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Pages
-

SmartMedCN

Schlagwort: ‘Pricing’

Johnson-Johnson Loses Antitrust Lawsuit in China

August 4th, 2013 | by

A Chinese court reportedly ruled Thursday that Johnson & Johnson Medical China Ltd. had violated the country’s antitrust law by setting minimum resale prices for one of its medical product distributors, slapping the company with 530,000 yuan ($86,000) in damages.

The ruling marks the first time a private plaintiff has successfully brought a claim under China’s five-year-old Anti-Monopoly Law, according to the paper. (Source: Law360)

全国首例纵向垄断纠纷 强生医疗被判赔53万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核心提示:全国首例纵向垄断纠纷——强生医疗被诉垄断案终于尘埃落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终审宣判,强生医疗垄断成立,在判决中,强生(上海)医疗器 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两者合称“强生医疗”)须赔偿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下称“锐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驳回锐 邦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全国首例纵向垄断纠纷——强生医疗被诉垄断案终于尘埃落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终审宣判,强生医疗垄断成立,该案也成为《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的最好注脚,它还是我国首例原告终审胜诉的垄断纠纷案件。

在判决中,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两者合称“强生医疗”)须赔偿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下称“锐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驳回锐邦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有未尽之罚?

锐邦公司是强生医疗的产品经销商,在北京地区从事医用吻合器和缝线产品的销售业务,两者合作长达15年。2008年1月,强生医疗与锐邦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同时制定了锐邦公司在经销区域、指标以及最低售价等方面的条款。

几个月后,因在北大人民医院采购竞标过程中,锐邦公司违反上述经销合同中限制转售条款而降低价格竞标。强生医疗以此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取消其在部分医院的经销权,并停止向锐邦公司供货。为此,两家公司还多次因货款纠纷对簿公堂。

2010年,锐邦公司认为其和强生医疗起草的价格协议有垄断之嫌,诉至法院索赔1440万元。2012年5月18日,上海一中院一审宣判,驳回锐邦公司全部诉讼请求。锐邦公司不服判决随即上诉至上海高院。

昨天,上海高院的判决书显示:案件所涉的中国医用缝线产品市场中,强生医疗具有很强的市场地位和定价能力,它在2008年《购销合同》以及其附件中制定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条款,在本案相关市场产生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构成《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垄断协议。

最终,合议庭确认,强生医疗应该对锐邦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范围限于其2008年因缝线产品销售额减少造成的正常利润53万元。而其他如“可以 期待获得利润损失”、“员工遣散费”、“经销推广费用”等1300多万元诉请都不予支持。对比其诉讼成本,有可能赢了官司赔了钱。

对此,该案审判长丁文联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之所以判赔结果和诉请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看上诉人的损失是否与垄断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经审查,法院只认可因为强生医疗断货给上诉人造成的利润损失。

由于垄断行为可能面临民事和行政责任,行政机关也可以针对企业的垄断行为进行处罚,那么强生医疗是否还有未尽之“罚”。丁文联说,法院只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并不会针对强生医疗的垄断行为发出行政处罚建议书,因为在民事判决里,强生医疗已经承担了它的法律责任。

里程碑判决

强生医疗被诉垄断案一波三折,历经三年审判,前后四次开庭审理,一审被驳回,终审上演“大翻盘”的“逆袭”结局。

作为国内首例纵向垄断纠纷,本案在国内反垄断诉讼历史上创造了诸多先例:多达4万余字的终审判决书“半判决半法理”、诉讼双方均委托经济学家向法庭提供专家意见等,这为《反垄断法》的准确理解和适用提供了示范。

该案中,对于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是否构成垄断协议,上海高院总结了四大方法,即依据“相关市场”、“市场地位”、“行为动机”、“竞争效果”进行分析评 价。就如合议庭对“强生公司涉案产品在中国市场15年间价格基本不变”这一事实的认定,成为考量强生医疗“市场地位”与“竞争效果”的关键点,对此经济学 家亦各有看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龚炯认为,15年价格基本不变,系强生医疗对其缝线产品采取跨期价格歧视策略的结果,它让社会总福利遭受无谓损失。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谭国富则认为,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其相对价格一直在下降,社会总福利并未减少。

合议庭最后认定,强生公司可以以15年不变的价格从容应对竞争,充分说明强生公司对其缝线产品具有很强的定价能力,涉案产品缺乏需求弹性又更加巩固了强生 公司的定价能力。这一判定思路也体现了《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尤其是在维护患者作为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全社会的公共利益方面。

正基于上述种种,本案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教授誉为“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China Probes 60 Drugmakers in Effort to Curb Drug Prices

