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lagwort: ‘Drug Distribution’
875 smart electronic pill cases will be put in Wenzhou in the next year
In the next year, 875 “smart electronic pill cases” will be distributed in seven districts in Wenzhou for the standard treatments of tuberculosis. Eligible patients may get the electronic pill cases from doctors at the outpatient service for free. The anti-tuberculosis drugs in the pill cases are also for free. Different times or time intervals can be set on the pill cases, and the cases will give alarms at the time when the medicine should be taken. The times when the medicine was taken will be recorded automatically. Doctors at the outpatient service can check the data of the electronic pill cases monthly to know the medication compliance of the patients, so that individualized medication instructions can be offered to patients to ensure the treatments with high quality. (Source: Wenzhou Daily)
温州将在一年内投放875个智能电子药盒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6-11-11
核心提示:今后一年内温州将在鹿城、瓯海、苍南等7个县(市、区)投放875个“智能电子药盒”,应用于结核病患者的规范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从门诊医生处免费领取电子药盒,药盒中装有免费板式抗结核药品。药盒可设置不同时间和间隔,等到服药时间就会发出提醒声,病人开药盒取药时会自动记录信息。门诊医生可以每月检查电子药盒的数据,了解患者服药情况,为患者提供个体化、有针对性的服药指导,保障患者高质量完成治疗。
2016 Chinese cross-border medicine trade development summit meeting wrapped up
The 2016 Chinese cross-border medicine trade development summit meeting, i.e. the special discussion forum of the Indian market, was held on 24th -25th October in Shenzhen. This summit meeting was organized by Drugdu and China Healthcare Business Development (CHBD) and attracted more than 100 people to discus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ine cross-border industry together. Participants included leaders of excellent Chinese and Indian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pharmaceutical researchers, Internet pioneers of vertical industry and financial investments elites. The discussion of the summit meeting focused on: (1) the basic rule and cooperation model of overseas market development; (2) registration regulation requirements and the characters of market channel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3) integration of platform sources and transboundary development. (Source: Bioon)
2016中国跨境医药贸易发展峰会圆满落幕
来源:生物谷 2016-10-26
核心提示:2016中国跨境医药贸易发展峰会暨印度市场专题研讨论坛,于2016年10月24-25日在深圳麒麟山庄隆重召开。该峰会由全球跨境医药贸易平台滴度科技和CHBD联合举办。此次峰会吸引了100多位中印优秀医药企业领军人、医药研发人员、垂直行业互联网先锋与金融投资精英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医药跨境行业未来发展之路。研讨峰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一、海外市场开发的基本规律与合作模式。二、发展中国家注册法规要求及市场渠道特点。三、平台资源整合与跨界发展。
The schedule of the one-invoice system is published in Zhejiang
On 17th October, Zhejiang FDA published the promoting work plan for the new drug procurement platform. All public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Zhejiang are covered in the implementing scope of the new platform with three time nodes (31st October 2016, 31st December 2016 and 31st May 2017). The aim of the new drug procurement platform is to carry out the one-invoice system. Manufacturers make out an invoice directly to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with the help of the information platform, the flows of information, capital and logistics are joint together. After the delivery of drugs and the acceptance by medical institutions, medical institutions should finish the payment within 29 days. On the next day after manufacturers receiving the payment, medicine delivery enterprises should be paid. (Source: Menet)
浙江省推出一票制执行时间表
来源:米内网 2016-10-20
核心提示:10月17日,浙江省卫计委官网挂出《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推进工作方案》,将全省政府办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到新平台的实施范围,并分三个节点(2016年10月31日、12月31日以及2017年5月31日)完成。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的目的在于执行“一票制”,由生产企业直接开票和医疗机构,并借助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交货验收合格后的29天内必须将货款支付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收到货款次日按时支付给药品配送企业。
Suning Pharmacy went online
