的动力更加增强,这改变了过去卫生局既管医院又管采购,很难保持中立的局面。目前北京市医改办正在研究详细方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也将成立采购药物的专门机构。

饶有意味的是,上海医保局接管上海市基药招标的消息已在2011年底对外明确,甚至提出“医保中标价之下,允许医疗机构通过量价挂钩与供应商二次议价,其间的差额用于补偿医院”,虽然至今上海的新一轮基药招标尚未启动,但医保部门走向招标前台,上海是首次探索。

而近期刚刚宣布阳光招标采购模式转变为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模式进行药品采购改革的广东,该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也对外透露,可能要由广东省医保局筹建主导该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

“从医疗保险的实现过程,‘我出钱我购买医疗服务’的理论基础和经济现象来看,医保部门管钱,医院作为载体,药价的高低和医保有直接关系,因此,医保部门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向医院购买服务,理论上说是合理的,业界也呼吁了多年。”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专家沈松泉如是认为。

华北制药股份公司总经济师周名胜则表示,北上广作为新医改各项探索的重要试验田,三地卫生主管系统同时退出药品招标体系,其导向意义非常值得关注。

压力左右

周名胜告诉记者,作为大型普药企业龙头,公司最担心的是医保部门主管招标可能会比卫生局主管时砍价更厉害,药企最希望政府把游戏规则确定好,取消“唯低价是取”。

周名胜担心的主要是全国医保控费大环境下,医保部门主管招标会砍价动力十足。因为上述三大城市均是医保资金压力最大的城市,也是国内探索医保付费机制最前沿的城市。

上海重点探索总额预付制度,北京重点探索按病种付费,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其医保基金的结余率都比较低,且都以医保人口为主体,这成为二者积极探索医保付费模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源动力。

其中,上海2002~2007年医保统筹账户5年的医保缺口累计达20亿元。2011年,上海全市的三级医院均被纳入总额预付试点;2011年 后,上海明确了医疗机构的年费用增速控制在8%左右。广州市则在2012年8月公开透露了近年该市的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2009年,广州医 保基金首次出现缺口,2010年缺口达1.3亿元。北京也透露,2010年和2011年医保基金支出的增幅都超35%,大大超过基金收入速度。目前北京已 将控费试点扩展至二三级医院。

人保部数据显示,2004~2011年,我国医保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已从11.7%增加到25.3%,逐年上升。2012年12月,国家相关部委联手共推总额控制,以期未来两年推广总额预付。

同时,其他省市的医保资金压力或许会相对北上广减缓很多。有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短期内基金收入增速维持在较高水平,尽管近年来我国医保基金的结余率有所下滑,2011年医保结余1108亿元,累计结余6180亿元,当年结余率仍达20%。

此外,从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山东和四川这7个省(市)医保资金规模占全国总医保基金份额过半地区的医保基金收入情况来看,除了上海,其余六大省(市)的医保基金收入增速均维持在15%以上。

“北上广试点医保部门主管招标,地方政府降药价的意愿并没有减弱,这很大程度上是由医保资金压力上行决定的。”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有关专家分析,今后会否砍价主要仍看相关负责人是站在大方向利益还是部门利益角度考虑。

根据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测算,现行制度下,2020年前,中国大部分城市医保基金将陆续出现收不抵支。其中,成都等二线城市的“穿底”时间最晚将出现在2017~2019年。

“但需要指出的是,国民医疗福利是刚性的,能上不能下,我们要考医疗保障的持续性发展,不能透支未来的保障来暂时提高当前的水平。要从能力出发,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有要兼顾老百姓、企业、医院的利益多方利益。”该专家指出。

另外,医保接管招标不少人士认为,今后谈判机制会逐渐被使用,包括未进医保目录的药物在是否进入目录、产品价格和报销额度方面。周名胜表示,希望医保部门研究制定廉价药物目录,根据企业的产品或规模和质量,招资格不招价格,通过与药厂协商谈判,保障供应。

China Issues New Guideline for Market Consolidation

January 29th, 2013 | by

Several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cluding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NDRC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etc. have jointly issued a guideline to encourage the industry consolidation. Based on this guideline, until 2015 more than 50% drug sales volume should be reached by top 100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ors, and 80% of the essential drugs are provided by 20 distributors.