July 26th, 2013 | by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will examine 27 companies for costs and 33 for pricing, according to a July 2 statement posted on the commission’s Evaluation Center of Drug Pricing. The investigation is being done so that drug prices can be adjusted in a more timely fashion, it said. (Source: Bloomberg)

发改委抽查药企 多数药成本价不到售价一成

来源:现代快报

核心提示:近日,葛兰素史克贿赂丑闻曝光之后, 社会各界纷纷聚焦药品成本内幕。实际上早在7月2日,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就发文,称将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调查涉及葛兰素史克等27家知 名中外企业,而出厂价格调查则覆盖广州药业等33家国内企业。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药企销售“猫腻”多多,一种药物从出厂到最终卖给消费者,价格甚至是成本 价的一二十倍。

近日,葛兰素史克贿赂丑闻曝光之后,社会各界纷纷聚焦药品成本内幕。实际上早在7月2日,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就发文,称将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调查涉及葛兰素史克等27家知名中外企业,而出厂价格调查则覆盖广州药业等33家国内企业。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药企销售“猫腻”多多,一种药物从出厂到最终卖给消费者,价格甚至是成本价的一二十倍。

60家药企被调查,江苏有两家

在被调查的60家药企中,有10家上市药企榜上有名,其中有两家江苏药企,即位于连云港的恒瑞医药和位于南京的金陵药业。媒体报道称,这10家上市药企的重要特色之一就是高毛利率,iFind的数据显示,恒瑞医药、上海凯宝的销售毛利率高达83%。

昨天,记者就发改委实施药品成本调查一事,致电了此次被调查的江苏地区两家药品企业之一——恒瑞药业,客服人员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晓,而拨打其给的恒瑞药业办公室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据媒体报道,早在2008年,恒瑞医药曾因名列36家行贿河南省医院、医生的制药企业,而被河南省卫生厅点名。2012年,网络上出现一份署名为“恒瑞医药前医药代表”的文件,称“披露恒瑞医药的不法行为”。文件主要披露了恒瑞医药在广西医院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嫌向医生支付高额医药回扣的情况。但当时,恒瑞方面完全否认了行贿一事。

尽管发改委的药品成本调查从2006年就开始了,有分析指出,发改委每次调查都伴随着后续药品降价的消息,这次调查在葛兰素史克贿赂丑闻发生之际,是否意味着迎来新一轮药品降价呢?

昨天,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次药品成本调查属于例行调查,至于是否会降低药价,他们没法回答。

不过,国家发改委人士在7月9日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药品出厂价和成本调查属于常规动作,并不表示会调整药品价格。

药品研发人员

生产成本1元的生理盐水,医院卖20元

在深圳一大型药业集团从事药品科研开发的顾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药厂的成本价一直都在降低。“10年前,我们这里生产黄霉素,都会有人主动上门收购,而现在,则需要我们自己向外面推销。没办法,为了争夺市场,厂家都在努力降低成本,增加产量。”

成本价的降低,势必导致出厂价的减少,然而最终消费者购买的价格,却不见变化。“举个例子,我们厂里成本1元一袋的生理盐水,到医院里就要20 元。”究其原因,离不开后期的各种“加成”。“搞医药的基本都知道,在确定药品价格时,除了考虑材料成本、人力成本等,还要把代理商的回扣、进医院后各种 渠道的开支计算在内。因此导致几乎所有的药成本价都不到医院售价的十分之一,越高价的药利润空间越大,而某些医院的特供药,利润更是高得吓人。”

刘先生从事的是一些普通药品,例如维C银翘片等平价药的销售。至于从药厂卖到医药公司,期间的价格涨幅,刘先生表示“不好说”,“但至少存有4倍的 空间,也就是说,如果从药厂出来的成本价是4元,到医院卖给病人至少要16元。”这还只是普药的利润空间,至于临床药物从出厂到销售之间的“猫腻”,刘先 生表示,“还要过几道代理,几道程序,那就更说不清了。”

药企销售负责人

药企高利润不是秘密,维护关系花钱多

“医药企业高利润早就不是秘密,包括医药代表给医生的回扣等,很多东西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普通老百姓也可能知道不少,只是很少有被曝光的。”吴先生(化姓)是江苏一家药企的销售部门负责人,对于外资药企葛兰素史克出现的贿赂丑闻,他表示并不吃惊。

吴先生以一种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为例,他介绍说这种药是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规格是20mg*14粒装的,国内药企的中标价非常便宜,每盒价格在六七元到十几元不等,但同样规格的外资药企的话,定价在每盒200元左右。“外企的药品都是单独定价,同样的产品比国内贵几十倍。”吴先生说,单独定价是因为不少进口药是原研药,而国内是仿制药,考虑到投资成本等因素,所以允许外企单独定价。