In the recent years, Suning has transformed their offline chain store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 to comprehensive e-commerce. Now it starts to step into the third-party platform of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Recently, Suning Pharmacy went online. At the moment some healthcare products, e.g. medical instruments and contact lenses, are already available online. However, OTC drugs are not covered yet. (Source: iyiou.com)
苏宁易购医药馆上线 医药电商市场竞争激烈
来源:亿欧网 2016-10-14
核心提示:近几年,苏宁从线下家电连锁转型综合型电商,而现在也开始涉足医药电商第三方平台。近日,苏宁易购医药馆已经上线,目前保健类、成人用品类、养生类、医疗器械和隐形眼镜可以购买。不过,其销售的范围暂时还不包括OTC药品,而其自营商品也多为保健养生类。
The GSP certificate of 26 drug distributors were withdrawn at the flight inspections
Since the CFDA has published the announcement of governing illegal operation activities in the industry of 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 on 3rd May, inspection actions were carried out for drug distributors in many provinces. The certificates, invoices, accounts, goods and payments are the key points for the inspections. On 8th October, the CFDA published an announcement that the GSP certificates of 26 drug distributors were withdrawn because of the illegal operation activities and 16 distributors were filed and investigated because of serious illegal operation activities. (Source: CFDA)
26家药商难逃严格飞检 GSP证书均被撤销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2016-10-10
核心提示:在国家食药监总局5月3日出台《关于整顿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以来,各省陆续开展药品流通企业整治行动。药品购销环节的“证、票、账、货、款”为这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10月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总局关于严厉查处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通告(2016年第135号)》。通告中,有26家药商被撤销GSP证书,其中,有16家因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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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总局关于严厉查处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通告(2016年第135号)》。通告中,有26家药商被撤销GSP证书,其中,有16家因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被立案查处。
想必大家都清楚,在国家食药监总局5月3日出台《关于整顿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以来,各省陆续开展药品流通企业整治行动,药品购销环节的“证、票、账、货、款”为这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药监部门的飞检大部队已经在去检查的路上了。对于众多药商而言,国家多部委联手的药品流通行业整治行动已经开始了,暗访、明访、各种访,抽查、飞检、串检、各种查。可以说,合规经营,是目前各大药商生存的第一大法则!
附:总局关于严厉查处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通告(2016年第135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公告》)部署,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26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发现,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具体情况是:
1. 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为个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
现场查扣的购销票据显示,刘某等多人(非本企业人员)利用该企业的票据、资质购销药品,涉嫌个人挂靠经营。库房温湿度监测系统有更改温湿度数据的应用程序,阴凉库的温度记录数据存在明显人为修改痕迹。库房面积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库房多处墙体霉变,室内存在积水。在许可范围之外私设库房存放药品,无温湿度监控设备。该企业还存在逃避检查的行为。
2. 天津市岐黄医药批发有限公司涉嫌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
检查发现,袁某、杨某、韩某等多人利用该企业资质和票据从事销售业务。2016年以来所有开具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均为刘某,所有销售人员均使用刘某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开展销售。库房温度明显超标,监测系统却未报警。
3. 天津旭日康华医药有限公司涉嫌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
检查发现,葛某、王某、胡某等多人利用该企业资质和票据从事销售业务。企业财务负责人李某多次以个人账户现金支付药品经营货款。在办公场所储存药品,且无合法票据。2016年开具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均为成某,所有销售人员均使用成某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开展销售。
4. 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注册地址销售药品。
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库房内发现大量来源不明的药品,计算机系统中无购进记录,企业也不能提供购进票据。计算机系统中药品库存数量与实际库存数量不相符,购销记录不真实。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库房温度明显超标,监测系统却未报警。
5. 山西瑞杰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为山西和润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药品提供经营场所。
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不能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山西瑞杰康药业有限公司还涉嫌虚构药品流向,出库复核单(随货同行)显示,该企业将多批次人血白蛋白和治疗用卡介苗销售给多家零售药店,但延伸检查发现,相关药店均从未收到药品。
6. 哈尔滨众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为王某、葛某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
检查组在该企业仓库发现大量手工记账本和多张随货同行单,计算机系统中无相应购销记录,财务凭证中也无相关发票。企业销售药品时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该企业库房墙面渗水,墙顶漏水,温湿度明显超标,监测系统却未报警。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存储药品。该企业质量负责人高某(执业药师),实为兼职挂靠人员。
7. 黑龙江金通泰医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该企业无法按规定提供收货单位的收货回执和对公账户收款记录。
