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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agwort: ‘Reimbursement’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medical treatment, health insurance and medicine should be joint together for the reform

August 4th, 2016 | by

On 5th July,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announced the instructions about the promotion of joint reform of medical treatment, health insurance and medicine. The working focuses of health reform in 2016 are mentioned as well. It is clearly mentioned that the basic function of health insurance in the health reform should be developed to promote the overall plan of health insurance. (Source: Beijing News)

人社部:医疗医保医药将联动改革 解决就医问题

来源:新京报 2016-07-05

核心提示:7月5日,人社部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6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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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7月5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该部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6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统筹。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时提出了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对于医保改革的重点,李克强也明确,今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以及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

今年3月31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出要协调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在这份《意见》中,关于“三医联动”,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增加到200个;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等内容。

此次,人社部《意见》明确“三医联动”改革要立足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以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为重点。其中提出,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快推进医保统筹;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要加大医保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 机制。

对于此前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内容,人社部此次《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尊重医务人员主体地位,建立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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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gotiated price gets stuck

August 4th, 2016 | by

Recently,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published the progress of including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the health insurance. Until 21st July, only 14 provinces have brought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all different types of health insurance. However,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of the negotiation, as long as a certain province does not include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at least one kind of health insurance, the patients in the province will not have “the welfare” of the national drug negotiation. (Source: ZhiyaoNet)

 “药价谈判”落地执行卡壳

来源:中国制药网 2016-07-29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而根据谈判约定,只要相关省份未将谈判药品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惠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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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在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近日,国家卫计委在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而根据谈判约定,只要相关省份未将谈判药品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 “惠民福利”。这导致了,某些患者为了节约花费,不得不跨省去已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买药。

由国家卫计委所牵头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在艰难取得一系列成果之后,却出人意料地于落地执行环节卡壳。众多省份迟迟不将谈判药品列入医保名录,卫计委和药企谈判所达成的“约定价格”,因此 失去了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此一无比吊诡的局面,不仅让此前谈判的种种努力付诸东流,更是直接导致不少患者得继续承担不必要的高药价。

所谓“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简而言之,就是允诺特定药品进入医保名录,借此换取相关药企降价让利的实惠。从理论上说,这本应是一场互惠共赢的合作。然而现实的复杂性,还是超过了各方的想象。值得注意的是,此番药品价格谈判的牵头主体乃是国家卫计委药政司,而落实谈判成果,却要取决于掌管着医保基金的省级人社部门。不难想见,这种跨层级、跨系统的“职能总动员”,势必会受制于部门壁垒以及利益博弈的掣肘。

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过程中,人社部门几乎毫无话语权可言;然而一旦谈判协议达成,人社部门却被要求接受“谈判药品进医保”,甚至还要付出动用医保基金真金白银的巨大代价——权利与责任如此不对等,也难怪不少省份的社保部门在此事上兴味索然。当然,有必要说明的是,此次国家谈判药品主要是乙肝和肺癌用药,而且都是高价药。基于此,多地人社部门担心一旦将之纳入医保名录,可能给医保基金造成过重的支付压力。而客观来说,此一担忧的确不无道理!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从来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所牵扯的,乃是不同主管部门的职能协调,甚至是不同公众群体间的利益再分配。鉴于这显而易见的复杂性,各省在落地执行环节采取保守、审慎的立场或许也可以理解。可即便如此,“问题”终究要解决。相较于如今卫计委和人社部门衔接不畅的局面,我们无疑更愿意看到,相关的公共博弈和政策探讨能够置之于台面上、 以程序化的正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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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becomes the first to implement the drug price negotiation into the health insurance

June 3rd, 2016 | by

On 3rd June, Yunnan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announced that regarding the result of the first national drug price negotiation published by CFDA, the reimbursement of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and th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and the online centralized purchase should be implemented by the middle of June. Yunnan will become the first province to implement national negotiation drug centralized purchase. (Source: China Business Network)

云南率先落实药品价格谈判 先期纳入新农合和大病保险

来源:第一财经 2016-06-03

核心提示:6月3日,云南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称,针对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要求各地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成为国内首个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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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云南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称,针对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要求各地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成为国内首个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