“外企的有单独的销售渠道,药企的销售人员自己联系客户,每个医院都有专人维护,这也导致商业贿赂、回扣的情况特别多。”他说,近年来外企的这些做法也是国内不少上市药企的通常做法。“因为有足够的利润支撑,所以他们会花大价钱维护客户关系,这就导致药价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这些费用,而真正的药品成本实际并不高。”他说。

至于这次国家发改委的药品成本调查,到底能否查出药品的真正成本,会不会降药价呢?对此,吴先生觉得有点“难说”。“尤其是对于外企来说,很多东西是没法调研的。”他表示,有些生产原研药的跨国药企,专利保护期还没过,在国内是很难被替代的。“他们很多制药原料都是外国进口而来,在国内分装,其成本到底多少,这个就比较难以确定了。”(张瑜 吴怡)

GSK Promises to Bring Down China Drug Prices

July 26th, 2013 | by

British GSK announces that some of its executives in China have engaged in bribery, and the company promises changes to bring down China drug prices. “Savings made as a result of proposed changes to our operational model will be passed on in the form of price reductions, ensuring our medicines are more affordable to Chinese patients,” said Hussain, GSK’s head of emerging markets.

On the other hand, Chinese authorities also plan to start another round of drug price investigation, and they mainly focus on manufacturer’s prices this time, the purpose is to further reduce drug prices in Chinese market.(Source: Hurriyetdailynews.com)

葛兰素史克涉贿案引发药品降价期待

来源:新华社

核心提示:随着葛兰素史克在华商业贿赂案调查的深入,葛兰素史克方面日前表示,计划通过调整运营模式,降低药品价格中的运营成本。这也引发各界关于药品降价的期待。

随着葛兰素史克在华商业贿赂案调查的深入,葛兰素史克方面日前表示,计划通过调整运营模式,降低药品价格中的运营成本。这也引发各界关于药品降价的期待。

葛兰素史克在官网发布声明:“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在中国的运营模式,希望为中国经济、医疗和环保目标以及满足人们的需求做出重要的贡献。此外,我们计划通过调整运营模式,降低药品价格中的运营成本,从而让更多中国患者获得高质量的葛兰素史克公司的药品。”

根据目前调查的数据,葛兰素史克用于商业贿赂的费用占药品成本的近30%,这意味着从理论上看,药品有近30%的降价空间。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2日发布的信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与部分医药价格信息网站负责人近日就发挥社会力量监督药品价格的情况进行座谈。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 表示,200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对政府定价范围内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三轮全面调整,但是最高零售限价主要是“限高防涨”,对流通环节价格行为缺 乏有效监督。因此,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建立了药品出厂价格在线监测机制,下一步将立足于药品出厂价格在线监测的网络平台,加强药品流通环节价格行为的监管。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同时鼓励发挥社会力量监督药品价格,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站、媒体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药品价格问题,对出厂价格与中标价格差距过大、零售价格超过国家规定最高限价等,要密切跟踪,专项调查,严肃查处,及时降低虚高价格。

本月初,国家发改委针对包括葛兰素史克等在内的数十家医药企业展开成本调查,以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胡浩)

New Drug Bidding Rules Failed in Guangdong

July 4th, 2013 | by

Due to the fierce opposition from the industry, the new drug bidding rules, which says technical factors takes 10% in the final bidding decision, whereas drug price accounted for 90%, didn’t take into effect on Jul 1st as planned.

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引争议 “低价”恐左右基药招标

来源:必联网 作者:医药卫生网

有关广东药品招标新规的争议仍在进一步发酵中。原定于7月1日开始正式上市招标的广东药品交易新规并未如期在7月启动。

有知情人士认为,由于业界反对强烈,该药品交易新规是否批复还未可知。

事发于5月17日,广东省公布的《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拟采用“双信封”制度实现基本药物招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规则确定“商务标(价格标)”占90%,“经济技术指标(质量标)”仅占10%。这一规定为业界解读为“重价格、轻质量”,并引发医药行业强烈的担忧。

“唯低价是取”担忧

该《征求意见稿》一出,立即遭到了业界的强烈反对。

医药界人士担心,广东的基本药物招标新规则会使得招标变成惨烈的“价格战”。该规则更是因“唯低价是取”被诸多业内人士称为安徽模式的电子化。

5月28日,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五家医药行业协会,向国务院 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递交建议书,呼吁对新规进行“根本性修 改”,称设立“入市价”限制了市场准入;基本药物招标价格占90%“唯低价是取”;药品质量层次划分欠科学;每月一次竞价频次太高等。并担忧新规一旦实 施,有可能导致“‘毒胶囊’事件重演”,“不利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实际上,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56号文件,推行“双信封”招标采购模式。安徽省率先尝试,但是在当时技术标合格的企业 并没有计算质量权重,导致基本药物招标取向由原来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变成“质量合格,价格最低”。这种以低价是从的手段引起了医药行业的新问题。之 后爆出的蜀中制药造假以及毒胶囊事件等以次充好事件再次将这种招标模式推到风口浪尖。