 

基本药物生产将实现集约化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曹 政)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以医药、汽车、钢铁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意见》明确,到2015年,医药 行业前100家企业的销售收入应占全行业的50%以上,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前20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应达到80%,实现基本药物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

《意见》提出,鼓励研发和生产、原料药和制剂、中药材和中成药企业之间的上下游整合,完善产业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鼓励同类产品 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企业兼并其他企业,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对行业发展有较强 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

Pharmacies in Western China Join Drug Supervision Barcode

January 11th, 2013 | by

Drug Supervision Barcode has now reached five provinces in Western China,

 about 47,595 pharmacy retails in the areas started a trial project of drug supervision barcode. After nearly one year’s preparation, those drug stores have finally met the software and hardware requirements.  The participation of pharmacies helps the government to move closer to the nationwide drug tracking system.

西部5万零售终端试点电子监管

来源:【慧聪制药工业网】

近日,西藏、新疆、青海、宁夏、甘肃、四川、云南、贵州、陕西、重庆、广西、内蒙古等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零售药店试点项目签约仪式在武汉举行。首批47,595家药店将正式配置电子监管软硬件设备,药品电子监管将从生产、批发领域向零售领域延伸。

这次正式启动的药品流通监管系统西部药店试点项目,系国家药品监管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2008年开始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截 至2012年10月底,全国药品生产企业已入网3060家;批发企业入网12,459家,日核注核销电子监管码2.2亿~2.7亿个。

此次试点的目标是:通过将药品流通监管系统延伸至零售药店,使药品的生产、经营形成闭环系统,对流通和销售实施最严格的市场准入和作业监督,保证流通痕迹被完整的保存,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跟踪,令非法药品无从进入合法的流通市场。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创新监管手段,按照“整体规划,试点先行”原则,SFDA依托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开展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终端试点。

当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咸泽出席签约仪式并就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有效应用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张弛

Ministry of Commerce Released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or Rating System

December 23rd, 2012 | by

The Chinese Ministry of Commerce released five standards for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on Nov 27th, 2012. One of the most noticeable changes is the rating systems for pharmaceutical wholesalers and retails, so they will be classified into three levels based on the facilities, software, sales volume, and services. The target is to further consolidate the pharmaceutical market in China.

商务部推药品物流企业分级管理制度

www.PharmNet.com.cn   生意社12月6日讯

11月27日,商务部在京召开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宣贯工作会议,一直深受关注的《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正式公布,并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记者了解,自2009年商务部被明确为药品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以来,该部市场秩序司便一直筹划制定行业标准,重整国内医药商业流通市场。

此前,由于行业管理缺位,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竞争力普遍不强,缺乏行业标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改革行业现状,解决好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商务部把建立行业标准作为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

对于五项标准的发布,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在本次会议上表示:“五项标准的贯彻落实,将有力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现代医药物流和零售经营发展,提升全行业的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医改各项目标,特别是建立药品安全供应保障体系目标的实现。”

物流企业分级管理

据记者了解,在五个行业标准中,《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最为关键。这两项标准主要针对医药流通环节的批发企 业、零售药店,按批发企业的年配送额多少给予星级评定。无论是批发企业还是零售药店,都将按照软硬件实力划分为AAA级、AA级、A级。

对A级批发企业要求也颇高。省辖市、地级市药品批发企业,年配送总货值要达到2亿~10亿元;县及县级以下药品批发企业则要达到5000万元才能入选。

对AAA级和AA级企业的要求更高。AA级企业的年配送总货值要达到10亿~30亿元;而AAA级企业的年配送总货值要达到30亿元以上。

在考虑规模的同时,企业的服务能力也被纳入考核范围,如运输包装完好率、运输过程信息可追溯率,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信息可追溯率等都被纳入考核范围。

北京中冷信息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卫战指出:“新的标准并不会成为企业的负担,在企业按照老版GSP达标的情况下,不会增加企业投资。新标准和新版 GSP保持了一致性,在分级的同时,淡化了资产的比重;突出了动态、从供应链角度对能力的考察;强调了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专业性。”

