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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kong Hospital Authority VS. Beijing Hospital Authority

August 29th, 2011 | by

A comparison of Hospital Authority in Hongkong and in Beijing: most public hospitals in mainland still need to earn money from patients while the hospital costs in Hongkong are mostly covered by the government; the Hospital Authority in Hongkong is a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whereas the one in Peking still has very strong government background, since the director and vice director of the Healthcare Authority are the minister and vice minister of Chinese Healthcare Ministry, whether they can supervise the hospital management in a neutral way is still a question.

北京医院管理局和香港医院管理局的比较的启示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作者:刘牧樵

核心提示:2011年7月29日,各大新闻媒体都在显著位置发 表文章——“北京医院管理局正式挂牌 公立医院改革破冰”,之所以引起重视,一是北京首都的位置,二是在一个月前,北京市突然被确定为第17个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而其他的 16个试点城市是在2010年初确定的。

2011年7月29日,各大新闻媒体都在显著位置发表文章——“北京医院管理局正式挂牌 公立医院改革破冰”,之所以引起重视,一是北京首都的位置,二是在一个月前,北京市突然被确定为第17个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而其他的16个试点城市是在2010年初确定的。

报道说,未来将实行“管办分开”,北京市卫生局将“管行业”,而人事、资产等“办医院” 的问题将由北京市医管局进行。在行政上,医管局局长仍然由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兼任,副局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兼任。医管局下设8个处室,包括办公室、基 础管理处、医疗护理处、科研教学处等。同时定编60人,将面向社会招聘。此外还有监事行政编制10名。医管局将管理属地22家三级医院,另外44家高校、部队的三级医院不在其管理范围内。方来英自信地认为,目前北京医疗卫生工作基本“及格”。如果能打60分的话,医管局的成立就是要解决“从60分到100分”的问题。其实,在这之前,我国已经有多个城市尝试“管办分开”,如上海、无锡、成都等地,有的地方也成立了医院管理局,据笔者了解,公立医院改革仍然无法破冰,因为它牵涉到方方面面,很难一蹴而成。难道,作为新增的第17个试点城市的北京,通过成立医院管理局实行“管办分开”就会形成一枝独秀吗?
成立医院管理局实行“管办分开”的 模式来自香港,在大陆讨论医疗体制改革的2008年,香港开始了新一轮医疗改革。近二十年来,香港近乎完美的医疗系统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评价,香港市民只 要支付很少的钱就能得到超值的医疗服务,尽管医疗费用占到全香港GDP仅仅2.8%,但是投入也得到了每年300多亿港币,所支费用是特区政府年度经常性 开支的15%,为了节省开支,多方融资,造福后代,他们进行了医改。其实,从上世纪80年开始,香港就开始进行了医疗改革,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评价的近乎 完美的医疗系统,就是改革的成果——香港医院管理局功不可没。

在香港医院管理局成立之前,香港的卫生体制是由卫生福利司直接管理的,下设医务卫生署、分区办事处,管理公卫部门、基层门诊、政府医院、补助医院和私家医院。由于受英国NHS理念影响,政府以税收支撑公共医疗经费,公共医疗几近免费。这样一来,出现政府医院不胜负荷、公营医疗水准与社会发展脱节、环境挤迫,轮候过长、人员态度恶劣、补助医院经费来自政府但士气低下、医护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1985年香港政府委托澳洲的顾问公司撰写了《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顾问报告 (又叫史葛报告) ,报告建议政府成立医院管理局,统一和强化整个公立医院体系的管理,以配合社会的发展,使资源能够灵活调配,运作更具经济成效。在该思路指导下,1988年组成“临时医院管理局”,1989年香港立法局通过了《医院管理局条例》。经过1年多的试运行和筹备工作,正式成立了医院管理局,并于1990年接管了香港所有公立医院和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由于《医院管理局条例》中规定,医管局不得被视为政府的雇员或代理人,亦不得被视为享有政府的地位、豁免权或特权。所以,香港医管局其实是一个为香港市民服务的综合机构。在香港公立医院管理中,有关的政府部门有行政长官、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审计署、卫生署等,他们都有明确的非常清晰的管理职责。在具有法律地位的香港法例第113章《医院管理局条例》中,对香港医院管理局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香港医院管理局是一个永久延续的法团,可起诉及被起诉;医院管理局大会是医院管 理局最高机构,大会有成员27名(包括主席)。成员中23名为非公务员、三名为公务员、一名为主要行政人员(医管局行政总裁)。除该行政人员外,其它成员 均没有因成员的身份而领取任何薪酬。大会每年约召开12次正式会议,如有需要亦会召开特别会议。大会辖下的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紧急应变策导委员会、财 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信息科技服务管治委员会、中央投标委员会、医疗服务发展委员会、公众投诉委员会等11个专责委员会;在医院或机构里,成立医院管治委员会,于年内收阅医院行政总监的定期管理报告,监察医院在运作和财务方面的表现,并参与人力资源及采购职能的管治工作,以及医院和小区的协作活动。与此同时,还设立了三个区域咨询委员会,负责就其所属区域,向医管局提供有关公营医疗服务计划的意见;检讨公营医院的表现;监察公众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提出改善建议;向医管局及公营医院提供有关资源分配的意见;及应医管局的请求就任何具体事项提供意见。

香港医院管理局通过“引进企业化管理、宣扬以病人为中心文化、提高生产力和效率和推行持续质量改善”,来对香港的公立医院进行管理,取得了卓越的成绩。由于香港医院管理局的努力,使得香港的医院联网管理,资源得到了合理的使用,资源得到了统管。在七个联网的区域网内医院互相转诊,并在全港形成专科互补协作的网络。合理地利用人力、设备等各种资源,有效地控制资源增长。联网医院设置病人服务中心可以在各医院之间调整病人以缩短等待时间,各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可以共同使用,在医管局管辖范围内确实提高了社会成本效益,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第二,香港医院管理局注重战略规划和绩效管理,管理趋于专业化。通过开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面财务预算等工作,来加强对所属医院的管理,并且在规划、预算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中,重视科学的决策程序、专业的评估过程、具体可行的实际操作及严格、细致的效果评价。同时,实施医院绩效管理,体现在通过制定系统、规范和详细的评估标准,强化对有关人员的绩效考核。第三,规范了医院的管理,让病人获得公平的医疗服务。医管局规定每间医院的行政机构设置、员工薪资标准、财务预算报告、计算机联网等均统一。医管局的各部门经常对每间医院进行指导,有统一的报表要求,初步形成了统一的管理规范。这些措施保证了病人到所就医的任何一个公立医院中均获得公平的医疗服务。

通过对香港医改的剖析,再和北京医院管理局进行比较分析,自然就会发现更多的问题:作为17个医疗改革试点城市的北京,首先必须面临的就是体制的挑战,香港的公立医院都是由政府全额拨款的,是真正具有公益性质;北京的公立医院目前负债多少我们一概不知,至少医院生存的大部分钱,是要靠从患者身上赚取,其公益性就打了折扣。我们认为,需要赚钱才能养活的公立医院, 实现公益性就更难。其次,香港医院管理局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成立的,是名副其实的非政府机构,是法人社团;北京医院管理局的正副局长,还是由卫生局正副局长担任,仍然在行政系统内,缺乏立法的保护。

当然,如果按照北京医院管理局的职责来管理医院的院长、负责医院的基础管理、内部运行及改革以及以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身份对医院的资产情况进行管理,对于提升医院管理水平肯定是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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