6月9日,在一场医药界座谈会上,20多位业界人士也呼吁修改“最低价中标、技术标占10分、商务标占90分”的规定。

也有观点认为,药品招标采购本身就是为了获得“可能的最低价格”,广东新规的不足之处在于,质量标比例仅占一成,使得前端无法对过多过滥的医药企业进行筛选,使得相对较好的医药企业可能成为“价格战”的“受害者”。

“电子交易平台”质疑

和此前招标制度最大的不同是,广东药品招标交易将不再经由省级采购部门运作,而是直接在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广东将打造“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的药品交易新模式,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全省范围内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今后均须在药交所进行,草案同时还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

但实际上,业界对“药交所模式”也仍然存在广泛质疑,有业内人士认为,药品品种和质量层次繁多,价格复杂,并不适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期货产权交易”,国际上也未有成功先例。

更为重要的原因来至于我国“以药养医”的体制现状,这使得药品交易和价格并不受市场调节的支配,因而无法通过交易所形成市场价格。

基药招标“低价”走向

广东药品招标规定的争议尚未平息,陕西近日也在以“价格就低”原则对新版基药目录增补涉及品种进行了价格动态调整。

综合今年各省的基药招标工作来看,“价格就低”的做法已相当普遍,包括广西、江西、湖南在内的多个省份在新版基药目录“过渡期”,都加大了政府对基药招标的价格管控力度,其中,江西、湖南的相关政策还被业内冠以“霸道降价”的头衔。

业内担心,“价格就低”的评判标准或不再止于新版基药目录的“过渡期政策”,而更可能成为未来基药招标的大方向。有业界人士甚至认为,“从陕西、江西、湖南的基药招标情况已经可以看出,未来基药招标不存在区分质量层次的说法,即价低者入围。”

市场博弈初现

在陕西公布相关文件后,外资药企罗氏、赛诺菲等纷纷因价格难以接受而放弃陕西基层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外资药企作此选择主要是为了维护自身的价格体系。事 实上,不仅仅是外资药企,以恒瑞医药为代表的一部分专注于高端用药的国内药企也站在了外资药企的一边——放弃竞标。

针对广东新规,也有观点认为,即使这样的交易规则送审通过了,也可能因为医药厂商和医疗机构的联合反弹而无法推行,如果药企不能留出足够的利润空间,即使中标也可能会因其他成本原因而遭弃用。“大的药企要维持价格,可能都不去投标,甚至围标”,该人士表示。
(http://www.yywsb.com)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s Refuse to Report Production Costs

January 29th, 2013 | by

To better understand drug price structure, the NDRC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required all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s to report their manufacturing costs annualy. However, almost half of the registered manufacturers refused to hand up their production costs in 2012, including big-scale manufacturers like Xi’An Janssen, GSK, Harbin pharmaceutical Co., Ltd and Tong Ren Tang etc, according to the report.

药价调控正面临集体抵抗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潘洁

自近日化学药全国最后一轮降价启动后,国家发改委却在药价收集上碰壁。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通知,催促制药企业上报出厂价格,这已是第二次告知药企报送药品出厂价。

据 了解,本次出厂价报送工作始于2012年9月1日,原定截止申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但是由于大量企业未能及时申报,因此国家发改委延长了一个 月的申报期。截至1月21日,全国仍然还有2959家企业未报送2011年的药品出厂价格,诸如强生、葛兰素史克等知名外资药企,哈药集团、同仁堂、云南白药等国内大型企业均在其中。目前,全国合法注册的制药企业共7008家,超过42%的药企尚未按期上报。

医药业界人士直言,医药企业对于这样的出厂价申报工作不欢迎,因为下一轮调价时,这些都将成为依据,都会备案。

药价迷雾重重

“公司前几年进行过好几次药品成本和价格的上报,国家发改委的目的还是摸清企业的实际成本和利润。”昨日,某已经完成上报的国内药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国家发改委做过多次统计,但是核实数据很困难。”业界医药人士向记者坦言,药企生产环节、工艺流程都不完全相同,原料采购价格也不一致,各类费用也大有差别,最终到发改委手中的数据,真实度会有很大的折扣。

事实上,2013年年初,广东高州市人民医院“回扣门”事件,再次将“高药价”问题摆到公众面前。“尽管国家发改委组织了多轮药品降价,但药品价格中间的水分还是很大,出厂价和零售价之间相差10倍以上的案例司空见惯。”上述药企负责人表示。

