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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agwort: ‘Reimbursement’

New children’s drugs – the adjustment of health insurance category in 2016

October 18th, 2016 | by

Recently,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published the work plan of the adjustment of drug category of the national basic health insurance, 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 and maternity insurance and asked for comments. New drugs, secondary drugs, children’s drugs, drugs for urgent rescue and special drugs for occupational diseases are listed as key points for the adjustment. After the adjustment, the reimbursement amount will be directly affected. (Source: Liaoning News)

2016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新增儿童用药

来源:辽宁新闻网 2016-10-09

核心提示:日前,人社部发布了《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新药、乙类药品、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均在重点考虑的调入范围内。调整完成后,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医药费的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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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发布了《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新药、乙类药品、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均在重点考虑的调入范围内。

今年年底前,与医保、工伤、生育险参保人密切相关的医保药品目录将完成调整。日前,人社部发布了《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新药、乙类药品、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均在重点考虑的调入范围内。调整完成后,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医药费的报销金额。

本次调整与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按照计划,2016年底前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目录结构,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支持鼓励医药创新,提高保障水平。

2017年修改完善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规范的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药品目录与参保人的报销金额有多大的关系?

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医保报销依据辽宁省的药品目录,其中约15%的内容为辽宁省可调节的,其余均依据国家制定,沈阳市不能自行制定和调整。如今很多大病和怪病,使用的药物并不在药品目录中,无法用医保报销。本次调整医保、工伤和生育险的药品目录,将与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保,生育险、工伤保险参保人的利益挂钩。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负担水平,合理确定用药范围和水平。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合理评审确定,行政部门不干涉专家评审。兼顾中西药,充分体现西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各自优势,西药和中成药(含民族药)数量增幅基本平衡。调整就有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完善药品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进行评审。

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目录;存在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目录。现调整方案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截至10月12日,可通过登录人社部网站的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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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step of smart social security in Weifang – doctors have smart secretaries

September 27th, 2016 | by

In June 2016, the localization application of the supervision system of health insurance has been realized in Weifang. The supervision system seems to be effective until now. The statistical result shows that the co-ordination fund reimbursement of August is 1.74 million yuan less than in July. The unreasonable reimbursement of the co-ordination fund is effectively controlled, so that the individual burden of insurance personnel could be reduced. (Source:  Qilu Evening News)

潍坊加快智慧社保步伐 医生有了“智能秘书”

来源:齐鲁晚报 2016-09-18

核心提示:今年6月,潍坊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医保监管系统的本地化应用。目前,监管系统初现效果。据8月份的统计显示,统筹支付额度比7月份减少了174.1万元,有效控制了统筹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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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潍坊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医保监管系统的本地化应用。目前,监管系统初现效果。据8月份的统计显示,统筹支付额度比7月份减少了174.1万元,有效控制了统筹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2013年潍坊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以来,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向“智慧社保”目标迈进的步伐不断加快。今年6月,潍坊又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医保监管系统的本地化应用。

据悉,该系统共分两个模块,一是事前提醒、事中预警模块,这个模块就像“智能秘书”,实时帮助医保医师掌握、了解用药、检查、治疗等的规范和规则,避免医保医师因对政策不了解、不熟悉而导致被扣费情况的发生,受到了医保医师的欢迎和支持。二是事后审核模块,该模块提高了医保监管质量和效率,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审核。仅8月份,5家试点医院的避光输液器、留置针、血清胱抑素等3个项目的统筹支付额度就比7月份减少了117万元,另对确定为直接违规的项目扣费近60万元。

目前,该监管系统已初现效果。先行上线运行的3家试点医院,监管信息系统平均每天上传住院费用明细30余万条、上传医嘱信息近10万条,上传病案首页信息近400条。系统审核的准确性有了较大提升,审核出的违规信息、违规费用占异常信息总量、异常费用总量的比例分别由5月份的6%、3%,提高到了8月份的52%、18%。对部分药品、治疗项目等的审核准确率达到了100%,对审核确认的违规费用予以直接扣除。对审核确认违规的信息,按照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对责任医师进行追责处理。今年来,全市共对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10名违规医保医师做出了扣减年度积分的处理。其中,2名医保医师因年度累计扣分达到12分,被给予了暂停医保医师处方权一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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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ion of drugs for health insurance begins – the adjustment direction of new health insurance category is clear

