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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egorie: ‘Hospital News’

The meeting for health reform pilots was held in Chongqing –drug mark-up cancelled

June 2nd, 2016 | by

On 1st June, Chongqing government held the 2016 health reform job meeting, i.e. the initial meeting of general health reforms pilots. This year, Chongqing is listed in the second batch of national general health reform pilots at the provincial level. There are 12 new pilot districts and counties for the public hospitals’ reform.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there are at least two public hospitals in each district implementing the reform, which should start before the end of June. Municipal hospitals should start the reform before the end of the year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One hospital, one scheme”. It is said that the drug mark-up will be comprehensively cancelled in the reform. County-level hospitals get a compensation by medicine service fee. Municipal hospitals get compensations by adjusting medical service price, getting financial aid and reducing operation cost. (Source: Chongqing Times)

重庆召开医改试点启动会议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重庆时报 2016-06-02

核心提示:昨天,重庆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议暨2016年医改工作会议,全面相应政府政策,落实医改相关问题。今年,重庆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其中公立医院改革新增12个试点区县。根据要求,每个区至少有2家公立医院实施改革,在6月底前启动;市办医院按照“一院一方案”的原则,年内启动。据介绍,此次所有改革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区县医院通过药事服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市级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和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的方式予以补偿。

[hide for= “!logged”]分级诊疗、解决药价虚高、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等问题纷纷在各省市落地实施。昨天,重庆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议暨2016年医改工作会议,全面相应政府政策,落实医改相关问题。
今年,重庆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其中公立医院改革新增12个试点区县,今年重庆拟将尚未实施改革的12个区的公立医院和市办医院纳入改革范围,2016年,市财政将对新增加的12个试点区县进行资金补助,市级财政对每个试点区县补助300万元。
根据要求,每个区至少有2家公立医院实施改革,在6月底前启动;市级按照“一院一方案”的原则,年内启动。
据介绍,此次所有改革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区县医院通过药事服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市级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和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的方式予以补偿。
对于家长广泛关注的疫苗问题,会议提出将制定出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建立公共卫生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公共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办医方面,重庆将加强公立医院科室承包、新技术不规范使用等方面的查处。
此外,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150元。
据介绍,为创新管理方式,重庆实施五大社会保险统筹管理,推动经办服务由按险种向按流程优化。目前,已与海南、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新疆、广西、广东、吉林等9省签订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协议。[/hide]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will inspect national drug prices strictly from June

May 30th, 2016 | by

Recently,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published the announcement of carrying out drug price inspections nationally. The special inspection work will start on1st, June. The ingredients and drugs whose prices appeared to fluctuate unusually will be the focus of the inspection. Seven-platform institutions including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blood stations will be involved in the inspection. (Source: Beijing Business Today)

发改委6月起将严查全国药品价格

来源:北京商报 2016-05-30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国将从6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本次将重点检查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检查范围遍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血站等七大平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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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医改在不断深化,但以药补医、药价虚高等顽疾仍未根除。针对这一情况,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国将从6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

本次检查范围遍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血站等七大平台机构,对于此前被投诉多次或反映强烈的问题将集中力量解决。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

北京商报记者在查阅国家发改委此前公布的《2016年4月全国价格举报情况分析》时发现,今年4月,医药行业共被投诉663件,位列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

国家发改委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医药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量一直居高不下,最为严重的情况是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不按政府指导价收费、部分民营医院明码标价不规范。此外,医院之间同种中药价格也相差较大。

据了解,在为期5个月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中,国家发改委鼓励社会共同参与规范药品价格行为,强调凡是有社会举报、有线索“必定检查”,以此切实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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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owth of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slows down; six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cooperate

May 26th, 2016 | by

Recently, six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 Shanghai Pharma, Baiyunshan PH, Nanjing Medical, HPGC, Tianjin Pharmaceuticals and CQP – signed a memorandum of cooperation about building up a joint medical platform. They plan to invest 500 million in total to establish a purchase platform company, so that the attracting capacity and bargaining power of six companies can be improved, while the purchase and operation cost of enterprises could decrease through the cooperation. (Source: Economic Daily)

医药行业增速放缓 六大药企“抱团”发展

来源:经济日报 2016-05-26

核心提示:近日,国内六大医药企业上海医药、广药白云山、南京医药、哈药股份、天津医药、重庆医药联合签署《筹建联合医药平台合作备忘录》,拟共同出资5亿元,建立采购平台公司,通过合作互通、降低自有品种的准入门槛,提升六方产品引进能力和议价能力,降低企业采购、运营成本。

