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May, 2015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cooperates with Jingdong, making a distribution network for selling of prescription drugs
Shanghai Pharmaceutical has recently reached a strategic cooperation with Jingdong. Both sides will develop relevant market and business opportunities to realize the sharing of resources, complementation of advantages. The strategic cooperation relation will be fundamentally established at the level of strategy, capital and business. (Source: Shanghai Securities News)
上海医药与京东全面合作 共同打造处方药销售配送网络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核心提示:上海医药日前与京东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双方共同开拓相关市场机遇和商业机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战略、资本、业务等三个层面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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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医药电商领域的巨大市场前景,上海医药(601607)日前与京东达成全面战略合作,以期通过强强联合的方式共同做大医药电商“蛋糕”。
上海医药今日披露,5月15日与京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该协议为基础共同开拓相关市场机遇和商业机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战略、资本、业务等三个层面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上海医药与京东本次战略合作主要包括:在处方药电子商务领域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处方药的线上销售平台及线下配送网络。上海医药承 诺,京东为上海医药在处方药电子商务领域内的独家合作伙伴。京东同时承诺,上海医药大健康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药云健康”)独家拥有在京东运营的电 子商务平台销售处方药药品的权利。
基于此,上海医药与京东拟共同增资上药云健康,以打造医药电子商务和移动医疗的生态系统。其中,上海医药将以上海医药众协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增资上药云健康,京东将以现金以及相关资源作价增资上药云健康。双方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完成对上药云健康的增资。
此外,上海医药还将提供广泛的线下零售资源和药品品类,全面支持上药云健康业务发展,并协助上药云健康取得与其业务经营相关的证照及资质证书;京东 则将全面协助上药云健康处方药电子商务的线上平台和线下网络的建设,包括频道展示及流量支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仓储物流解决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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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 hands with biggest Miao ethnomedicine enterprise in China – the first step of Tencent in the area of telemedicine
With the advantage in the field of Internet, Tencent wants to take the first step in telemedicine. The first partner is Guizhou Bailing, which is the biggest Miao ethnomedicine enterprise in China. Mr. Haoran Jiang, the chief inspector of department of strategic development of Tencent, says that the biggest disadvantage of medical industry is that an impeccable management platform of health data hasn’t been established yet. With wearable health devices as an entry point, Tencent will try to make a big-data 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Besides, Tencent will release the first smart medical device. (Source: yicai.com)
牵手全国最大苗药企业,腾讯首次涉足远程医疗
来源:一财网
核心提示:腾讯准备借助其互联网领域的优势在远程医疗方面发力,首次选定的合作方是全国最大的苗药企业贵州百灵。腾讯战略发展部总监江浩然表示,医疗行业的最大痛点是未建立完善的个人健康管理数据,腾讯将尝试以可穿戴健康设备硬件为切入点,打造大数据的健康管理平台。腾讯还将推出首款智能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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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准备借助其互联网领域的优势在远程医疗方面发力,首次选定的合作方是全国最大的苗药企业贵州百灵。
贵州百灵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在26日召开的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贵州百灵与腾讯公司达成“互联网+慢性病医疗服务”战略合作,双方将依托腾讯公 司丰富的用户数据基础、成熟的云计算能力,强大的社交平台和媒体平台,推进“互联网+”在慢性病医疗服务方面的应用,探索慢性病信息管理和新型医疗服务模 式。
这是腾讯首次踏足远程医疗,并将据此推出首款智能医疗设备。
根据贵州百灵发布的公告,贵州百灵与腾讯公司将开展长期合作,贵州百灵将负责慢性病相关药物的研发、生产、临床检测等,并适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以及为患者提供全面的远程医疗咨询、管理与诊疗服务;腾讯公司也将利用自身优势,构建慢性病用户大健康数据中心,搭建慢性病软件和硬件管理系统,同时双方也将一起加速“互联网+”在慢性病医疗领域的推广与普及。
此次与腾讯合作的贵州百灵是全国最大苗药研制生产经营企业,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研发生产机构。全资子公司“贵州百灵中医糖尿病医院”是运用苗药治疗为特色的慢性病治疗医院。
腾讯战略发展部总监江浩然表示,医疗行业的最大痛点是未建立完善的个人健康管理数据,腾讯将尝试以可穿戴健康设备硬件为切入点,打造大数据的健康管理平 台。2014年6月,腾讯首次投资可穿戴设备的缤刻普锐picooc;今年,腾讯旗下腾讯梦工厂孵化器出品智能血糖仪——糖大夫,创新性地打通微信,利用 互联网优势开拓更多应用场景,为患者提供贴身关怀,得到业界的普遍关注。而今,腾讯与贵州百灵合作,结合贵州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庞大的糖尿病市 场将成为腾讯首款智能医疗设备的试水点。
“我们之所以选择与贵州百灵合作,是由于双方在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上都有意愿去开拓新的空间,贵州省政府层面也提供了一个较为有利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贵州百灵‘糖宁通络’这个产品。”腾讯“腾爱”血糖仪项目总经理吴波说。
对于贵州百灵而言,两家企业优势资源在医疗领域的碰撞,将形成“医院+大数据”,“糖宁通络+智能设备”的全新格局,在中药治疗糖尿病的领域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与竞争优势,其“医药联动”战略布局也将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开启2.0时代。
“贵州省是全国首批远程医疗试点的五个省份之一。”贵州省卫生信息中心及远程医疗管理中心主任严刚介绍:“远程医疗门诊作 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首批试点选择了慢性病,是因为它已成为困扰现代人生活的难题之一。其次,慢性病更适合用大数据来长期记录并通过云 服务进行健康管理。”据其介绍,今明两年,贵州省将打通省内60多家公立医院,实现互联互通,力争到2020年,实现省内所有公立医院的全覆盖,并引导民 营医院加入进来。
事实上,不止于贵州,慢性病的市场之大以及其给患者带来的负担之重,在全国也十分惊人。
今年4月份,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展(2015年)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已有2.6亿人患有慢性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已成为主要死因,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国总死亡的86.6%,此前为85%,而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近70%。基于互联网+之下的新型智能医疗或将为此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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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uiding idea about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ilot city public hospitals are published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recently announced the guiding idea about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ilot city public hospitals. Until 2017,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ilot city public hospitals will be comprehensively conducted; the profit-seeking mechanism will be broken; hospitals will be separated with medicines; the proportion of VIP service will be no more than 10% of the whole medical service; the personal medical expenditure will be less than 30% of the total medical cost; the hierarchical medical structure will be established. The problems of the difficulty of getting medical service and high cost of getting medical treatment will be remitted. (Source: Beijing Daily)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出台
