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lagwort: ‘Legislation’
Pharmaceutical Firms Complain the Costs of Supervision Drug Barcode
According to the latest regulation, all essential drugs have to use the drug supervision barcode in order to attend the centralized bidding. As a matter of fac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d been preparing three years before releasing this policy. However, there’re more and more complaints from the manufacturer side, for the supervision barcode increases their production costs, and they are also questioning the effect of such barcode, especially when hospitals and pharmcies are not participating.
药企成本增加,药品电子监管码在争议中推进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万祥军
核心提示:一般人不知道的是,为了这个码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做了3年多的推动工作,这背后,药品生产企业和码号生产企业之间一直在博弈。
药品电子监管码
近日,一些消费者在药店买药时会发现,药盒两侧新增了密密麻麻的码号条,不同于以往的条形码,即便是同一品牌的药,每盒药的码号都不同。一般人不 知道的是,为了这个码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做了3年多的推动工作,这背后,药品生产企业和码号生产企业之间一直在博弈。
业内人士管这个小小的码号叫做药品电子监管码。国家药监局文件(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的中标企业,应在 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文件还要求:从2011年4月1日起,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品种,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编码技术,对药品实施全过程电子监控的方法,由此产生药品惟一的“电子身份证”。有关部门介绍说:电子监管码属于一品一码,每个药盒上的编码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起到监控、追溯、查询作用。
增加药企成本
据介绍,要得到电子监管码,企业首先要有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密匙,第一把密匙费用由政府承担,第二把密匙则需要企业每年支付300元。
东部某药厂质量部经理刘芳(化名)介绍说,拿到密匙后,药企还要上网申请电子监管码。要在药盒上印电子监管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工往药盒上贴印制好的码签;一种是直接将码签印在药盒上。
刘芳说,贴签最简单,但需要买条码打印机和读码机。一台打码机要一万五六元,一把好一点的手持读码机要1万元,每条生产线至少需要两台打码机和读码机。“这突然增加的成本,影响了企业的效益。”她的话代表了很多药厂的观点。
贴码要人工操作,每一盒药的码都不相同,都要扫码,之后还要做关联,放在一个箱子里。一盒盒刷后关联出一个箱子(贴两个码),200盒一箱,100箱再关联到一个批次里。整个工序做下来,特别耗费人力,降低了生产效率。
因此,大多数药厂采取的方式是直接找包装厂印刷,在包装盒上印上监管码后,在生产线机器上进行读码、关联,然后再上传到药品电子监管网。
为了完成这一过程,药企需要在相关的各个环节配备计算机、服务器、上网设备,更关键的是,为了在生产线上安装扫码、关联的设备,还要进行生产线改装。
“不少药品生产线都是进口的设备,非得加一个国产的东西和它配套,有难度。”某药企负责人介绍:“一条生产线单独改造并不算贵,但如果几条生产线同时改造,费用就很大。一个比较大的制剂厂,有8条生产线,改造总投资约需700万~800万元。”
“我负责电子监管码项目,说实话差点就绝望了。我做过很多项目,没有一个像电子监管码这么难搞的。”西部某药厂质量部李福(化名)说。
李福所在的药企,用在电子监管码项目的直接投资为80万元,还有其他七七八八的成本要花100万元,算下来,可见性支出已达180万元。李福说,电子监管码项目进行了一个半月,但目前要改造的3条生产线,一条都没有搞定。
据李福介绍,在调试阶段,该厂片剂线的生产能力只有原来的1/3到1/4,又恰逢销售旺季,4月份,某热销药品已经出现了两次断货。即便调试完,产能损失也要在20%左右。
除了生产能力下降,返工率上升也令企业头疼不已。如果扫错了码,整条线都得停下。检查废码,然后同一条线上的药都要做重新关联。
李福所在的药厂,以前返工率连十万分之一都不到,但上了电子监管码以后,返工率增加到5%~10%。
为了适应“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要求,软硬件改造、生产速度下降、返工率上升引发的种种成本,让药企叫苦连天。然而,给药企生产包装盒的印刷企业,却从中找到了发财的机会。
天津某包装材料印刷厂为了迎合药企客户的新需求,花了600多万元购进了一套印刷变码的设备。印刷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这台设备印刷药盒,印刷量大的药企,一个药盒3分钱成本打不住,量小的一个药盒要一毛多。”
印刷厂的报价还在蹭蹭地往上蹿。按一个普通药厂月生产量120万盒,一个药盒3分钱的印刷费来计算,每个月光是印药盒就要向印刷厂多付至少3.6万元。“药企不可能一直承担这些成本,早晚要摊到药价里。最终,埋单的还是消费者。”刘芳说。
电子监管码效果争辩
药品的电子监管并不新鲜,早在2006年,国家药监局就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电子监管。
2008年,药品电子监管再一次扩大范围。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08年, 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电子监管。从2009年起,逐步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和医疗 器械的生产、经营纳入电子监管。
从2008年11月1日起,我国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二类精神药品(统称“四大类”)实施电子监管。“四大类”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2010年4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国办函〔2010〕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 安排的通 知),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和完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 系”。
《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 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凡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 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