本报记者从云南省卫计委获悉,为使国家谈判药品尽快落地,在国家谈判药品结果出来后,云南省卫计委先期将三个药品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报销范围,并在5月24日召集3家国家谈判药品生产企业及相关的配送企业进行座谈,听取企业意见。5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文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这次国家谈判结果出来后,据初步测算,如肺癌的靶向药物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谈判前每位患者年治疗费用约18万元(不含慈善赠药),谈判后降到8.4万元/年。乙肝用药替诺福韦酯(商品名:韦瑞德),年治疗费用1.29万元/年,谈判后降价后为6762元/年,提高了乙肝、肺癌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郑进在6月3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其介绍,云南是癌症高发区之一,平均发病率高于全国平均发病率,特别是女性肺癌发病率较高。云南省大部分地方属边疆贫困地区,这些病,由于医疗保障难以承担,医疗费用高,往往一人生病,全家被拖垮,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国慢性乙肝患者约3000万,云南省有超过30万。因治疗费用问题,很多乙肝患者没有及时就医。由于这些慢病和大病的治疗费用和医保承受能力等问题,目前常见的乙肝和肿瘤、癌症用药,很多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基层群众用药不方便、用药费用较高。

郑进表示,云南省采购出让中心要在6月中旬前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挂网,并按要求定期统计用药数量和金额,报国家国管平台。在2016年-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诊疗需求,按挂网价格或相关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网上直接采购。各地要在6月中旬前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含基层和县及县以上),做好相关报销政策衔接。同时医疗机构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超过30天。

作为药品价格谈判的企业之一葛兰素史克公司则表示,会积极配合其他省份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让更多的患者可以受益于我们的创新药品。同时提高产能,增加供货来源,确保高质量的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

虽然在云南省药品价格谈判尚未进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是这已经打开了的一个新的开端。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表示,各地都在根据自己本地的医保政策,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推进。

而《通知》也表示,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尚未确定的地区,要抓紧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衔接;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首先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做起。

尽快让这些已经降价的药品进入医保范围,才能更好展示其真正的惠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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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April 28th, 2016 | by

Recently,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published the document of 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It contains 50 tasks from 10 different aspects. The key tasks are: 1. Deepen th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200 cities have been involved as pilot cities of the public hospitals reform. 2.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level-to-level medication system. Pilot units will be carried out in 70% of the prefectures. 3.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will be consolidated and completed. The national networking of basic health insurance and settlement of hospitalization in other places will be promoted. 4. Improve the guarantee mechanism of drug supply. The separation of pharmacies from hospitals will be promoted by different measures. It is forbidden for hospitals to control the outflow of prescriptions.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choose whether buy drugs at hospitals or at retail pharmacies.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6-04-28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10个方面共50项医改工作任务。2016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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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下简称《任务》),部署了10个方面共50项医改工作任务。

公立医院改革提标扩面

引人注目的是,《任务》要求总结完善福建三明改革经验,并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这标志着以节约使用医保资金作为起点、以腾笼换鸟降低药品耗材支出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改革空间、以医务人员人事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为实现路径的“三医联动”综合改革的“三明模式”,在国家层面获得肯定并予以推广。

《任务》提出公立医院改革仍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提标扩面。此次新增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新增100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并于5月底前启动。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是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牵动供需双方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任务》提出要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以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在具体目标上,《任务》要求有关部门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将家庭医生制度作为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建机制方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制定相关常见病的技术文件和逐步增加临床路径管理。强基层举措上,通过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促进医联体内部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支援来逐步提高。

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在完善医保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任务》提出,2016年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任务》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等方面均作了重要部署。《任务》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的8个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来压缩中间环节,改革药品器械流通领域内的价格虚高积弊。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规范生产、流通、供应各个环节的经济行为,实现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最终为挤出价格“水分”提供监管条件。在各界仍广泛争议“两票制”的情况下,“两票制”在政策层面被要求在医改试点省份必须推行和在超过三分之二的试点地市鼓励推行,其间体现的政府决心不容忽视,也表明“两票制”推行所需要的政策环境和技术条件已经成熟。