“零售价和出厂价之间的价差,除了有厂家自身的因素外,大环境也不容忽视。如果进一步压缩价差,对于采取总代理销售模式的企业会很不利。这也就使得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动力主动申报出厂价,或者虚报、瞒报出厂价。”该负责人进一步称。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价格信息收集的惩罚机制也不完善。多家药企均称,当前并不清楚,若不申报出厂价,国家发改委会如何处理,国家也未有相关文件明细。“如果不上报,可能在新进医保药品的定价上遭遇障碍。”一位药企人士这样表示。

外企“遮遮掩掩”

与2010年的一轮成本调查不同,此次针对药企出厂价的调查,要求药企提供发票等凭证作为依据。这给企业上报造成了难度,“尤其是年底,各个企业都在做账,财务部门压力很大。在众多药企的‘抗议’下,国家发改委才延期了一个月。”上述负责人称,在2010年成本调查中,有近760家企业被国家发改委两次发文催促。

在很多药企眼里,国家发改委要求企业上报的做法有些欠妥。多家药企人士表示,税务和工商部门手中都有企业的生产年报和纳税凭证,这才是真实的数据。企业自行上报肯定会掺杂“水分”,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

相对于国内制药企业来说,外资药企碰到的问题更多。记者看到,此次国家发改委出厂价调查中,特别针对外资专利药品的原料价格和专利信息进行专项统计。但让人意外的是,本应在2012年11月30就截止的申报工作,至今仍有54家外资药企未完成。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业界人士告诉记者,外资专利药的原料很多都是商业机密,别说价格无法透露,连供应商是谁都得保密,这些企业怎么可能把核心数据“拱手”上报。

Price Cut for 400 Drugs

January 11th, 2013 | by

According to the notice of China’s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NDRC), China will cut prices of about 400 drugs for respiratory diseases, fever and pain by up to 20 percent from February, in a move to make medicines, including some products from Pfizer, GlaxoSmithKline and Novartis, more affordable. (Source: Reuters)

下月起400多种药品降价

来源:中新网 作者:周锐

核心提示: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发出通知称, 该机构已于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 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发出通知称,该机构已于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与2011至今已分四批调整的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等8类药品,属于同一轮次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国家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该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国家在降低高价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同时,也注重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在本次调整后,本轮对化学药品价格的调整已经完成。下一步,官方将考虑调整中成药价格,方法和化学药品价格调整方法大致保持一致,但也会考虑到中成药的特点。
中国医药联盟版权所有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Hospitals Ask Rebates to Make Up Zero-Markup Policy

December 23rd, 2012 | by

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measures of  Chinese Health Reform, the “Zero Markup Policy” has been implemented in many public hospitals throughout the nation so far; however, it’s reported that numerous of public hospitals actually ask rebates from their distributors to make up for the loss, and they threaten distributors to stop the drugs if rebates are not paid.

苏州医改试点医院要药商”返点” 慈善机构成中介

来源:中国广播网

核心提示:据中国之声报道,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是医改攻坚的关键环节,而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各地一般通过提高诊疗费、加大医保投入力度、增加财政投入等方式予以补偿。不过,记者近日在苏州部分区市调 查发现,多家公立医院正以一种新的方式弥补取消药品加成的损失——向药商伸手要钱。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医改攻坚的关键环节,而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各地一般通过提高诊疗费、加大医保投入力度、增加财 政投入等方式予以补偿。不过,记者近日在苏州部分区市调查发现,多家公立医院正以一种新的方式弥补取消药品加成的损失——向药商伸手要钱。

这些医院以财政拨款不足为由,动辄以“不交钱就不用药”相要挟,要求药商按销售额5%到20%的比例向医院返利,甚至要求药商以向当地的慈善基金会捐款的方式进行返利。慈善基金会如何成为药商向医院交钱的中介?当地卫生部门在医院与药商的交易中扮演了怎样角色?

苏州吴江第一人民医院,是江苏省今年确定的15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之一,几乎全部“药品零差价”即将推行,对于可能减少的收入,医院方面已经未雨绸缪。

今年七月,“吴江一院采购办”向各药品供应商群发信息,要求药商在8月25日前缴纳上半年的药品销售返点。在苏州做了十几年药商的陈先生(化名)发现,返点的比例恰好和药品的“加成”相当。

陈先生:吴江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办跟我们谈,刚开始说交很高,都不同意,我们就跟他讨价还价,就来回拉锯,最后就说普通药品的抗生素交15%,普通药品的专科药是交10%,基药的抗生素他要8%,基药的非抗生素专科品种他要3%。

药商吃进去的钱,如何吐给医院?停药,是医院向药商伸手要钱的砝码。多位药商反映,如果不交钱,自己经营的药物就可能被医院从用药目录里删除。药商胡先生(化名)说,吴江正在确定包含约1200种药品的用药目录,如果不交钱,就可能会被踢出局。

胡先生:不同意就停药了,很没办法的,他们(医院)现在老大。

记者:那你们还交这个钱么?