检查仓库物料间发现大量随货同行单和手工记账本,计算机系统中无相应记录,无销售发票,销售药品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计算机系统部分药品无首营品种基础数据,无库存记录。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阴凉库温度超标报警,企业却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李某(执业药师),实为兼职挂靠人员。
8. 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经营范围购销药品。
该企业不具备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和配送条件,却先后多次从江西金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注射用脂溶性维生素(I、II)并销售。计算机系统中未建立上述冷藏冷冻药品的购、销、存记录,仅有发票、货款往来凭证。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阴凉库温湿度严重超标,监测系统却未报警。
9. 南阳市行健医药有限公司涉嫌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
检查发现,张某、周某利用该企业资质、票据和经营场所销售药品。销售药品时均未开具发票,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阴凉库内温度严重超标,企业未采取任何调控措施。质量管理部门邱某存在私刻公章行为,用于伪造人员体检表、职工劳动合同。
10. 南阳市天尧医药有限公司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和医疗器械。
销售药品时未如实开具发票。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冷库的温度超标时,监测系统未报警。
11. 湖北敬宇堂药业有限公司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库房中堆放有16件板蓝根颗粒,无相应票据和购进记录,无法说清产品来源。购销药品时,发票、随货同行票据不能对应一致,部分销售给零售药店的药品未开具发票。计算机系统备案的首营企业发票专用章、编号、随货同行单与实际经营活动的相关材料不一致。该企业仓库(阴凉库)、货物通道有大量积水。
12. 江门市恒保健药业有限公司购销药品时,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部分销售活动的随货同行单与发票应税劳务清单不相符,部分销售活动未开具发票。库房温湿度监测数据存疑,2015年10月—2016月6月,阴凉库温湿度没有超标报警,月均用电量差异过大,企业未作出合理解释。
13. 四川隆森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为杨某等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
现场发现两张发票应税劳务清单显示,该企业将宜肝乐颗粒、阿莫西林胶囊等13种药品销售给成都市成华区某医院,延伸检查发现该医院未购进上述药品,药品流向为虚构。销售给零售药店的部分药品未开具发票。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阴凉库温度监测系统失效。
14. 昆明济长健医药有限公司购销存记录不完整,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检查仓库发现存放有大量草乌甲素口服液、熊胆川贝口服液,无来货企业首营资料,无相关购进票据,无采购记录,无入库记录,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也无以上信息。销售药品未如实开具发票。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冷库温湿度超标后,监测系统未报警。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王某(执业药师),实为兼职挂靠人员。
15. 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该企业下设两家非法人分支机构,因违规整改处于歇业状态,实际上所有业务已转移至企业总部、持续经营中。购销药品时,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不能相互对应一致,多次药品销售活动未开具发票。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部分冷链品种未按要求进行验收。
16. 定西市天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生产中药饮片。
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购进中药饮片无相应采购票据及供货单位发票,计算机系统的记录不准确,经营行为无法追溯。质量管理部门没有对供货商合法性进行审核,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该企业还存在逃避检查的行为。
上述16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94号《公告》第一条所列:
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购销记录不真实、货账票款不一致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等有关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撤销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对其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待相关情况查实后,严格按照94号《公告》要求,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现场检查发现,河北科威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违反药品GSP的经营行为,具体情况是:
1. 河北科威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购销记录不完整、不真实,部分购销记录在企业计算机系统中无法查询(企业在自查报告中有过表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现行质量管理文件部分内容与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不相符。
2. 内蒙古至善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的质量管理文件部分内容与企业经营实际不符。企业没有冷库,实际经营条件与其经营范围、规模不相适应。阴凉库温度有超标现象。
3. 吉林亚泰华氏医药有限公司
的质量管理文件部分内容与企业经营实际不符。库房条件与其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冷库有温度监测探头失灵。个别销售药品未如实开具发票。
4. 安徽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的质量管理文件部分内容与企业经营实际不符。查询库房温度历史记录,有超标情况,无报警记录。2016年3月—7月,月均用电量差异过大,企业未作出合理解释。
5. 湖南泓祥药业有限公司
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责。企业个别供货单位的销货清单票据与备案样式不一致。个别销售药品未如实开具发票。
6. 湖南麓谷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存储不符合规范要求,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等3种药品未遮光保存。阴凉库存放有过氧化氢消毒液(卫消字(2007)第0223号,非药品)。个别已入库药品未开箱验收。个别销售药品未如实开具发票。
7. 海南弘力医药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质量管理部部长杨某(执业药师)不在岗,实为兼职挂靠人员。
8. 重庆万力医药有限公司
冷库、冷藏车验证不符合规范要求。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未遮光保存。个别销售药品未如实开具发票。
9. 四川华鼎医药有限公司
个别药品销售流向不完整,个别销售药品未如实开发票,未对销售下游企业自提货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