[hide for= “!logged”]近日,国内六大医药企业上海医药、广药白云山、南京医药、哈药股份、天津医药、重庆医药联合签署《筹建联合医药平台合作备忘录》,建立采购平台公司。在业界看来,如此高起点、高规格的医药企业“牵手”在行业内尚属首次。
六大药企拟出资5亿元设立联合采购平台公司——
医药行业从竞争走向竞合
近日,国内六大医药企业上海医药、广药白云山、南京医药、哈药股份、天津医药、重庆医药联合签署《筹建联合医药平台合作备忘录》,拟共同出资5亿元,建立采购平台公司,通过合作互通、降低自有品种的准入门槛,提升六方产品引进能力和议价能力,降低企业采购、运营成本。
《合作备忘录》指出,六方采购平台主要定位于实现三方面共享服务功能,一是战略品种、代理品种的采购平台,将为各成员企业引进代理和战略产品,降低采购成本;二是作为自有工业产品的共享平台,通过有效机制,促使六方在各自优势区域内相互支持自有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和渠道销售工作,降低运营成本;三是作为原辅材料采购的整合信息平台,六方将以工业原辅材料集中采购为合作点,减少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影响,实现生产成本的降低。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六方组建的联合采购平台公司重要的业务就是战略品种和代理品种的采购,并将依托南沙自贸区的跨境贸易优势,有望成为全球采购平台。
据记者了解,本次合作的六大医药企业均为行业龙头,拥有药品批文近万个,销售收入合计近3000亿元,销售网络覆盖华南、华北、华东、华西、东北等医药市场。
在业界看来,如此高起点、高规格的医药企业“牵手”在行业内尚属首次。如果六方合作顺利达成,不仅会提升企业在商品、原材料采购谈判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统一谈判、统一采购形成的规模优势也将有助于提升产品引进能力和议价能力,同时通过合作互通,有效降低自有品种在各企业的准入门槛,最终实现采购和运营成本降低。
六大药企之所以“抱团”发展,主要源于医药行业增速放缓。近年来,药品生产销售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明显,自2011年起,医药行业增速从20%、18%、13%降到9%左右。医药行业急需转型,“抱团”发展无疑是医药企业突围的有效路径。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平台的搭建顺应了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医改政策。一方面,通过放大区域资源优势,加强企业间工、商业网络合作与互通,提升自有品种的渠道销售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商品、原材料的统一采购形成规模优势,加强了产品引进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这也意味着医药行业开启了从竞争走向竞合、互补发展的新模式,不仅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标准的建立,对我国医药行业也将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hide]

The result of the first national drug price negotiation: The price of three drugs has decreased by more than 50%

May 22nd, 2016 | by

Last October, approved by the state council, 16 ministries have set up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s and carried out the pilot work of national drug price negotiation. Recently, the result of the first national drug price negotiation was published with three kinds of drug included: 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 for chronic hepatitis B, Icotinib Hydrochloride Tablets and Gefitinib for lung cancer.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purchase price of public hospitals, the price of these three kinds of drugs decreased by more than 50%.  The price after the negotiation trends to be comparable to neighbor countries.  (Source: China News)

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三种药价降幅超五成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05-22

核心提示:去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计生等16个部委(局)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近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有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hide for= “!logged”]近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有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其中吉非替尼的月均药品费用将从约15000元降至约7000元。乙肝、肺癌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大大提高。
三种药降价后能省多少钱?
——月均药品费用最多降8000元
此次谈判的药品总共有3类,分别是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谈判后,3种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
其中,替诺福韦酯属于专利药,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约490元。
埃克替尼、吉非替尼等是用于肿瘤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分子靶向药物。埃克替尼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2000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约5500元。吉非替尼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0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约7000元。
“大减价”药品有何临床价值?
——治疗乙肝、非小细胞肺癌效果良好
此次谈判的药品之一替诺福韦酯,是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最新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肝的口服药物,其对于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适应证广泛,对妊娠期妇女具有很好的安全性,且可用于各种耐药的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
据了解,目前,病毒性肝炎仍是中国重大传染病防治重点之一,疾病负担较重。在中国,慢性乙肝是导致肝硬化、肝癌的主要原因。因此,及时和有效的抗病毒治疗非常必要。
而替尼类靶向药物可使符合适应症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治疗的精准性提高、生存期延长。
这类药品在中国的用药需求也很广泛。来自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原发性肺癌(简称肺癌)是中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生率居恶性肿瘤首位。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所有肺癌的80%,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何要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今年两会期间,在谈到一些国内无法生产的“救命药”问题时,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就曾表示,部分专利药正展开国家谈判。国家卫计委采取一些措施,选择了包括癌症治疗等重大疫病治疗的大约五个品种的药品,通过国家谈判的方式使这些药品的价格降幅达到约50%以上。
今次公布药品谈判结果后,国家卫计委方面表示,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降低广大患者用药负担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项体现国家意志和决心的惠民工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有利于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药品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同时,其对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引导中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经历了哪些过程?
——历时超半年谈判小组进行多轮谈判
去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计生等16个部委(局)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根据中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药品。
11月下旬,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正式启动,谈判小组先后与乙肝、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品相关企业进行多轮谈判,在谈判药品价格、直接挂网采购,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等方面达成共识。
各方最终形成共享多赢的谈判结果,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谈判结果如何与医保对接?
——三类地区操作形式不同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今年两会期间曾介绍说,一旦药品谈判成功,将考虑纳入相关的药品报销目录,使药的价格能够有比较大幅度的下降。
目前,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涵盖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等多种保障形式。
在国家谈判之前,全国有十几个省(区、市)已经将相关谈判药品先后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等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谈判药品合理降价,将使更多患者能够买得起、吃得上,同时也节约了医保费用。
针对医保对接问题,国家卫计委提出,对于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对于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对谈判药品抓紧重点评审,尽快确定不同保障形式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对于确有困难的地区,也可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起步。
药品采购有哪些要求?
——直接网上采购抵制商业贿赂
为指导各地抓紧落实谈判结果,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坚决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果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有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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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 becomes the trend for the next year

May 18th, 2016 | by

Recently, Shenzhen health reform office asked for advice about the reform of drug supply in public hospitals. The scheme of the “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 (GPO) was proposed to reform the scheme of drug purchase in public hospitals in Shenzhen. It can suppress the growth of drug prices and make the price decrease by 30%. It is also promised that by 2017, the income of drugs becomes less than 25% of the whole income in public hospitals. (Source: The Time Weekly)