来源:北京日报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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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地分布着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2010年,我国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改革试点城市将增加到100个。北京是第一批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
措施一
推进医药分开 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意见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 展。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北京落点:5家医院已试点医药分开
2012年7月1日起至今,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5家市属医院分三批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北京市医管局局长封国生近日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5家试点医院门诊医保患者的药占比由过去的70%下降到了现在的58.8%,门诊次均医疗费用减少了54.84元,次均药品费用(门诊看一次病的用药费用)减少了82.85元。患者个人的自付费用减少了60.4元。
措施二
理顺服务价格 升护理费 降大型设备检查费
意见提到,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试点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经科学测算,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相互衔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北京落点:年内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北京市卫计委日前表示,今年北京将按照部署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据悉,北京的医疗服务价格自1999年之后一直没有调整,如果今年能按计划启动,将是医疗价格16年来首次调整。
市卫计委副主任钟东波表示,卫计委去年已经完成所有医疗服务项目清理工作,并且开展标准测算。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不是普遍涨,而是价格的内部调整,通过总 量控制,结构调整,起到改变医疗行为、改变资源配置的目的。价格有升有降,升的主要是明显亏损的医疗服务技术价格,降的主要是大型检查以及耗材的价格。
据记者了解,目前护理费、手术费等很多医疗服务价格严重背离劳动价值。例如护理费,目前北京一级护理一天的价格只有9元,二级护理7元,三级护理5元。
钟东波谈到,价格调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理顺各级医疗机构的价格关系,使大医院看常见病、多发病不合算,引导大医院将更多力量放在治疗疑难重症上。
此前北京在试点医药分开时,将原来“以药补医”的收入转变为医事服务费,从“卖药”转向“卖服务”,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激发工作积极性。同时实行 医保定额报销。医保患者在门诊就医产生的医事服务费均由医保定额报销40元,占绝大多数的普通门诊患者每次仅需支付2元的医事服务费。
门诊医事服务费不同标准适当拉开价格差距,实现用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合理分级就诊,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得以提升。统计显示,改革以来,在医事服务费的梯度引导 下,普通门诊量增加了3.67%,而专家门诊的就诊量下降了19.8%。这意味着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已被引导至普通门诊。
措施三 构建分级诊疗 预约转诊要占到20%以上
意见提出,为了缓解大医院看病难,要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按照国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要求,在试点城市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基层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注重发挥全科医生作用,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北京落点:今年九项措施推进分级诊疗
市卫计委日前表示,今年北京将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医院和经济政策三方面入手,采取九项措施推进分级医疗。
其中包括新农合将借鉴其他地区经验,探索实行新农合当地一级医疗机构首诊制,除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参合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大医院或常住县(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就诊报销比例将降低或者不予报销。目前,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
在实行基层首诊的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也须为患者做好转诊的联系服务工作,帮助有需要的患者顺畅转诊到大医院。本市要求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病 人优先、敞开供应号源,至少30%的号源用于满足社区卫生机构及下级医院转诊所需,让基层有需要的病人能充分享受大医院的转诊服务。
截至2014年12月底,各区县根据辖区居民分布和医疗机构布局,共成立了区域医联体30个,包括30家核心医院,296家合作医疗机构。朝阳、海淀两区分别建立了4个和5个医联体,率先实现医联体辖区内居民全覆盖。今年本市将推进医联体对全市居民的覆盖。
措施四 建立电子档案 六成基层医院与大医院信息共享
针对医疗信息化,意见提出,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完善技术标准和安全防护体系。
2015年年底前,实现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各试点城市基本完成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北京落点:完成全市电子病历共享平台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北京今年将完成北京地区人口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制定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共享及数字医院等标准,完成全市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和部分区县 级平台建设,初步实现30家以上医院和8个区县的互联互通,实现患者就诊的化验、影像、诊断等信息共享,为实现首都健康云奠定基础。
降
措施五 改革医保付费 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意见还要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2015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到2015年年底,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利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专业知识,发挥其第三方购买者的作用,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
■北京落点:试点多种付费方式组合
早在2011年下半年,北京就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医院实施总额预付试点。按照“总额预算、定额管理、基金预付、超额分担”的总 额预付原则确定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指标。该指标是在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增量确定的。医保基金依据上述指标向医院按月预付,指标内节约全额归 医院,超额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医院共同分担。2013年已在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实行。
去年,市卫计委深化平谷区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对区医院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农合短期住院患者,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对所有乡镇卫生院以及精神病院新农合患者,实施按床日付费;在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门诊按人头限额付费改革。
今年本市将积极推广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平谷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广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和按人头限额付费等综合支付改革试点。扩大包括“共保联办”方式在内的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试点范围。
措施六 建立合理薪酬 严禁给医生设创收指标
意见中提到,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 酬挂钩。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 等业务收入挂钩。
■北京落点:逐步提高人员费用比例
北京今年将探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支持各医疗单位建立科学的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和体现医疗卫生人才价值、适应行业特点的分配体系。在控制医药费 用增长速度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人员费用占公立医院经常性支出的比例。研究试行与公益性绩效考核挂钩的院长年薪制。监测不同层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员薪酬水平, 加以合理引导。
短评
公立医院改革急需一把“公益标尺”
城市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主体,这些医院能否回归公益属性,关系到整个医改的成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 见》提出,城市公立医院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这有利于摸清当前公立医院公益性存在哪些短板以及如何弥补,落实效果值得公众期待。
长期以来,坚持公益性始终是公立医院改革所倡导的基础方向之一,但对衡量公益性的标尺却一直未形成一致意见。专家和业内人士在“只要是公立医疗机构就具有 公益性”“只要执行政府定价面向普通患者服务就坚持了公益性”“只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具有公益属性”等观点上争论不休。这些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 立医院的公益性改革缺乏标准和目标,公立医院公益性没有得到坚定维护,逐利机制仍顽固存在,改革推进与群众渴求产生了不小的差距。