胡先生:对我们做生意的来说,能保留产品的话肯定要交的,不交的话市场没有了,挣一毛钱总比不挣的好。

返点的钱如何交给医院?吴江一院要求药商们向吴江市慈善基金会的公开账号(0706678011120100413968)直接汇款,这种方式令药商们无法理解。

药商:当时就是他给这个账号,你自己往这个账号里打钱,拿着交易的单子到慈善基金会开收据。

记者以药商身份来到吴江市慈善总会、吴江市慈善基金会所在的办公楼,发现当地卫生局在这里开设了一间办公室,由专人负责返点相关的财务工作。工作人员说:药商捐到这里的钱最终要划给卫生局,由卫生局统一支配,目前已经收到来自药商的捐款超过一千万。

记者:别的家来交的多么?

工作人员:多啊,十几万,几十万也有,一般几万,十万的也有。很多,我们这个捐款已经捐到一千多万了。

在一位药商提供的“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上,“吴江市慈善基金会财务专用章”的印记清晰可见。据了解,吴江一院、二院、三院、四院均要求药商通过慈善基金会返点。目前捐款正在进行,等捐款结束,慈善基金会将会和卫生局先对账再划账。

工作人员:钱还没划,钱要等全部捐完再划。钱现在肯定拿不到,现在捐款还没结束,还有很多人在捐,肯定全部捐完对清楚再划给他们。因为我们自己也有捐款,到时候弄混了怎么办。到时候他们(卫生局)要和我们对一下的。

记者从吴江某医院了解到,通过吴江市慈善基金会来收钱,周期较长,药商捐给医院的钱最终将区分开,回到各医院。应相关当事人的要求,记者对声音做了处理。

某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反正是哪家医院的数量还要归还到哪家医院来。慈善这个款子取出来的时候手续很麻烦,因为它有使用的流程和章程的,限定使用的范 围的,不能直接拿出来给到单位的,要有正规的名目的。不符合名目的时候不好立的,不可能一下子拿回来,只能陆陆续续,拿回来周期长一些。

医院向药品供应商要销售返点,药商把钱捐给当地慈善基金会,慈善基金会再把钱划给当地卫生局,卫生局最终将把钱分配给医院。返点过程辗转曲折。谁是这部大片的导演?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吴江慈善基金会会长由吴江区区长担任。吴江二院采购办某主任称:药商的返利活动是在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由吴江区卫生局组织医院和药商谈判的。

记者:这个是政府行为?

主任:对。

记者:是卫生局组织的?

主任:对,卫生局组织医院和企业在谈,卫生局通过市政府一起弄的这个事情。

药商的陈先生对这样的方式并不认可:

药商:医院里你收这些钱,他不好入账,他就让我们以捐赠的形式,捐到慈善基金会。其实按照省里招标办的要求,严格执行招标价格,不允许二次抬价,他这样就很巧妙的躲过了这种要求。

除了吴江区之外,在苏州市相城区,医药公司取代慈善基金会,成为医院收钱的二传手。药商胡先生昨天向记者诉苦,相城人民医院要求返点的比例高达20%。

药商:特别是相城区人民医院,通过东吴医药公司返,返20个点。昨天还递了单子给我。

记者:20个点你们也接受?

药商:没办法。

相城区的方式是医院把支付给医药公司的钱,按返点的比例扣下一部分,划入另外的账户,这样医药公司支付给药商的钱自然也被扣下。东吴医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觉得是医院逼得太紧。

医药公司:这钱打给医院里面,医院会算好给你。不交就停,交了就可以做。我们被医院逼的,不是我们要返那么多。

除了相城区,药商胡先生还要在苏州的多个区市向医院返点。

药商:其他医院都交的,都在返的,你看苏州地区范围内,还有昆山8个点,昆山卫生局牵头返8个点,常熟有的返8个点,有的返5个点。都政府出面的,副局长出来跟我们面对面谈,常熟就是。

而方式,几乎都是强制。常熟药商李先生:

记者:如果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李先生:一个卫生局的副局长跟我们谈的时候他就说他们这次就是,多交多用,少交少用,不交不用。

据了解,在苏州吴江,常熟、昆山、张家港、太仓、吴中等地,一些医院已经完成返点,其他卫生部门即将组织同药品供应商的谈判。

记者以药商身份致电常熟卫生局财政科,工作人员称要求药商返点是政府行为,在苏州已经较为普遍。

常熟市卫生局财务科:市政府财政统一收的,我们现在通过卫生局统一收的。医院不直接收,我们让供应商直接让折扣。张家港、吴江,昆山马上要谈,太仓马上要谈,五县市基本上要弄,包括吴中区也看了我们的做法,也准备回去要谈。