明年药品规模降至56亿 团购药品趋势几成定局

来源:时代周报 2016-05-18

核心提示:近日,深圳市医改办就《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委、医管中心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对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案进行改革,要求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GPO)”,使公立医院药品费用上涨得到有效遏制,实现药品降价30%。并且承诺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5%以内。

[hide for= “!logged”]除了已经实施的药品“零加成”,深圳再次推进药品采购改革,全面推行医改,积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近日,深圳市医改办就《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委、医管中心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对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案进行改革,要求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GPO)”,使公立医院药品费用上涨得到有效遏制,实现药品降价30%。并且承诺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5%以内。
“GPO本质是一个医药采购平台,GPO通过汇总采购量,利用批量采购的优势与厂商谈判取得较高折扣,为医疗机构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通俗地说就像团购。”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
医疗、医保、医药是医改的三个方面,目前改革主要集中在医药层面。从上世纪90年代政府对公立医院实施药品自由采购政策,到2009年新医改后明确实施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模式,医药费用等连年高涨、医院以药养医的现状仍未彻底改变。据米内网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公立医院的药品使用金额为4570亿元,到2015年增长了108%,达9517亿元,占全国13829亿元药品销售总额的68.8%,而同期全国医保支付费用总额为1.2万亿元。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的改革与以药养医机制能否破除密切相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发改委首先进行积极响应,其发言人在两会期间表示: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医疗机构成本自我约束机制。
2017年药品规模降至56亿元以下
药品集团采购是国际通行的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强调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
以美国为例,绝大多数医院都加入至少一个GPO,并通过GPO购买产品。美国医疗供应链协会(HSCA)数据显示,GPO每年为整个医疗保健系统节省约360亿美元开支。同时,GPO提供的产品标准化管理、质量与适用性分析、供应商管理和临床用药指导等服务也同样使医院获益。直接与供应商进行交易相比,GPO为单个医院节省10%-18%的成本。
但在中国,受省级招标的限制,GPO模式的推进甚为缓慢。不久前上海也已试行GPO,2016年5月6日,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发布了2016年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目录。
深圳市紧随其后。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描述,深圳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公立医院启动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建成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平台,编制《集团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委托给集团采购组织代理采购,实行带量采购、定点生产、定点采购,降低药品的采购成本。并与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各集团采购组织的药品交易及监控平台、各公立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时代周报记者从深圳市医改办处获悉,公立医院集团采购组织遴选规则仍在筹备阶段,不方便对外发布。关于GPO组织的遴选,其中一个遴选条件便是要求《目录》内所有品种平均降幅达30%以上,并要求自建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在平台上公开所有品规药品的供货价(含配送价)。
深圳市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是候选之一。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是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根据公开报道,2015年,深圳地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金额约80亿元,按药价降幅平均30%推算,深圳市2017年药品规模将降至56亿元以下。
《目录》由深圳市卫计委牵头,成立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由其在开展合理用药大数据分析、系统性评价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未进入《目录》的品种,由医院自行采购。之后在试点的基础上《目录》将逐渐扩大范围,实现全覆盖。深圳医改办主任李创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药目录遴选规则目前仍在制定中。
参照上海市的实施:GPO制定的目录对象是部分医保目录范围内未实施集中招标的品种和自费药品,并且GPO实际采购价将作为上海市招标价格的重要参考。曹健对此解释说,“深圳、上海作为改革试点,探索市场机制的GPO采购,通过市场主体来成立第三方医院采购的服务公司。但都是在省级招标由医保来继续推进政府主导的带量采购,因此这种在卫计委主导成立的医药采购平台和国外直接和医院对接的GPO性质不同,可以看做是省级招标体系内一次创新或说补充,当前的省级招标不允许二次议价,但用GPO的形式给了采购主体医院二次议价的机会”。
李创表示,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工作是贯彻医改的重要举措。
“团购”药品趋势几成定局
从安徽的采购联合体到上海的GPO,已经显现出一个趋势,即医疗机构“团购”药品的做法几成定局,这种做法可以提高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主体的真正参与度。
公立医院营收来源包括药品收入、财政补贴以及医疗服务收费。2015年起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终结了此前药品15%加成的历史。极力推崇安徽联合采购模式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玲认为,集中采购模式顶层设计没有问题,但医保、医疗的改革与医药改革没有联动,造成了目前药品采购的种种弊病。目前的招标中,采购主体医院并没有定价权,且医院和药企之间形成了返点的潜规则,省级集中招标没起到应发挥的作用。
曹健也认为,“药品作为医院的一块营收被砍去,而医疗服务价格的扭曲以及财政补贴比重也不够,医院拿返点,医生拿回扣的潜规则才会屡禁不止”。以政府财政补贴为例,1980年政府补贴占医院收入的比重为30%,现在则不到10%,三甲医院甚至不到6%。李玲则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政府财政补贴不够,让公立医院自谋生路参与市场化竞争,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就无法保障”。
此次深圳GPO试点提出药占比下降至25%以下,对此李创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深圳市这些年一直努力破除以药养医,GPO是方向之一。GPO有利于降低医院药品采供成本,将有利于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行为,有利于公立医院转变运行机制和优化收支结构。”李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十二五”期间,深圳市政府卫生总投入599.1亿元,年均增长19.2%。财政补助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达到24.8%,药占比从38.7%下降到2015年的28.4%(不含中草药)。[/hide]

General pharmacists – separating healthcare from drugs?