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回归公益性,但当前分配制度改革滞后、补偿机制不顺等制约改革深化的因素仍然存在。在以药补医的机制下,医院只有多卖药、卖贵药、多 做检查、多用耗材才能多挣钱,直接形成群众不满意的“看病贵”现象。从患者身上赚取大部分收入,是公立医院虽然姓“公”,但没有体现公益性的病根。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急需一把“公益标尺”。此次改革提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应该更侧重恢复大医院疑难 杂症诊治中心的功能,防止其无度扩张“虹吸”小医院资源;应该引导大医院注重费用控制、减轻患者负担,杜绝为经济利益多卖药、过度检查;应该引导大医院更 侧重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等。这些具体指标和指导方向,无疑有利于破除长期以来制约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的痼疾。
应该指出的是,在用“公益标尺”评价公立医院公益性、指导公立医院发展时,也需要改革当前公立医院普遍采用的运行机制。一方面改变以药补医现象,切实减轻 患者就医负担;另一方面要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的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让医务人员的劳动获得合理的收入。在改革中,政府投入责任应该重点落 实,以从根本上改变公立医院绝大部分运营费用靠从市场赚取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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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releases the reforming idea about public hospitals at county-level: breaking the support for hospitals with medicine within this year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ebsite announced the implement opinion by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at county-level on May 8th, 2015. Supporting public hospitals at county-level with medicine will be broken. Emphasizing management system, operating mechanism, adjustment of price of service, payroll of human resources, payment of medicare as key points,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at county-level will be conducted. Until the year of 2017,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modern hospitals will be fundamentally set up; the service system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Public Health will be further perfected; the capacity for dealing with serious illness and difficult sign will be evidently promoted, to realize that people go to local doctors without traveling. (Source: people.com.cn)
国办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意见:今年破除以药补医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中国政府网于5月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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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意见》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县级公立医 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 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 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 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 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 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 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二、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
(三)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 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各省(区、市)要明确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责任。
(四)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县(市)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 〔2015〕14号),依据各省(区、市)制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 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在此基础上,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 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 规划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或超规划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床位规模按照功能定位、当地医疗服务需求等情况予以核定。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 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一批适宜医疗技术在县级公立 医院推广应用。严格控制超越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
(六)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 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 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研究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三、改革管理体制
(七)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各县(市)可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县 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鼓励地方按照加快转变 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 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八)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 县级公立医院执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的决策,具有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 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各省(区、市)要明确院长任职资格条 件,开展管理干部专业化培训,培训情况作为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突出功能定位、公益性职责履 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考核的客观公正性。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强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对院长的激励约束,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 管理,建立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十)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 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重点管理好病历书写、查房、疑难病例和 死亡病例讨论、手术安全管理和急诊抢救等工作。改善医院服务,积极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便民门诊,积极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 结算,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县级公立医院要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调 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十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 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 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分担比例。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 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十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 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得直接返还医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 验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 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根据需要可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县(市),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十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 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补 助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 条线,政府给予必要保障。