10. 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部部长曾某(执业药师)不在岗,实为兼职挂靠人员,企业质量领导小组多位成员已经离职。企业经营二类精神药品,但未设置独立的特药仓库,未进行专门岗位培训。企业仓库未有效划分功能区域,未按药品GSP要求配备相应温湿度监测系统等必要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等信息不完整。
上述10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违反药品GSP的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对药品流通领域组织飞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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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invoice system in Anhui since 1st November
On 8th October, Anhui FDA published the announcement abou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wo-invoice system for drug purchase in Anhui. The announcement says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will begin from 1st November. All drug purchase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should obey the two-invoice rule, which means drug manufacturers invoice drug distributors once and drug distributors invoice once public medical institutions for drugs. (Source: Anhui FDA)
6部门发文 安徽省“两票制”1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2016-10-10
核心提示:10月8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挂出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6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即:由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经营企业开具一次发票;由药品经营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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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挂出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6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
“两票制”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2016〕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即:由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经营企业开具一次发票;由药品经营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药品的经营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
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代为销售药品,可视同生产企业。
三、有关规定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将药品自行配送到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药品。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经营企业只结算配送费用。
(二)药品生产企业可将药品销售到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应直接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如需委托其他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的,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调货单(同药品出库单),相互之间不得发生购销行为。
(三)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偏远山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药品经营企业应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配送工作。
(四)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原印章)。
(五)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与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签订配送协议,明确约定配送具体事宜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等相关要求,保证药品能及时配送到位。
(六)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必须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投标书或采购合同中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规定的条款。
(七)公立医疗机构应对采购药品的票据进行审核,做到票据、账目、货款一致,并向药品经营企业索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原印章)。
(八)对发生灾情、疫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需要应急调拨药品的除外。
(九)国家关于“两票制”有新的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管理
(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省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根据本实施意见监督指导全省推行“两票制”工作;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推行“两票制”监督管理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将推行“两票制”纳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影响药品质量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卫生计生部门要推进“两票制”的落实,对不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立医疗机构,纳入不良记录,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
(四)公安机关要将“两票制”作为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犯罪的重要抓手;商务部门要将推行‘两票制’作为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的主要工作;工商行政部门要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票据的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重民生的高度,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两票制”工作顺利推行。