《任务》的颁布实施,是对2015年陆续启动的进一步深化医改的多项政策的汇总集成和全面深化,可以视作党和国家站在顶层设计的角度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具体部署。它意味着过去数年在多地进行的医改试点经验和改革探索已达成决策层面的共识并转化为下一阶段改革实施的路径。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力同心推进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重点难点逐步突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30%以下,为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医改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为持续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到2017年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之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为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布好局、起好步,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一)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选择江苏省启东市、安徽省天长市、福建省尤溪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带动面上改革完善。(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参与。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00个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中央财政对每个新增试点城市按照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所有试点城市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机制。先行推动10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军队医院参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分别负责,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参与)
(三)落实政府责任。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所有省、市、县分别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分别负责)
(四)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落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五)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制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推动实现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立院长培训认证、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推动三级公立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
(六)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开展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备案管理办法,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分别负责,中医药局参与)
(七)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组织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探索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公立医院院长的绩效工资可由政府办医机构确定。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落实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各省(区、市)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设定全国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2016年6月底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省(区、市)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中医药局、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做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信息推送、结算服务、药事服务、急诊急救、优质护理等工作,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就医感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在城市三级医院试点推进日间手术,不断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十一)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具体条件和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二)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结推广地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熟经验,制订关于健全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采取有效措施,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中医药局负责)
(四)完善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推进和规范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制定常见肿瘤、冠心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以及独立设置的病理、检验、影像、血液透析机构相关技术文件,明确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明确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推动急慢分治。新制修订50个疾病的临床路径,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提高管理质量。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
三、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一)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医保统筹层次提升至地市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相关工作。研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分别负责)
(二)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统筹安排,2016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办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保监会参与)
(三)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大病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落实承办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政策。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指导地方规范开展工作。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保监会、财政部分别负责,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参与)
(四)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广地方成功经验,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支持开展日间手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中医药局参与)
(五)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指导保险业加强产品创新,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不断完善优化试点方案。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健全健康保险相关监管制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基本药物目录、生产、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政策统一的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开展探索。研究儿童基本用药适宜剂型、规格,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集培训,加大对贫困地区药事服务帮扶力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工作。继续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性信息。开展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推进保障老年人基本用药工作。(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实行分类采购,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推广地方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内可鼓励一定区域间的带量联合采购。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总结评估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逐步增加谈判药品品种数量,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总结地方经验,推进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公开交易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选择地区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率先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负责)
(三)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
(四)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政策体系,并严格监督实施。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推动医药分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商务部分别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五)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以省(区、市)为单位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对已完成定点生产的4个品种,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从定点生产企业采购,对中标企业的生产供应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扩大定点生产试点品种范围,新增5个左右品种。支持建设小品种生产基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促进我国医疗器械和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加快推进重大新药的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加快推进医疗器械国产化和品牌化发展。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用药以及罕见病用药、临床急需药品的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加快注册审评进度。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重点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管理水平,完善短缺药品配送管理。(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部负责)
(六)成立专题工作组,研究制订以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文件,着力解决药品规范生产和流通秩序问题。强化部门合作,支持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不同信息系统对接。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相关价格信息要提供给价格、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医保管理等部门。推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两票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等之间的联动机制,综合施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大力度,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整合,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七)制订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意见。(卫生计生委、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一)健全医药卫生监管法律体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和价格监督检查。(卫生计生委、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
(二)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三)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动医药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负责)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继续做好免费医学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培养工作,计划招收5000名左右免费医学本科生。(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二)全面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7万名,在培总量达到19万人。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与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第三方评估,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三)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加强儿科、精神医学、助产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采取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适当向儿科专业倾斜、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规范化培训儿科住院医师5000名。加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创新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
(四)各省(区、市)要制订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实施细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开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实。启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继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一)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优化现有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二)健全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方式,强化县区级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加强项目进展监测评价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评估。(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三)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制订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继续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供从婚检、孕前检查到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
(四)推进基层计生服务机构与妇幼机构整合。(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负责)
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授权使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统计局参与)
(二)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先行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整合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预约诊疗、线上支付、在线随访以及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疾病管理、药事服务等业务应用。加强临床医学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统计局参与)
(三)选择部分省(市)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试点省〔市〕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一)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落实情况督查。(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负责,商务部、中医药局参与)
(二)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发挥“鲶鱼效应”,搞活用人机制。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商务部参与)
(五)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发展医疗旅游。(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深化医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医改,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支持和鼓励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将医改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等约束机制。紧扣改革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政策落实,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改革政策和任务落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强化督查和问责。(卫生计生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总结推广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经验做法。总结完善福建省三明市改革做法和经验,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新增若干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改宣传等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医改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力度,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和就医行为。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熟经验。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强化经验总结,努力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模式。加强对三医联动及公共卫生等重大政策问题研究。推进科技与医疗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大疾病协同研究网络布局,加强医改科技支撑。(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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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ate Council published an announcement about the integration of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s in cities and on the countryside