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十四)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县级公立医院使 用的药品,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实行分类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地方可结合实 际,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探索药品集中采购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 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与试点城市一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应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 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鼓励各地对高值医用耗材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鼓励购买国产创新药和医用耗 材。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县级公立医院要重点围绕辅助性、高回扣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加 强对医务人员处方行为的监控,推行电子处方,按照规范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十五)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药品可由中标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到指定医院。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各级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
(十六)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管。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对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对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的 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支付违约金、降低等级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六、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十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 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各省(区、 市)要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实际技术能力等,明确诊疗病种范围,建立适宜的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规范处方行为,控制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强 化激励约束,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并拨付资金。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十八)总结推广支付方式改革经验。总结梳理试点地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每年对支付方式改革所覆盖的病例比例提出明 确要求。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要制定临床路径,规范操作方式,根据前三年病种实际费用和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兼顾费用增长因素,合理确定病种付费标准。实行按 人头和按床日付费的,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加强出入院管理。
(十九)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快推进医保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 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 服务质量、均次(病种)费用、参保(合)患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等进行公示,提升基本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和部门间、地区间的数据共 享,探索建立全国异地协查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十)逐步提高保障绩效。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2015年所有县(市)全面实施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 费用负担。
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二十一)完善编制管理办法。要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 调整机制。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十二)改革人事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以核定的人员总量为基础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 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条件具备的地方新进人员可由医院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 人员总量公开招聘,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监督职能。
(二十三)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 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在方案出台前,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 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 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二十四)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突出技能和服务质量考核,淡化论文和外语要求。县级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重点考核工作 绩效,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成本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情况,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 人薪酬挂钩。各省(区、市)要及时总结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务人员考核的经验,指导医院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 员基本信息、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违规情况等,完善医师医疗服务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 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八、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二十五)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各县(市)要围绕近三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 加强建设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出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省级、地市级和县级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在对口支援、人才引 进、骨干培养等方面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鼓励采取专家团队支援的方式,提高支援效果。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能力和学科建设水 平,从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前往县级公立医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科主任。
(二十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 共享。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上联下通,对上与对口支援的大型医院 相连,对下连接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 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九、加强上下联动
(二十七)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单独设立,降低医疗成本。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十八)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指导,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 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构建包括医疗联合体在内的各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引导开展有序竞争。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交流轮岗的工作机制,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的人员管理体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的 纵向协作,整体提升基层慢性病诊疗服务能力,提供便民惠民服务。
(二十九)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国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要求,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基层首诊,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 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围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 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对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诊疗的病种,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费用等因素,制定付费标准,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对确因病 情原因需要上转的患者开具证明,作为办理上级医院入院手续和医保支付的凭证。
十、强化服务监管
(三十)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医疗监管能力,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等监管。
(三十一)强化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抗菌药物用药量靠前的品规及处方医生进行公示,运用处方负面清单、处方点评等形式 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回溯检查力度,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