(二)加强协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商务、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调,明确工作分工,做好监管衔接,做到各负其职、各司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利用各种时机,加大推行“两票制”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两票制”工作纳入医改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两票制”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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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public hospital drug sunshine procurement platform goes online for the pilot run
Gansu public hospital drug sunshine procurement platform (yp.gsggzyjy.cn) goes online for the pilot run in October. From 1st November, it will run online officially. The platform can meet the demand of price negotiation and online procurement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From making the procurement plan, summarizing procurement lists, online price negotiation, signing contracts, until the delivery, settlement and payments, it can realize the whole-process digital sunshine procurement. (Source: Lzcb)
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试运行
来源:兰州晨报 2016-10-09
核心提示:据悉,“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yp.gsggzyjy.cn),已于10月起上线试运行,11月1日正式上线启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可满足医疗机构为主体的网上竞价议价和网上阳光采购需求,实现从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目录汇总、网上竞价议价、合同签订、采购配送、合同履行、结算支付等全过程的电子化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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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8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yp.gsggzyjy.cn),已于10月起上线试运行,11月1日正式上线启用。
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可满足医疗机构为主体的网上竞价议价和网上阳光采购需求,实现从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目录汇总、网上竞价议价、合同签订、采购配送、合同履行、结算支付等全过程的电子化阳光采购。
据了解,医疗机构可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药品阳光采购”栏目登录,也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药品阳光采购”栏目登录。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维护完善用户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首批进入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品规为:2016年甘肃省公立医院中成药阳光采购药品和2014年基本药物品种中的常用低价药品。
自2016年11月1日起,医疗机构必须使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实现药品的自行阳光采购,通过线上竞价议价完成供货企业遴选价格确定,通过阳光平台完成网上采购配送,实现挂网药品的全程电子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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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ceutical retail market steps into late autumn – what about the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The increase of the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has slowed down. The company of Baifendian published the latest big data analysis report of the Chinese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2013-2016. The report says that from last July until this June, the sale volume index of the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is 152. The year-on-year growth is 12.5%. However, the growth is 22.5% lower th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Compared to the insufficient development of the pharmaceutical e-commerce, actually the whole pharmaceutical retail market seems to “step into the late autumn”. The statistical data show that the growth rate of the pharmaceutical terminal market this year is only around 7.3%. (Source: Medicine Economic News)
药零售市场“步入深秋” 医药电商是去是留?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6-09-21
核心提示:医药电商在销售增速方面有所放缓。大数据公司百分点集团最新发布的《2013-2016中国医药电商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从去年7月至今年6月,医药电商销售额指数为152,同比增长12.5%,但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22.5个百分点。对比医药电商尚欠火候的表现,实际上整个药品零售市场更像是早已步入深秋。相关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至今国内药品终端市场增长率仅约为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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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位医药生物研究人士指出,由于人口红利、医保扩容等支撑高增长因素的消失,且不少医药零售业议价能力和利润率偏低,药品市场两位数增长的时代或已结束。而对于仅占整个医药销售收入比重3%的电商渠道是去是留,从业者的心态也是愈发纠结。
医药电商在销售增速方面有所放缓。大数据公司百分点集团最新发布的《2013-2016中国医药电商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从去年7月至今年6月,医药电商销售额指数为152,同比增长12.5%,但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22.5个百分点。
对比医药电商尚欠火候的表现,实际上整个药品零售市场更像是早已步入深秋。相关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至今国内药品终端市场增长率仅约为7.3%。