根据一份2011年全国百强县的榜单,苏州地区的张家港、常熟、吴江、太仓、昆山均排名靠前。另据报道,今年9月,全国百强县排名第二的吴江市以“吴江区”的身份整体并入苏州市中心城区。即便经济发展迅速,吴江区某医院工作人员称:医院向药商要钱,是因为政府拨款不足。

医院工作人员:政府就是拨款不够,才让我们谈的,可能太多了。我们只是按照流程操作。

在采访中,不论是卫生部门,还是医药公司,都提到了向药商要钱,符合“省里文件的精神”。

医药公司:现在有红头文件啊,可以跟厂家合作,增加医院的收入。反正这个精神就是我们江苏省人民政府发的红头文件,医院可以通过药商跟厂家协调,减轻政府压力,跟厂家要点钱。

这是一份怎样的文件?今年9月份,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建立政府、部门与药品生产、流通 企业谈判机制,合理压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利润,用于发展医疗事业”,也明确了“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试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 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医改的成本究竟由应该谁来承担?这样的文件应该如何解读?苏州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各区市的向药商要钱的做法。

苏州市卫生局社区处工作人员:这个我不知道,各个区情况都不一样,苏州市卫生局不可能有这方面的要求。

据了解,吴江区2013年的返利工作即将开始,昨天,药商陈先生收到了来自吴江第一人民医院的信息,通知他21号上午“商谈药品惠利事宜”,并“签订药品惠利承诺书”。在陈先生看来,药商向医院让利的部分最终由药品生产厂商埋单,这种让利方式,也有弊端。

陈先生:这样有两个结果。第一个,有一些市场需求量不大的,生产成本高的,但确实是患者必须急需的救命药品,有些生产企业就会退出市场。第二个生产企业为了保持利润,压缩成本,结果就是造成一些药品的质量不稳定。

医院向药商伸手要钱,是财政投入不够,还是执行相关规定走了样?中国之声和中国广播网将持续关注。

 

All County-Level Hospitals in Zhejiang Province to Apply Zero-Markup Policy

November 27th, 2012 | by

According to the government announcement, all county-level public hospitals in Zhejiang Province have to implement “Zero Drug Markup Policy” by the end of this year, and the government is planning to expand the scale to municipal public hospitals next year, meaning the Zero-Markup Policy has moved from the stage of “local pilot” to a naitonal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浙江县级医院年底前全部启动改革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胡 玲 通讯员徐飞鸿从浙江省政府日前召开的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年底前,该省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启动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明年力争扩大到省级医院。这标志着该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从“局部试点”走向“全面推进”,并向城市公立医院延伸。

去年年底,该省遂昌等6个县(市)先行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至 今年6月28日,全省共有31个县(市、区)的132家县级医院启动改革。监测结果显示,参与改革试点的不同类型医院的医疗服务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 门急诊人次同比平均增长17.47%、出院总人次增长24.46%、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增长19.01%,试点医院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得到进一 步强化。同时,试点地区县级医院平均住院日由10.71天减少到10.24天,医务人员人均门急诊工作量平均增长8.04%,人均住院工作量平均增长 14.48%,医院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监测结果表明,该省试点地区门急诊及住院均次药品费用下降明显,平均降幅分别达到6.3% (门急诊)、10.21%(住院)。试点地区门急诊及住院均次费用有所增长,但显著低于全省医院及县级医院平均水平,群众就医负担有所减轻。试点医院总收 入同比平均增长21.63%,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增长率基本相符;药占比平均降幅达到6.3%;医疗收支结余率由改革前的2.05%降为1.49%,但由 于地方政府普遍加大了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力度,收支结余率的下降未对医院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冲击,其实际经济运行状况优于改革前。
(http://www.yywsb.com)

Involvoment of Private Health Insurance Firms May Help with Cost Reduction

October 29th, 2012 | by

The growth of commercial insurance companies  is expected to help China with better controlling the public medical expense. Comparing to state health insurance center, commercial companies are profit-driven, so they are usually more motivated and have experiences with cost reduction.