May 11th, 2016 | by

On 10th May, the journalist from Beijing Business Today got the information from Beijing Municipal Administration of Hospitals that a general pharmacist council will start this year in Beijing. There will be seven general pharmacists from famous hospitals. They will lead municipal hospitals to switch to pharmaceutical service in different approaches to push the health reform. It is said that there are seven positions in the general pharmacist council, covering the professional field of drug supply, rational drug use, pharmaceutical service, etc. The term of office of first batch general pharmacists is four years. After a series of strict hiring processes, they all come from the pharmacy departments of 3A hospitals, such as Chaoyang Hospital, Tiantan Hospital and Anzhen Hospital. In their terms of office, they will combine the medical development plan with the current pharmaceutical situation of municipal hospitals and generally push pharmacy change. (Source: Beijing Business Today)

 “总药师”能否破题医药分开

来源:北京商报 2016-05-11

核心提示:昨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医管局获悉,北京今年将启动运行总药师委员会,由来自知名医院的7名总药师按不同方向带领市属医院推进医改向药学服务转型,为“医药分开”改革扫除障碍意图明确。据介绍,总药师委员会共设7个岗位,涵盖了药品供应、合理用药、药学服务等专业领域。首批总药师任期四年,经过一系列严格聘用程序, 均来自于朝阳医院、天坛医院、安贞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药剂部门。在任期内,他们将结合医学发展规划及市属医院药学现状,全面推动药学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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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管局22家医院共有药学人员1700多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药师占43%,本科以上的占48%

作为用药安全上不可替代的把关人,今后药师将在市属医院充当更为重要的角色。昨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医管局获悉,北京今年将启动运行总药师委员会,由来自知名医院的7名总药师按不同方向带领市属医院推进医改向药学服务转型,为“医药分开”改革扫除障碍意图明确。不过在业内看来,能否建立强硬的惩戒机制,保障总药师委员会的权威性将是决定这一变革成败的关键。

首批总药师均来自三甲医院

据介绍,此次设置的总药师委员会酝酿已久,共设7个岗位,涵盖了药品供应、合理用药、药学服务等专业领域。首批总药师任期四年,经过一系列严格聘用程序,均来自于朝阳医院、天坛医院、安贞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药剂部门,在任期内,他们将结合医学发展规划及市属医院药学现状,全面推动药学转型。

例如在药品供应和质量管理方面,总药师委员会将保障药品质量、解决短缺药品供应,同时发挥集团化优势,建立规范化治疗路径,探索病种治疗费用下降、日治疗费用下降的解决方案。而在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将提升市属医院合理用药标准,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价,保障患者用到有效安全且经济的药物。

“从专业角度看,来自知名医院的这七位药剂师拥有较权威的话语权,对22家市属医院也将起到相当的监管作用”,上海交大卫生政策与医务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兆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包括协助各医院提升药品质量、强化临床药师功能等。”

以药养医链条难断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家曾允许医院销售药品时在进价基础上加成15%左右,加成这部分利润留给医院作为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但这种以药养医的模式催生出过度医疗、大处方等行业乱象,也让医药分开成为必然趋势。事实上,作为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北京自2012年7月至今,在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等5家市属医院分三批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建立药师制度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但不久之后,持续推进医药分开的重重困难开始显现。其中,个别医生因趋利冲动依旧过度开药,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助理吴明曾披露,取消药品加成只是切断了医院收入和药品销售的关系,“但医生多卖药,药品企业送回扣的链条并没有完全斩断,医生仍有多卖药开大处方的动力”。

其次,部分地区取消药品加成后,导致“以检查养医”现象发生,大型仪器等检查费用增加,仍然是患者买单。曾有专家直言,由于政府对医院投入不足,很多医院需要靠自主经营,即赚患者的钱来维持生存。在业内看来,深入破解“以药补医”的过程中,总药师或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包括指导合理用药、帮助患者降低治疗费用、减少医保药费的支出。此外,总药师还可通过处方点评等方式,从适应症、重复用药、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方面对中西药处方进行点评,监督医院用药,保障患者安全合理用药。

强硬惩戒机制成关键

不可否认的是,设置总药师委员会是北京推进医药分开改革的关键一步,也将对部分医生过度开药等行为起到有效的督察作用,但这一全新的机构从筹划之初就被指恐形同虚设,根源就在于药师这一职业在医院体系中算不得强势,如今抽调大医院药师组成委员会,如何保证履职、担负何种责任都受到关注。更有专家直指,三级医院中一直设有药师一职,但对过度用药等问题并未起到较大遏制作用,由此看来,未来总药师制度如何执行还有待细化方案。

“目前来看,初步建立的总药师制度威慑力尚不足够,或许只能针对医院大处方、过度用药等问题进行例行抽查,类似枪打出头鸟,”汪兆平表示,“而要根治体制机制的顽疾,还是需要与物价等部门联手,多管齐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也指出,保证总药师委员会惩戒手腕的强硬将是决定监管效果的关键,“例如通过经济手段予以威慑,一旦某医院在合理用药方面出现状况,造成严重后果,就限制政府拨款数量或者制约医保报销;或者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定期披露违反规定的医院及医生信息,由舆论跟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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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 Health announced to prepare a third party tracing open platform that is in compatibility with the drug supervision code technology

May 10th, 2016 | by

After CFDA published the advices on further perfecting the tracing system of foods and drugs, the vice-president of Ali Health Wang Peiyu announced that Ali had decided to build up an open, market-oriented third party tracing platform. They will continue to make use of the rich experience and technology ability in the field of building up tracing system. With the cooperation of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industrial associations, the third party technology service providers and the public, a tracing ecological system will be built to prevent fake drugs. (Source: Sina Tech)