据悉,纳入此次“全品种电子监管”的307种基本药物,大约有3.5万个批准文号,涉及3000多家药品企业,覆盖70%~80%的上市品种。
国家药监局信息办公室主任朱国富表示,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可以有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行为,可以实施对问题药品追溯召回,此举对药品全程透明化管理、消费者用药安全和提升监管水平等具有重大意义。
洛阳市药监局的一位员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因为全国各地监管码联网,药厂的自律性提高了,监管方便一些。”
但来自药企的刘芳却认为,用电子监管码打击假药的逻辑不成立。她说,事实上,从电子监管码是看不出药的真假的,除非两个人同时去查同一个号码,才能确定哪个是假的,这种做法的几率很小。
这不是给造假者增加成本,而是给药厂和药品经销企业增加成本。刘芳说,政府依法去打假比这种做法效果好得多。
一家防伪企业的副总经理张明(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没有一种防伪技术可以包治百病,防伪的目的不在于技术上阻止,而是在于提高假冒的代价。为什么阿司匹林很少出假货?那是因为产品售价低,而制假者一旦被发现,处罚又很严厉。
有业界人士认为,出现假药的核心问题不在于防伪,而是在于流通环节没有堵住,执法部门不作为。
电子监管码的弊端还在于降低了企业的效率,“不搞电子监管码,我倒找给你钱行不?”有企业这么问。
“没有电子监管码之前,药品就无法追溯了吗?”张明说,每家药厂都有生产批次编号,每家经销商零售商都有底单发票,“倒推30年,有这套系统,也查得到假药源头。”
李福说,从企业承受能力上讲,像基本药物这种大批量低收益产品,目前阶段负担电子监管码的成本,既也不现实,也不合理。
基本药物最大的市场是医院,如果没有加入电子监管系统,就不可能参加招标,企业会丧失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上述药监局人员称。
国家药监局推行电子监管码保证药品质量,初衷是好的,但现在技术可行性和流通渠道的实现上都是不具备的。国家没有成熟的监管码系统和数据 库,数字处理能力、可控性、码段容量这些问题都没有解决,甚至做项目的供应商也没有成熟的设备和程序,技术人员也不具备足够的项目管理知识和能力。
李福称,发达国家或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非常审慎地推行药监码。目前欧洲国家中只有法国对电子监管码提出了要求,而且也只要求先在包装上印上药监码,不要求做关联。我国至少目前没有一家企业能说实施得很顺利。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4月1日起不执行电子监管码禁止参加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市场禁入算作一种处罚,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和授 权,但目前明显缺乏依据。文件还规定一定要贴到最小包装,贴到最小包装成本要增加很多,对于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打击会很大。最关键的是,如果医院不执行,就 缺了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这个码的实行意义就没有了。至于医院能否执行,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Shenzhen Plans to Cancel Outpatient Dep. in Tertiary Hospitals
Shenzhen Health Bureau is planning to cancel the outpatient department in tertiary (3A-class) hospitals in three to five years. The purpose is to balance the medical resource: let tertiary hospitals concentrate on complicated cases, and primary hospitals can take care of the common diseases.
大医院“说不”, 普通门诊就回归基层?
医药经济报 吴江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卫生部门计划将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分成13个组团联网运营,每个组团的大医院(主要指三级医院)将花费3~5年时间取消普通门诊,以达到引导患者小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目的。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这个道理对于医疗机构的分工来说其实也同样重要。事实上,由基层社区医疗机构来提供预防保健以及常见的普通门诊医疗服务,而大型的三级医院则专注于大病以及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是公认的医疗服务在医疗机构之间的完美分工。
然而,现实的情形却是,由于基层社区医疗的相对薄弱,以及公众长期以来看病去大医院的就诊习惯,应对普通门诊需求依旧是三级医院无法忽视的重头戏。而普 通门诊向大医院的汇集,不仅导致了大医院的人满为患,客观上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与看病难的局面,另一方面,也挤压了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圳医改明确大医院花3~5年时间取消普通门诊的大方向,的确值得期待。不难设想,既然三级大医院不再提供普通门诊服务,无疑有望对普 通门诊需求向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回归形成倒逼效应。不过,上述医疗改革的路径设计固然不乏善意初衷,从改革方向上看也无可挑剔,但是,普通门诊欲回归基层社 区医疗机构,完全依赖于取消三级大医院普通门诊所形成的倒逼机制,恐怕还并不足够。
事 实上,公众之所以小病也上大医院,当然不会只是为了凑人多的热闹。在基层社区医疗服务资源匮乏、医疗人才稀缺的背景下,要让公众对社区门诊放心,还真是有 些强人所难。要在真正意义上达到引导患者小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目的,其实不能全靠大医院“说不”,而更应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和人员配置。如果 缺失了这一前提,甚至在基层还不能完全胜任普通门诊,或是公众对基层医疗还缺乏起码的信任之前,便先行取消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恐怕将导致医疗服务的断层 和缺口,与上述医疗改革的初衷更是背道而驰。
China Government Set Up Standard Prices for Intravenous Medicines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is planning to set up national standard prices for 50 probe intravenous medicines. Currently many intravenous manufacturers are complaining about the low price of their products, and it’s said that sometimes a bag of intravenous medicine can be even cheaper than a bottle of cola in China. If the pilot program of standard price works, the government may extend the policy to the essential drug lists.