(三十二)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以及检查检验、 自费药品、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比例等情况。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到2016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 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 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十三)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运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 等信息。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布。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县级公立医院依法经营、严格自 律。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十一、强化组织实施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建立健全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 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给予地方一定自主权,强化政策保障。省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出台具体实施 方案,并确保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地市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推动行政区域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县(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 同志要具体抓,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三十五)加强督导考核。地方各级政府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各省(区、市)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纳入 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确保综合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 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医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依据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适时通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结果与中央财 政补助资金挂钩。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切实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
(三十六)做好宣传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改革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 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制定改革工作手册,细化操作办法,积极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各级干部和医院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深入细致 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工作任务 | 任务分工 | 时间进度 |
一、重点任务部门分工 | ||
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性文件 | 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2.总结推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 2015年6月底前完成 |
3.制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选择部分地区或医院开展试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 2015—2016年持续推进 |
二、重点任务地方政府分工 | ||
1.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2.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3.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4.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5.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 |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
6.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5年启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7.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
8.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9.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
1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合理确定人员总量 |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12.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 |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13.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5—2017年持续实施 |
14.确定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建设需求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15.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建立制度,每年公布 |
三、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任务 | ||
1.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人员总量公开招聘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启动 |
2.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
3.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
5.改善医疗服务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
6.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7.制订重点科室建设计划,明确人才、技术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8.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指导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
9.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10.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 2015—2017年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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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iggest reform of medicine pricing in China has been settled
Accep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united with the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and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announced the reforming idea about the price of medicine. From June 1st, 2015 the pricing of the vast majority of medicine by government will be canceled. The drug purchase system will be perfected. The medicare will play a role in pricing. The actual transaction price of drugs will be formed mainly by the market competition. (Source: CIConsulting)
中国药品定价历史最大规模改革已落定
来源:中国投资资讯网
核心提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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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终于尘埃落定。
5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 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副所长朱恒鹏告诉新浪网,此次药价改革,并不会引起药价的明显变动,“不太可能出现药价大涨和大跌”。
药品政府定价始于1996年
《通知》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公开资料显示,药品政府定价开始于1996年施行的《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下半年,针对药物价格上涨过快、过猛,流通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国务院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对药物价格秩序进行治理整顿,并着手改革药物价格管理体制。
当时,中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
实行了20年的药品定价机制也从此开启。十多年来,政府采取了多次降价行动,下发了30多个降价文件。
在初始阶段,采取略低于市场价格制定最高零售限价并逐步降低的办法,对遏制药价不合理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部分药价得到控制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受限制的低价药短缺的现象,甚至一度出现政府限什么、市场上就没什么的怪象。还助长了医疗腐败,让民众不胜其烦,视条件相对成熟放开政府定价,由市场主体自由竞争,成为社会的普遍呼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而对医药市场来讲,让市场来决定药品的价格是改革的大方向。
这就表明,以政府主导价格的手段来管控药价,在当今时代已经不太能适应医药市场的发展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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