阿里健康宣布筹建第三方追溯开放平台 兼容药品监管码技术

来源:新浪科技 2016-05-10

核心提示:继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后,阿里健康副总裁王培宇宣布,阿里健康决定建设开放的、市场化的第三方追溯平台。继续利用其在追溯体系建设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技术能力,与监管部门、药品企业、行业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商、以及公众一起,构建一个杜防假药的追溯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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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5月10日下午消息,继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后,阿里健康副总裁王培宇宣布,阿里健康决定建设开放的、市场化的第三方追溯平台,继续利用其在追溯体系建设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技术能力,与监管部门、药品企业、行业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商、以及公众一起,构建一个杜防假药的追溯生态系统。

“两年来我们投入了近亿元改造升级药品电子监管网,是因为我们相信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是防止假药的最有效手段。虽然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怀疑和阻挠,但我们找假药‘麻烦’的初心一直没有改变。看到总局发布《意见稿》后,我们愿意向行业各界和消费者输出我们的技术和数据能力,共同建立一个全民参与、有迹可循的第三方追溯体系。”王培宇说。

目前阿里健康筹建的新追溯平台已经进入开发期,平台1.0版本预计将在一个月之后正式上线。为了使入驻企业的成本降到最低,新平台将完全兼容“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技术标准,同时为原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上的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免费提供入驻新平台的服务。此外,在未来三年内,阿里健康免去向入驻企业收取发码、流向查询等基础追溯服务的费用,仅会收取数据存储、接口调用等技术支撑费用。

王培宇表示,在保证新追溯平台自身的技术支撑成本的基础上,阿里健康还将继续加大技术投入,逐步对码制标准、接口开放性和平台安全性等多项技术指标进行升级,使平台的运行成本更低、扩展性更强、功能更丰富。阿里健康曾在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维中表现出了雄厚的技术实力,报道显示,2015年,经过阿里健康技术架构重构和优化后的药品电子监管网,尽管数据量比3年前增加了近四倍,但系统处理速度反而加快了二十倍,大大地提高了效率,减低了成本。

针对“山东问题疫苗事件”,王培宇则强调了新追溯平台应具备的社会责任,“做企业不容易,做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更不容易。但是身处事关人民健康安全的医药行业,阿里健康愿意知难而上。”他表示,对企业的疫苗类产品,阿里健康将提供永久免费的追溯服务,此外,阿里健康也会为公众提供永久免费的药品流向查询服务。如果在阿里健康追溯平台上入驻的企业发生药品安全事件,阿里健康将全力配合企业履行其追溯责任,通过追溯系统的智能监测和数据分析定位药品流向,以降低事件对公众和企业的危害和损失。

王培宇介绍,做出上述决定是因为被暂停的药品电子监管网在山东疫苗事件中依然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媒体报道,疫苗事件发生后,阿里健康按照食药监总局要求,积极配合并提供疫苗流向可疑企业的分析。

在王培宇看来,要让新追溯开放平台发挥更大的价值,必须是一个大家都能参与进来共建的生态系统:和协会协作,实现行业共同参与、共同管理;通过技术和个性化服务让企业体验到追溯平台在产品管理和营销方面的多元化应用场景;让更多的普通人通过手机扫一扫就能了解药品源头信息,获取药品流向的知情权。

对此,他透露,在新的追溯生态系统内,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将享受到更多的服务。面向药品生产企业的个性化需求,阿里健康将和第三方应用服务商一起,把追溯码作为窗口,打通企业与公众信息链路,为企业提供会员管理、患者教育、互动营销等定制增值服务;面向公众的药品查询需求,将药品查询接口开放给手机淘宝、微信等人们常用的社会化应用。另外,前段时间发生的1.7万罐假冒奶粉事件,也暴露出食品“追溯难”的问题,新追溯平台未来可能将系统拓展到食品、农产品领域,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可追溯,保障食品安全。

附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 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按照国家建立追溯制度,企业建立追溯体系,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的 工作原则,现就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食品药品追溯体系是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是有效控制产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企业建立追溯体系的目的是在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召回产品,防控风险;便于经营者和消费者确认产品的真实性,以利于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索赔。

三、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须对其原辅料来源、产品销售去向采取适宜的记录或标识方式,准确掌握原辅料的质量和其产品销售去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相关记录信息和票据凭证。

四、食品药品经营企业须对其购进和销售的产品采取适宜的记录或标识方式,准确掌握其产品购进来源和销售去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相关记录信息和票据凭证。

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对其购进的医疗器械采取适宜的记录或标识方式,掌握购进来源;对购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妥善保存其原始资料,确保信息具有可 追溯性;对购入的植入性和介入类医疗器械建立使用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永久保存,并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六、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以保证其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七、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销售者或生产企业要求赔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应当承担首负责任,通过追溯体系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八、根据食品药品不同属性、风险程度和法律法规要求,应采取适宜的追溯方式。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品类为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并分类实施。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对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物料采购、生产、检验、放行和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养护、销售出库等环节操作进行认真审核记录,确保各项记录完整准确真实,并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以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普遍适用的产品标识的方式。

九、省以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追溯主体责任,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纠正。

十、鼓励生产经营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鼓励信息技术企业作为第三方,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产品追溯专业服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接受指定的专业信息技术企业的追溯服务。