输液统一定价有望试水 或为基药探路
医药经济报
■记者 马飞
近日,基本药物将统一定价的消息引起关注。据悉,发改委已选取50个品种做尝试,以此鼓励生产企业谋求更好的药品质量控制。记者了解到,作为中国医药工业的五大制剂之一,大输液产品有望成为首批统一定价的试点。
对此,中国化药协会输液专业委员会委员、双鹤药业总裁李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现得很淡定:“制定统一价,目的是封锁部分企业以低价冲击市场的局面,让更 多优势企业去关注质量安全。当前输液行业最大的问题在于生产质量水平不够高,用价格杠杆来推进输液产品的质量提升是当前最需要的,这有利于输液产品价值的 回归。”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多家制药企业时了解到的情况大致相似,在这些呼声下,统一价格只是表象,深层次看,如何完善药品的定价机制,让其产品属性的价值得以体现才是业内深思的焦点。
价值回归路
实际上,目前,输液行业处境尴尬。近段时间,基药招标过程中的价格与质量之争备受关注,尤其是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很多输液产品的中标价比矿泉水低,但企业对此讳莫如深。
“有些输液虽处于亏本状态,但为了保住既有市场份额,不得不硬撑。”北京一家输液企业负责人在电话里一针见血地表露出行业心态。他告诉记者,“目前国产 软袋输液企业80%~90%采用的是美国或德国的进口膜材,进口包材比国产的要贵很多,再加上原材料、劳动力和生产线投资等成本,输液产品的成本明显高于 其在有些省的基药招标价,这显然是违背产品自身价值的。输液行业竞争充分,如果保住一定的市场份额,即便部分产品亏本,还可以通过其他高毛利的高端输液产 品弥补,若失去阵地,这些根本无从谈起。”
就此,记者同时也电话咨询了科伦药业。据其 董秘处黄女士分析,“输液统一定价,对行业来讲是一个中性的消息,因为统一定价后,输液产品在各地的招投标中就会走出‘唯低价者胜’的怪圈。从这个意义上 讲,对输液企业的综合实力是一次考验,部分高品质、善于创新、供货能力强、符合环保要求等综合竞争力强的企业将会推动整个输液行业的质量提升;另一方面, 与残酷的低价竞争快速提升集中度相比,国家统一定价将会减缓输液行业集中度提升的步伐。但综合而言,很多小型输液企业将会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
采访中,上述受访者对“大输液价格比矿泉水低”的现实很苦恼。李昕坦言,“未来3年内,新GMP实施将会导致行业供给减少,这要求企业在强调市场份额的 同时,也要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以双鹤药业为例,迫于生存需要,其在研的新产品817软袋就是希冀通过创新来争取合理的定价,以体现输液的自身价值。国家分 步骤对大输液进行统一定价,目的也正是如此。”
定价机制考
目前,国内大输液企业有350~360家,但上规模的只有20家左右,行业两极分化严重,新版GMP也更加强调生产过程的无菌、净化要求。更深层次来 说,供大于需、价格竞争的现实很容易使部分企业低水平重复,无力投入研发和创新。“在国内输液逐年降价的同时,同是生产大输液的百特却在中国市场享受着单 独定价。”一家药企人士表达出国内企业心里的不平衡,“目前我们的生产线、设备、包材等都是进口的,而外资产品也是在国内生产,这种迥异的价格形成机制难 以适合现阶段行业发展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迫于生存压力,不少输液企业纷纷向附加值 高的高端产品挺进。上市不到两年的莱美药业,开发了肠外营养产品等大输液分领域的高端产品;丰原药业也在提高治疗类和营养类等两大高端输液产品的比例。 “经过近几年的招投标,输液产品价格接近探底。我们也只能从提高药用塑料原辅料标准和软代包材的质量标准来开发新品,借以维持输液整体的价格体系。”上述 黄女士也表示:“统一定价主要还是针对基药招投标中的输液产品,未来输液产品价格将会分期分批地走统一定价的路子。”
当然,输液只是基药中的一部分,新一轮统一定价的呼声实际上折射出整个基药体系的定价机制的现实困境。正如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前不久所 言,对部分经过多次招标、价格稳定、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国家统一价格,初衷就是要避免质量风险。分析人士指出,对基药产品实行统一定价,实际上 是要求按成本定价,但由于药品市场价格严重扭曲,导致政府定价机制与价格水平的扭曲。“在此背景下,探索统一定价就需要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既要考 虑成本,也要考虑医药行业微观差异,形成综合的价格形成机制,并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模式对市场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国金证券医药分析师李敬雷最后分析说。
Five-Year-Plan for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After a long discusstion,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has finally issued the Five-Year-Plan for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The keywords are: market-oriented economy, resource integr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市场机制领头 医药流通十二五集约化发展
来源:医药经济报
核心提示:备受瞩目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多次讨论后,终于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药品流 通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也是商务部在接手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后,全面推进流通行业改革和发展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通观纲要全文,可以看出发挥 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鼓励整合利用行业内外资源共同发展、兼顾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以及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并规范流通秩序是贯穿其中的四条主线。
备 受瞩目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多次讨论后,终于在5月5日正式对外发 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也是商务部在接手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后,全面推进流通行业改革和发展最为重要的一 项工作。
药品流通行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多年来虽然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但缺乏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并受体制机制等 因素的影响,行业发展存在很多问题。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表示,商务部对《规划纲要》的制定非常重视,将其列入拟制定的国内贸易“十二五”规划的 专题规划,强调这是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纲要》设定了行业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其中提出了很多鼓励发展 的方向,也提出了很多规范行业发展的措施。通观纲要全文,可以看出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鼓励整合利用行业内外资源共同发展、兼顾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以 及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并规范流通秩序是贯穿其中的四条主线。
关键词一:市场化
《规划纲要》在“指导思想”一节就开宗明义地写道:以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强化现代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方式应用为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贯穿在整个《规划纲要》中,是最大的亮点。”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鼓励大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引导一般中小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并入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鼓励建设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的药品物流 园区和配送中心等等。如何落实这些鼓励政策,《规划纲要》提出的第一条保障措施就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温再兴对此表示,药品流通行业是市场化程度很 高的行业,政府的管理更多地要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办法,创造出公平竞争的环境,引领行业发展的方向。同时也要采取一定的支持措施,改善政策环境、企业融资 环境。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山区、牧区、海岛等边远地区较多,交通不便,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点多面广,且采购量少,因此向这些地区配送药品的 成本会大大增加,单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温再兴表示,如果说国家有资金支持的话,投入方向与国家财政的投入方向是一致的,应该是与民生、“三农” 等有关的如“老、少、边、岛、渔、牧”等偏远地区的药品供应。商务部正在探索建立“放心药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大中型骨干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和 偏远地区延伸药品供应网络。“市场化机制是重要原则,政府不大包大揽。”