September 12th, 2016 | by

At the end of July, the selection of health insurance medicine category (2015) start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the health insurance category will be published at the end of the year. It is said that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has formulated specific documents for the conditions of medicines, the process of examination and adjustment mechanism. (Source: Eyaojingliren)

医保药品遴选开始,新版医保目录调整方向已明确

来源:E药经理人 2016-08-30

核心提示:7月底2015版医保药品目录遴选工作已经启动。按照要求,医保目录将于年底出台。据介绍,人社部已经制定了专门文件,对医疗保险药品纳入的条件、审评程序、调整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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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与医保目录相关的各类会议密集召开,其中有专业专家组会议,也有行业协会参与的讨论会议,之前在银川就举行过医保研究会会议。

7月底2015版医保药品目录遴选工作已经启动。按照要求,年底医保目录出台,虽然从时间上看比较紧张,但人社部对此已经是有的放矢。此前李忠也介绍说,人社部已经制定了专门文件,对医疗保险药品纳入的条件、审评程序、调整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

产品谁来选?

此次主导2015版医保目录的筛选工作的是专家,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遴选专家分为“综合专家组”和“专业专家组”。

对于两者分工上,综合专家组主要负责大范围的筛选,确定2009版医保目录中哪些品种该剔除医保目录,进行划定;对于哪些品种应该进入医保目录,也要进行划定。总体来说,综合专家组的功能是确定医保目录范围和划定方向,但不掌握产品是否进入目录的生死大权。

谁出谁进?

对于2015版医保目录的筛选范围上,除了经常所说的“安全、有效、经济”外,此次筛选还会考虑是否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已经进入省级医保目录有15个以上省份的,自动进入遴选目录;

第二,已经被收载入各类循证医学指南、临床治疗指南的产品被纳入遴选目录;

第三,性价比是否具备优势(包括多竞品品种、国产自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上市时间较长临床认可的)。

OTC产品是否应该纳入医保目录,一直以来备受争议。

2015 版医保目录同样遇到这个问题,有专家建议这版医保目录应该像欧洲一些国家一样,OTC产品应该从医保目录中拿出来。但是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很多OTC产品 属于双跨品种,不应该被剔除医保目录。所以,从目前E药经理人获得的消息是,2015版医保目录不会剔除OTC产品,但也不会增补新的OTC产品进入医保 目录。

“辅助用药”在2015版目录中将会出局。

这两年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出台限制“辅助 用药”的目录,但是由于“辅助用药”这一术语争议较大,所以此次医保目录修订,人社部将不会具体涉及“辅助用药”这一概念,但是将会以“疗效不确切”的名 义,剔除一批现在市面上大家颇为认同的“辅助用药”。在操作上,人社部将通过专业专家组做具体的甄别。而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自身是不是“辅助用药”,必须 提供具有循证医学的数据来印证其有效性。

在增加上,2015版医保目录的要求是遴选一批国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临床使用时间较长、临床广泛认可其疗效的产品,将会成为此次考虑进入医保目录的重点增选对象。

对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行业早已达成共识。

无 论是国家层面的“十三五”规划,还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医药建厂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抑或是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 工作部门分工方案》,都明确提出,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及时将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次2015版医保目录修订,创新药成为最大的赢家。不过,至于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之后报销比例有多高,目前还没有考虑。但肯定是的,接下来创新药将不会被局限于地方医保目录,得去各省增补才能实现市场的放量。

5月份药价谈判结果出来后,其与医保部门衔接成为最受关注的问题。

截止目前也未在全国范围落地,只是部分省市在执行。但新版医保目录的调整将会配合国家药价谈判推进,将有可能被优先纳入医保目录中。

从整个新版医保目录修订来看,中国医药市场格局将会发生巨大变化,“辅助用药”出局,创新药进入,从国家引导的角度而言,医药行业将会回归到产业发展本质,研发会成为第一竞争力。而进入新一版的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将会在目录发布一年后在市场有真实的体现,届时市场格局必然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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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expansion! The categories of health insurance and essential drugs will be combined