January 13th, 2016 | by

The State Council recently published an announcement about the integration of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s in cities and on the countryside, claiming the integration of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of urban residents and new countryside medical systems, to build up a unified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for both urban and countryside residents. There are six requirements about unification in the announcement – unification of coverage area, unification of financing policy, unification of protection benefit, unification of national reimbursement drug list, unification of contracted management and unification of fund management. (Source: China Youth News)

国务院印发意见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6-01-13

核心提示: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一要统一覆盖范围;二要统一筹资政策;三要统一保障待遇;四要统一医保目录;五要统一定点管理;六要统一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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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立足基本、保障公平,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效能,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四要统一医保目录。由各省(区、市)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六要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

《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强基金的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做好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保护。系统推进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意见》强调,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点任务,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制度整合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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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refutes the rumour that “OTC will quit NRDL”.

August 13th, 2015 | by

Recently, it is said that during the upcoming work of updating National Reimbursement Drug List (NRDL), there will be the biggest adjustment ever – all OTC drugs might quit NRDL. To this issue, the press secretary of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LI Zhong responded that the news about adjusting NRDL and OTC drugs is not true. He said, the next round work of adjusting NRDL has not started yet; their related business department has not given any interview or any similar speech. (Source: Guangzhou Daily)

人社部辟谣“非处方药退出医保目录”

来源:广州日报 2015-07-25

核心提示:最近,有消息称,在即将启动的下一轮医保目录更新工作中,或将作出历史上最为重大的调整,目录中现有的OTC药品品种或将全部退出。对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就传闻回应称,前段时间关于药品目录调整、关于OTC药品的一些报道不属实。“下一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并未启动,我们相关业务部门也没有就OTC药品的问题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也没有在任何场合发表过类似的言论。”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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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OTC(非处方)药退出医保目录”的消息被不少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对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就传闻回应称,前段时间关于药品目录调整、关于OTC药品的一些报道不属实。“下一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并未启动,我们相关业务部门也没有就OTC药品的问题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也没有在任何场合发表过类似的言论。”他表示。

非处方药

不会轻易退出医保目录

而广州日报记者向多位业内人士进行了解,大多认为非处方药品不太可能轻易退出医保目录。某本土连锁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能把医保资金不堪重负的原因都归咎在非处方药品头上,患者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非处方药品,既减轻了自身经济负担,又遏制了对处方药的过度消费。从药店经营角度来说,实体店已经生存不易,如果购买非处方药品不能刷医保卡,对药店、非处方药企来说都不利。”

广州某肝病专科医生告诉记者,不能简单认为医保目录中的OTC药品属于“瓜分资金”的负担,就算所占比重不小,也要精准评估考量其投入产出比。据悉,美国曾有统计数据显示,在OTC药品上每消费1美元,将为美国医疗保健体系节省6~7美元,全年省下1020亿美元的耗费。

该医生认为,OTC药品退出医保目录不见得能从根本上解决医保基金压力问题,反而会大面积影响消费者、药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预见其执行难度会很大。

李忠则表示,下一步人社保将适时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在完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才会开展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以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据悉,目前全国有225个统筹地区的医保资金出现收不抵支,占比高达32%,其中22个统筹地区甚至将历年累计结存全部花完。这边厢是医保资金已不堪重负,那边厢却是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超过收入增长率。

医保资金收不抵支

据了解,虽然医药行业一直身负强防御性、颇具刚需且未来数年增长确定等闪亮“标签”,但受医保控费等政策因素影响,其年均增长率正出现逐年下降趋势。“据国内数据研究专业机构中康CMH预测,2015年医药市场整体增幅在13.1%,较2014年下降1.6%,而过去5年的平均增幅为19.2%。但这是今年年初的推算,以目前情形来看,今年整体增幅可能只有10%。”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表示。