对于《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要“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建立退出制 度”,有记者问商务部是否会据此来对新设的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数量上的限制。温再兴表示,作为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体制改革进展、城乡建设规划、人口增长与密度、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药品供应能力等实际情况,制订药品批发零售网点合理设置和布局的 具体规划,保证药品供应,但不会对流通企业的数量进行限制。因为如果提出此类限制,有可能成为地方保护的借口,限制批发企业和连锁企业兼并重组及跨区域发 展,影响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因此,《规划纲要》未提出用行政手段限制批发企业数量和零售药店数量及间隔距离的要求。
关键词二:节约化
《规划纲要》“开放整合、资源共享”思想在多处得到体现和倡导。
这 一思想在“推动医药物流服务专业化发展”的描述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一方面,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物流服务,让药品流通企业的物流 功能社会化。另一方面,也提倡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利用邮政、仓储等社会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于明德对此高度评价,认为物流服务专业化发 展,既可以自己有,也可以用别人的。他说:“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投资,如果有现成的物流系统和网络能帮助行业实现低物流成本,则完全没必要自己投资新 建。在这个过程中,关键是要按标准说话,专业的药品流通企业也好、邮政也好、民航也好、铁路也好,只要符合医药物流的标准,为什么不允许呢?这种开放发展 的思路是对国家资源、社会资源的最大节约。”
从天坛医院药库与北京医药股份的合作、上海医药与中邮公司最近签订的物流方面合作协议,可以看出业界已经开始在这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
对于之前饱受争议的“批零一体化”,《规划纲要》明确给予鼓励。温再兴对此表示,鼓励批零一体化,有利于提高集中度,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于明德认为,批零一体化是当前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方向。批发企业管批发物流,零售企业提供第一线的用药需求,两者结合,资源共享,是非常好的做法。
在“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这项任务中,《规划纲要》提到要“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对此,于明德说,全国共有零售药店38.8 万多个,遍布城乡各处。这是一个很大的社会资源,完全能够很方便地满足患者的购药需求。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再建新药房是一种浪费。应该利用基层药店,资 源共享。“‘医药分开’是医改的一个方向,不应该受任何利益的影响。这是‘医药分开’在药品流通行业中的表述。”
有不愿具名的专家分析指 出,中央医改文件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均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医药分开”。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已具备了试 行“医药分开”的条件。《规划纲要》此处正是积极引导连锁药店充分发挥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有消息称,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零售药店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不再设药房,医生只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可凭处方就近选择零售药店购药。
关键词三:规模化
在此前媒体关于《规划纲要》的报道中,关注的焦点都落在政策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上。确实,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是《规划纲要》引导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但现实是,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是流通领域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的出路是规划中必须考虑的。
我 国药品批发前三强仅占全国销售总额的约20%,零售前三强仅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总额的5.6%左右,行业集中度远低于发达国家。温再兴指出,这是我国流通 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调整行业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是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过程中,《规划纲要》提出要“引导一般中小药品 流通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并入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与此同时,还将支持专业化和有特色的中小药品流通企业做精做专,满足多层次的市场需求。引导中小药品流通 企业采用联购分销、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组织化程度等。
于明德认为,《规划纲要》将引导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符合行业实际。简 单倡导“做大”是不够的,目前大多数企业是中小企业,应让大中小企业各得其所。差异化竞争是目前很多中小企业能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应鼓励他们创特色,做精 做专,也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联盟是中小企业很好的集约化方式,也是中小企业生存的需要。
关键词四:规范化
规 范流通行业秩序、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倡导行业自律是《规划纲要》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针对行业规范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制定行业规划布局,提高行 业准入门槛,建立退出制度;还提出要“逐步实施药品流通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别和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激励企业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改善 服务设施,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与此同时,《规划纲要》还首次提出要对流通企业的医药代表资质和行为进行管理,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批发企业营 销人员、药品生产企业和代理企业医药代表的资质管理办法和行为规范,实行持证上岗和公示制度”。
“医药代表”这个概念是随着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而带来的一种营销新概念和新模式。国家对这种“新职业”的管理应该说还是空白。
据 了解,医药代表大多服务于工业企业,随着流通企业业务的多元化,总代理企业全面负责药品的推广和销售,因此流通企业中也有数量不多的医药代表。于明德指 出,国家对于“批发企业营销人员、生产和代理企业医药代表”的管理还是空白。外企的医药代表一般只负责技术推广,国内企业的医药代表身兼技术推广、销售、 回款等多项职责于一身。从目前的行业实际情况看,把技术推广和商务、销售推广完全分开不符合实际。于明德认为管理部门针对行业实际,制定从业标准,规范从 业人员的行为,对于净化行业环境、规范流通秩序很有必要。此举也将有利于将医药代表纳入国家职业管理范畴。(王丹)
Problems Occurred after Centralized Bidding
The current bidding process might make the drug less expensive but it raises quality concerns at the same time:
1) While some patients benefit from the less expensive drugs, others find that some drugs disappeared from the pharmacies.