August 29th, 2016 | by

On 15th August, four departments including Beijing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and Beijing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Development and Reform published the key task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classifying system in Beijing for the year of 2016-2017. It has been mentioned that the drug purchase categories of major hospitals and community hospitals will be unified. There will be 105 new kinds of common drugs for four kinds of chronic diseases available in the community hospitals in 2016. (Source: 39PharmaCommunity)

市场扩容! 医保与基药两大目录将合并

来源:39医药公社 2016-08-23

核心提示:北京市卫计委、北京市发改委等四部门8月15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指出,将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2016年社区医院将增加105种四类慢病常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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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计委、北京市发改委等四部门8月15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指出,将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2016年社区医院将增加105种四类慢病常用药。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人力社保处副处长杨菁表示,今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患者可在社区享受两个月的长处方便利。预计到2017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2510种药品将全部下放社区,凡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能报销。

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份,《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截止目前,据发现,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等8省区市已在上半年先后出台文件、部署整合城乡医保,其地市级统筹地区的实施意见正在酝酿,将赶在年底前公布。

根据地方人社部门提供的数据,城乡医保并轨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目录,都明显扩大。尤其是参保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并轨后的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

比如,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从1100种、1083种、918种扩大到2400种、2450种、2100种,医保用药的范围增加1倍多。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透露,城乡医保并轨后,农村居民医保药品的数量从原来的2000多种增加到7300多种,增加了2倍。此外,农村居民就医定点医院的数量也由原来的30家左右,扩大到目前的1400余家。

在政府改革推动、医保改革推动下,基层医院由此释放出来的市场增量可观。目前,赛诺菲、礼来、辉瑞、拜耳等众多跨国药企已着手布局基层。

不过,有分析人士提醒,基层市场存在一些需要克服的营销难点,在地理位置上较为分散、地区差异较大且发展水平不均衡,企业必须在前期开拓中持续投入,这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基层业务团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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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 health insurance will be integrated

August 18th, 2016 | by

Recently, a meeting about the integration of a basic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of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was held in Beijing. According to the arrangement, since January 2018, the med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residents and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will be integrated as a unified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 health insurance. The insurance personnel can have the settlement in real time, when they go to the doctor with the health insurance card.  (Source: Beijing Evening News)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推动药品价格谈判

来源:北京晚报 2016-08-16

核心提示:日前,北京市召开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根据计划安排,2018年1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将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参保人员可将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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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召开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根据计划安排,2018年1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将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参保人员可将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整合关系400多万人看病

实际上,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仅是北京的任务,在全国范围内也是医保制度发展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 告中就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2016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意见》,突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将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其实,要说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首先要分清几类医疗保险的概念。目前,北京市的医疗保险可分为三大类,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只要是有工作的人,通过单位参保,不分户籍是农村还是城镇,参加的均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没有工作的人,则根据户籍分成 两类:一类是城镇户籍的,他们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医疗保险;另一类是农村户籍的,他们参加的是大家比较熟 悉的新农合。此次整合,涉及的就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把这两项制度整合起来,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户籍,只要是没有工作的,都参加统一的居民医疗保 险。有工作的,则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这样,医疗保险就彻底打破了户籍限制。

目前,北京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达180.6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为223.8万。也就是说,如果两项医保制度整合起来,至少关系到400多万人的看病就医,占北京市常住人口的近1/5,可见绝对是个事关民生的大工程。

城乡差别造成资源浪费

无论是城镇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交的钱都很少,有些人一年的缴费金额可能还不如一些职工一个月的缴费金额多,这里面有政府很大力度的财政支持,可谓个 人拿小头,政府拿大头。目前,北京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这样的:个人缴费部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0元;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360元;无业居民 每人每年660元,无业居民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每人每年36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而享受的待遇为:住院报销70%,最高限 额17万元/年;门诊报销50%,起付线650元,最高报销2000元/年。

而新农合由于是区级统筹,每个区的政策都不一样,门诊及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以及补偿比例上各区存在差异,且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不同。由于缴费标准不统 一,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不统一,待遇水平不统一,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医疗保障权益受到影响,并造成资源浪费,这几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此也有很多提案,要 求及早实现政策整合,因此制度优化整合势在必行。

盘子大了抗风险能力增强

两项医保制度整合后,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有什么实惠呢?