医保控费大刀高悬,哪些药企可能首当其冲受影响?该观察人士分析认为,一些产品线没有优势的药企将承受较大冲击,业绩或有较大幅度下滑。据悉,“以量换价”正成为越来越多药企,包括外资药企要面对的现实选项。“医保控费趋严,连专利药、独家品种都面临价格谈判,种种迹象表明药品降价将是行业长远趋势,药企如何寻求降价和销量之间的平衡,将是当下一大需要考虑的问题。”其认为。

分析 医药股

未来业绩将分化

有人欢喜有人忧,不少医疗IT股借新政摇身一变,成为医保控费股,业务也遍地开花。记者获悉,现在全国各地医院均在按要求加快进行医保控费系统建设,以卫宁软件、万达信息、海虹控股、东华软件为代表的医疗IT公司的医保控费业务都在高速发展中。

业内预计,今年将成为省级医保控费平台密集落地之年。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山西等多个省市已经与卫宁软件开展相关控费项目建设和应用;万达信息承建的上海市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和费用监控系统”即将上线,此前宁波市医保控费系统已上线,浙江省阳光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也已中标;海虹控股相关业务也已在全国数十个省市医保局运营;东华软件对外表示,该公司研发的医院端控费系统已经在医院落地,正在大力推广。

“医药行业较为特殊,关系民生涉及多部门,所以政策发布密集,利好利空都可能随时来袭。随着新医改持续深化、细分板块越来越多且发展不均,未来上市公司业绩也将不断分化,感兴趣的投资者在关注行业趋势的前提下,可进一步观察较为看好的子板块,从而选择优质个股。一般而言,医药股都较为适合中长期持有。”该观察人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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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 Tightens Controls on Medicare Prescribing

May 27th, 2014 | by

CMS on May 19 issued final regulations that include tighter restrictions on prescribers. Among them is a requirement that physicians and other providers be enrolled in Medicare, or have a valid opt-out affidavit on file, for the drugs to be covered under Part D. Changes designed to curb fraud and abuse in prescribing drugs through Medicare Advantage and Part D programs are expected to save $1.6 billion over the next 10 years (Resource: Medscape Medical News)

 

美国CMS将加紧对医保处方的控制

来源:Medscape

核心提示: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中心(CMS)表示,这一改变旨在遏制医保处方药部分的欺诈和滥用,并可能在未来十年节省约16亿美元的医保费用。

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中心(CMS)表示,这一改变旨在遏制医保处方药部分的欺诈和滥用,并可能在未来十年节省约16亿美元的医保费用。

CMS在5月19日颁布了一系列加紧处方药管理的最终规定。其中之一是要求医生和供应商对登记为D部分(处方药部分)医疗保险的覆盖下的药物签署有效的自愿退出宣誓书。CMS表示,虽然大多数医生已经报名参加,但预计到2015年6月1日仍会有人还未参加。

最终裁决从1月1日起接受公众评论,得到了超过7500的回应。

这项裁决详细说明了处方药的滥用情况。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的劳工部监察长办公室(OIG)2013年6月公布的一项结果发现,2009年医保D部分中,由无处方人员开具的不恰当处方共72552张,共计540万美元,它们由按摩治疗师、运动教练和牙科卫生员等开具。

这份报告还指出,其中成千上万的管制药物是尤其需要注意的,因为他可能存在药物滥用隐患。

CMS在最终规定中还指出,如果发现滥用处方,或是有害处方,或与实际用途不符的处方,医保系统将吊销医师的资格。

最终规定还引用了另一项OIG的报告,其中包含了问题处方示例。有一个例子显示,医保在2009年度对一名加利福尼亚州的医师支付了970万美元的费用,这超过了平均水平的151倍。大多数处方都指向两个药房,这两者都是OIG监视下的问题药房。

这份报告中还有一个例子,德克萨斯州的一名医生为16个医保病人每人开具了400余张处方,其中包含了700余种药物,而仅有3种是真正有效的。

CMS行政官Marilyn Tavenner表示,修补制度漏洞、加强限制条件能改善医保状况,并控制医保成本。他在一份声明中说,“最终规定将成为CMS打击欺诈和滥用医保处方药的新武器,使我们能够更好的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India’s Bargain-Priced Cancer Drugs Lure Chinese Smugglers

May 13th, 2014 | by

Most cancer drugs are very expensive in China, and patients can’t get reimbursement for it. It’s reported that recently there’re more and more illicit drug procurements from India.