2)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are not happy with the bidding system. The argument is that the essential medicine procurement system distorts market competition, for some companies might compromise drug quality to lower production costs.
遇招标双刃剑 大型药企遭阵痛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据参与招标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上述价格已经接近企业的成本价,不过,现在必须硬着头皮把价格降下来,以满足专家组的心理预期。
目前,已经有若干省份开始执行“安徽模式”进行基本药物招标,大型医药集团并未因为其“资质”而抢得先机,相反,已经呈现“节节败退”的情况。
资质优良药企的出局,可能会降低药物的品质,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抵消药物降价带来的益处。
价格低到“不可思议”
所谓“安徽模式”即“双信封”制,按照该模式,企业投递第一信封,为“技术标”,招标方根据企业的规模、信誉、资质来打分;第二信封,为“商务标”,通 过技术标入围的企业,再各自报上价格,两轮报价同时进行。而在实际的药品采购中,“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难以体现,基本药物大多实施低价者中标的制 度。
在这一招标模式下,全国大型制药集团的产品中标率集体下挫。
从市场了解情况来看,大部分规模医药公司的中标率从原先的90%降到了5%。即原先投标100个品种,90种中标,变为现在的5种中标。
以某大型医药公司为例,该公司在安徽投标127种,中标7种;在山东投标相同品种,也只中标7种。“很多产品的价格已经低到不可思议的程度。”相关企业的高管表示。
以某省的普通输液价格为例,中标价仅为0.77元。“你到超市里面随便选一瓶250毫升的液体,只要是液体,不管是水、酱油还是醋,都不可能卖到这个价格,那你还敢往身体里打吗?”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
“价低者得”的情况,导致了很多企业为了争取某个省的市场份额,而出现成本与售价倒挂的情况。而不愿倒挂的企业,只能出局。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据我们了解,很多‘中标’企业,一时报出的低价,后来自己也生产不出来,结果导致中标后,也不履行,很多商品就此断货。”
事实上,低价药断货的情况,从去年年底就在国内不少省份出现。一些常见的品种,如板蓝根颗粒,中标价仅0.11元/袋。包括全国最大的板蓝根生产厂家白云山等生产品牌板蓝根颗粒的厂家,均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1分钱压倒一个大企业
众多大型药企折戟药品招标,导致了很多药品从市场上彻底消失。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安徽模式”下,医药系统已经出现了两种极端情况,一方面基层医生因为药价太便宜,不愿“开”基本药物;另一方面,由于中标价格过低,基本药物也很难找到供应企业。
此前,国家发改委就经典老药在市场消失的话题,组织行业内的关键企业开会商讨对策。记者了解到,由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下称“信谊”)生产的一款名为 “乙酰唑胺”药品已经断货,主治青光眼。其价格从12元一度被发改委调整至17元,调价让生产该药品的信谊看到了恢复生产的希望。
“我们原先的原料从北京双鹤采购,可是双鹤由于成本的关系不再生产原料,我们决定从国外进口。”信谊核算发现原料进口后,该药制造成本为20元。
不过很快,随着发改委将该药的价格从17元又调回12元,正在进行的进口原料药注册申请,也随即中止。
自基本医药目录制度实施以来,仅信谊旗下就有十多种老药退出市场,停止生产。事实上,经典药品的缺失,让这一市场拱手让给外资跨国企业,其产品价格平均为国内价格的5倍~10倍。
“现在包括山东、四川、黑龙江等省的招标文件中,都明确表明,招标价格将参照之前招标的省份来制定,要比前面低,这种‘越招越低’的情况让企业难以为继。”于明德表示。
以复方丹参片为例,某省60片装的中标价格为0.95元,而“药材网”上根据国家药典公布的原料药采购价格就为2.95元,这还未计算人工、房租、水电、税收。这让经典老药的市场前景十分暗淡。
于明德指着中国地图对记者表示,从北向南数,中国市场数得着的大型医药集团,几乎都在“安徽模式”下栽了跟头,包括哈药、东北制药、石药、华北制药、北药、新华制药、上药、康恩贝、广药等。“商务标,往往1分钱压倒一个大企业。”于明德表示。
药品安全监管隐患
去年,为规范药品的招标采购,卫生部6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规范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56号文,提出了“双信封和带量招标”的创新模式。
一位医药企业高管表示,新的招标模式呈现出了一些问题:首先即是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严重,一些地方“歧视性”的招标规则加重了省外投标企业的负担;
其次,中标价格差异过大,原研、首仿、单独定价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引起的中标价格差距达到几倍甚至更多,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同时,“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难以体现,基本药物唯低价中标,使一些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内控标准较高的制药企业常常很难中标,不可避免地给药品安全监管带来隐患。
“国家对于品牌药企,应该有差异化的定价政策,现在仅按照原研、首仿和仿制来划分,过于笼统。”信谊的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
竞标如此激烈,也与我国制药行业目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有关。根据我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的统计,2009年制药工业销售额前十强企业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14%,百强企业为42.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个别品种有50多家企业可以生产。