人社部表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壮大了资金筹集规模,提高了抗风险能力,让医保部门在购买服务时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可以为参保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具体来说,整合之后,统筹层次提高抗风险能力强。从各地实践来看,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不但提高了就医层次、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让参保人的就医选择更多,而且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基金规模也随之扩大,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

比如说已经走在前面的山东省,他们的经验可供参考。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前,新农合是县级统筹,不但各地政策差异较大,而且基金支撑能力比较脆弱, 全省17个市中有8市新农合出现超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统筹层次提高了,基金规模壮大了,基金自我调节能力增强了,超支问题迎刃而解。 目前17市都没有出现超支,城乡居民医保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褚福灵说:“一个县的筹资能力是有限的,有的地方大病患者较多,基金可能收不抵支。通过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基金规模大了。根据大数定律,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了,这就有利于为城乡居民提供可持续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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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ore drug markup in public hospitals

August 4th, 2016 | by

On 6th July, four ministries and commissions including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announced the instruction about the reform of the medical service price. Based on the general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drug markup should be canceled, and the medical service price should be adjusted synchronously, considering the compensation policy from the local government. (Source: Beijing News)

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新京报 2016-07-07

核心提示:2016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对外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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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四部委发文将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长期以来,“大处方”、重复检查等医疗现象备受诟病,今后这样的现象将得以改观。昨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对外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 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 疗服务价格。

此外,要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和定价方式,国家负责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地方确定医疗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逐步减少按项 目收费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各地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同时公布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措施。

焦点1

部分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北大医学部主任助理、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表示,过去是政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定价,而现在的提法是“指导价”。这就从以前政府定价变成管理价 格的上限,医院的价格不能超过指导价,但可以低于指导价。各地各级医院的差别较大,不宜把价格管得太死。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医院的管理来说,可以降低价格 吸引病人,有利于患者,也有助于推动医院的成本管理。

那么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如何监管?国家发改委表示,按照改革要求,医疗服务价格将实行分类管理,对部分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总体上看,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不会出现大幅的价格波动。

国家发改委表示,放开价格的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这部分项目的数量比较少,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在提供, 患者选择面广,市场竞争强。已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和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严厉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对于这部分服务项目,已要求医保经办机构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焦点2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不得超过10%

专家:特需服务不宜全部取消,应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同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此,北大医学部主任助理、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表示,公立医院特需服务价格放开后,医院之间竞争,将会促进特需服务质量的改善。

她表示,政府要做的是保障基本医疗,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基本医保覆盖基本医疗服务等。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数量有所限定,因此特需医疗价格放开对普通百姓的影响并不大。

此前,很多人士呼吁取消公立医疗的特需服务。此次《意见》也提出了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吴明表示,公立医疗特需服务不宜“一刀切”似的全部取消。她 分析,目前我国的私立医院发展程度参差不齐。比如一些妇产医院发展得非常好,但是在整体来看,这还是少数。医疗服务涉及的种类非常多,而目前主要的优质资 源集聚在公立医院。因此如果全部砍掉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 追问

患者负担是否会增加?

如何确保改革后患者费用负担总体上不增加?国家发改委表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提出了多项配套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服务价格的部分,主要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以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的空间,以确保医药费用总量维持平衡。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此外,强化医药费用控制,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明确控费指标,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 北京情况

数千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调整

《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于今年出台,未来北京将调整数千项医疗服务价格。这是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自1999年以来的首次调整。备受关注的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方案将于年内出台。

此前,一些大型的检查费用一直居高不下,从市发改委公布的相关价格中,记者看到,CT扫描一次全身平扫的收费为310元每人次,而做一次磁共振则需要850元每人次,造影剂和胶片费还要另收。

按照北京现有的收费标准,正主任医师会诊一次的收费为60元。市卫计委副主任钟东波曾表示,医疗服务技术明显处于亏损状态,未来将会提高。一些大型检查、 耗材等价格会有所下降。希望通过价格调控,使医院不再需要通过不必要的开药、检查来维持运行,既弥补成本,对医疗服务价格又不会造成进一步上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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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medical treatment, health insurance and medicine should be joint together for the reform

August 4th, 2016 | by

On 5th July,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announced the instructions about the promotion of joint reform of medical treatment, health insurance and medicine. The working focuses of health reform in 2016 are mentioned as well. It is clearly mentioned that the basic function of health insurance in the health reform should be developed to promote the overall plan of health insurance. (Source: Beijing News)