十一、支持行业协会组织企业搭建追溯信息查询平台,推动协会、企业、政府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监控信息网络的要求,建立追溯体系。具体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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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listed medical companies undertake the trusteeship of pharmacie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April 29th, 2016 | by

Since the second half of 2013, the trusteeship of pharmacie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popular. Until now there are 29 listed medical companies undertaking the trusteeship of pharmacie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The leading company of Chinese medicine – Kangmei Pharmaceutical has signed the strateg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of Huaiji, Guangdong to manage pharmacies of all public hospitals in Huaiji. Before, Kangmei Pharmaceutical had started the pharmacy trusteeship business in many cities. (Source: Economic Information Daily)

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药房托管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6-04-29

核心提示:从2013年下半年起,药房托管浪潮接连来袭。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国内已经有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了药房托管。国内中医药产业龙头——康美药业于去年年底与广东省怀集县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怀集县辖区内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及其药房进行统一管理。而在此前,康美药业已在多地开展药房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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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下半年起,药房托管浪潮接连来袭。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国内已经有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了药房托管。国内中医药产业龙头——康美药业于去年年底与广东省怀集县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怀集县辖区内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及其药房进行统一管理。而在此前,康美药业已在多地开展药房托管业务。

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既有利于医院、企业、患者,也有利于政府监管,但同时,医药产业链条上各方博弈也在改变流通企业产业竞争格局。

药房托管广受青睐

2014年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后,药房托管遍地开花,广受青睐。今年以来,多地政府发文推动,国内多家药企特别是实力雄厚的上市药企纷纷布局药房托管业务。

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药房所有权不发生变化和国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将其药房的药品销售活动交由有合法经营资格,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明晰医院药房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药品经营模式。

康美药业副总经理李建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药房托管是向医药分开改革方向做出的有益探索,属于医改“增量改革”的一部分。公立医院实施“药房托管”后,其核心工作能专注在医疗服务和管理上,提高了医院的诊疗和整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托管企业倒逼药厂或代理商让利,对于降低药价也作用巨大。医药物流经过的利益环节少,通过权力寻租谋取私利的机会也少,将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创造条件。

事实上,随着“药品零差率”、“取消以药养医”等措施的推行,医院药房,已逐渐从收入部门变为成本部门,给流通企业带来了药房托管的机遇。因此虽政策还未明文鼓励,但事实上药房托管已成一种行业现象。《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国内已经有包括康美药业、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三九集团在内的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数百家药房托管。另据统计,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

改革的广东怀集样本

在国内的药房托管市场中,康美药业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角色。从2013年开展医院药房托管业务至今,已签订的医院药房托管超过100家。2015年12月19日,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政府与康美药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公立医院现代化医药物流延伸服务”及智慧药房等方面开展合作做出了一系列约定。当地三个多月的实践,也许可成为公立医院药房托管效果探索的一个样本。

“评价改革的效果,主要有两个考量:患者用药费用有没有降低?需要的药品有没有及时配送到位?从这两点看,药房托管带来的改善很显著。”怀集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参与怀集县公立医院药品配送的企业曾达到60余家,引进康美药业进行统一药房托管后,平均药品价格较之前有明显降低,且原来偏远乡村地区存在的缺药断药现象得到了改善。规范了医院的医药购销行为;遏制了医药购销环节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怀集县人民医院为例,在开展药房托管三个多月后,药占比从2015年同期的35%降至目前的32.6%,下降2.4%。此外,在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人数分别增加10%和2%的同时,药品采购量从2015年的每个月平均1277万元,降至目前的 1100万。据介绍,根据医院与康美的合作协议,医院药库、药房的所有权、编制、职工身份、职能、绩效考核方式及薪酬发放方式都不变,所有运营管理费用由康美药业承担。

康美药业广州分公司医院销售部销售总监史靖楠告诉记者,康美已在怀集县多家医院设立药库专员,协助药品入库、盘库、出库等工作:“以前由于没有专业的团队管理,药房药品积压比较多,康美托管后,药品更换周期缩短为一个星期左右,医院库存大幅降低。”她解释,按照协议,康美帮助医院进行药库、药房现代化改造,引入包括自动化药品分拣系统、信息化系统等软硬件系统建设,支持和帮助医院提升药事现代化服务水平,可以提升医院药事综合服务能力。

对于位置偏远的乡镇卫生院而言,药房托管后的最大改变则是集中配送带来的效率提升,以及药品管理风险和药品消耗、报废的降低。

怀集县洽水镇卫生院一位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卫生院距离县城约七十公里,从前有4、5家药商送药,但是药品品种较现在更少,且一些特殊药品很难拿到:“因为路程太远,一些单价太低的药药商不爱送。比如农村一些常见病要用到的曲马多、地西泮可能会缺药,一些外资企业的治疗性用药由于配送点数很低,药商也不愿配送。但药品集中配送后这类问题就没再出现过。”怀集县地处偏远的下帅乡卫生院、诗洞镇卫生院、桥头镇卫生院在改革后类似情况也得到了改善,且随着药品品种增加,医生选择更多,单张处方金额也有所下降。

此外,对于当地政府而言,改革也会带来财税收入的增加。据介绍,药房托管前,怀集县公立医院的药品配送企业多数为县辖区以外注册,造成怀集县税收流失。以全县2014年4.3亿元的药品耗材采购支出计,税收应接近千万元,但当年此项实现税收仅50万元,这一问题将在康美实现药房托管后得到解决。