Nexavar, the Bayer cancer treatment, runs 20,000 yuan per month in China. But India forced Bayer to license the patented drug to a domestic generics maker, Natco Pharma. Now, Nexavar copies are available in India–and illicitly in China–for much less. (Source: FiercePharma)

“山寨”抗癌药:价格不足正品1/13 多来自印度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选择在实体店购买价格高、有批文的进口抗癌药,还是价格低廉、网络代购的外国抗癌药?这是许多癌症患者群体及其家属面临的两难选择。长沙市食药监部门日前提醒市民,根据药监部门既往查办案件取得的经验,网上代购境外抗癌药被证实多为假冒药品.

产地一般为印度,用料技术均存疑,长沙食药监部门提醒,网上代购不可信不可取

记者周辉霞 通讯员林湘智

选择在实体店购买价格高、有批文的进口抗癌药,还是价格低廉、网络代购的外国抗癌药?这是许多癌症患者群体及其家属面临的两难选择。长沙市食药监部 门日前提醒市民,根据药监部门既往查办案件取得的经验,网上代购境外抗癌药被证实多为假冒药品,网上代购抗癌药品采购渠道十分可疑,药品真假和质量毫无保 证,建议有需求的消费者到实体店购买此类药品,以免贻误病情。

每月近两万,正版进口药吓退患者

“当年我妈妈生病时,在医院买了三盒,一个月的用量,大约是1.7万元,医保又不能报销,普通工薪族几个能吃得起啊?”说起给母亲治疗肺癌的过程,王女士很清楚地记得这款名为易瑞沙的抗癌药的费用。

易瑞沙的学名是吉非替尼片,是得到较高认可的一种抗癌药品,由英国一家制药公 司生产。湖南省肿瘤医院肺/胃肠内科主任杨农介绍,这是一种靶向抗癌药物,是近年来比较受医学界推崇的一种癌症治疗方式,如果用对药、用好药,中位患者的 生存时间可达3~4年,目前乳腺癌、白血病等治疗上有此类药物上市,其中以肺癌靶向药物易瑞沙、特罗凯和凯美纳最受欢迎。

但这类药物目前完全依靠从欧美进口,在湖南省还不在医保报销药品之列,价格非常昂贵,像易瑞沙每盒的价格约为5500元,一盒10粒,一个月需服用三盒,患者要支付1.6万余元药费,每盒特罗凯价格将近两万元。

为什么这些药品的价格贵?长沙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副支队长熊立祥介绍,欧美国家研发的这些新药,投入了巨大的研发成本,并受到了专利的保护,定价就 偏高。引入国内后,还需交纳一定的税费,再加上流通费用,这些成本会分摊到每一片药物的价格中,最后到消费者的手上时价格肯定很高。

印度版价格仅是正规版十三分之一

高昂的药价让很多患者望而却步,但对于疾病治疗的迫切需求,使得“地下”版的抗癌药物成为患者们的救命稻草,且产地主要是印度。

李小姐就是在病友的推荐下知道这种药的。“妈妈的病友中,很多在用印度版的易瑞沙。我打听后到网络上进行搜索,发现印度版基本是Natco公司生产 的,网上代购是1200元一盒,为30片装,按照一月的药费来计算,价格仅是正版的约1/13。”李小姐介绍,母亲在两年前被查出肺癌后,没有进行化疗, 以介入治疗辅以药物治疗为主,易瑞沙是治疗期必须服用的药物。一开始,她对于网上代购确有怀疑,通过妈妈病友的朋友,或是有机会到印度出差公干的中间人进 行代购,“价格从1500元到2500元不等,都买过,要看托了几层关系,但总之比正规版的要实惠些。”

代购网店不具备“交易许可证”