人社部:医疗医保医药将联动改革 解决就医问题

来源:新京报 2016-07-05

核心提示:7月5日,人社部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6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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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7月5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该部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6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统筹。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时提出了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对于医保改革的重点,李克强也明确,今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以及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

今年3月31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出要协调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在这份《意见》中,关于“三医联动”,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增加到200个;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等内容。

此次,人社部《意见》明确“三医联动”改革要立足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以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为重点。其中提出,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快推进医保统筹;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要加大医保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 机制。

对于此前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内容,人社部此次《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尊重医务人员主体地位,建立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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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gotiated price gets stuck

August 4th, 2016 | by

Recently,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published the progress of including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the health insurance. Until 21st July, only 14 provinces have brought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all different types of health insurance. However,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of the negotiation, as long as a certain province does not include the negotiated drugs into at least one kind of health insurance, the patients in the province will not have “the welfare” of the national drug negotiation. (Source: ZhiyaoNet)

 “药价谈判”落地执行卡壳

来源:中国制药网 2016-07-29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而根据谈判约定,只要相关省份未将谈判药品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惠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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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在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近日,国家卫计委在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而根据谈判约定,只要相关省份未将谈判药品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 “惠民福利”。这导致了,某些患者为了节约花费,不得不跨省去已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买药。

由国家卫计委所牵头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在艰难取得一系列成果之后,却出人意料地于落地执行环节卡壳。众多省份迟迟不将谈判药品列入医保名录,卫计委和药企谈判所达成的“约定价格”,因此 失去了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此一无比吊诡的局面,不仅让此前谈判的种种努力付诸东流,更是直接导致不少患者得继续承担不必要的高药价。

所谓“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简而言之,就是允诺特定药品进入医保名录,借此换取相关药企降价让利的实惠。从理论上说,这本应是一场互惠共赢的合作。然而现实的复杂性,还是超过了各方的想象。值得注意的是,此番药品价格谈判的牵头主体乃是国家卫计委药政司,而落实谈判成果,却要取决于掌管着医保基金的省级人社部门。不难想见,这种跨层级、跨系统的“职能总动员”,势必会受制于部门壁垒以及利益博弈的掣肘。

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过程中,人社部门几乎毫无话语权可言;然而一旦谈判协议达成,人社部门却被要求接受“谈判药品进医保”,甚至还要付出动用医保基金真金白银的巨大代价——权利与责任如此不对等,也难怪不少省份的社保部门在此事上兴味索然。当然,有必要说明的是,此次国家谈判药品主要是乙肝和肺癌用药,而且都是高价药。基于此,多地人社部门担心一旦将之纳入医保名录,可能给医保基金造成过重的支付压力。而客观来说,此一担忧的确不无道理!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从来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所牵扯的,乃是不同主管部门的职能协调,甚至是不同公众群体间的利益再分配。鉴于这显而易见的复杂性,各省在落地执行环节采取保守、审慎的立场或许也可以理解。可即便如此,“问题”终究要解决。相较于如今卫计委和人社部门衔接不畅的局面,我们无疑更愿意看到,相关的公共博弈和政策探讨能够置之于台面上、 以程序化的正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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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becomes the first to implement the drug price negotiation into the health insurance

June 3rd, 2016 | by

On 3rd June, Yunnan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announced that regarding the result of the first national drug price negotiation published by CFDA, the reimbursement of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and th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and the online centralized purchase should be implemented by the middle of June. Yunnan will become the first province to implement national negotiation drug centralized purchase. (Source: China Business Network)

云南率先落实药品价格谈判 先期纳入新农合和大病保险

来源:第一财经 2016-06-03

核心提示:6月3日,云南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称,针对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要求各地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成为国内首个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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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云南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称,针对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要求各地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成为国内首个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