从招标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大型制药企业并未因竞争的加剧而变得更为强大,事实上,随着在各地招标采购中的“失利”,大型制药企业正在经历阵痛。
一位化学工业制药协会官员表示,仅在项目层面的管控尚显不够,“如何细化大企业扶优做强的政策,如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明确行业发展指导目录,对于大企业审评注册给予优先,对于招标、医保、定价等给予倾斜,同时提高GMP标准,鼓励优势企业提高药品标准等。”
去年11月,工信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基本药物销量前20位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应 达到80%以上,“美国实现这个目标用了80年,我觉得中国实现这个目标,起码要用20年。”一位多年从事医药行业人士表示。(赵奕)
Henan Government Permits Private Capital in Public Hospitals
To help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ublic hospitals, Henan government has recently issued a guideline which allows private capital flow into the public hospital as shares. The policy is said to be a great progress in the health reform.
民资入股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不再孤单
2011-5-17 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医药卫生网
个人办医院,政府将在价格、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支 持;民间资本可以“入股”公立医院;公立、私立医院的医生可流动……河南省近日出台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下称《意见》),一系列鼓励民间资本办医疗机构、鼓励民营医院发展、优化医疗资源的新举措即日起开 始实施。
无疑,这是个政策上的巨大进步。
长时间以来,公立医院无论是在医疗、设备、人才还是政策上,一直处于强势地位。医疗资源过于集中,造就了普通民众对公立医院的“厚爱”,于是,无论大病小 病都拥向公立医院;于是,被作为公立医院“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的民营医院,虽然出现了遍地开花的局面,但发现其实举步维艰。而一些民营医院为了能够支撑 下去,一些“不得已”的不当做法,更是加深了民众对民营医院的质疑,进而形成了恶性循环;于是,“看病难”问题成了一个长期存在的“老大难”。
笔者认为,所谓“看病难”,除了我国目前医疗人才、资源依然相对不足的外围因素之外,核心问题并不是医院太少,好医生太少,而是难在好医生扎堆,医疗资源过于集中。如今《意见》的出台,相关措施的颁布,充分反映和佐证了此点。
以前,公立医院可谓水火不侵。如今,可以允许私人“进驻”,“将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有实力的非公立 医疗机构兼并和托管公立医疗机构。”此种举措不仅对民营医院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同时也将掀起公立医院间新一轮的竞争。这竞争,不仅有利于优化和整合 公立、民营医院之间的医疗资源,更有利于鞭策公立医院提高医疗水平,完善服务质量。这对于患者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医生流动的突破。
允许公立、民营医院医生相互流动,这里面有两个好处。民营医院里的专家可进入公立医院,这对于公立医院的医生,是个潜在的“威胁”。而鼓励公立医疗机构执 业医师,选择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人才流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对申请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 的离退休医务人员,原单位不得因此减发其政策规定的离退休经费”等规定,则为原本在公立医院的专家们流向民营医院解除了后顾之忧。此种方法如得以普遍运 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必将展开新一轮的良性竞争。
我们有理由相信,届时,无论是公立还是民营,民众无论到哪家医院都能找到专家看病,实现患者分流,相信看病难问题必将得到有效缓解,变得不再“难”。
New Measures to Regulate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2011-04-15
Ministry of Commerc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and Federation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have jointly drafted a development plan for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The government has paid a great attention to the drug logistics. It’s said that the new GSP (Good Supply Practice) is about to come, which has stricter regulations comparing to the current one. The government estimates that at least 20%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companies will be washed out from the market.
医药物流高热: 谁来把关?