记者昨日在淘宝网站输入“印度药品代购”,能搜出十多个卖家,一家宣称“良心代购,保证是一手货源”的淘宝卖家一盒易瑞沙开价1200元,“绝对保 证是正品,有电子版的检测报告为证,此外所售药品会有在当地购买的小票和所购当天的报纸来证明是在印度当地购买的”。但该卖家像众多代购药品的卖家一样, 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

为什么“印度版”价格要便宜许多?据了解,这与印度没有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的法律有关,很多大型药企的药品在印度被疯狂仿制,由于没有研发成本,加上人力成本较低以及其他资源优势,所以与正版药的价格相差甚远。

从药效上看,正版与印度版有何差别?杨农介绍说,印度的制药公司虽然是按照同样的原理来生产,但由于技术水平不高,仿制出来的药品有的掺有杂质,有的有效成分不够,有的分解的药力不能达到治疗的效果,延误了患者的治疗时机。

处方药网上禁售,代购来源可疑

这些药品过去是通过水客、走私等地下渠道进入内地,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成为不法分子发布或销售这些药物的主要渠道。

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网上售药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自己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

熊立祥介绍,为了有效监督,长沙市食药监局去年在内部成立专门的队伍,对网售药品信息进行排查、监测,对可疑信息进行核实,并与海关、公安、工信局 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网售假药案件的查处。但由于网络销售假药涉及多个地域,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有一定的监管难度,消费者一旦上当受骗,也很难 追究商家的责任,因此消费者应尽量到实体店购买,如确需在网络上购买的,要提高辨识能力。此外,药品是特殊商品,各国都对处方药销售有严格管理要求,不凭 当地医师处方不能从正规渠道买到,处方药在网络上禁止销售。因此,网上声称代购外国抗癌药等处方药的,其采购渠道十分可疑,药品真假和质量毫无保证,正规 网上药店不会设立这种业务。因此,网上代购境外药品是完全不可信、不可取的。

184家企业获批网售药品

目前,经药监部门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www.cfda.gov.cn)的“数据查询”栏目中,均可查询到。

目前湖南省获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企有:湖南全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湘C20140001)、湖南千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湘C20130003)、湖南时代阳光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湘B20130001)、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B20110001)。

网上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即指明OTC的药品),但是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处方药更是网上药店禁止销售的药品。

公众在网上购药时如果买到假劣药品或遇到非法售药网站,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中心12331举报,也可以拨打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12377。此外,还可以登录上述举报中心网站进行举报。

Tags:抗癌药 价格不足

Private Hospitals Taking Part in Public Health Insurance Networks

April 15th, 2014 | by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the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and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jointly announced a package of healthcare measures that consist of relaxing price controls covering non-public hospital services and encouraging the private sector to build health institutions. Moreover, private hospitals are now eligible to join the hospital networks covered by public health insurance.(Source: ChinaDaily)

包头市9家非公立医院已列入医保范围

来源:内蒙古晨报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包头市已经有9家非公立医院被纳入医保范围。但不少市民提出,放开非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是否会出现涨价行为,价监部门是 否还会对其进行管理?对此,包头市卫生局、医保中心以及发改委给予了解答。

4月9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价格、将符合规定的非公立医院纳入医保范围。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包头市已经有9家非公立医院被纳入医保范围。但不少市民提出,放开非公立医院的 服务价格,是否会出现涨价行为,价监部门是否还会对其进行管理?对此,包头市卫生局、医保中心以及发改委给予了解答。

《通知》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要将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围,这对于减轻市民就医负担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记者在包头市卫生局和包头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包头市注册的非公立医院共有17家,其中都市妇产医院、现代女子医院、九州泌尿专科医院、朝聚眼科医院、李德皮肤、云龙骨科医院、平禄骨科医院、金氏肾病医院、包头淞雅医院9家医院已经被纳入医保范围。剩余的8家非公立医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将陆续纳入医保范围。

包头市医保中心稽查科科长王勇介绍:“包头市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院纳入了医保范围。一般是医院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批验收合格的,就可以将其纳入医保系统。将非公立医院纳入医保范围,对就医贵的问题,能起到很好的缓解作用,减轻患者负担。”

除了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内外,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定,让不少市民心存疑虑。市民张女士说:“让医院自己定价,那会不会出现医院医疗项目或者药品涨价的情况?”