本报记者从云南省卫计委获悉,为使国家谈判药品尽快落地,在国家谈判药品结果出来后,云南省卫计委先期将三个药品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报销范围,并在5月24日召集3家国家谈判药品生产企业及相关的配送企业进行座谈,听取企业意见。5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文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这次国家谈判结果出来后,据初步测算,如肺癌的靶向药物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谈判前每位患者年治疗费用约18万元(不含慈善赠药),谈判后降到8.4万元/年。乙肝用药替诺福韦酯(商品名:韦瑞德),年治疗费用1.29万元/年,谈判后降价后为6762元/年,提高了乙肝、肺癌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郑进在6月3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其介绍,云南是癌症高发区之一,平均发病率高于全国平均发病率,特别是女性肺癌发病率较高。云南省大部分地方属边疆贫困地区,这些病,由于医疗保障难以承担,医疗费用高,往往一人生病,全家被拖垮,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国慢性乙肝患者约3000万,云南省有超过30万。因治疗费用问题,很多乙肝患者没有及时就医。由于这些慢病和大病的治疗费用和医保承受能力等问题,目前常见的乙肝和肿瘤、癌症用药,很多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基层群众用药不方便、用药费用较高。

郑进表示,云南省采购出让中心要在6月中旬前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挂网,并按要求定期统计用药数量和金额,报国家国管平台。在2016年-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诊疗需求,按挂网价格或相关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网上直接采购。各地要在6月中旬前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含基层和县及县以上),做好相关报销政策衔接。同时医疗机构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超过30天。

作为药品价格谈判的企业之一葛兰素史克公司则表示,会积极配合其他省份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让更多的患者可以受益于我们的创新药品。同时提高产能,增加供货来源,确保高质量的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

虽然在云南省药品价格谈判尚未进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是这已经打开了的一个新的开端。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表示,各地都在根据自己本地的医保政策,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推进。

而《通知》也表示,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尚未确定的地区,要抓紧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衔接;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首先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做起。

尽快让这些已经降价的药品进入医保范围,才能更好展示其真正的惠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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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April 28th, 2016 | by

Recently,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published the document of the program of emphasis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2016. It contains 50 tasks from 10 different aspects. The key tasks are: 1. Deepen th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200 cities have been involved as pilot cities of the public hospitals reform. 2.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level-to-level medication system. Pilot units will be carried out in 70% of the prefectures. 3.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will be consolidated and completed. The national networking of basic health insurance and settlement of hospitalization in other places will be promoted. 4. Improve the guarantee mechanism of drug supply. The separation of pharmacies from hospitals will be promoted by different measures. It is forbidden for hospitals to control the outflow of prescriptions.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choose whether buy drugs at hospitals or at retail pharmacies.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6-04-28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10个方面共50项医改工作任务。2016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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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下简称《任务》),部署了10个方面共50项医改工作任务。

公立医院改革提标扩面

引人注目的是,《任务》要求总结完善福建三明改革经验,并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这标志着以节约使用医保资金作为起点、以腾笼换鸟降低药品耗材支出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改革空间、以医务人员人事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为实现路径的“三医联动”综合改革的“三明模式”,在国家层面获得肯定并予以推广。

《任务》提出公立医院改革仍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提标扩面。此次新增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新增100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并于5月底前启动。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是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牵动供需双方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任务》提出要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以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在具体目标上,《任务》要求有关部门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将家庭医生制度作为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建机制方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制定相关常见病的技术文件和逐步增加临床路径管理。强基层举措上,通过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促进医联体内部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支援来逐步提高。

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在完善医保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任务》提出,2016年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任务》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等方面均作了重要部署。《任务》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的8个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来压缩中间环节,改革药品器械流通领域内的价格虚高积弊。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规范生产、流通、供应各个环节的经济行为,实现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最终为挤出价格“水分”提供监管条件。在各界仍广泛争议“两票制”的情况下,“两票制”在政策层面被要求在医改试点省份必须推行和在超过三分之二的试点地市鼓励推行,其间体现的政府决心不容忽视,也表明“两票制”推行所需要的政策环境和技术条件已经成熟。