作者: 文章来源:生物谷
■记者 李雨茵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供销总社共同组织编制了《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同期,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也在京召开,为鼓励扶持现代物流发展定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首席专家温旭民表示,除了传统的邮政、航空等运输性物流外,真正具有高技术含量、高密集性、高覆盖面的只有超市百货业和医药物流两大块,随着医药产业的总体快速发展,医药物流成为各地政府开发的重点课题。
正是由于医药物流的专业化,通过何种方式提高现代医药物流的行业水平、确保药品供应和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也成为待解的迫切命题。
提升新开办企业门槛
温旭民透露,新版GSP一旦颁布,通过重点强化现代医药物流企业标准、药品冷链物流管理、药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手段,行业的淘汰率将在20%以上。
目前,GSP的初步设想是设置3年过渡期,3年过后很大一部分企业很可能将遭遇淘汰。
而在现代医药物流企业标准的修订当中,将会重点强调“新开办企业”概念,即通过提高新开办企业的准入门槛,限制新开办企业数量,同时提升产业的集中度。 据某业内人士说,目前业内对此基本没有异议,已经达成了共识,因为从整个行业来说,已经不适宜再兴建过多的新物流中心,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扩建行为更应谨 慎。现阶段关键的是如何通过整合、兼并重组等手段利用好现有资源,与社会资源进行有效对接。
据了解,新版GSP在修订的过程将会充分考虑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兼顾发展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目前河北、山东、广西等地出台现代物流验收标准只是根据地区性的行业和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而定最低准入参考标准。
北京民智谷管理顾问公司执行董事史万奎也认为,现阶段微观市场网络建设最突出的问题是各自为政,缺乏规划性、协调性和统一性。
全国性医药商业巨头在各地的兼并重组行动正热,新建物流中心也越来越常见,但大型企业的扩建并不是让人担心的关键所在。温旭民分析,真正让人担心的是一 些单体的批发企业,由于不甘心被兼并而盲目扩建,暗藏着巨大的风险,因为现代物流并非只是“一套自动化设备+一个规模化的储存空间+一套信息系统”就可以 成型。
第三方医药物流主体未定调
目前仍在修订的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基本上定调了要以全国和区域大型物流企业为轴心,建立一批包括第三方医药物流在内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能够辐射相关区域市场的药品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据了解,在目前先行出台的地方性现代医药物流暂行标准中,第三方物流均成为重点强化对象。如《河北省药品批发企业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业务有关要求(试 行)》标准,就明确提出了申请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业务的企业应是取得《河北省医药现代物流资格确认书》的医药现代物流企业,而现阶段对于药品批发企业委托 第三方企业储存、配送药品业务的,也仅限于集团内部企业。
上月底,宁夏邮政“三统一” 医药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项目获得了2010年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经过几年的药品配送试水后,宁夏邮政已经强势切入药品配送领域,已被 看作社会物流进军医药第三方物流的范本。而在目前医药第三方物流准入主题未明的情况,此举似乎释放着社会物流积极进军医药第三方物流的信号。
但对于非医药的社会物流要从事医药第三方物流,目前仍然存在许多空白。对于此次宁夏邮政医药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项目获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受访对象并未过多看好。
温旭民表示:“虽然目前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是希望尽量将医药物流社会化和共享化,但对于非医药的邮政、特快、托运公司等要进入医药第三方物流企业,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GSP的储存、运输设施标准,而目前对其该用什么样的规定、机制去监督,依然悬在半空。”
Trail Program of House Doctor Launched Beijing
2011-04-11
Beijing Health Bureau announced that they have started a trail program of house doctor in several local districts, and they are planning to extend the coverage to the whole city. However, even if one general practitioner can take care of 200 families, Beijing City will still lack about 20,000 doctors.
北京39万居民签约家庭医生 2年覆盖全市
2011-3-30 14:46:22 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医药卫生网
中新网北京3月29日电 自2010年8月北京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以来,已有20万个家庭、39万居民签约并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北京市卫生局今天表示,今年底,预计全市60%的区域实现家庭医生式服务。2012年底,北京将实现家庭医生式服务全市覆盖。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全市16个区县今年开始全面推进社区卫生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按照每个团队负责600户家庭的比例计算,目前北京市社区卫生医务工作者缺口在2万左右。
针对社区医院医生人手不够、而任务量大的矛盾,作为试点之一的丰台区表示,对暂不愿接受、有需求时愿意接受和愿意接受服务的居民实行分类管理:对暂不愿接 受富服务的居民以观察为主,每年进行一次电话或信件随访;对有需求时才愿意接受服务的居民,以宣传为主,发放家庭医生联系卡,以便其有需求可随时与团队联 系;对愿意接受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居民,按照健康状况和健康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东城区则整合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建立了164个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平均每个团队管理14个工作网格,服务1000多户居民,从而实现对居民网格化、均等化的健康管理。
西城区实行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周报制度,辖区15家中心分别以团队为单位进行数据报送,以便于通过准确及时的数据检测和信息统计,动态评估工作,及时查找 工作疏漏,完善工作流程。同时,还制定家庭医师团队工作手册,明确成员的服务目标、内容和标准等,提高团队高效协作的服务。
据悉,2010年8月,北京市率先在东城、西城、丰台区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社区卫生服务团队”,通过与居 民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起稳定的健康管理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健康管理。目前,全市三个试点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服务团队671个,已 与20万个家庭、39万居民签约并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Price Ceiling Makes Drugs Disappeared
2011-04-11
The NDRC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has set price ceiling for another 163 essential drugs on Mar 28, 2011, the average rate of price reduction reaches 21% this time. However, it’s reported that some low-price drugs start to disappear , for manufacturers can hardly make any profit by the price ceiling. Consequently, low-price drugs will be in shortage soon.