流通企业竞争格局生变

药房托管作为医药分开管理的一种过渡形式,对医疗机构、患者和地方政府有益,但医药产业链条上的各方博弈仍在继续,这也将改变流通企业的产业竞争格局。

“一旦占领药房,就掌握了通向这家医院的独家销售渠道,一来可以实现从产到销的全产业链,二来增强议价能力,倒逼上级代理商或厂商让利;三来可以扩大代理规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上万亿的药品市场,八成在医院药房,一旦占领这块前沿阵地,企业角色将发生重大转变。托管药房,将获得采购与配送两大权力,对企业有巨大的吸引力。

不过,政府部门与被监管企业之间的分歧仍然存在,针对湖北省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湖北省内超过300家中小医药生产和配送企业曾联名上书,表达反对意见。

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很低,药品批发前三强仅占全国销售总额的20%左右,而美国前三家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占国内市场的份额达到90%以上。企业小、散、乱问题严重,造成市场竞争过度,国家监管困难。药房托管模式的推行,有利于发挥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改善“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现象。

怀集县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卫红表示,实行药品托管后药价有所下降,药品销售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所收敛,说明符合国家医改的方向。改革必定触动一些群体的既得利益,但对改革方向的把握,须以发展大局为考量。与康美合作,也不仅局限于药房托管,还将着眼于有巨大潜力的智慧医疗和全产业链布局,最终得益是百姓,这是改革破冰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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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April 28th, 2016 | by

Recently,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published the document of 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It contains 50 tasks from 10 different aspects. The key tasks are: 1. Deepen th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200 cities have been involved as pilot cities of the public hospitals reform. 2.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level-to-level medication system. Pilot units will be carried out in 70% of the prefectures. 3.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will be consolidated and completed. The national networking of basic health insurance and settlement of hospitalization in other places will be promoted. 4. Improve the guarantee mechanism of drug supply. The separation of pharmacies from hospitals will be promoted by different measures. It is forbidden for hospitals to control the outflow of prescriptions.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choose whether buy drugs at hospitals or at retail pharmacies.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6-04-28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10个方面共50项医改工作任务。2016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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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下简称《任务》),部署了10个方面共50项医改工作任务。

公立医院改革提标扩面

引人注目的是,《任务》要求总结完善福建三明改革经验,并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这标志着以节约使用医保资金作为起点、以腾笼换鸟降低药品耗材支出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改革空间、以医务人员人事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为实现路径的“三医联动”综合改革的“三明模式”,在国家层面获得肯定并予以推广。

《任务》提出公立医院改革仍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提标扩面。此次新增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新增100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并于5月底前启动。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是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牵动供需双方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任务》提出要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以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在具体目标上,《任务》要求有关部门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将家庭医生制度作为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建机制方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制定相关常见病的技术文件和逐步增加临床路径管理。强基层举措上,通过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促进医联体内部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支援来逐步提高。

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在完善医保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任务》提出,2016年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任务》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等方面均作了重要部署。《任务》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的8个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来压缩中间环节,改革药品器械流通领域内的价格虚高积弊。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规范生产、流通、供应各个环节的经济行为,实现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最终为挤出价格“水分”提供监管条件。在各界仍广泛争议“两票制”的情况下,“两票制”在政策层面被要求在医改试点省份必须推行和在超过三分之二的试点地市鼓励推行,其间体现的政府决心不容忽视,也表明“两票制”推行所需要的政策环境和技术条件已经成熟。