广东一位医药生物研究人士指出,由于人口红利、医保扩容等支撑高增长因素的消失,且不少医药零售业议价能力和利润率偏低,药品市场两位数增长的时代或已结束。而对于仅占整个医药销售收入比重3%的电商渠道是去是留,从业者的心态也是愈发纠结。
是否坚守
总体看,目前医药电商普遍为盈利难而烦恼,但不少企业通过业务调整保持增长。“今年以来,医药B2C政策出现较大变化,公司对B2C业务进行调整,一方面减少对第三方平台的投入;另一方面重点加强自营、微商城、掌上药房APP投入和建设。通过充分发挥全平台综合优势,B2C业务将得到良性持续发展。”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如是表示。记者观察其近日发布的半年报显示,电商零售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1%。。
还有部分企业的电商业务有止损盈利迹象。九州通发布的2016年中报显示,旗下北京好药师大药房B2C电子商务业务实现扭亏为盈,上半年网上药店销售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99%,实现净利润479.04万元。除好药师外,从2016年年半年报看,仁和药业的药房网、太安堂旗下的康爱多、康恩贝投资的眼科医药电商可得网也纷纷交出了盈利成绩单。
其中,太安堂旗下以康爱多为核心的医药电商零售实现收入6.41亿元,同比增长103.52%,净利润721万元。上半年仁和药房网营业收入1.92亿元,营业利润63万元,净利润104万元。
“然而,少数公司的盈利还不能说明行业拐点已经到来。实际上,不少网店业务至今没有摆脱严重亏损。”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指出。比如,叮当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6430万元,净亏损318万元。
因此,对于医药电商的发展前景,一直以来业内有两方面的声音相互交织。一些持谨慎态度的保守者认为,“医药不适合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在其看来,在消费领域,医药属于低频消费,另外,消费者购买药物的习惯更偏好于线下实体店。同时,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其在售卖、流通方面被严格管控,以及药品配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界定等一系列难题,成为阻碍医药电商进一步发展的枷锁。
支持者则认为医药电商是发展趋势,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运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来提升效率,并翘动整个市场的变革。“现在是起步阶段,类似制药领域的研发和投入阶段,尽管前期盈利有限,但考验的是企业在生态中的价值如何,看的是未来的盈利空间。”有从事医药零售业务的企业人士认为,能坚持下来的企业一定能盈利。
“做医药电商不易,但阵地还是需要坚守。”京东到家健康业务部总经理邵清同样认为,“市场依然存在,就看怎么实现政策、营收与竞争三者的协调。”
采访中,前述医药电商领域专家指出,“医药电商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现在很难说哪些模式好哪些不好,或者说哪些企业好哪些企业不好,毕竟才刚开始起跑,已经逐步形成规模,未来市场的潜力很大,但过程一定是曲折的,现在大家都在实践探索中沉淀,为未来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创新及专业性渐强
商务部6月发布的《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去年全年国内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为16613亿元;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商务部直报系统医药电商销售总额达476亿元。照此计算,医药电商销售占比在整体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中不足3%。
“2016年医药电商销售额相比2013-2015年增速明显放缓,主要原因是受到监管体系不完善、药品质量没有保障导致消费者信心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百分点数据科学部总监杜晓梦近期公开表示。
但值得一提的是,从销售品类上看,医疗保健品类在医药电商销售商品中的份额在本年度上升至82.8%,以皮肤、肠胃和眼科病等慢性疾病药为购买重点,非医疗作用的养生保健类份额下降较为明显。百分点方面分析认为,医药电商逐渐脱离以非医药品类带动销售的结构,专业性逐渐增强。
而渠道和品种控制也是部分电商盈利水平好转的主要原因。好药师方面的经验是,“在精准流量渠道拓展和品种毛利控制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推进;在满足国内C端需求的同时积极拓展了跨境电商业务。
“需要模式创新。”邵清补充建议道,目前需要打破监管方的担心,按照行业的发展规律,满足各方的诉求。在他看来,有三个创新模式值得探索:一是目前业内关注较多的O2O,二是在药店端的慢病管理,再者是智能硬件的提升。这些可以满足药店、消费者与监管方的诉求,值得在实践中不断累积经验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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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ribution and storage temperature of vaccination can be checked by scanning codes
After a period of technical development, the tracing platform “MaShangFangXin” at Ali Health is used at two pilot hospitals in Wuhan. The purchase and warehousing of vaccinations are fully connected with the fridge temperature. During the pilot period, customers can scan the supervision codes at the packages of vaccinations by the APPs of Tmall and Ali Health, and check the result on their smart phones. The result includes not only the basic information of the vaccination, such as name, manufacturer, expiration date, number of approval and batch number, but also the distribution information of the vaccination and the result of the synchronized temperature control. If it is qualified, a notification will be shown to prove the temperature meets the standard of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Source: Ali Health)
疫苗流向和存储温度可以扫码查看了
来源:阿里健康 2016-09-08
核心提示:经过一段时间的技术开发,阿里健康“码上放心”追溯平台已经在武汉市汉南区红十字会医院和纱帽街卫生院做了试点,并且已经实现了疫苗采购入库和冰箱温度的完全关联。试点期间,消费者在接种前用手淘、天猫APP、阿里健康APP扫描疫苗包装盒上的监管码后就能从手机上看到扫码结果,除了能看到疫苗的名称、生产厂家、有效期、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等基本信息,还能记录该疫苗的流向信息,流向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同步温控结果。如果合格,会出现“温度符合储运标准”的提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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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安心的给孩子和自己注射疫苗?不少爸妈都在问。
在某搜索引擎,这个问题有3万多条搜索结果,很大一部分也是源自疫苗接种本身的医疗盲区,公众没有公开渠道能了解疫苗的信息。
做为普通市民,对“医疗卫生常识”甚至“疫苗”没有基本概念、丝毫不懂的情况下,确实晕了傻了。特别是家里边有老人孩子,每年都要到街道卫生站打疫苗的家庭也有点方!