《任务》的颁布实施,是对2015年陆续启动的进一步深化医改的多项政策的汇总集成和全面深化,可以视作党和国家站在顶层设计的角度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具体部署。它意味着过去数年在多地进行的医改试点经验和改革探索已达成决策层面的共识并转化为下一阶段改革实施的路径。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力同心推进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重点难点逐步突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30%以下,为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医改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为持续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到2017年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之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为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布好局、起好步,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一)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选择江苏省启东市、安徽省天长市、福建省尤溪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带动面上改革完善。(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参与。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00个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中央财政对每个新增试点城市按照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所有试点城市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机制。先行推动10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军队医院参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分别负责,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参与)
(三)落实政府责任。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所有省、市、县分别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分别负责)
(四)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落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五)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制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推动实现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立院长培训认证、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推动三级公立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
(六)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开展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备案管理办法,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分别负责,中医药局参与)
(七)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组织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探索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公立医院院长的绩效工资可由政府办医机构确定。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落实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各省(区、市)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设定全国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2016年6月底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省(区、市)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中医药局、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做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信息推送、结算服务、药事服务、急诊急救、优质护理等工作,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就医感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在城市三级医院试点推进日间手术,不断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十一)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具体条件和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二)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结推广地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熟经验,制订关于健全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中国残联参与)
(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采取有效措施,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中医药局负责)
(四)完善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推进和规范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制定常见肿瘤、冠心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以及独立设置的病理、检验、影像、血液透析机构相关技术文件,明确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明确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推动急慢分治。新制修订50个疾病的临床路径,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提高管理质量。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
三、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一)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医保统筹层次提升至地市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相关工作。研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分别负责)
(二)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统筹安排,2016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办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保监会参与)
(三)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大病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落实承办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政策。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指导地方规范开展工作。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保监会、财政部分别负责,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参与)
(四)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广地方成功经验,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支持开展日间手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中医药局参与)
(五)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指导保险业加强产品创新,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不断完善优化试点方案。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健全健康保险相关监管制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基本药物目录、生产、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政策统一的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开展探索。研究儿童基本用药适宜剂型、规格,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集培训,加大对贫困地区药事服务帮扶力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工作。继续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性信息。开展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推进保障老年人基本用药工作。(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实行分类采购,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推广地方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内可鼓励一定区域间的带量联合采购。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总结评估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逐步增加谈判药品品种数量,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总结地方经验,推进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公开交易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选择地区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率先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负责)
(三)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
(四)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政策体系,并严格监督实施。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推动医药分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商务部分别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五)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以省(区、市)为单位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对已完成定点生产的4个品种,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从定点生产企业采购,对中标企业的生产供应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扩大定点生产试点品种范围,新增5个左右品种。支持建设小品种生产基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促进我国医疗器械和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加快推进重大新药的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加快推进医疗器械国产化和品牌化发展。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用药以及罕见病用药、临床急需药品的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加快注册审评进度。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重点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管理水平,完善短缺药品配送管理。(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部负责)
(六)成立专题工作组,研究制订以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文件,着力解决药品规范生产和流通秩序问题。强化部门合作,支持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不同信息系统对接。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相关价格信息要提供给价格、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医保管理等部门。推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两票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等之间的联动机制,综合施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大力度,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整合,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七)制订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意见。(卫生计生委、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一)健全医药卫生监管法律体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和价格监督检查。(卫生计生委、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
(二)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三)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动医药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负责)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继续做好免费医学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培养工作,计划招收5000名左右免费医学本科生。(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二)全面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7万名,在培总量达到19万人。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与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第三方评估,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三)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加强儿科、精神医学、助产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采取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适当向儿科专业倾斜、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规范化培训儿科住院医师5000名。加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创新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
(四)各省(区、市)要制订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实施细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开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实。启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继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一)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优化现有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二)健全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方式,强化县区级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加强项目进展监测评价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评估。(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三)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制订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继续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供从婚检、孕前检查到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
(四)推进基层计生服务机构与妇幼机构整合。(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负责)
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授权使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统计局参与)
(二)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先行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整合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预约诊疗、线上支付、在线随访以及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疾病管理、药事服务等业务应用。加强临床医学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统计局参与)
(三)选择部分省(市)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试点省〔市〕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一)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落实情况督查。(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负责,商务部、中医药局参与)
(二)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发挥“鲶鱼效应”,搞活用人机制。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与)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商务部参与)
(五)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发展医疗旅游。(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深化医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医改,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支持和鼓励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将医改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等约束机制。紧扣改革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政策落实,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改革政策和任务落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强化督查和问责。(卫生计生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总结推广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经验做法。总结完善福建省三明市改革做法和经验,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新增若干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改宣传等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医改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力度,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和就医行为。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熟经验。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强化经验总结,努力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模式。加强对三医联动及公共卫生等重大政策问题研究。推进科技与医疗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大疾病协同研究网络布局,加强医改科技支撑。(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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