药品降价要看得见降 也要看得见药
2011-04-01 11:38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核心提示:目前全球许多国家都实行福利医疗制度,但全免或部分免除的基本为“医费”,即看病、问诊的费用,而在药费这一块,则基本以自费为主,药费畸高成了困扰各国政府、医疗部门和患者的普遍问题。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规定,自3月28日起,全国部分常用药物,包括162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实行正式降价,平均降幅高达21%。
此次降价所涉及的,大多数为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物,是患者最常遇到的 “大众性疾病”(如伤风感冒、头疼脑热等)必然用到 的药物种类,包括一些需要长期使用的药物,如心血管类疾病用药等,一部分进口药物也在降价范围内。这意味着此次降价所惠及的患者覆盖面更广,不仅常见病患 者的医疗开支会有所节制,那些“老病号”的药费负担,也有望随之降低,这对于广大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而言,都是一个好消息。
目前全球许多国家都实行福利医疗制度,但全免或部分免除的基本为“医费”,即看病、问诊的费用,而在药费这一块,则基本以自 费为主,药费畸高成了困扰各国政府、医疗部门和患者的普遍问题。此次发改委主持的常用药物降价,意在通过价格调控,直接让利给普通患者,是一种勇敢的尝 试,其动机是积极的,也理应得到大众的欢迎和应有的正面评价。
但必须看到,这种以行政指令调控药价的常用药物大降价行为已非首例,从以往的经验看,社会、舆论和广大患者最担心的,莫过于“见得到降,见不到药”,即随着降价令的推出,原先的常用药渐渐变得不再“常用”,不仅药店里再难觅踪影,医院、诊所里也从此没了踪迹。
许多行家和敏感的消费者都早已发现,许多医药厂家对这种指令性大降价早已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旦降价范围确认,它们一方面迅速调整产能,将被选中的药物品种产能边缘化,另一方面将这些药改头换面,“新瓶装旧药”,换个名字重出江湖,从而理直气壮地游离于降价令之外。
即使不考虑这种消极对抗、绕开禁令的主观行为,客观地说,此次降价所涉及的头孢、抗生素等类药物,本身就属于更新换代极其频 繁的药物类别,几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就往往更新一代,如果缺乏这种对常用药名单变化、发展规律的前瞻性,那么这种对药价的行政调控,就可能陷入“隔三差五总 要再调”的怪圈,从而令相关决策部门疲于奔命。
既要看得见降,也要看得见药,才能真正惠及患者,扭转药价畸高的市场格局。
以往历次药品降价,之所以屡屡被医药厂家成功闪转腾挪,基层药房、医院和厂家的配合是关键。这就必须抓紧“医药分家”改革的推进,并改变目前不尽合理的药品采购机制和利润分配结构,打破“药”、“医”二者间的共生 “食物链”。
相对于零售药店,政府干预对医院、尤其担负医疗支柱职责的大型公立医院效果更好,影响力更大,有关方面应将药品价格管理的中心,从药房转向医院,从医院药品采购、处方这两大环节入手,加强监管,如此更有利于降价的常用药继续“常用”下去。
对于普通患者而言,千实惠、万实惠,少花钱便能治好病最实惠,他们所关心的不只是药品均价降了几成,而更在乎自己药费开支是否真的下降了。对此,有关部门应把思路放得更开一些,不仅对常用药名单上的药品种类“下手”,更要严控新药的审批、定价,并加大对低收入患者的直接补贴力度。
Can Unapproved Manufacturer Produce Semi-Product?
2011-03-23
A discussion around whether the factory which was asked to stop the drug production can still make the semi-products? As there’s no defined regulation concerned the issue of semi-medicine, some people assume that the supervision department has no right to punish such factory, but if so, how to ensure the drug safety?
停产企业生产半成品应否受罚
来源:慧聪网 ■李军 赵静
【案例】
某地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经处于停产状态,但在其生产车间发现了大量不明产品(半成品)。这些产品没 有任何标识,检查人员经过查看初步判断其不属于该企业生产的品种。经询问企业陪同人员得知,这些产品是试制产品,但企业提供不出该批药品的任何资料。
在随后检查该企业仓库时,也未发现生产该批药品的原辅料。对于此种情况,有执法人员认为,该药品属于企业生产的未取得批准文号的药品,应对其实施查封、 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有人认为,该企业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应对其予以责令改正处理。也有人认为,该试制产品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的产品,监管 部门不应干涉。
【分析】
笔者认为,执法人员在处于停产状态的生产企业车间内发现不明产品(半成品),由于法律法规对此无相关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不应处罚。
首先,应明确该不明产品的性质。由于该不明产品属于半成品,也就是“中间体”,即在化学药物合成过程中制成的、需进一步加工的物质或混合物。按照有关规 定,中间体可视为药品原材料,不必按照药品规则生产报批、申请批号。任何制药企业甚至化工企业,均可不必上报药品监管部门即可生产中间体。也就是说,半成 品(中间体)不属于《药品管理法》第102条所规定的调整规范范畴,而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的产品,无须提供批号等有关资料。
其次,应正确看待违法形态问题。参照《刑法》和刑法学术界对于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等犯罪形态的规定,行政违法行为也存在上述违法形态问题。就本案而 言,就算认定该企业“违法”,也只是“违法未遂”行为。对于违法未遂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法》虽未明确提出具体规定,但其规定的处罚适用原则与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精神是一致的。
本案应属于免除处罚 的情况,即针对一般违法未遂行为,如情节轻微、可以当场制止、避免造成或者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未遂行为,执法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和 危害性,责令其当场或限期改正,并通过说服教育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况且《药品管理法》也未对生产药品半成品规定处罚条款,因此,笔者认为对该案例中企业 的行为不能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