经过一段时间的技术开发,阿里健康“码上放心”追溯平台已经在武汉市汉南区红十字会医院和纱帽街卫生院做了试点,并且已经实现了疫苗采购入库和冰箱温度的完全关联。
试点期间,消费者在接种前用手淘、天猫APP、阿里健康APP扫描疫苗包装盒上的监管码后就能从手机上看到扫码结果,除了能看到疫苗的名称、生产厂家、有效期、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等基本信息,还能记录该疫苗的流向信息,流向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同步温控结果,如果合格,会出现“温度符合储运标准”的提示,让消 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注射。
一旦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流向不明和温度控制问题,追溯平台就会做出立刻预警,在疾控中心环节就直接拒绝接收这批疫苗,为疫苗安全上了双保险。
医护人员在接种时,只要扫描疫苗包装上的监管码和市民接种本上的条码,就能将二者的信息关联,并实时上传至“码上放心”平台。接下来,阿里健康还将继续向上游打通疫苗的生产和运输的温控信息。不久,消费者扫码后,每一支疫苗从生产到接种的全链路流向信息和每个环节的温控情况都能一目了然。
还没有开通疫苗流向和储运温度查询功能的地区,居民也可以通过手机扫码了解疫苗的基础信息。未来,我们也希望和更多地区的疾控中心合作,让更多地区的居民的可以打到安心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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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ll Pharma are merged into Ali Health
On 12th September in the evening, Ali Health published an announcement that the operation service agreement between Ali Health and Tmall has been passed at the board meeting. From now on, Ali Health will offer the full set outsourcing and value-added service to Tmall Pharma, to help Tmall Pharma develop its healthcare e-commerce. (Source: HealthPoint)
天猫医药馆正式并入阿里健康
来源:财新健康点 2016-09-13
核心提示:9月12日晚,阿里健康发布公告宣布,阿里健康与天猫签署运营服务协议一事已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即日起,阿里健康将为天猫医药馆提供全套外包及增值服务,协助天猫发展其医药保健电商业务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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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晚,阿里健康发布公告宣布,阿里健康与天猫签署运营服务协议一事已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即日起,阿里健康将为天猫医药馆提供全套外包及增值服务,协助天猫发展其医药保健电商业务并收取费用。
这则简短的公告意味着,天猫医药馆正式与阿里健康正式合为一体。彼时,距离阿里健康对外宣称其将获得天猫医药馆运营权已过去一年之多。
一波三折
早在2015年4月15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公告称和香港上市的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达成最终协议。根据协议,阿里巴巴集团将转让天猫在线医药业务的营运权给予阿里健康,以换取阿里健康新发行的股份和可转股债券。阿里健康将以194.48亿港元从Ali JK Investment及Chen Wen Xin处收购资产。
按照计划,这次交易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但2016年1月初,阿里健康即发布公告称涉及金额194.48亿元的交易由于先决条件未完全达成,将延迟获得天猫在线业务运营权,其交易由此延迟到3月31日。
等到4月1日阿里健康发布公告,又发生了新变化。这次阿里健康采取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天猫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协议的形式,独家运营天猫医药保健电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公告披露的协议显示,阿里健康应向天猫提供包括天猫医药保健电商业务招商、客服、运营等在内的外包及增值服务,天猫则向阿里健康支付服务费用。
这时候的阿里健康刚受到政策上的重创。
此前,阿里健康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药品电子监管码。据阿里健康2014年财报,公司收入3720万港元,其中,电子监管网业务收入为3718万港元,同比增长49.2%,占公司总收入的99.9%。
但在今年2月,阿里健康因“电子监管码事件”(“电子监管码事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药品电子监管码存废、阿里健康涉嫌兜售数据。)被迫向CFDA移交药品电子监管网管理权,CFDA暂停药品电子监管政策,阿里健康由此失去收入来源。