《任务》的颁布实施,是对2015年陆续启动的进一步深化医改的多项政策的汇总集成和全面深化,可以视作党和国家站在顶层设计的角度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具体部署。它意味着过去数年在多地进行的医改试点经验和改革探索已达成决策层面的共识并转化为下一阶段改革实施的路径。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力同心推进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重点难点逐步突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30%以下,为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医改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为持续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到2017年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之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为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布好局、起好步,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一)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选择江苏省启东市、安徽省天长市、福建省尤溪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带动面上改革完善。(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参与。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00个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中央财政对每个新增试点城市按照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所有试点城市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机制。先行推动10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军队医院参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分别负责,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参与)
(三)落实政府责任。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所有省、市、县分别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分别负责)
(四)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落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五)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制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推动实现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立院长培训认证、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推动三级公立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
(六)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开展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备案管理办法,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分别负责,中医药局参与)
(七)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组织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探索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公立医院院长的绩效工资可由政府办医机构确定。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落实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各省(区、市)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设定全国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2016年6月底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省(区、市)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中医药局、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做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信息推送、结算服务、药事服务、急诊急救、优质护理等工作,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就医感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在城市三级医院试点推进日间手术,不断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十一)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具体条件和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二)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结推广地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熟经验,制订关于健全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采取有效措施,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中医药局负责)
(四)完善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推进和规范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制定常见肿瘤、冠心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以及独立设置的病理、检验、影像、血液透析机构相关技术文件,明确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明确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推动急慢分治。新制修订50个疾病的临床路径,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提高管理质量。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
三、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一)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医保统筹层次提升至地市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相关工作。研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分别负责)
(二)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统筹安排,2016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办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保监会参与)
(三)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大病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落实承办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政策。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指导地方规范开展工作。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保监会、财政部分别负责,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参与)
(四)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广地方成功经验,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支持开展日间手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中医药局参与)
(五)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指导保险业加强产品创新,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不断完善优化试点方案。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健全健康保险相关监管制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基本药物目录、生产、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政策统一的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开展探索。研究儿童基本用药适宜剂型、规格,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集培训,加大对贫困地区药事服务帮扶力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工作。继续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性信息。开展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推进保障老年人基本用药工作。(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实行分类采购,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推广地方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内可鼓励一定区域间的带量联合采购。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总结评估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逐步增加谈判药品品种数量,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总结地方经验,推进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公开交易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选择地区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率先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负责)
(三)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
(四)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政策体系,并严格监督实施。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推动医药分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商务部分别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五)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以省(区、市)为单位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对已完成定点生产的4个品种,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从定点生产企业采购,对中标企业的生产供应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扩大定点生产试点品种范围,新增5个左右品种。支持建设小品种生产基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促进我国医疗器械和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加快推进重大新药的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加快推进医疗器械国产化和品牌化发展。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用药以及罕见病用药、临床急需药品的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加快注册审评进度。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重点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管理水平,完善短缺药品配送管理。(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部负责)
(六)成立专题工作组,研究制订以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文件,着力解决药品规范生产和流通秩序问题。强化部门合作,支持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不同信息系统对接。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相关价格信息要提供给价格、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医保管理等部门。推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两票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等之间的联动机制,综合施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大力度,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整合,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七)制订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意见。(卫生计生委、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一)健全医药卫生监管法律体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和价格监督检查。(卫生计生委、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
(二)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三)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动医药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负责)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继续做好免费医学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培养工作,计划招收5000名左右免费医学本科生。(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二)全面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7万名,在培总量达到19万人。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与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第三方评估,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三)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加强儿科、精神医学、助产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采取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适当向儿科专业倾斜、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规范化培训儿科住院医师5000名。加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创新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
(四)各省(区、市)要制订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实施细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开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实。启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继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一)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优化现有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二)健全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方式,强化县区级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加强项目进展监测评价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评估。(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三)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制订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继续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供从婚检、孕前检查到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
(四)推进基层计生服务机构与妇幼机构整合。(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负责)
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授权使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统计局参与)
(二)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先行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整合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预约诊疗、线上支付、在线随访以及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疾病管理、药事服务等业务应用。加强临床医学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统计局参与)
(三)选择部分省(市)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试点省〔市〕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一)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落实情况督查。(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负责,商务部、中医药局参与)
(二)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发挥“鲶鱼效应”,搞活用人机制。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商务部参与)
(五)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发展医疗旅游。(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深化医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医改,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支持和鼓励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将医改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等约束机制。紧扣改革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政策落实,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改革政策和任务落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强化督查和问责。(卫生计生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总结推广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经验做法。总结完善福建省三明市改革做法和经验,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新增若干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改宣传等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医改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力度,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和就医行为。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熟经验。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强化经验总结,努力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模式。加强对三医联动及公共卫生等重大政策问题研究。推进科技与医疗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大疾病协同研究网络布局,加强医改科技支撑。(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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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ore price markup – “pharmacies separated from hospitals” is realized in public hospitals in Beijing

April 26th, 2016 | by

According to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job meeting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within this year the reform of “pharmacies separated from hospitals” will be carried out in Beijing. No price markup will be realized. Currently there are 269 public hospitals in Beijing. In 2012 the reform of “pharmacies separated from hospitals” and no markup has been implemented in a few pilot hospitals including Friendship Hospital, Chaoyang Hospital, Tongren Hospital, Jishuitan Hospital and Tiantan Hospital. Medication service fee was set up instead and the drug price in those hospitals is relatively low. (Source: Beijing Times)

实行药品零加成 北京公立医院今年实现医药分开

来源:京华时报 2016-04-26

核心提示:据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消息,今年内北京市将在全市全面推开医药分开改革,实行药品零加成。北京市目前共有公立医院269家。2012年,北京市先后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和天坛医院试点开展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这些医院也成为全市药品价格的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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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消息,今年内北京市将在全市全面推开医药分开改革,实行药品零加成。

试点医院药品价格是洼地

北京市目前共有公立医院269家。2012年,北京市先后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和天坛医院试点开展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这些医院也成为全市药品价格的洼地。下一步,市卫计委将配合市发改委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具体可能涉及几千项内容的调整。

切断药品利益链

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介绍,以前由于国家财政对医院投入不足,允许医院将药价加成不高于15%后出售给患者。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容易导致医院趋向采购高价药,医院赚取的利润就更多。由于加成产生的费用最终分摊到患者,就出现了药价虚高和看病贵的社会性问题。

王健康表示,取消药品

加成,是国家打破多年来“以药养医”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对遏制临床重复用药、滥用贵重药的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药品费用支出发挥了显著作用。

但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如果没有合理的收入来源补偿,一些医院将陷入新的发展困境,因此必须对以往过低的医疗服务收费进行调整。王健康表示,目前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难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而将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不会提高老百姓的就医负担。与此同时,医院还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老百姓的总体就医费用势必会有所降低。

此外,王健康还提醒,药价仍有很大的降价空间。患者的药费负担重,药价虚高是主要原因。药厂利润薄,医院不加成,虚高部分多给了中间经销商。“应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才能真正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

>>相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助力优胜劣汰

《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在我国,仿制药基本满足了公众用药需要,但目前面临着质量参差不齐、仿制标准较低、部分药品疗效不确切等问题。

据了解,我国的药品在进入新世纪之前都是由各省份审评,在仿制药标准的把握上是参差不齐的。进入新世纪以后,把各省份的地方标准经过整顿统一上升为国家标准。但是在上升的过程当中,只把标准上升了,这些药品是不是达到了与原研产品的疗效并没有系统的评价。“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这是补历史的课。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卫计委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说。

孙忠实表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将迫使部分仿制药退市,而药品总体质量与价格也将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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