大病商保“倒逼”医院降本增效

来源:慧聪制药工业网

我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从2010年开始试点,首先是从14岁以下农村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心病开始,然后逐步扩展到8种病。到目前为止,共涉及白血病、肺癌等20种病被纳入保障范围。

被称为“医保最重大新政”的大病保险终于在众首翘盼中落地,尽管相关的实施细则尚未发布,但参保人、医院、商业保险等对该项新政的关注度已日趋热烈。

大病保险是整个医保体系里的“短板”,这块“短板”的补齐所带来的能量,将传递至整个医疗产业链。对于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医院而 言,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或将改变过去由政府社保部门一手管办的运行机制,而由专业化程度更高的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和支付,这无疑对医院的管理和诊疗 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管理精细化

将商业保险引入医疗保险领 域是此次大病医保新政的最大亮点和重大突破。其告别了传统的由政府管办,改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并要求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即通过行政机制 和市场机制的对接,由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有效结合政府的规制监管优势和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风险管理能力。

“由第三方商业保险机构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是国际上一种较为成功的医保基金管理方式。对医院而言,或早或迟都必须接受这样的体系和管理模式。医院以后跟保险公司打交道会比较多,因此要及早做好准备。”北京市安贞医院副院长周生来教授表示。

事实上,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管理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了较成熟的模式。如美国让保险机构竞争政府医疗保障合同;英国是由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外包服务;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引入相互竞争机制;瑞士则强制参加商业保险,实现全民医保。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共同点是走向“有管理的竞争”,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管理,适应了改革医疗保障管理治理结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要求。

而从当前国内部分地区的实践来看,保险公司和医院还是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

在中国,目前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公立医院为主的医疗体系中,政府作为出资方和医院的监管者,对付费、报销、医院遴选具有绝对 的话语权,也是最为有效的风险控制方。而保险公司的优势在于风险控制流程的专业性和对医疗服务监管的能力。相比而言,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 保险,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

“保险公司对医保资金的管理不同于过往政府社保部门的管理方式,医院必须在新的运作条件下,适应新的沟通交流和管理方法。这对医院 来说是个新课题。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对医保资金的管理要比政府核保部门的管理要细致得多。从医院管理的角度看,更需要精细化和专业化。”周生来指出,从资 金的筹措、管理到医院对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大病医保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医院要及早考虑如何降低成本和提高营运管理效率,如缩短平均住院日、减少并发症、提 高整体治疗效果等。

规范诊疗行为

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控制风险,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加快结算速度,依规及时、合理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

对此,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指出,商保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可以制约医疗机构行为和医疗费用,提高投保金的使用度,放 大保障效应。“其实,在推行大病保险的同时,我们有没有能力减少‘无效医疗’和‘过度医疗’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如何判断‘无效医疗’和‘过度医疗’需要有 一个标准,尤其是当我们的意愿与标准发生冲突的时候,又该如何解决?”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系主任陈家应教授则认为,大病医保的资金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管理和支付,政策依然是由政府来制定 的,支付的标准由保险公司和医院进行谈判商定。“这可能需要结合目前常用的诊疗手段,按规范的临床路径治疗所需的服务及其价格、过去已发生的救治人数和实 际支付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支付的标准。”

实际上,支付标准的制定本身并不难,难点在于双方对于大病医保资金安全和利益的博弈。

陈家应指出,开展大病医保以后,由于支付限额和规范临床路径的应用,可能会对院方过去的习惯性用药和治疗手段有所限制。其中的关键 是支付限额,它是个平均值,但每个病人的实际费用不同。而落实到医院方面,可能会对每一个病人都按该支付限额进行控制,这容易导致医院可能在面对病情复 杂、费用较多的病人时“偷工减料”。

“保险公司的支付限额将对医院合理运用治疗手段带来影响。保险机构应对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的合理性方面加强监管。院方要本着对患者 负责的态度,提供合理、必须的服务。不能一味地按照过去已经习惯的临床路径进行诊疗。首先要保证治疗措施的合理使用,保证诊疗质量;根据疾病的研究新进 展,合理地应用相关手段。”陈家应表示。

责任编辑:张弛

China to Apply Centralized Procurement for High-value Consumables

October 8th, 2012 | by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entralized drug procurement, the Ministry of Health wanted to expand the application area to the high-value consumables. All public hospitals may have to join the centralized bidding procurement for high-value consumables too.

 

卫生部要求非营利医疗机构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起就《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

此次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等。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从中选择,也可以自主选择此范围之外的品种。

卫生部指出,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各省(区、市)建立 的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各省(区、市)不再新设集中采购机构,沿用现有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管理机构、 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

集中采购工作参与的机构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集中采购工作平台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投标。

各省(区、市)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采购。各省(区、市)要积极探索推进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购销模式。

集中采购工作平台是政府建立的采购、监管平台。政府拥有平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硬件设置要依托现有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平台,软件平台的开发和管理要安全可靠、功能完善。

集中采购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原则,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应用范围等因素,对质 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工作规范》还明确了集中采购工作的主要程序、专家管理、质疑投诉、监督管理及处罚的有关规定。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