对此,记者从包头市发改委了解到,之前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实行的都是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按照《通知》要求,非公立医院将开始根据自身特点实行市场调 节价。虽然减少了政府干预,但对非公立医院来说,也是竞争的开始,老百姓可以选择价格实惠、服务好的医院就医。为了吸引更多的患者就医,非公立医院也会相 应地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诊疗水平。

虽然实行了市场调节价,但价监部门也会加强对医院价格行为的监督。要求医院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医疗服务价格存在违法行为的医院也会依法进行处理。

CMS to Publicly Release Medicare Physician Payment Data

April 7th, 2014 | by

On Wednesday,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announced that it will release Medicare physician payment data on April 9, 2014 to the public for the first time, the New York Times reports . Specifically, the data will include Physicians’ names and addresses, Summaries of the services provided, and the amount providers were paid for the services. The data won’t include any patient information.

In total, the data will list details of more than $77 billion in Medicare payments to more than 880,000 providers for about 6,000 different procedures and services. (Source: New York Times)

 

美国将公布880,000名医生医保支付记录 医生炸开锅

来源:健康界 作者:医药卫生网

尽管美国医生反对了近30年,民众仍将在下周三看到美国医疗保险支付给880,000名医生的详细信息。这些数据可能会将一些医生可疑的收费记录公布于众。

CMS公布数据:旨在提高透明度,遏制医疗腐败
根据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中心(Center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CMS)4月3日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称,价值77亿美元的2012年医疗保险B部分的支付费用明细将于下周三(4月9日)公布。CMS副 署长乔纳森?布鲁姆称,公布的信息将包括医生的供应商信息,医生的收费,医生的病人数量以及医疗保险支付给医生的信息。
布卢姆透露,这些数据可以让公众比较多种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和程序,并且允许公共数据分析师计算出收费和服务量的异常值。
布鲁姆在4月2日给美国医疗协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AMA)的信中写道。”公布支付给医生的费用信息,将会增加医保支付医生服务费用的透明度,遏制医疗浪费和滥用,此举对于公众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AMA强烈抗议:严重侵犯医生个人隐私
对此,AMA在4月2日(周二)晚间发表声明,表示会密切关注CMS大范围地公布涉及医生的医保支付数据。该声明称公布数据会误导公众做出不合理甚至有 危害的诊疗决定,同时还会使公众对医生产生不必要的偏见,更严重的是可能会毁掉一些医生的职业生涯。该协会要求CMS允许医生在数据发布之前检查和纠正自 己的信息。
1979年,出于对医生隐私的保护,AMA与佛罗里达州医学会成功地在佛罗里达州的杰克逊维尔,说服了一位联邦法官,从而永久性地废止了医疗数据的公开。AMA强烈抗议公开涉及医生个人的医疗保险支付的数据,他们认为这将违反医师的个人隐私权。
美国公众:对医疗保险的透明度要求逐渐提高
从永久性地废止医疗保险支付数据公开以后,发生了很多改变。布鲁姆说,公众对于提高医疗保险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布鲁姆借用了几则华尔街发表的的消 息,这些消息中包含的数据和CMS即将公布的数据相似,只是数据量小了很多,但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窥探医保支付给医生过程中的浪费、欺诈和滥用。代表患者利 益的人认为,这些数据还将有助于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知道哪些医生有足够的病人数量,拥有足够数量病人的医生被认为是安全的从业人员。
佛罗里达州的不允许公布医保支付数据的禁令,被华尔街日报的母公司道琼斯公司起诉后推翻,后来这一禁令在去年被另一位来自杰克逊维尔的法官取消了。这也为CMS公布信息扫清了道路上的障碍。
最初的信息发布只能根据信息自由法案,经过特别设计的要求后才能发布。但经过多家媒体的强烈要求,CMS透露,现在必须遵循联邦法案,公布一些被媒体经常要求公开的信息。
“大鱼”出现:303个医生每年人均拿走420万美元
卫生和人类服务(HealthandHumanServices,HHS)总监办公室的一份报告显示,去年有303个高收入的医生,每人拿回家420万 美元,这是一个超出平均收入水平非常多的数字,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这303个医生当中的3个,已经被吊销了医师执照,另有两人被起诉。分析 报告称,剩余的880,000左右的医生平均每年约挣78,000美元。
(http://www.yyws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