而《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则对零售药店进行了分级,零售药店评级也纳入了诸如营业面积等较多的硬指标。AAA级药店必须大于100平方米,配备3000个以上的药品品规,涵盖80种以上的疾病。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叶真介绍:“《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在符合药品管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基础上,保留了与经营服务 关系密切的要求,对有些硬件作了补充,重点强调了软件即经营服务方面的内容设定,法规强调的是‘有没有’,标准强调‘有什么’,有到‘什么程度’。

集中化趋势提升

近年来,随着并购大戏的频繁上演,中国医药流通的集中度提高之势已不可逆转,新标准的出台有望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

温再兴表示:“新标准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推荐性标准。不过,在流通企业招标、准入、医保配送等领域,评级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也将为与行业有关的政府部门,如医改、卫生、药监、医保等部门提供较为准确的参考,以便更好地制定政策和履行相关的管理职责。”

此番新标准对行业影响最大的内容是对医药流通环节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制定了分级规范。

仅从配送额指标来看,国内除了国药控股、九州通等拥有全国性配送能力的企业以及上海医药、南京医药、英特集团等区域龙头以外,大量省级以下企业会卡在30亿的标准线之下。

如果新的标准被广泛采纳,等级将成为医药商业企业划定势力范围的主要依据,各地配送招标中产生的地方保护将有所缓解。

随着几大国企完成全国布局以及区域商业龙头对区域网络的完善,众多抱团取暖的中小商业要么向差异化特色经营转型,要么被大商业并购,但更多的会被淘汰。(作者:贾岩)

China Bans Some Hospitals From Raising More Debt

December 9th, 2012 | by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the finance and health ministries and the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requested banks stop issuing new loans and reduce lines of credit to county hospitals nationwide, according to the Oct. 31 emergency notice that was distributed this month. (Source: Bloomberg)

四部委联合下发禁止公立医院举借新债

医药卫生网

2日记者获悉,一份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限制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陆续下发至我省各地卫生部门,要求各地严禁县级公立医院举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这份文件的下发日期为10月31日,明确规定自10月3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县级公立医院发放新债,并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行情况下,逐步压缩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授信。同时,还将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制。
记者发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要求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的政府 投入责任,从源头上制止新债。地方发展改革、卫生部门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购置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实行新债责任追求制,制 止借债建设的行为。
通知中还要求各地要对县级公立医院所有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逐一复核、检查,对擅自改变建设性质和超规 模、超标准建设的项目立即整改,并限期整改到位。各地还将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和负债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县级公立医院违规举借任何形式的新债, 对违反项目投资和建设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对有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借新债行为的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地区将被限批后续项目。

Jiangsu Government Stops to Build More Public Hospitals

December 9th, 2012 | by

The Health Bureau in Jiangsu Province has decided not to build new public 3A hospitals in general, except infectious hospitals, psychiatric hospitals and Children’s hospitals which are most wanted in the country.The government starts to encourage more constructions of private-owned hospitals.

江苏不再新建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通讯员仇晓明 特约记者纪 平)日前,江苏省卫生厅出台《三级医院设置规划》,提出除公益性强的三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外,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三级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要积极鼓励、引进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疗机构。

江苏省提出,到2015年,规划三级医院148所(不含县级医院转设为三级医院),其中三级综合医院53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34所、专科医院 61所,比2011年增加56所。三级综合医院规模适度,床位数一般控制在800张~2000张,专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规模与其医疗服务特点 相符。

该省明确,全省设置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13所,各省辖市均可设置1所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全省设置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10 所~13所、儿童医院6所~10所,鼓励每个省辖市规划设置1所三级精神病医院和1所三级儿童医院;设置三级肿瘤医院5所~7所,可新增2所三级肿瘤医 院,设置在无三级肿瘤医院的省辖市;设置三级口腔医院4所~6所,除南京市外,其他省辖市可新增2所~4所。设置其他专科医院(含妇产医院、心血管医院、 眼科医院、骨科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皮肤病医院等)原则上每类不超过3所。各省辖市新增三级专科医院优先考虑儿童、精神、康复等弱势专科医疗资源供给不足 的专科医院;每市可设置1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