这时候注入天猫保健电商业务,其实是为了给阿里健康输血。
阿里健康在其公告中表示,“通过服务协议,本集团相信其将作为天猫主体的综合服务供应商获得发展,并开发更多能力以服务于更多中国的医药保健行业参与者。服务协议将为本集团提供一项得益于天猫医药保健电商业务的发展新的收入来源。”公告说。
这一次,阿里健康终于抱得美人归。
按照最早披露阿里健康获得天猫在线医药业务的公告信息,交易完成后,阿里巴巴集团持有阿里健康的股份将从38%上升到约53%(如可转债完全兑换以后,将上升到约54.6%),阿里健康将成为阿里巴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全面整合天猫医药馆
在阿里巴巴体系内,阿里健康和天猫医药馆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业务协同。天猫医药馆是巨大的医药电商流量入口,阿里健康则偏重于医疗服务。
从2012年正式上线,天猫医药馆运营至今已经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第三方药品网上零售平台,超过一半以上的网上药店入入驻了天猫医药馆,天猫医药馆的一大收入来源是收取商家最高3%的成交额佣金。
阿里健康于2015年7月3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的申请文件显示,通过3年的运营,天猫医药馆的收入和流量每年呈稳步上升趋势,其收入总额从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财年的2060万元,到2014财年的5770万元,至2015财年已经达到了1.03亿元,年度活跃买家数目也由2013财年的 470万增加到2015财年的2500万。
此外,该申请文件还显示,天猫医药馆是阿里集团经营业务中增长最快的类目之一,2015财年较2014财年增长73.4%,而阿里集团同期整体增长则为45.7%。2015财年中,天猫医药馆的总商品交易额为47.4亿元。
健康点了解到,在提供运营服务后,阿里健康将全面整合天猫医药馆相关业务,将天猫医药背后依托的庞大淘宝用户和会员完全接入到阿里健康业已进行布局的医疗网络、慢病管理和医药O2O服务中去,实现各自的业务模式升级,组建完整的商业闭环。
其实,阿里健康APP及官网于去年11月全面焕新,用户已经可以通过app在天猫医药馆购药。天猫医药馆总经理康凯此前对媒体表示过,天猫医药馆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通过与阿里健康的整合,全力打造线上线下B2C+O2O的立体购药平台,为天猫医药馆商家带来新的发展商机。
阿里健康的“三板斧”
2015年,阿里巴巴确定“Double H”(“happiness and health”)的长期战略目标,将健康和快乐作为阿里巴巴未来十年的发展方向,阿里健康成为阿里巴巴“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旗舰平台”。此后,阿里健康陆续在医疗网络、健康管理和医药O2O三个领域落子布局。实际上,阿里健康今年以来的各种动向,皆是围绕这三个方向来做布局。
2016年1月,阿里健康在湖北洪湖启动网络医院下村淘项目试点,向偏远地区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开始搭建省、县、村为单位的分级诊疗医疗网络;4月,阿里健康为糖尿病患者提供智能血糖设备+慢病管理的服务,随后在8月升级为“智能关爱计划”,通过移动互联网和数据技术,为消费者提供健康数据监测、上传及健康管理咨询等服务,后续将从血糖管理扩展到血压、温度计、体脂秤、智能手环手表等多种健康管理领域。5月,阿里健康与65家连锁药房共同成立的中国医药O2O先锋联盟,逐步为药房开通了医生在线咨询服务,以及输出供应链优质优价产品。目前,中国医药O2O先锋联盟已经有超过100家连锁药房加入,覆盖全国170个城市的近两万家门店。
不难发现,阿里健康通过近一年的运营,已经与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品牌、第三方服务商和线下药店等合作伙伴在不同领域有了初步尝试,形成了一个医疗医药行业的互联网生态环境,但对于消费者,阿里健康仍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品牌,而天猫医药馆多年的医药电商经验、丰富的用户和会员资源,以及较高的品牌认 同度,正好弥补了这块短板。
与此同时,阿里健康在医疗服务和O2O线下运营方面的深耕,也能带给天猫消费者更加多元化服务体验。比如天猫医药馆线上消费者大量的线上医药咨询需求,可以被阿里健康的云医师咨询服务承接,而消费者线下的就近用药需求,则可以被O2O联盟药房遍布全国的万余家药房门店所消化。
阿里健康设想构建这样一个完整的医药生态体系:从健康管理到诊疗购药,再到康复管理的全流程服务,消费者通过阿里健康可以享受一站式医疗体验和服务。
更加具体的场景是这样的:消费者在天猫医药馆购买健康智能设备,享受阿里健康平台线上第三方医生、营养师等增值健康管理服务,如果身体状况需要进一步的诊疗,可以求助阿里健康医疗网络的基层医疗机构来进行初步筛查,并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转诊至分级诊疗网络中的上一级医疗机构治 疗,用药需求由医药O2O的线下药房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送药上门或者自提服务,患者康复期间,药房或者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承担长期用药和康复管理服务。
其实,阿里健康想要构筑的一站式医疗服务模式,也是诸多互联网医疗企业的美好愿景。至于这一愿景何时达成,那就只能留给时间来做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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